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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200 注89  《渭南文集》(《四库全书》版)卷27,页11以及《老学庵笔记》卷1,页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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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202 注90  《齐东野语》(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年重印)卷6,页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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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204 注91  参见薛季宣(1134-1173)《浪语集》(《四库全书》版)卷23,页18和王明清《挥麈前录》卷4,页44,两位作者都谈到了在秦桧统治的时代保持私人的历史文献藏书的困难。告讦一词最早出现于《论语·阳货》“恶讦以为直者”,朱熹将这一术语解释为“攻发人之阴私”。参见程树德《论语集释》(台北:鼎文书局,1973),第2册,页1078。在宋代,这一用语更带有了诽谤性的涵义,意指揭露某人难以证实的私人秘密或行为。对《论语》这一段话做注释的一位清代注者在他举的例证中,提到了蒋之奇(1031-1104)对欧阳修的诽谤,他诽谤欧阳修与其侄女可能有暖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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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206 注92  《容斋三笔》卷4,页462-463。高宗在秦桧执政期间宽容告讦,但据记载,无论是在秦桧统治之前(《要录》卷107,页1745)还是之后他都强烈地反对这种行为。1155年11月,“手诏近岁以来,士风浇薄,持告讦为进取之计,致莫敢耳语族谈,深害风教,或戒饬在位及内外之臣,咸悉此意,有不悛者,令御史台弹奏,当重置于法”(《要录》卷170,页2780)。政令是针对在秦桧治下有告讦行为的人,包括陆升之,以及这些被判幽禁的人(《要录》卷170,页2786-2788,还有《要录》卷172,页2844-2845和《宋会要》,《职官》卷71,页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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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208 注93  这是指李纲(1083-1140)。秦桧、万俟卨、汤思退和沈该都没有文集传世。而现存的吕颐浩、赵鼎、李光的文集则是《四库全书》的编者从《永乐大典》中重新辑录出来的,参见四川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编《现存宋人别集版本目录》,成都:巴蜀书社,1989,页150、156、169、172。有关胡铨文集的历史的细致研究,作为南宋文集流传的一个实例,参见黄宽重《胡澹庵集的传本与补遗》,收载于《宋史研究集》第24号(台北:“国立”编译馆,1994),页30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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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210 注94  《挥麈后录》卷11,页21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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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212 注95  《浪语集》卷33,页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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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214 注96  《要录》卷155,页2516-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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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216 注97  关于欧阳修与《新唐书》,参见包弼德(Peter K.Bol),“This Culture of ours”:Intellectual Transitions in T’ang and Sung China(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2),页194-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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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218 注98  段玉裁(1735-1815),《说文解字注》(台北:世界书局,1972年重印)卷12下,页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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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220 注99  《宋史》卷471,页13697。参见《周易》(四部丛刊版)卷8,页3。关于在宋代究竟哪些人应被冠以“奸臣”之名的观念的转变,参见宋晞《黄景源汉江集中的宋奸臣论》,收载于《宋史研究集》第21期(台北:“国立”编译馆,1992),页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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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222 注100  关于中国传记的传统,参见Denis Twitchett,“Chinese Biographical Writing”,收载于Beasley和Pulleyblank编,Historians of China and Japan,页95-114以及傅汉思(Hans H.Frankel),“T’ang Literati:A Composite Biography”,收载于Wright和Twitchett编,Confucian Personalities,页6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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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224 注101  私家史志也追随了相同的做法。徐梦莘在《会编》中,对于每一个重要的人物,在其卒年都插入很长的传记资料。李心传在《系年要录》中也在主要人物亡故的条目中提供其传记的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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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226 注102  正式开始编纂《四朝国史》是在1203年5月,但直到1238年,当时负责这一计划的李心传延请高斯得(1229年进士)、牟子才(1223年进士)、钱时、赵汝胜(卒于1261年)、刘汉弼(1216年进士)以及徐元杰(1194-1245)(这些人都与道学有密切关系)来协助他时,该书还根本没有完成。这一编年史于1241/1完成并呈交御览。高、牟和赵继续致力于这一计划,后来,刘克庄(1187-1269)、尤焴(1190-1272)和赵以夫(1189-1256)又加入进来。但一项将工作集中在专题文章上的决定以及人际的冲突延缓了计划的完成。高斯得写于1272年的回忆《四朝国史》历程的文章,提到即使是到了相当晚的时候,史馆仍要决定谁的传记被列入最后的名单。这部书的传记部分只是传主家庭所呈交的碑传的原稿,没有经过史馆人员的编辑甚至重新抄写;参见《耻堂存稿》卷2,页36。如果在1272年传记部分的情况真是如此的话,那么很难想像其中最难处理的“奸臣传”在当时已经完成了。关于《四朝国史》的更进一步的细节和参考材料,参见蔡崇榜《宋代修史制度研究》,页38-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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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228 注103  张扩(卒于1147年),《东窗集》(《四库全书》版)卷11,页4-18,页4-27;程俱(1078-1144),《北山小集》(《四部丛刊》版)卷22,页6-8,刘才邵(1085-1157),《檆溪居士集》(《四库全书》版)卷4,页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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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230 注104  《宋会要》,《选举》卷12,页10记载了秦桧在这些考试中的成功,1123年被称为“词学兼茂”。参照聂崇岐《宋词科考》,《燕京学报》25(1939),页134。事实上,当时能证明秦桧的文学才能的许多证据至今尚存。参见《朱子语类》卷131,页3154。迟至1194年,具有独立思考精神的周煇(1127-1198)仍赞扬秦桧的文风“惟尚简古”,他认为这一文风是对王安石的作品的模仿。周引证实例来支持自己的观点,最终的结论是“语简而意深”。参见《清波别志》(《丛书集成》本)卷3,页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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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232 注105  《会编》册4,页265-266。关于《靖康小雅》的成书年代,参见陈乐素《〈三朝北盟会编〉考》,页299-300。《四库全书》的编者所描述的那个版本中包括单独抄自《会编》的文段。这个本子删去了有关秦桧的材料,这一事实,《四库》的编者没有提到,参见《钦定四库全书总目》,页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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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234 注106  徐梦莘的《会编》经常引用《林泉野记》。这一佚名著作今已不存,宋代的目录中也没有著录,看上去它似乎是南宋早期政治人物传记的一个汇集。题目暗示了放逐或政治上的敌对,有关秦桧的主题,该书完全是否定性的。参见陈乐素《〈三朝北盟会编〉考》,页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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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236 注107  《要录》卷169,页2771-2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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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238 注108  王明清,《玉照新志》(1198,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重印)卷4,页7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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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240 注109  关于完全按此主题所编的这一时期的简史,参见江伟爱(Gong Wei Ai),“The Usurpation of Power by Ch’in Kuei Through the Censorial Organ(1138-1155)”,Chinese Culture 15.3(1974年9月),页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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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242 注110  在其他“奸臣传”中这一主题的实例,参见《宋史》卷471,页13699关于蔡确(1037-1093);页13704关于邢恕;页13712关于章惇(1035-1105);卷472,页13722、13724关于蔡京;卷473,页13744关于黄潜善(卒于1129);卷474,页13773-13714关于韩侂胄,页13779关于丁大全(卒于1263年),以及页13783关于贾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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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244 注111  《要录》卷151,页2431;另见《要录》卷124,页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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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246 注112  《要录》卷169,页2769;《宋史全文》(《四库全书》本),卷22上,页39。《皇朝大事记》的明代稿本广泛地论述了从1068年王安石时代开始一直到1155年间“君子遭受之诸多灾难”的逐步发展;参见卷1,未标页码,“秦桧窜不附和议君子”条。寺地遵以吕中关于秦桧死后如何瓦解其统治集团的注文为基础,分析了秦桧统治的八个特点(《南宋初期政治研究》,页307-311)。其中的第二点是关于文字狱以及通过告讦的威吓。参见《皇朝大事记》(卷1,未标页数,“严告讦罚”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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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248 注113  《要录》卷151,页2436;《皇朝大事记》(卷1,未标页数,“除学官台谏”条)。参照寺地遵《南宋初期政治研究》页308,对御史的控制被列为秦桧统治的八个特征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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