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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70 第VII.B小节的开篇提供了一个有趣的例子,展示了后世文本如何操弄早期的文本,迫使它们和不断演化的、关于历史实象的认识趋于一致。《宋史》行文如下:“韩忠彦与曾布交恶,谋引京自助,复用为学士承旨。”这段文字有些含糊不清,因为它并未明言是韩忠彦还是曾布谋划“利用”蔡京,并设计他的回京。然而,这暗示了韩忠彦是行动者,因为他是第一句话的主词;而且,的确,在以下注释内所引的十二世纪相应段落中,明确地陈述召回蔡京的人是韩忠彦。不过,韩忠彦是韩琦(1008-1075)之子,韩琦为十一世纪的重要宰辅并与欧阳修、司马光结交。于是,这段文字在明代修订本中被重写为:“会韩忠彦与曾布交恶,布谋引京自助……”由此将蔡京召回的行动者,从其后被圣格化的韩忠彦彻底变为“奸恶”的曾布。见陈邦瞻(1557-1602),《宋史纪事本末》(北京:中华书局,1977),卷49,页479。这个例子显示使用便利的宋后汇编本研究宋史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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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71 这个故事述及徽宗在审阅邓洵武(1055-1119)所呈的图表之后,怎样决定将蔡京拔擢为宰辅。邓所建构的图表向徽宗呈现了新政的反对者把持高位的情形,而升任蔡京为左仆射能处理这种失衡。李焘的叙述见《长编拾补》,卷18,页660-61。另一个记述见被引用在徐自明,《宋宰辅编年录》(北京:中华书局,)1986,卷11,页701-702的李丙的《丁未录》。《东都事略》中邓洵武的传记包含这个事件较长的版本,见《东都事略》卷98,页2b-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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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72 陈均(约1165-1236年之后),《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北京:中华书局,2006),卷26,页663。这个段落也出现在另一份十三世纪中期不详其作者的道学著作,18卷的《续宋编年资治通鉴》中。这是一部自元代以来尚未被刊印的作品,见《续宋编年资治通鉴》(济南:齐鲁书社,1997,《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卷15,页5b。此处所谈的段落亦援引自较晚的《长编拾补》,卷20,页700的注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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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73 《长编拾补》卷18,页665及顾吉辰,《宋史比事质疑》(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7),页517-518。基本的问题是童贯在1102年3月被指派到长江三角洲时,蔡京已离开杭州,在1101年12月赴任知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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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74 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北京:中华书局,1986),页3128-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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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75 关于杨仲良的编本及其与《长编》关系的研究,见本书《〈续资治通鉴长编纪事本末〉与十三世纪前期的史学编纂与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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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76 《长编拾补》,卷55,页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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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77 《长编纪事本末》,卷131,页22a-b文本最优。亦见《长编拾补》卷55,页1738-1739,陈均,《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30,页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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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78 司马迁,《史记》(北京:中华书局,1959),卷122,页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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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79 开篇段落为整篇传记定调:“张汤者,杜人也。其父为长安丞,出,汤为儿守舍。还而鼠盗肉,其父怒,笞汤。汤掘窟得盗鼠及余肉,劾鼠掠治,傅爰书,讯鞫论报,并取鼠与肉,具狱磔堂下。其父见之,视其文辞如老狱吏,大惊,遂使书狱,父死后,汤为长安吏,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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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80 例子可见周煇(1127-98年之后),《清波别志》,王云五主编,《丛书集成初编》本(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卷1,页124-25。此次战役触发了女真的入侵,最终使北宋在1126年覆灭。蔡京送给蔡攸的诗作留存下来了,而其真实性是无庸置疑的,它被引用在《会编》卷7,页60的,出自蔡絛所作的《北征纪实》。以这首诗表达了对这项计画可行性的严肃保留,而某些宋代的资料以其表面意义来理解它,故而认为蔡京表达了真实的反对意见;其他的作品则同意史家的看法,认为他所写的诗作,是为了使他本人在征伐行动失败时,可以免于责难的工具。见《长编拾补》,卷44,页1362-1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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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81 关于这六项政策,见《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26,页663、667、667-668、670-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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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82 例如,标题为:四辅,花石纲,蔡京事迹,讲议司,当十钱,方田,诛六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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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83 见赵汝愚(1196年去世)编,《宋朝诸臣奏议》(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卷60,页659-660。石公弼(1091年进士)记于1108年的奏议以及卷60,页660-661,宇文粹中(1139年去世)记于1110年的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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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84 关于事件和项目(规定编纂日历时需要被收录在编纂中的章程)的分类清单,见陈骙(1128-1203),《南宋馆阁录》(北京:中华书局,1998),卷4,页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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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85 袁桷,《清容居士集》(《四部丛刊》本),卷41,页3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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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86 徐松(1781-1848)辑,《宋会要辑稿》(1936;重印本,北京:中华书局,1966。以下简称《宋会要》),《运历》卷1,页2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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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87 关于秦桧执政下的官方史学编纂,见本书《一个邪恶形象的塑造:秦桧与道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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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88 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1202;乙集,1216;重印本,北京:中华书局,2000。以下简称《朝野杂记》),甲集,卷4,页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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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89 《南宋馆阁录》,卷7,页79;卷8,页114、12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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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90 《宋会要》,《运历》卷1,页25a-26a。刘仪凤从1161年7月到1165年3月服务于秘书省的史馆,见《南宋馆阁录》,卷7,页85;卷8,页1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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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严妆:解读道学阴影下的南宋史学 注391 《宋会要》,《职官》卷71,页13a;脱脱等编,《宋史》(1345;重印本,北京:中华书局,1977),卷389,《刘仪凤传》,页1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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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92 《宋会要》,《运历》卷1,页27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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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93 《宋会要》,《职官》卷18,页66b-6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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