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7594030
1707594031
第二,选择性报道国外案例,以国外的经验为主流媒体倡导的“正确舆论”背书。新华视点微博以“PX去妖魔化”为题再次进行讨论,认为“很多国家,PX项目是正常的化工项目,而在中国却被一些人戴上‘剧毒’帽子”。新华社记者还在美国采访了美国马萨诸塞大学从事PX绿色合成研究的教授,刊发了《科普:PX项目问与答》的文章,用美国教授的回答指出“PX”不属于严重毒性的化工原料。[50]新华社在另外一篇文章中强调:“日本是亚洲主要的‘PX’出产国之一,其输出量为全球第一……石化工业区与城市居民区比邻而居的现象:千叶石化区与居民区无明显界限;横滨NPRC厂区与居民区仅隔一条高速公路。”[51]
1707594032
1707594033
以上可见,主流媒体已经认识到新媒体时代信息的多元化、国际化、平民化等趋势,对传统单一、居高临下宣教式的报道模式进行了调适,努力利用更多新媒体的元素和方法,以回应新媒体的质疑和挑战。即便如此,仍然可以看出主流媒体主动发起的这场“PX科学保卫战”更多的是保卫自己支持的观点的权威性,而非维护科学本身的权威。主流媒体塑造“科学保卫战”的话语来回应民众反“PX”化工项目的运动,这一方面当然和“科学”(赛先生)的话语在中国近代史上占有极高的道德制高点和动员能力有关,但更重要的是人们长期习惯性地认为政府及其培养的“专家”代表“科学”的权威性,是“正确”的科学知识的提供者和阐释者。按照这个逻辑,主流媒体将“PX”建设与否的争论引导到关于“PX”的科学认知方向上可能更有利于实现其“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的职能。从这个角度可以更好地理解为什么央视评论员在微博中作出了“民主诚可贵,科学价亦高”的表态。
1707594034
1707594035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主流媒体作出这些努力的目的仍然是以科学的“权威”来尽量消除普通民众对“PX”项目的反对和担忧,而不是就科学问题进行平等的对话和讨论。在政府网络管控的帮助下,主流媒体将自己设定为“辟谣者”角色,试图主导讨论过程。《人民日报》在另外一篇题为“PX,一场特殊的‘科学保卫战’”的文章中说“当大家被理性告知PX项目低毒时,市民的情绪逐步平静”。对于那些新媒体中出现的从科学角度质疑清华大学学生将“PX”定位低毒的行为的专业意见,主流媒体却没有任何报道。[52]相反,批评了网络上的反对声音,认为“茂名在线”网络论坛上网友对“PX低毒性”的谩骂与冷嘲热讽,与“严谨执着的清华大学学子形成截然相反的对比”[53]。这种做法和新媒体时代的去中心化、去权威化的科学信息传播方式是相悖的。喻国明指出,这反映了社会管理者基于过时了的社会管理观念的一种焦虑。按照传统方式的过分干预,一旦辟谣成为一种有组织的力量时,就失去了新媒体的价值。微博为代表的新媒体是基于人和人之间的平等关系,没有谁可以宣布自己高人一等,尤其是在真相和真理面前。[54]
1707594036
1707594037
新媒体平台对具体科学知识的讨论不但应该是一个“去伪存真”的过程,还应该有助于培养普通人对于科学的复杂性的感受和认知——科学结论在很多情况下无法提供权威、固定、明确、绝对和唯一的答案。出现支持者与反对者各自援引不同的科学结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现象在所难免。在环境教育中,让普通民众明白科学结论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对于民众认识环境问题和政府的环境政策至关重要,因为环境问题决策的困难很多时候是由科学的复杂和不确定性造成的。试图给出唯一科学、正确的答案,不利于民众对于环境政策的认知和理解。遗憾的是,在主流媒体那里,科学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被故意遮蔽了,因为它们需要一场非黑即白的舆论“战争”来保卫官方话语主导环境议题公共讨论的固有权力格局。
1707594038
1707594039
2015年4月6日,因厦门民众“散步”而搬迁漳州古雷的“PX”工厂发生第二次爆炸。在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实面前,主流媒体倡导的“PX”是低毒、安全的等“科学”说法在民众看来更为苍白无力,主流媒体在环境问题报道中的公信力再次遭遇危机。
1707594040
1707594042
2.地方环境政策执行:环境非政府组织和公民抗争行动的对象
1707594043
1707594044
中国每年因为环境问题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数量没有具体的官方统计数据。[55]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研究显示,2012年全国“群体性事件”大概10万起,其中环境污染和劳资关系问题引发的群体事件占到30%左右。[56]“环境群体性事件”年均增长29%,他们抗争的矛头集中在地方的污染企业、地方政府计划建设的工程项目等。批评和抗议地方政府违反中央环保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是地方公众利用现有的政治机会结构进行环境抗争的主要策略。这和前面讨论的主流媒体的话语结构的类似之处在于,都是以中央“好”的环境政策的权威性来抗议地方“坏”的执行结果。例如,昆明反“PX”游行中打出了“请总理为昆明人做主”的横幅标语。
1707594045
1707594046
面对公民的“以法”环境抗争行动,政府采用的应对策略不一。有基于暴力的威胁、恐吓等“硬”手段,也有基于人际关系网络的劝服、收买等“软”镇压。[57]最终结果被人们形象地总结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2007—2014年,就媒体公开报道的11起大规模城市公民环境抗争事件来看,抗争都在不同程度上改变了地方政府原有的决定,如停建、迁址等(表6.1)。这给人们造成的一个印象是,公民抗争是迫使地方政府执行中央政策的一个最直接而有效的方式;这种体制外的方式似乎比人大、政协、信访、纪检监督等体制内的监督与反馈机制更有利于表达民意,比环境非政府组织倡导的体制内公众参与更能影响政府决策。
1707594047
1707594048
表6.1 权益维护型公民环境抗争事件(2007—2014)
1707594049
1707594050
1707594051
1707594052
1707594053
1707594054
1707594055
1707594056
资料来源:作者本人
1707594057
1707594058
地方公民环境抗争的细致观察者可以发现两个迷惑性的现象。第一,环境非政府组织在2007年以来的公民环境抗争事件中处于极为尴尬的位置。到2012年,全国各种类型的民间环保组织的数量已经达到8000多个。其中,绝大多数都在地方层面活动。[58]但是,这些环保组织缺席了绝大多数地方的大规模公民环境抗争。直到2013年的昆明反“PX”事件才出现了专业环保组织的介入。第二,普通公民环境抗争者的形象正在不断被重塑。参加2007年厦门反“PX”“散步”的人被认为是理性、克制、有责任感的“好公民”,2014年茂名反“PX”的公众却被描述为是自私自利的“邻避者”。
1707594059
1707594060
如果说公民抗争能够更有效地表达民意,扭转地方政府在执行中央环境政策中“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问题,更好地帮助中央监督地方;那么为什么环保组织缺席此类事件?为什么贬义的“邻避运动”取代了褒义的环境主义运动成为讨论这些事件的流行话语?接下来的篇幅将从这两个问题入手讨论地方公民环境抗争面临的障碍。尽管公民环境抗争有利于帮助中央监督地方环境政策执行,但政府更加担心和恐惧环保组织与公民抗争结合所形成的环境公民社会的“洪水猛兽”作用。以“邻避运动”而不是环境运动的标签来认识和解读公民环境抗争事件,有利于反对者在道德层面对公民环境抗争“去正当性”,可能起到在组织上进行分化瓦解的作用。
1707594061
1707594062
环保组织在公民环境抗争事件中的“缺席”与“出席”
1707594063
1707594064
在前苏联和东欧国家,环保组织是地方环境抗争运动最核心的组织者,形成了全国性、流动性的抗争网络,站在地方抗争的最前线,并以此作为环保组织生存、获取民众支持和政治资本的根本。但是在中国,环保组织在自2007年厦门反“PX”事件以来的一系列大规模公民环境抗争事件中基本处于缺席的状态。吴逢时等人的研究指出:“国内环保组织曾经在21世纪初的反坝运动中发挥了领导角色,但是在此后连续出现的公民直接发动和参与的环境污染抗争实践中,我们几乎看不到专业环保组织的身影,听不到他们的声音。环保组织缺位或许有回避政治风险的考虑,但是也应该看到他们在能力建设上存在不足,削弱了他们对环境维权和环境动员的影响力,比如同政府的沟通能力,对法律法规的熟悉和运用能力,更为专业的环境知识,以及在社区开展实际工作的经验和技能。”[59]
1707594065
1707594066
郇庆治认为中国的环保组织趋向于保守的发展方向,“绝大多数民间草根性环保社团(对于大量的政府依赖型环境NGO来说更多只是一种资源渠道拓展问题,不具有太多的社会学/政治学意涵)似乎既不太确信这样一种政治机会环境的真实出现,也没有做好相应的心理准备,因而没有选择主动加入或引领近年来明显增加增强的大众性环境社会抗争或‘环境集体抗议事件’,而是采取了一种观望甚至‘主动划清界限’的心态与立场。结果是,这种战略选择在遭到日益激烈的媒体与社会责难的同时,进一步加剧了环保组织的‘转型迷茫’、‘策略窘境’和‘合作困境’”[60]。
1707594067
1707594068
现有研究给出的解释可以从制度障碍和能力不足两个方面来总结。阻碍环境组织参与地方公民环境抗争的第一个制度障碍是环保组织出于保护自身需要,不得不在议题上去政治化,尽量避免那些和“维稳”话题相关的敏感议题,避免政治风险。第二个制度障碍是环保组织在管理上变得更加官僚化。这种官僚化体现在环保组织已经越来越多地被“嵌入”到威权国家的权力结构中,希望从政府那里获得更多的资源,通过与政府的合作甚至妥协来获得生存和发展的资源。官僚化不仅仅体现在环保组织对政府态度上,更体现在环保组织自身管理上。一些草根环保组织都在不停地向政府、企业和社会拉项目、跑项目、做项目。项目制的管理导致环保组织表现出了官僚组织特有的科层制特点。第三个制度上的障碍是环保组织运作方式上越来越逐利化,必须跟着资金走。政府设立专门的资金鼓励环保组织外包环保教育的项目,造成环保组织将更多精力放在环保教育而非环境抗争的议题上。
1707594069
1707594070
导致环保组织参与地方公民环境抗争能力不足的一个原因可能是环保组织自身构成的精英化。在欧美国家,环保组织在阶级构成上以中产阶级为主。在中国,即便是真正民间的草根环保组织也并不像“草根”这个词表示的那样“屌丝”,更不用说那些政府背景的GNGO。事实上,环保组织的主体是基于大城市的、受过良好教育的、有国际视野的城市精英组织。自然之友四个创始成员的身份背景很好地印证了这一点。环保组织精英化的优点可能是专业化,但缺点是地方的代表性差。缺乏地方性知识和沟通能力的“外来人”身份不具备代表本地民众进行地方抗争的正当性,也不容易获得地方抗争群体的认可。
1707594071
1707594072
自然之友的李波很好地总结了以上的观点。他说:“一方面,中国民间组织整体的政治生态地位仍然非常边缘,被误解和抹黑的可能性仍然存在。为非理性策划群体性事件的“幕后推手”,或者传递境外势力的影响等,都是直接威胁到环保NGO存亡,而又难以自证清白的指责。另一方面,民间组织尚不具备在突然爆发的群体事件中,有效干预和调整公众对环境污染非理性情绪强烈表达的能力。而公众对环境权益的表达,是社会发展阶段的必然,不是任何团体和机构可以取代的。自2007年厦门事件以来,环保组织长期处于观望、学习和思考的状态。”[61]
1707594073
1707594074
尽管面临制度和能力的双重障碍,环保组织并没有完全缺席2007年以来的地方公民环境抗争行动。2013年昆明发生反“PX”游行之后,自然之友、公众环境研究中心、自然大学和昆明的绿色流域四家环保组织联合介入了昆明安宁中石油炼化项目社会冲突管理的介入和干预工作,是尝试性“出席”地方公民环境抗争行动的新探索。北京的环保组织中有一批活跃的云南籍专业环保人士是促成这次“出席”行动的关键因素之一,其他的公民环境抗争行动很少具备这样的条件。这避免了“外来人干预”的嫌疑,也保证了环保组织的专业性和建设性。他们将短期目标设立为:“在四家环保组织的联合行动影响下,环保部举办公共听证会,扩大安宁石化项目有关选址和环境管理的公开透明程度,用公共听证会和公众咨询会来倒逼关于选址和环境管理的公共政策,希望公共听证的程序可以带给安宁石化重新选址的机会,重新选择环境容量充分、人口密度小、项目事故的社会风险相对小的厂区位置,并加强石化项目在运行期间的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此外,他们的长远目标是:“通过昆明安宁行动,发起一场社会性学习,探讨社会组织参与解决社会群体事件的空间和途径,寻找解决中国式环境群体事件——突破‘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零和博弈的制度创新。”[62]从他们目标的设定来看,环保组织并不仅仅追求具体问题的解决,而是试图扩展公众参与的制度空间。
1707594075
1707594076
托马斯·约翰逊(Thomas Johnson)区分了公众参与影响地方环境决策的两种模式。一种模式是由环保主义者构成的环境非政府组织倡导的以规则为基础的、长期的公众参与行动,其目标是改善公众参与的制度环境。另一种模式是采用短期抗争手段迫使地方政府改变决定的“邻避运动”模式,其首要目标是维护自身的利益。他认为这两种模式的分工不同,但对于推动公众参与地方决策过程都很重要。[63]这提醒我们,尽管源于欧美国家的环境运动是以环境主义为基础的中产阶级的、后物质主义价值观的社会运动,但是目前中国的地方环境运动并非同质化的“铁板一块”,而是一个复杂、多样的“大杂烩”。有短期的、以权益维护为首要诉求的权益维护型公民环境抗争运动;还有长期的、以公共环境保护为首要诉求的价值维护型环境运动。前者以厦门等地的反“PX”事件、江苏启东反对污水排海工程为代表;后者以云南滇金丝猴保护、西藏藏羚羊保护和北京空气质量“PM2.5”事件为代表。这种差异可能是社会多元化的结果,需要尊重对方的存在,认同彼此的差异,才有可能形成环境运动的合力,共同影响政府的政策过程。但是,自2012年以来,以“邻避运动”而不是环境运动的标签来认识和解读公民环境抗争事件的声音越发强势。
1707594077
1707594078
“邻避运动”的标签:对环境运动“去正当性”的工具
1707594079
[
上一页 ]
[ :1.70759403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