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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839 注408  《记孙觌事》,《朱熹集》(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卷71,页3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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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841 注409  《会编》,册2,页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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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843 注410  《会编》,册2,页14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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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845 注411  《要录》,卷1,页20。关于孙觌写给朱倬信件的完整内容被保存在孙觌的文集《鸿庆居士集》(四库全书本),卷12,页13a-15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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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847 注412  即使已处于无望的军事状态,北宋宫廷到最后仍保留了对文学价值的强烈依恋。李心传提到(《要录》,卷1,页29)在被囚禁期间,宰相何㮚提议钦宗君臣作诗度日。很自然地,这些人以诗作为透露关于彼此可能的行动步骤的想法载具。钦宗所做的诗全用“归”和“回”字韵,这指出了他渴望借由满足金人的要求以返回宫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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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849 注413  黎靖德(1263年在世)编,《朱子语类》(1270;重印本,北京:中华书局,1986),卷130,页3131-3333。这段话也被引用进《永乐大典》(1407;重印本,台北:世界书局,1962),卷10421,页11b-12a。朱熹最后一段话的含义是指汉代作家蔡邕(133-192)之死。蔡邕在董卓(死于192年)死后落入军阀王允(死于193年)手中。蔡邕请求王允饶恕他的性命,使他可以完成他所写的汉代历史。但王允拒绝此要求,并指出当时汉武帝错在没杀司马迁,使司马迁得以完成他的“谤书”(即《史记》)批评皇帝。王允推测蔡邕将会做类似的事情,便处死蔡邕以免“复使吾党蒙其讪议”。见范晔(398-445),《后汉书》(重印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卷60下,页2006-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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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851 注414  接下来的节要用的是《宋史》卷23的基本纪录。另外也很有用的是:Herbert Franke and Denis Twitchett,eds.,The Cambridge of China.Volume 6.Alien Reigns and Border States,907-1368(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4),pp.223-30;Sabine Werner,Die Belagerung von K’ai-feng im Winter 1126/27(Stuttgart:Franz Steiner,1992),pp.16-68;Herbert Franke,“Treaties between Sung and Chin,”in Françoise Aubin,ed.,Études Song,in memorian Étienne Balazs.Serie I.Histoire et institutions(Paris:Mouton & Co,1970),pp.55-84;and Samuel H.Chao,“The Day Northern Song Fell,”Chung-yüan hsüeh-pao 8(Dec.1979),144-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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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853 注415  就像我们所熟知的,《长编》只有前108卷的节本有清朝之前的印本传世。这部作品的主要部分(包含整个徽宗朝与钦宗朝)都在剩下的部分于1407年被抄录在《永乐大典》前就遗失了。不过,《长编》的完整文本于13世纪被杨仲良节录并主题式地重新编排,有些《长编》遗失的材料可以从杨氏编纂的作品中取回。关于杨仲良与其作品的研究,见本书《论〈续资治通鉴长编纪事本末〉与十三世纪前期的史学编纂与出版》。这部被重新找回的史料由黄以周(1829-1899)及其他人按时间先后加以安排,并补充了非常有用的注释。关于李焘文本对于姚平仲事的说法(亦即朱熹所回应的那个文本),见杨仲良,《续资治通鉴长编纪事本末》(1253;重印本,台北:文海出版社,1967。以下简称《本末》),卷145,页5b-7a;卷147,页7b-8a和黄以周等编,《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1883;重印本,北京:中华书局,2004),卷53,页1645-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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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855 注416  《东都事略》,卷12,《钦宗本纪》,页2a;王德毅,《李焘父子年谱》(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63),页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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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857 注417  《会编》,册1,页278-279、280-283、286-287、288、327-329;参看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5,页152-153。关于郑望之对于金人的态度以及他在1127年后所受到的惩罚,见《要录》,卷5,页128;《宋史》,卷23,《钦宗本纪》,页426及卷24,《高宗本纪》,页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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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859 注418  John Winthrop Haeger,“Sung Government at Mid-Season:Translation of Commentary on the Ching-k’ang ch’uan-hsin lu”(Ph.D.dissertation,University of California,Berkeley,1971).这篇论文有些章节已经出版:John Winthrop Haeger, “1126-27:Political Crisis and the Integrity of Culture,”in Haeger,ed.,Crisis and Prosperity in Sung China(Tuscon,Arizona:The University of Arizona Press,1975),pp.143-161;and Haeger,“Li Kang and the Loss of K’aifeng:the Concept and Practice of Political Dissent in Mid-Sung,”Journal of Asian History 12.1(1978),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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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861 注419  潜,据《宛委别藏》本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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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863 注420  《本末》,卷145,页5b行7到页6a行1(《会编》,册1,页329亦同)。李焘对郑望之的文字(描述李纲如何热切地希望作战,以及姚平仲的自大)有所删减。郑望之描述他曾听闻姚平仲吹嘘他在1121年协助镇压方腊之乱时杀了许多“魔贼”。“纲信其说,意谓可以杀金军如杀魔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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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865 注421  《本末》,卷145,页6a,行2至行3(与《靖康传信录》[丛书集成本]同,卷2,页11,行7至行8);《本末》,卷145,页6a,行3至行5(与《东都事略》同,卷107,《种师道传》,页3b,行6至行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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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867 注422  《本末》,卷145,页6a行5至页7a行11(与《会编》同,册1,页329,行2至行4)。《会编》只有再现了被李焘所引用的郑望之文本片段,但无疑地李焘的全部引文是来自《靖康城下奉使录》,因为段落的主体包含了郑望之与斡离不之间的直接对话。这段文字,从“良久,罢遣归所”,一直到“今幸脱彼,未可言归也”已经在上面的引文中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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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869 注423  《本末》,卷145,页7a,行2至行4(与《靖康传信录》同,卷2,页11,行12至行13);《本末》,卷145,页7a,行5至行6(与《靖康传信录》同,卷2,页12,行1至行2);《本末》,卷145,页7a,行6至行7(与《靖康传信录》同,卷2,页12,行4至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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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871 注424  《靖康传信录》,卷2,页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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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873 注425  《会编》,册1,页322-323。《会编》也收录了一些此军事行动失败后,宋、金双方通信的片断文字(《会编》,册1,页323-324;完整的文本见《大金吊伐录校补》[北京:中华书局,2001],页180-188)。宋廷的信件并无什么有帮助的材料。其信否认事先对此计划知情,并允诺会惩罚姚平仲以及枢密院的主战派(如李纲)。这种投降的态度说明了姚平仲的消失,其经由长安逃到四川。姚平仲许多年后以道士之姿出现在四川青城山上清宫。诗人陆游(1125-1210)于1174年曾在该处遇到姚平仲,并为之撰写了一篇小传(包含姚平仲逃走以及作为道教隐士生活的一些细节)。这篇传记形塑了其后关于姚平仲传说的基本部分。见《渭南文集》(四部丛刊本),卷23,页1a-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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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875 注426  《会编》,册1,页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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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877 注427  《玉照新志》(1198;重印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卷5,页8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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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879 注428  Haeger,“Sung Government at Mid-Season,”pp.266-267.Haeger主要使用赵铁寒,《由〈宋史·李纲传〉论信史之难》,《大陆杂志》,第8卷第11期,1958年,页338-341。这篇文章包含了对姚平仲事的细致分析。另外,赵效宣对李纲有细致的传记研究,见赵效宣,《李纲年谱长编》(香港:新亚书院,1968),页58。赵效宣并未重视赵铁寒的研究成果,仅简单地处理李纲该为姚平仲事所负的责任(赵效宣只简单提到:“朱子已辩驳甚详,兹不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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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881 注429  《本末》,卷145,页8b-9a和《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54,页1707-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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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883 注430  《东都事略》,卷12,《钦宗本纪》,页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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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885 注431  《本末》,卷145,页8b行7至页9a行3(与《靖康传信录》同,卷3,页25行11至页26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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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887 注432  王智勇笺注,《靖康要录笺注》(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8),卷7,页776-781;《东都事略》,卷107,《种师道传》,页4b-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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