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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69141 国家司法制度的优点及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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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69143 我们已详细比较国家与小型社群解决争端的方式,至此可以得到什么结论?从一方面来看,就争端的解决而言,我们不可对小型社群的做法抱持过于天真的看法,认为他们的做法可圈可点,夸大其优点,认为国家政府的司法系统一无是处,充其量只是必要之恶。然而,从另一方面来看,很多小型社群的一些做法仍值得我们学习、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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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69145 为了避免误解,我必须再次强调,即使是现代国家社群有时也会采用传统部落社群解决争端的机制。例如,我们如果在购物时与店家发生纠纷,大多数人应该都不会立即去请律师或把对方告上法庭。我们通常会先与店家讨论、协调。如果过于气愤或觉得一己之力薄弱,也许会请朋友出面,代为协调。前面已经提过,工业社会里有很多职业团体都有一套解决争端的办法。至于在乡村或人口稀少之地,由于人们互相认识,期待关系能够长久、和睦,因此有强烈的动机解决争端。争端不解决,社会压力也会很大。即使我们请律师帮我们解决纠纷,也希望通过律师的斡旋别跟对方撕破脸,像是离婚官司或是合伙人之间的纠纷。除了巴布亚新几内亚,还有不少新成立的国家或小国依然照传统方式解决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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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69147 有了这样的了解,我们再来看国家司法制度的优点。事实上,所有传统小型社群的根本问题在于,武力并非专属于一个中央集权机构,无法遏止成员作乱或互相杀戮,也无法避免他们利用暴力来寻求正义。但以暴制暴只会陷入恶性循环,如我们将在下面两章看到的,大多数小型社群因此长期陷入暴力与战争,无法自拔。国家政府或强大的酋邦因握有独一无二的武力权,可破解这种恶性循环。当然,我不是指任何国家都能成功阻止暴力,而且我承认国家可能使用武力对抗自己的人民。大抵而言,国家的控制越有成效,非国家形式暴力的能力就越有限。这也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第一个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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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69149 国家政府本身具有很大的优势,这就是为何大型社群的成员互不相识,还是会发展为强大的酋邦,并更进一步演变为国家政府。虽然我们认为小型社群解决争端之道有可取之处,我们不得不提醒自己,这么做的结果有二:一是和平解决;二是如无法和平解决,则会陷入暴力与战争。国家解决争端也有两个结果:一是和平协调;二是若协调不成,则进入司法程序,通过诉讼来解决。即使是最可怕的审判也远比内战或血腥复仇要好。小型社群由于不想走上战争之路,因此喜欢私下协调、修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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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69151 国家司法制度的第二个优点和权力关系有关。如果小型社群的成员与人发生纷争,认为自己的力量不足,则会寻求其他人的支持。我因此想到关于西方国家司法制度的一篇很有影响力的文章,即《在法律的阴影下谈判》(Bargaining in the Shadow of the Law),阐述了进行谈判的双方虽然都知道如果协调破裂,最后还是必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在小型社群,成员之间的谈判、协调则是“在战争的阴影下”,双方知道协调不成就会演变成暴力冲突或战争。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获得谈判的筹码,双方都会极力拉拢盟友,万一开战才不会势单力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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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69153 理论上,在国家的司法体系中,以人人地位平等为前提,不会让有权有势或是富有的一方占尽便宜。但我想每个读者会立刻发出不平之声:“这是理论,但是……”的确,诉讼当事人如果富有,不管涉及民事还是刑事案件,胜算都比较大,因为他们可雇用高价律师和专家证人,并通过更进一步的证据证明迫使对方的诉讼费用提高。一些有钱人提出的诉讼即使对自己没多大的好处,却可逼迫穷困的对方投降。再者,美国有些州的司法制度有漏洞,明显利于有钱有势者,这也常为人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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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69155 不管在国家的司法体系还是小型社群中,权贵人士都享有特权,但至少国家有能力保护弱势的一方,小型社群则做不到。在管理效能良好的国家,弱势的受害人仍可向警方报案,伸张其冤屈。例如,贫穷的生意人如与合伙人发生纠纷仍可通过法律程序要合伙人依循合约;请不起律师的被告也可由法院指定公设辩护人或律师为他服务;原告即使付不出律师费,如有很大的把握可获得胜诉,也有律师愿意为其辩护,事后再从得到的赔偿金中抽取一部分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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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69157 国家司法制度的第三个优点为明断是非,使坏人接受法律制裁,并遏制违法行为。这样的制止作用不只是国家刑法制度的目标,也是民法制度的目的,借由判别伤害的成因与责任,让人民知道如犯法必须面对什么样的赔偿与刑责。以马洛意外撞死比利的案件为例,如果是在国家司法制度之下,马洛的律师可以声明比利之死不该由马洛负全部的责任,毕竟他开车小心谨慎,会酿成这样的事故,主要是因公交车的司机没注意来往的车辆就让比利下车。再者,比利的叔叔甘金普也不该在马路的对面等他,让幼小的比利独自穿越马路。洛杉矶也曾发生类似案件:有一个小男孩为了买巧克力甜甜圈而被车撞死。卖巧克力甜甜圈的是赫姆烘焙坊的餐车。小男孩请餐车司机等他一下,他家在对面,他得过马路回家拿钱。司机答应了,车没开走,但小男孩过马路的时候却丧命于其他车下。结果,赫姆烘焙坊的司机因未注意小男孩的安全而被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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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69159 这类案件促使国家社群的成员时时留意自己的疏失是否会导致意外,而为自己带来刑罚。虽然比利的族人已与马洛的同事私下和解,新几内亚的成人和公交车司机却不会因此心生警惕,注意儿童穿越马路的安全。在洛杉矶这样的大城市,交通极其繁忙,开车族人数高达数百万,大多数人开车都非常小心,车祸发生率很低,原因之一就是国家司法系统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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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69161 我要在此澄清一点,以避免产生误解:我并非认为国家司法制度皆优于小型社群解决争端的方式。国家司法制度为了保有上述三个优点,也得付出代价。国家刑事司法主要是为了达成国家的目标:减少私人暴力、使人民守法、保护社会大众、犯罪矫正与罪犯改造,以及惩罚、威慑犯罪。因此,个人目的、关系修复与当事人的感受并非国家司法制度的着眼点。此外,国家司法制度还有其他缺点,如刑事司法制度对被害人的补偿不足,民事诉讼审理耗时,让当事人心力交瘁,对个人财物或精神损失的补偿有限,律师费高昂,缺乏协调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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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69163 国家也许可以效仿小型社群解决争端之道来解决这些问题。就我们的民事司法系统而言,我们也可多投资在协调人员的训练与雇用,并聘用更多的法官。我们的确应该在协调、和解方面多加把劲儿。以刑事司法系统而言,修复式正义则是我们可以努力的方向,我们可进行多一点儿的实验,并评估是否该采用欧洲重矫正、轻处罚的模式,以减少犯罪、促进社会祥和,从而提升国家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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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69165 上述提议,很多专家、学者都讨论过,每种实践起来都有其困难。我希望我们可以深入了解小型社群解决争端之道,将可借鉴之处融入我们的司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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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69167 [4]基那为巴布亚新几内亚所使用的货币。——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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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69169 [5]1969年肯尼迪在马萨诸塞州开车,意外落桥,坠入河中,女性友人科佩奇尼因此死亡。爱德华·肯尼迪逃生,10个小时之后才报警。——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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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69174 昨日之前的世界:我们能从传统社会学到什么? [:170756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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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69176 昨日之前的世界:我们能从传统社会学到什么? 第三章 小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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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69178 达尼族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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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69180 本章将以新几内亚达尼族一连串的冲突与攻击来阐述传统社群的战争。这样的部落战争实属寻常,特别的是可见到人类学家第一手的记录以及他们拍摄的纪录片。在新几内亚的族群中,达尼族的人数最多,集中于巴里姆河的中央谷地。1909~1937年,有8个西方探险家造访巴里姆山谷边缘及邻近地区,并未深入谷地。正如第一章所述,自从达尼族的祖先在巴里姆山谷落脚,46000年来,这个部落一直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直到1938年6月23日,阿奇博尔德带领的探险队的飞机飞过新几内亚的高山地区,欧洲人才发现这个深藏于高山之中、人头攒动的原始部族。同年8月4日,堤灵克带领的探险队成为最早踏进谷地的欧洲人。1938年12月,阿奇博尔德探险队离开谷地,之后1945年美国军方因救援空难人员来到这里,直到1954年之后,传教士才进驻此地,荷兰政府也在此设立巡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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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69182 1961年,哈佛大学皮博迪博物馆(Peabody Museum)的研究人员组成探险队来此进行人类学研究并拍摄纪录片。探险队在杜姑姆达尼族附近扎营,因为这个地区没有政府驻军,也没有传教站,与外界几乎没有接触。研究人员发现,此地战事频传,并详细记载1961年4~9月的战事。这些记录可见于乌特勒支大学社会科学家扬·布鲁克豪瑟(Jan Broekhuijse)的博士论文(荷兰文)、人类学家卡尔·海德(Karl Heider)根据他在哈佛大学的博士论文写成的两本书、作家彼得·马蒂森(Peter Matthiessen)的畅销书《 山墙下 》(Under the Mountain Wall),以及罗伯特·贾德纳(Robert Gardner)拍摄的纪录片《死鸟》(Dead Birds),让我们得以一睹传统部落的战争实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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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69184 下面杜姑姆达尼族在1961年的战争摘要主要出自布鲁克豪瑟的论文,因为布鲁克豪瑟记录得最详尽,但我也补充了些海德和马蒂森所记载的细节。布鲁克豪瑟访问了参与战争的双方。受访者讲述自己对战争的评估、他们的感受和所受的伤。上述记录有点儿小出入,主要是达尼族名称的拼字法(布鲁克豪瑟用的是荷兰文拼字法,海德则用英语拼字法),其他则是日期的差别(相差一天)。不管如何,上面三位作者所述大致相同,也与贾德纳的影片记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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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69186 基于本章的综合描述,各位读者可能会和我一样,发现达尼族的战争和第四章所述其他传统社群的战争呈现一些相同的特点:除了正面交锋,他们也常埋伏在树丛中,趁机袭击敌人,被杀死的人数不多,但偶尔也有歼灭整个或大半个部落的事情。所谓的部落战争,敌对者常是同一个部落里的人,也就是说同样语言、有同样文化的人,而非不同部落的人。尽管他们有着相同的文化背景,是同一族的人,却往往把对方看成禽兽、妖魔。男孩从小就必须接受作战训练,也会提防被人攻击。他们会征求盟友的帮助,但结盟关系经常生变。复仇在暴力冲突的循环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根据海德所述,这些传统部落开战的动机总是为被杀害的亲友复仇,以告慰他们的在天之灵。)如果开战,则部落中的每个人都无法置身事外,战士不只是成年男子,还包括男女老少,因此不只男人会被杀,妇孺也可能被敌人杀害。他们居住的村子会被烧杀劫掠。从现代军事的标准看,由于他们只能使用短距离作战武器、缺少领导人、计划简单、没有群体训练,也不会同步射击,所以军事效能很低。然而,这样的战事往往会持续很久,对部族成员的行为影响很深。最后,虽然因为战争规模很小,绝对死亡人数不多,但因战事涉及的部落人数比例很高,相对死亡人数相当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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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69188 战争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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