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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708 注343  《朝野杂记》,《甲编》卷4,页113-114。十三世纪的书目学家呼应了李心传的意见;见陈振孙(约1190-1249年之后),《直斋书录解题》(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卷4,页110;以及赵希弁(死于1250年之后)的看法,收入晁公武(死于1171年)与赵希弁撰、孙猛校正,《郡斋读书志校证》(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页1107;还有王应麟(1223-1296),《玉海》(上海书店、江苏古籍出版社,1988),卷46,页51a。对于前述及与南宋同代作品的评价,亦见舒仁辉,页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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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710 注344  《宋会要》,《崇儒》卷5,页41a-b。这份文件也刊印在《东都事略》绍熙本的卷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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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712 注345  王士祯,《蚕尾续文》卷19,页11a。也援引在陈述,《〈东都事略〉撰人王赏、偁父子》,《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8本第2分(1939年),页13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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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714 注346  《东都事略》,册1,序题,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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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716 注347  蔡崇榜,《宋代四川史学家王偁与〈东都事略〉》,《成都大学学报》4期(1985),页24-25。以及何忠礼,《王偁和他的〈东都事略〉》,《暨南学报》3期(1992),页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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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718 注348  关于李焘从《东都事略》中如何取材(以及是否自其中取材)的问题,是复杂的书目课题,此处不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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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720 注349  例如,在1144年9月获悉蔡攸之妻与其子进入京师时,御史汪勃强烈抗议,他们因此被秘密逮捕并在护卫下回到囚禁地。有一通敕令重申将蔡京的二十三个子孙永远放逐,并断绝未来任何赦免的可能性。见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北京:中华书局,1988),卷152,页2451。这个事件也在叶适(1150-1223)为汪勃所题写的墓志铭中提到,见《叶适集》(北京:中华书局,1961),卷24,页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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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722 注350  《会编》卷49,页493-495。此处所谈论的两份作品为《中兴遗史》与《幼老春秋》。关于这些文本的年代与性质,见陈乐素,《〈三朝北盟会编〉考》,《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6本第3分(1936年),页284-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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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724 注351  《宋会要》,《职官》卷18,页70b。以下的回顾不包括《蔡确传》,因为此传记原有可能在《哲宗实录》中;《哲宗实录》有着复杂的历史,在李焘到临安前已大致完成。其余三位人物(吕惠卿、章惇、曾布)传记的文本,分别见(1)杜大珪,《名臣碑传琬琰集》,收入《四库全书》,下卷14,页9a-12b;下卷18,页8b-10b;下卷20,页1a-3a。(2)《东都事略》,卷83,页1a-3b;卷95,页1a-4a;卷95,页4a-5a。(3)《宋史》卷471,页13705-13709、13709-13714、13714-1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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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726 注352  《宋史》卷389,页11935;《南宋馆阁续录》,卷9,页366。袁枢是《通鉴纪事本末》的作者,这是首部以纲目体史书。袁枢与朱熹是关系密切的同道,而龚茂良则在朝中支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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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728 注353  对于《实录》、《东都事略》及《宋史》内蔡确、吕惠卿与曾布传的比较研究与翻译,见Ari Levine,“A House in Darkness:The Politics of History and the Language of Politics in the Late Northern Song,1068-1104”(Ph.D.dissertation,Columbia University,2002),页204-308,597-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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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730 注354  无论如何,《宋史》将蔡京从左仆射解职的日期标为1106年1月是错误的。正确的日期应该是1106年2月13日。见黄以周等辑注,《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北京:中华书局,2004),卷26,页878-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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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732 注355  我此处所指的直接引述来自奏疏,依名称引用与标记。在VIII.A.1小节内的基础文本描述了讲议司的功能与人员。事实上这来自蔡京在1102年8月4日的奏疏(见《宋会要》,《职官》卷5,页13a),但在原文本内没有指明这个段落出自蔡京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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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734 注356  蔡京的原文见《宋会要》,《食货》卷66,页68a-b;《宋史》,卷178,页4330;以及《长编拾补》,卷13,页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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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736 注357  文字见《长编》卷495,页11773-11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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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738 注358  除《东都事略》引文之外,蔡京的奏疏没有被其他同代的书籍保存下来,但可见于《长编拾补》卷31,页1026-1027;与《宋史》卷351,页11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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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740 注359  汪琬,《尧峰文钞》(《四库全书》本),卷25,页2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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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742 注360  方勺,《泊宅编》(北京:中华书局,1983),页9、73。这部作品具有复杂的流传史,现存3卷及10卷的版本。这两种版本都收录了这个轶事,尽管有一些差异,包括那些涉事官员的姓名。10卷版本的文字也出现在《宋会要》,《礼》卷19,页15a。在《宋会要》内的另一份文件,将苏棫在淮西的行动记载为1108年7月。见《宋会要》,《刑法》卷2,页48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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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744 注361  奏疏全文见王明清(1127-1214之后),《挥麈录》(北京:中华书局,1961),《后录》卷3,页109-112。摘录见徐自明,《宋宰辅编年录》(北京:中华书局,1986),卷11,页723-726。王明清的记载描述方的奏疏如何被交付到李焘之手以便纳入《长编》之内;但这个时期《长编》的拾补并未留存这份文字。见《长编拾补》卷27,页921-924;注释中引用了王明清的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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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746 注362  孙觌一文在十二世纪的出处,见汪藻(1079-1154),《靖康要录笺注》(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8),卷3,页386-390;在徐自明,《宋宰辅编年录校补》,卷13,页836-837引用的《中兴遗史》;《会编》,卷39,页389-391;《长编纪事本末》,卷148,页7b-8b。这份文本普及的一个主要因素为其动人的骈文,在这一点上孙觌是公认的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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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748 注363  《靖康要录笺注》,卷7,页817-823;卷9,页907-911。《长编拾补》卷55,页1741-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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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750 注364  陈朝老奏疏的全文见《会编》,卷50,页498-500。也可比较徐自明,《宋宰辅编年录》,卷12,页751;这份列表也被引用在评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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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752 注365  关于张克公的奏疏见《会编》,卷50,页496-497。前引段落被合并在一份任命通知内,这份任命书将蔡京在1110年5月自左仆射之位免职。见徐自明,《宋宰辅编年录》,卷12,页749;以及《长编拾补》,卷29,页979-980。《东都事略》卷105,页3b提到这份奏疏是张克公与石公弼的共同努力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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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754 注366  邵伯温,《邵氏闻见录》(北京:中华书局,1983),卷11,页119。这个故事的另一版本出现在《丁未录》中,引述在徐自明,《宋宰辅编年录》,卷11,页703-704。李焘注意到邵伯温对1068年司马光与蔡京会晤的记载有数个矛盾之处,不过他接受了这次会面的基本事实。见《长编》,卷367,页8834-8836。之后,蔡京本人在1096年2月的奏疏中提及这个事件。见《宋会要》,食货14,页10a。然而,《蔡京传》沿用了邵伯温的原文,而非李焘对此次会面的修订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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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756 注367  朱胜非回忆录内的这段文字,见《会编》卷50,页496,《长编纪事本末》,卷131,页20b-21a;亦见《长编拾补》卷48,页1493。关于《秀水闲居录》的年代见陈乐素,《〈三朝北盟会编〉考》,页291-92。该著只有一些其他书摘录的片段留存。蔡絛在1123年9月13日被免职,当时的批评者因他撰写《西清诗话》“多用苏轼、黄庭坚之说”,指控他“学术邪僻”。见《宋会要》,《职官》卷69,页13a。不过,显然他之后很快重返权力核心。1125年4月21日再次将他免职的敕令,使用的语言与XX.B小节内第二个基础文本相似,描述他对宣和库事务的参与。见《宋会要》,《职官》卷69,页17b-1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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