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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54 《朱子语类》卷131,页3162。朱熹两次将秦桧与曹操相比较(《朱子语类》卷131,页3147、3159)。《朱子语类》卷131,页3159:“问:(《张魏公行状》),秦相叛事如何?曰:当时煞有士大夫献谋者,亦有九锡之议矣,吴曾辈是也。”参见《朱文公文集》卷95下,页4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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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55 《朱子语类》卷131,页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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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56 《朱子语类》卷131,页3154叙述了傅自得(1116-1183)如何认定对洪兴祖的控告的精美文风是出自秦桧的手笔。这个故事被作为一般性的评论,写进了《宋史》的秦桧传(《宋史》卷473,页13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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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57 《朱子语类》卷131,页3160-3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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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58 《朱子语类》卷131,页3150、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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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59 《朱子语类》卷131,页3163:“秦老是上大夫之小人,曹泳是市井之小人。”《语类》中关于秦桧的其他重要主题是欺诈(《朱子语类》卷131,页3153-3155)以及他对历史文献的操纵(《朱子语类》卷131,页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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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60 《容斋三笔》卷5,页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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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61 参见杨德泉《张浚事迹述评》的毁灭性批驳,该文收载于邓广铭与郦家驹编《宋史研究论文集》,页563-592(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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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62 《朱子语类》卷131,页3140、3143、3149-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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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63 《要录》引用朱熹的张浚传超过30次,而其中的一半是为校正朱错误的记述。这些错误中至少有五处涉及主要的问题(《要录》卷82,页1357,卷115,页1859,卷146,页2355-2356,卷147,页2363-2364以及卷155,页2509-2510)。例如,朱熹撰《张浚行状》云:“金人惮公尤甚,岁时使至虏中,其主必问公安在。方约和时,誓书有不得辄更易大臣之语,盖惧公复用云。”而这一细节也进入了《宋史》的《张浚传》(《朱熹集》卷95下,页4860;《宋史》卷361,页11306)。然而,李心传随即指出:“案《绍兴议和录》有金国主书三、乌珠书七,并无此语。或又别有书,姑附此,当求他书参考”(《要录》卷146,页2355-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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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64 《会编》第3册,页219-220;《要录》卷43,页791-792。并不偏爱张浚的周密,在《齐东野语》卷15,页294-297中带着极大的兴趣讲述了这个故事,并在张对曲端的谋害与秦桧对岳飞的谋害间做了直接的比较。周密强烈反对他从《四朝国史》中引证的对曲的评价,这一评价认为张浚处死曲是合理的,因为如果他不被处死,他一定会叛逃到女真。这一观点出自朱熹为张浚写的传记,其中朱记述张浚之所以召回曲审讯是因为在富平之战后曲的许多部下投靠了女真。朱熹是指明张与曲的被害有牵连的故事是污蔑(《朱熹集》卷95上,页4825)。尽管《宋史·曲端传》的细节(《宋史》卷369,页11489-11494)较多地根据周密的记述并承认张浚参与对曲的谋害,它的结论仍然是曲因为不听节制才导致了对他的处死。13世纪另外一部同情曲端的书,参见罗大经(?-1248)《鹤林玉露》(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重印)丙集卷1,页247-248;另见杨德泉《张浚事迹评述》,页577-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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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65 《要录》卷50,页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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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66 参见杨德泉《张浚事迹评述》,页582-584,其中引证了包括钱士升(1575-1652)和王鸣盛(1722-1798)在内的许多明清时期学者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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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67 《宋史》卷28,页530。有关细节,参见王曾渝编《鄂国金陀粹编续编校注》,页427-440以及Edward Harold Kaplan,“Yüeh Fei and the Founding of the Southern Sung”(爱荷华大学博士论文,1970),页32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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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68 引文出自《小历》卷21,页258和《会编》第4册,页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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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69 1137年10月,“都官员外郎冯康国乞补外,赵鼎奏:‘自张浚罢黜,蜀中士大夫皆不自安。今留行在所几十余人,往往一时遴选,臣恐台谏以浚里党,或有论列,望陛下垂察。’上曰:‘朝廷用人,止当论才不才,顷台谏好以朋党罪士大夫,如罢一宰相,则凡所荐引,不问才否,一时罢黜,此乃朝廷使之为朋党,非所以爱惜人才而厚风俗也。’鼎等领首谢”(《要录》卷115,页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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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70 参见《小历》卷23,页274-275和徐自明《宋宰辅编年录》卷15,页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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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71 《要录》卷121,第1963-1964页;另见《要录》卷111,页1801、1804,卷115,页1861-1862;详细的研究,参见蔡崇榜《绍兴〈神宗实录〉两修考》,页134-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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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72 《道命录》卷3,页24-25、30;《要录》卷107,页1747、1748。另见包弼德给田浩的Confucian Discourse and Chu Hsi’s Ascendancy一书写的书评,Journal of Sung-Yuan Studies24(1994),第310-312页。程公辅提供了另一种中兴官员的典型,他的行为很难用后人所定的分类来界定。程公辅是李纲的同伙、也是蔡京的对手。他很早便经常为没有派系的政府和对国家事务的公开谈论而争辩。早在1136年,他就上疏攻击王安石的学说。这件事在他《宋史》的传记中已经提到(《宋史》卷379,页11694),但《要录》却没有。而他在《宋史》中的传记没有提到他1136年2月攻击程学的奏议。当然,朱熹的张浚传中也没有提到张支持程公辅攻击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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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73 《朱熹集》卷95下,页4850-4851。《语类》对张浚与赵鼎的不合记载略多,关于这一轶事的也有几种不同的说法(《朱子语类》卷131,页3144-3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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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74 《小历》卷22,页268;《宋史》卷473,页13751,卷361,页11305;毕沅,《续资治通鉴》(1801,北京:中华书局,1957年重印)卷119,页3144;刘子健,China Turning Inward,页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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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75 《要录》卷115,第1859页。徐梦莘折衷并大量删节了这一段落,省略了张与秦桧的对话和此后秦对赵鼎的欺骗(《会编》第3册,页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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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76 《道命录》卷3,页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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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77 《要录》卷170,页2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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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78 《朝野杂记》甲卷6,页137-138。这一文章是第一部由道学运动以外的人写成的道学史,值得细致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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