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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徐时举写给喻樗的信代表利用私家记述来修订官方历史缺失过程的开始,人们可以从魏的文章中发现,到13世纪下半叶,这一过程的大部分已经完成了。魏的跋文不应被理解为一种无用的希望表达,而应理解为对已经发生的事的一种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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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检讨朱熹在这一恢复工作中的贡献之前,我们可以回顾一下受害者及其家庭企图保存在秦桧治下经历的记录的痕迹。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已经在上文中间接提到的题为《绍兴正论》的文本,其片断保存在徐梦莘的《会编》中。注136一部13世纪中期的目录将此书描述为:“《绍兴正论》一卷,编录秦桧当国,罗织诸贤,或死于市朝,或死于囹圄,或死于贬所,或流落于魑魅之区,累赦不移;或栖迟于林泉之下,屏迹不出者,一百一十八人姓名,与其获罪之因。但云潇湘樵夫序,不知其为谁也。”注137《会编》中现存的片断符合早期关于此书仅是一个人物名讳及其所犯过错的列表的描述,但只包含原来118位“值得”列举的人物中的30个。根据其他的宋代目录,这一名单上的人物后来由吕祖谦的一个学生楼昉(1193年进士)在一部题为《绍兴正论小传》的20卷的著作中补写了传记。注138由于李心传的几条关于《绍兴正论》的资料表明他看到的是传记材料而非只是名单,这一详尽的版本可能在12世纪末以前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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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推断《绍兴正论》是一部受秦桧迫害的人的传记集而非一个简单的名单的假设,这里还有其他的证据。现存于《会编》中的《绍兴正论》的片断所涉及的30人,其中4人的传记资料出现于《永乐大典》中。这4人中两人的记录——陈括和陈刚中是按照名字从《绍兴正论》中引出的,在这两个例子中,引文都远长于《会编》的片断中关于陈括和陈刚中的段落,而后者的文字也出现于前者中。注139在《永乐大典》关于陈刚中的资料下的一段编者的记述引证了几种关于《绍兴正论》的作者的看法,其中一种认为它由胡铨编成,由周必大(1126-1204)扩充。“潇湘樵夫”的别号恰当地描述了胡铨,他在放逐期间以潇湘夜雨为主题绘画和作诗。注140周必大称他长久以来一直崇敬胡铨,并在两人于12世纪60年代中期同在京城、胡铨供职于秘书省时自认为是这位老人的门生。注141我们可以想像出一种合理的方案:在其流放期间,胡铨保存了一份他认为已经受到秦桧迫害的人的名单。在胡回到京城以后,周必大以及其他一些与道学运动有关的学者为那些列在胡的名单上的人写了传记,他们广泛地引证尚存的文献以强调这些人在秦桧手中受到的迫害。胡铨似乎是极少数不仅设法从南方生还而且还相当完整地带回了藏书和文章的人之一。《永乐大典》中陈括和陈刚中的传记都可以支持这一设想。在正规的传记开端如姓名、籍贯、祖先和科举经历后,这些文本迅速地将注意力集中在其传主与秦桧的遭遇上。例如,陈刚中的传记并不试图表现陈刚中完整的一生,而是建构他作为秦桧的受害者的经历。它引证了陈写的一封祝贺胡反对和议的信并说秦桧非常恨陈。1140年陈作为张九成的朋友被告讦者指责为讥讪朝廷而遣送到南方。传记中还引证了胡铨在他放逐的地方写给陈的信,然后记载了陈不久以后由于恶劣气候的原因而亡故、其妻削发为尼以及她艰辛地扶棺北归的过程。今引传记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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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刚中,字彦深。闽清县人。祥道之犹子,著《礼书》行于世者。刚中登建炎二年进士第。绍兴元年,应诏上书得旨,改合入官。八年,监登闻鼓院。胡铨以直言谪昭州,廷中不寒而栗,莫敢与立谈者。刚中独以启贺之曰:“屈膝请和,知庙堂御侮之无策;张胆论事,喜枢庭谋远之有人。身为南海之行,名若太山之重。”又曰:“知无不言,愿请尚方之剑;不遇故去,聊乘下泽之车。”秦桧大恨之。十年,以告讦者谓刚中与张九成等讥讪朝政,诏九成与外任,刚中送吏部,于是以九成知邵州,而刚中知赣州安远县。胡铨在新州复刚中书云:“中昨亦风闻足下亦见黜,而不得其详,蒙谕乃知底里,辄气拂膺。古人固有求为苇笥中人而不可得者,自中为足下贺也。”其相期盖如此。刚中为人丰肌便腹,骨不胜肉。而安远地荒僻,瘴疬尤甚。汲水置器中,须臾墨色,以故仕者多不得免,人固知刚中之必不生还也。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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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类似,陈括的传记几乎将注意力完全集中在秦桧因他拒绝参加出使北方的使团而对他进行的惩罚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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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括字叔度,蕲州人。有弟名杲者。始徙西安之章戴,仕至龙图阁直学士,括其从弟也。擢政和三年进士之科。绍兴六年,以新江西提举常平茶盐公事,除御史台检法官。八年三月罢。是年四月诏为大理寺丞,主管右治狱。七月,王伦假端明殿学士,为奉迎梓宫使,迁括金部郎官,假徽猷阁待制,副之。先是,伦请括自副。有携省札入寺者,日晡括户扃,户扣门云:“有省札呈待制。”括答云:“此是陈寺丞宅。”竟不纳。其人逡巡而退。明日,括堂白云:“方多事时,臣子不敢辞难,若朝廷遣台省诸公,括愿为之副,如欲使括介王伦之行,必不敢奉命。”桧怒,于是以阁门事蓝公佐代括,而黜括监浙东酒税,日下出国门,久乃得祠,不及桧之亡而卒。孙汶,登绍兴七年进士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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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存原始文献的最重要的尝试中还包括由一位隐士、朱熹的好友魏掞之(1116-1173)编辑的反对1138年和议的文集——《戊午谠议》。魏编辑的这一文集是李心传知道的,但现在已经散佚,此文集的编纂可能是受1147年赵鼎的文章被销毁的启发。注142朱熹写于1165年的《〈戊午谠议〉序》是在历史上塑造秦桧形象的一份重要和基本的文献。它表现了朱熹对秦桧最为全面的分析,并且在实际上包括了在13世纪说教化的历史中找到表达、其后被收入《宋史》中的所有重要主题。朱熹开始撰写他的序文,并将他所有确定的论断建立在这一观念的基础上:南宋收复北方的失败构成了对一种经典训诫的背弃:按君臣父子之义,臣子应该替君父复仇。注143因此高宗有一种为其父兄报仇的道德义务,他登基之初就发誓要这样做。“至于绍兴之初,贤才并用,纲纪复张,诸将之兵屡以捷告,恢复之势盖已什八九成矣。人伦尚明,人心尚正,天下之人无贤愚,无贵贱,交口合辞,以为不可。独士大夫之顽钝嗜利无耻者数辈,起而和之。清议不容,诟詈唾斥,欲食其肉而寝处其皮,则其于秦桧可知矣。而桧乃独以梓宫长乐藉口,攘却众谋,荧惑主听,然后所谓和议者翕然以定而不可破。自是以来,二十余年,国家忘仇敌之虏而怀宴安之乐,桧亦因是藉外权以专宠利,窃主柄以遂奸谋。而向者冒犯清议、希意迎合之人,无不夤缘骤至通显,或乃踵桧用事。而君臣父子之大伦,天之经,地之义,所谓民彝者,不复闻于缙绅之间矣。士大夫狃于积衰之俗,徒见当时国家无事,而桧与其徒皆享成功,无后患,顾以亡仇忍辱为事理之当然,主议者慕为桧,游谈者慕其徒,一雄唱之,百雌和之。癸未之议,发言盈廷。其曰虏世仇不可和者,尚书张公阐、左史胡公铨而止耳。自余盖亦谓不可和者,而其所以为说,不出乎利害之间。又其余,则虽平时号贤士大夫,慨然有六千里为仇人役之叹者,一旦进而直乎庙堂之上,颓乃惘然,如醉如幻,而忘其畴昔之言。厥或告之,则曰:‘此处士之大言耳。’呜呼,秦桧之罪,所以上通于天、万死不足以赎者,正以其始则唱邪谋以误国,中则挟虏势以要君,使人伦不明、人心不正,而末流之弊,遗君后亲至于如此之极也。”注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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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朱熹完全以道德为根据来构造南宋未能成功收复北方的历史问题,并将这一道德失败完全归因于秦桧:他最初对高宗的欺骗最终导致了公众道德的整体堕落。但是这一结论是以大量极不可靠的历史论断为基础的。以上都是朱熹对12世纪30年代初南宋政权命运的非常乐观的估计。绍兴初,朝廷在逃到海上以后仍然在越州,金在其长江的边界上建立了齐的傀儡政权,中国中原地区的大部分控制在独立的私人军事组织手中,而在1131年8月秦桧被委派为宰相。这似乎并不是“什八九成矣”的恢复大业。同样不可信的是秦桧是女真的代理人以及他通过高宗僭取专制权力的观点。看上去,在秦桧死后不到10年的时间里写这篇文章的朱熹并没有奢望这一分析会被作为历史事实而得到普遍地接受。强调秦桧对士大夫的腐蚀以及对时政的攻击,表明朱熹写作的对象是少数的道学听众,他们已经确信了国家在总体上的堕落,朱熹热衷于向他们解释他们自己不能兴盛的原因。注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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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l165年对秦桧的分析保留了他在解释当代事件时冷酷无情的方面,即使是当他晚年对夺回北方的军事可能性变得更为乐观的时候,也是如此。当在孝宗治下他自己的职位提高、与此同时道学的政治地位更为稳固的时候,朱熹开始越来越多地公开表达他对秦桧的反对。1182年8月,朱熹在采取下述攻击手段时,显然已有了足够的安全感:他在永嘉的地方学校公开捣毁了一座秦桧的祠庙,并在一份描述秦桧对其政敌的迫害的报告中为自己的行动辩护。注1461188年他上书孝宗时,朱熹将秦桧用作一个“恶毒的”宰相腐蚀皇帝的一个公开例证。注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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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秦桧的谴责也充斥在文集的序文和朱熹为文禁的受害者撰写的碑传中。朱熹1186年为潘良贵的文集撰写的序文,是以反奸臣为主题的文章的极好范例。在序文中,朱熹通过排置两个相对照的系列而引进阴阳的对立,作为先验的“理”的一个实例:阳,君子,公,刚和朝廷的政治昌明;相对的是阴,小人,私,柔和朝廷的政治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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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公自宣和初为博士,则已不肯托昏富贵之家,而独尝论斥大臣蒙蔽之奸矣。及为馆职,又不肯游蔡京父子间;使淮南,又不肯与中官同燕席。靖康召对,因论时宰何㮚、唐恪不可用,恐误国事,以是谪去,曾不旋踵而言果验。建炎初,召为右司谏,首论乱臣逆党当用重典,以正邦法、壮国威。且及当时用事者奸邪之状,大为汪、黄所忌,书奏三日而左迁以去。其言虽不大传,然刘观所草责词,直以揣摩诋訾为罪,则其事固可知已。绍兴入为都司,又忤时相以归。复为左史,一日直前奏曰:“先王之所以致治者,以其合于大公至正之道。比年之所以致乱者,以其反此而已。陛下今日诚宜仰思祖宗创业之难,二帝蒙尘之久,俯念生灵涂炭之苦,土地侵削之多,夙寤晨兴,不敢少置,每行一事,必先念此,然后发之。务以合于所谓大公至正之道,而勿以一毫私意曲徇人情,则天下庶有休息之期矣。”服丧还朝,又以廷叱奏事官而忤旨以去。自是之后,秦桧擅朝,则公遂废于家而不复起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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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言之,通过牺牲他的政治生涯来表明他对迫害的“不屈的”抵抗以赢取他身后的君子地位,这正是潘的愿望。注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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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文章用一种夸张的修辞方法和生动的虚构手段,阐明朱熹关于秦桧是一个典型的“奸臣”化身的说法。这些文章常常是一个既定事件惟一留存下来的资料,也经常直接进入《宋史》的记载。上面已经间接提到的朱熹对赵鼎的藏书毁坏经过的描述,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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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中,宰相秦桧专柄用事,诸有故怨及不附己者,皆诬以罪,窜岭海。故相赵忠简公用此死朱崖,天子哀之。还其柩,将葬衢州常山县,郡将章杰,绍圣丞相惇诸孙,雅怨赵公当国时奉诏治惇罪,又希桧旨,阳以善意檄常山尉翁君蒙之护其丧。一日,下书翁君曰:“赵氏私为酒以饮役夫,亟捕置之法。”而阴使人喻意,使并搜取赵公平日知旧往来书疏,欲以败赵氏,快私憾,且媚桧取美官。翁君不可,则啗以利,又不可,则胁以威,往反再三。翁君度杰意壮不但已,或更属它吏,则事有不可为者,即密告赵氏,夜取诸文书悉烧之,无片纸在。翌旦,乃往为搜捕者,而以无所得告。杰怒,又廉知翁君女弟适故礼部侍郎胡公寅,实当时草诏罪状惇者,益怒,乃诬翁君它罪劾之。会胡公弟宁为尚书郎,具以其事白桧。桧亦悟为杰所卖,下其事安抚使问状,徙翁君官旁郡,赵氏亦竟得无它,而杰遂废,不复用。当是时,天下莫不高翁君之谊,慕翁君之名,而想见其为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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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生活在章家的魏掞之写了一封谴责章杰的信。朱熹在给魏写的诔文和上面这一详尽的墓志铭中复述了这个故事。注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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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为张浚写的长篇传记同样是关于审讯“五十三”位贤士的戏剧化故事的惟一资料,故事中描述了秦桧如何在其最后的日子里设计了一个牵涉甚众的诉讼案,而被告们之所以能够侥幸逃脱只是由于秦桧病得过重,以至于无法签署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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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是,秦桧宠位既极,老病日侵,鄙夫患失之心无所不至,无君之迹显然著见。意欲先剪除海内贤士大夫,然后肆其所为。尤惮公为正论宗主,使己不得安,欲亟加害,命台臣王珉、徐嚞辈有所弹劾,语必及公。至弹知洪州张宗元文,始谓公国贼,必欲杀之。有张柄者,尝奏请令桧乘金根车,其死党也,即擢知潭州。汪召锡者,娶桧兄女,尝告讦赵令衿,遣为湖南提举官,俾共图公。又使张常先治张宗元狱,株连及公。以为未足,又捕赵鼎子汾下大理狱,备极惨酷,考掠无全肤,令自诬与公及李光、胡寅等谋大逆。凡一时贤士五十三人,桧所恶者,皆与狱上。会桧病笃,不能书判以死。时绍兴二十有五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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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克和李心传关于秦桧的最后纷争的叙述都以朱的文本为基础,尽管如此,熊还是略去了夸张的修辞,李则让相关的段落从属于一个透彻的分析。注150但在《会编》中有关秦桧的较早的传记资料并没有提到这些事件,甚至朱熹在《朱子语类》中也只是间接地提到了一次:“见说有三十余家皆当坐。”注151要点不是1155年的大审讯没有发生,而是所有对这一事件的叙述都源出于朱熹的《张浚传》,而这一文本的偏颇甚至朱熹本人都不得不承认。注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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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语类》中出现的秦桧形象与1165年序和上面讨论过的后来出现的文本中的描述完全相符。注153《朱于语类》另外的特征是它给我们提供了这样的机会:可以观察到朱熹创造他的秦桧角色、为这一角色添加生动的细节以及在回应来自对话者的尖锐质疑时,为这一构造进行辩护的实际过程。朱熹提出了令人吃惊的指控:秦桧意图谋杀高宗并篡夺皇位,这一论断在《张浚传》中只是间接地提到,而在《朱子语类》中则至少有四次直接谈及:“秦太师死,高宗告杨郡王云:‘朕今日始免得这膝裤中带匕首。’乃知高宗平日常防秦之为逆。”注154朱指控秦桧是一个女真间谍,这一指控不是通过自己做出论断,而是通过讲述一个提示这一结论的故事达成的。这个故事发生在1138年,在一个佛寺里秦安排了一次会见。注155朱详细讲述了秦桧对御史的控制,并介绍了引人注意的细节:他经常自己写诉状,而让人把它们传送到御史台。注156朱暗示了秦桧与他的妻子之间的性生活缺乏和谐,并叙述了一系列传奇故事为秦桧统治的最后几年公共道德的败坏提供文献上的证明。注157朱熹在《语类》中回答质问的性质和腔调表明他对秦的刻画确实比他同时代人的一般共识要阴暗得多。例如,他两次纠正汪应辰对秦桧更为宽容的看法。注158在黎本《朱子语类》有关秦桧的题材的结尾,朱熹正式给秦桧标上小人的标签。注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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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朱熹就把秦桧用作这样一部南宋历史的反面核心:这部历史试图在政治人物中区分出小人和君子。但是,与高宗和秦桧使用同样的区分作为标准来加强当代的政治一致性的企图一样,他的努力也很成问题。促发高宗时代的文字狱的是政治而非意识形态,士大夫反对秦桧的一个主要原因当然是他偏爱“赃官”胜过“清官”。秦桧试图通过减少由正规的委任填充的朝廷职位来简化行政机构及决策的过程。洪迈记载道,在12世纪50年代中期,“秦桧相位久,不欲士大夫在朝,末年尤甚。二十四司独刑部有孙敏静一员,余皆兼摄,吏部七司至全付主管告院张云,兵、工八司,并于一寺主簿。”注160在一个进入官府的入场券越来越难以获得的时期,这一措施无疑导致了对升迁和晋职的常规模式的严重破坏。朱熹对秦桧的攻击流露出了这一萦回不去的怨恨。但通过以君子和小人这样黑白分明的术语塑造他对秦桧的攻击,也就使得这些迫害看起来受到了比实际情况更多的意识形态化的指引。其结果是受到更多关注的关于“中兴”的历史想像得以形成,而这一想像比原本的人物和事件要简单和粗糙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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