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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德曼于一九二八年在柏林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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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锦炎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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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篇及以下两篇初刊于1937年8月6日《家庭》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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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拾零 弗兰茨·卡夫卡《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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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德温·缪尔夫妇刚把这本书写幻觉的小说译成英语(原文写于一九一九年,作为遗著发表于一九二七年,一九三二年译成法语)。情节与卡夫卡的所有短篇小说一样,极其简单。主人公不知怎么地被一桩荒唐的罪案困扰,他无法查明告他的罪名,甚至不能与审判他的无形法庭相见;法庭则不经预先的审理终审判决他绞刑。在卡夫卡的另一篇小说中,主人公是个土地测量员,应召去一座城堡,但他始终无法进去,统治城堡的当局也不承认有这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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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另一篇中,主题是讲一道一直没有送到的圣旨,因为人们在信使的路途中设置了障碍,还有一篇中,一个人到死也没能去走访一座邻近的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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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也不会说卡夫卡的作品不是梦魇,就连作品的古怪的细节都是。所以,《审判》开头一章中抓住约瑟夫·K的那个人的紧身黑衣“有许多扣眼、纽襟、扣子、口袋和一条看上去很实用的皮带,尽管谁也搞不清楚这些东西的用途”。所以,审判厅那么低矮,挤满走廊的听众好像都佝偻着,“有的人还带来了大枕头免得头撞天花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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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夫卡的感染力是无可争辩的。在德国,许多人用神学来诠释他的作品。这不是没有道理的——我们知道,弗兰茨·卡夫卡对帕斯卡和克尔恺郭尔是很虔诚的——但也不一定非那样做不可。一位朋友给我指出了他那百试不爽又充满无数细小障碍的虚构作品的先驱:埃利亚学派代表人物芝诺,阿喀琉斯与乌龟的没完没了的比赛就是他创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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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锦炎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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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拾零 奈杰尔·莫兰《怎样写侦探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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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萝西·塞耶斯写过最好的侦探体裁的技巧分析和已知作品——包括埃德加·华莱士和奥斯汀·弗里曼的——中最差的侦探小说。如果相互定理是正确的,那么奈杰尔·莫兰先生的小说——《月球人杀人案》、《豹子街》和《瓦匠姨妈的踪迹》——应该是完美无缺的。然而,这样的事实不至于使我大吃一惊,因为有一个头脑能深刻地分析一种美学效果,就有十个——或者有一百个——头脑能创造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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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教科书是想教人以侦探小说的创作艺术。是(前言中说)“一本摒弃抽象的废话、揭示现代侦探小说基本规律的强调实用性的书”。但是,书的内容不难缩写成三个要素:剽窃、说废话、错误百出。剽窃的最好例子是该书的前几页,那只是重复了多萝西·塞耶斯小姐的思想。说废话的好例子是第三十六页上那个注意事项:“现代读者马上会发现作者的疏忽大意,他们不关心作者是谁,更注意小说开头卧室的红地毯,而在小说结尾说是绿色的。”错误百出的最佳例子是奈杰尔·莫兰先生为新手们推荐的有关毒品学、弹道学、指纹学、法医学和精神分析学著作的那份博学的书单。我们都知道这种令人不忍卒读的研究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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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谜的“科学”解法可能不是骗人的,但有被认为是欺骗的危险,因为读者没有奈杰尔·莫兰推荐给作家的毒品学、弹道学等等方面的知识,所以无法去猜测。能不用那些高深技术而破案,总是要更高明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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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锦炎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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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拾零 一九三七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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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拾零 盖尔哈特·霍普特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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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尔哈特·霍普特曼于一八六二年出生在西里西亚的一个小村庄,是一位饭店老板的儿子,纺织工的孙子和重孙。无论是在上萨尔茨布伦的学校里还是在布雷斯劳的皇家学院里,他始终是一个懒散的学生。他最初的雄心是搞雕塑。一八八〇年他进入布雷斯劳的皇家艺术学院;一八八二年他进入耶拿大学,在那里攻读鲁道夫·欧肯[2]的哲学课程。从一八八三年起,他在西班牙和意大利进行了一次缓慢而无计划的旅行。他在罗马一家雕塑工作室里得了伤寒病。一位寡言少语、满脸笑容的姑娘玛丽·蒂内曼小姐照顾着他,这位姑娘后来成了他的妻子——这种事情只有在现实中才会发生。一八八五年他发表了第一部小说,这是部阴郁的小说,他试图(明显地和泛泛地)模仿拜伦的《恰尔德·哈罗尔德游记》。不久,又发表了一部长篇小说《扳道夫蒂尔》。一八八七年,阿尔诺·霍尔茨的友谊和说教使他信仰了自然主义。阿尔诺·霍尔茨在自己浩瀚的图书室里向霍普特曼证明村野之夫用德语俚语或方言进行谈话的合理性;霍普特曼——说到底,他也是村野之夫且像村野之夫一样崇拜约定俗成之规——从来没有想过采用这种文学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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