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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经》心得 第三节 四论宅法善恶吉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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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宅居因宅基的形状,以及宅子的建筑样式、外观风格不同,而呈现不同的特点。风水尤重地理形势,审察山川、河流情态与走向。宅外形与考察地理景观大势一样,与风水的美丑善恶关系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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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水为历代所重视,上至皇亲国戚、达官贵人,中至富豪商贾,下至庶民百姓,无不慎之又慎。剥去其深邃的哲学体系和神秘的方术技艺,其核心是在两个层面上——即地理地质与景观环境对人宜居与否的影响;人居环境与人伦家庭事业的关系,通过善恶、祸福的评断系统,对人的行为心理产生影响。它紧紧抓住了人们趋利避害、趋吉避凶的心理,经过千百年的反复完善,以及实践应验,最终形成了一整套能自圆其说的理论体系。正如前文提及的“地善则苗茂,宅吉则人荣”,地理环境对人居(包括心理、生理健康,地方风土人情和文脉特征)的制约是客观存在的,进而对人的心理与行为方式产生深刻的影响,即善、福则行,则安;恶、祸则避,则忌。按善恶——祸福——禁忌这样一个逻辑关系衍生,既有文人学理的层面,也有客观现象的层面,还有民俗民风约定俗成的层面。由此,构成了阳宅风水禁忌的丰富内涵,并不是简单的“迷信”一句判定就可以推翻的。即使是民间风俗禁忌的层面,由于经年累月完全成为一种程式化的行为,如对灶神的敬重与禁忌规定,或许不再为现代人所重视,但不能简单地就否定它在历史发展演化过程中,对建筑与宜居文化的影响,对社会人伦安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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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宅经》的著者也考虑到时人对宅第为何分善恶、祸福的迷惘,从学理上首先进行了立足性阐述。“凡人所居,无不在宅。虽只大小不等、阴阳有殊,纵然客居一室之中,亦有善恶。大者大说,小者小论。犯者有灾,镇而祸止,犹药病之效也。”大意是说,凡是人居住的场所,也即家宅,不论大小、阴宅还是阳宅(这是按《宅经》所分的),就是在一间居室之中,都有善恶之别。大的从大说,小的小处论,触犯了的就会引来灾祸,如果镇化住了祸就止住,就像药到病除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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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宅经》中又是如何来区分和论定宅的善恶、祸福的呢?通过文本解读,我们至少可以看到其评断善恶吉凶的几个学理路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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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阴阳关系论善恶吉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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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阴阳是否有交感,阴阳是否失序,有没有重阴重阳的情况等。如果住宅存在重阴重阳的问题,就是凶。上节已对此重点介绍,在这里就不赘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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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宅形格局虚实论善恶吉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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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宅居因宅基的形状、规划的红线限制不同,以及宅子的建筑样式、外观风格不同,而呈现不同的特点。风水尤重地理形势,审察山川河流情态与走向。宅外形与考察地理景观大势一样,与风水美丑善恶关系甚大,所以,为历代风水名师所看重。在后世阳宅风水代表著述中,像《阳宅十书》《八宅明镜》《阳宅大全》《阳宅爱众篇》等等,都有宅的形势和宅内形、宅外形的专题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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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经》中最早将宅的格局和宅的形势作为宅吉凶评断的重要指标之一,提出了著名的“五实五虚”说,即“宅有五虚,令人贫耗;五实,令人富贵”。显然,虚宅,为恶为凶;实宅,为善为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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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虚:住宅宽大而人口少,为一虚;住宅内的面积小,而门却大,为二虚;宅院围墙残缺不完整,是三虚;住宅没有水井和灶台,是四虚;宅院占地面积大,房屋的面积小,是五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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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实:住宅小人口多,为一实;住宅大而门小,是二实;宅院院墙完整是三实;住宅小而六畜多,是四实;宅院内排水沟往东南流,是五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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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实五虚的吉凶评断,既有风水基本原则的体现,即一要聚气,二要聚生气而不是死气,又有中国特有的人伦情理,讲求一家之内儿孙满堂,其乐融融。住宅大、人口少、院墙不完整,显然是不利聚气的,缺少人的阳气、生气的房子,肯定不是好事,故而为虚为凶。门大、院内房屋面积小,既显得比例失调、不美观,也因门大而进出气多,难以聚拢生气;宅院面积大,房屋面积小,显得空旷,气自然也难以聚集。这些都是风水基本原理的要求。至于井灶不全,连起码的生活条件都不齐备,与人伦不符,当然也不可能是善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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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实则相对好理解,人口多而住房相匹配(而不是完全指拥挤不堪就好!),院墙完整,六畜兴旺,宅屋与大门比例协调,看着美观得体,当然是生活殷实之家,故善而且吉祥。至于水沟向东南流,归到五实之中,也体现的是风水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来水最好从天门来(乾位,西北方),去水从地户(巽位,东南方)流走。这其实是中国大的地理环境特征决定的。中国大陆西北是黄土高原和青藏高原,长江、黄河发源于西北,向东和东南流入大海。所以自古以来风水理论上格外重视来水方、去水方,而且以乾位天门、巽位地户方位为正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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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实五虚之说,一直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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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旺衰择日禁忌论善恶吉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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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形好,宅内外形也好,也符合宅主命座,但不见得其风水就一定好。中国风水吉凶评断系统中,还有一个重要要素是择日。日子选择得对不对,直接影响风水吉凶。其原理是,中国风水特别讲求与事物生旺衰死周期的匹配,也就是随着四季的变化,事物呈现旺、相、休、囚、死的不同状态。旺即王之意,处于旺盛状态;相,即宰相之意,属次旺状态;休,即休息、退休状态;囚,即衰落被囚的状态;死,即被克制,已毫无生气的状态。风水理论中,不仅将五行金木水火土这五个事物构成的基本元素,与旺相休囚死相对应;而且,还将十二地支与十二个月相对应,体现事物从出生到死亡的全过程,即十二长生宫:长生、沐浴、冠带、临冠、帝旺、衰、病、死、墓、绝、胎、养。临冠、帝旺代表兴旺的鼎盛期,此期的方位和时间,风水都是吉祥的;反之,死、墓、绝则是事物最衰亡的时期,此期的方位和时间,风水自然都是凶祸的。在《宅经》的作者看来,修建房屋“唯看天道。天德、月德、生气到,即修之”。而可以不需忌讳什么将军、太岁、豹尾、黄幡、黑主及音姓宜忌的规定,只要顺应阴阳二气的天道规律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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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天干、十二地支被应用到时间、空间的坐标体系中,通过它们之间五行相克和相生以及制化的关系,反映出事物所处的旺衰状态。古代择日和命理学就广泛应用了这一原理。像相克、相冲、相刑等关系,直接对应着凶祸禁忌的评断。在二十四山图示上,可以直观地看到,凡是对角线一方,如子(北方)与午(南方)都是相冲的方位,因而彼此构成禁忌的关系。如子年生人就不能选择午时(包括午方)搬迁或修建宅第,否则就是不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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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经》中明确指出了修建宅舍时关于择日禁忌的要求。“每年有十二月,每月有生气、死气之位。但修月生气之位者,福来集,月生气与天道、月德合其吉路。犯月死气之位,为有凶灾也。”就是说,一年中,每个月都有生气、死气的方位,修造动土时要选在每月生气方位,这样福气自然就会来。如果月的生气与天德、月德神煞所在的方位重合,则更吉利。如果犯冲,就会有凶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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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星历考原》一书转引《五行论》的说法,“生气者,极福之神也。其日宜修筑城垒、开道、沟渠、起土、修营”。又引《历例》一书说,“生气者,常居月建后两辰”。意思是说,生气是福气至大的神,在生气日,适宜修筑城池、道路、沟渠、动土等事宜。生气的位置,在营建当月之后两个地支时辰的月份位置,如在正月寅修建,那么生气就在寅之后两个地支时辰位的子月的位置。而死气,则在生气的对角线对冲方,寅的生气在子月,死气就在午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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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天德者,按《乾坤宝典》的说法,“天德者,天之福德也,所理之方、所直之日,可以兴土功,营宫室”。《堪舆经》上又说,“天德者,正月丁、二月坤、三月壬、四月辛、五月乾、六月甲、七月癸、八月艮、九月丙、十月乙、十一月巽、十二月庚”。就是说,天德指天的福德,这一方位和时间,可以兴土动工营造宫室。正月寅的天德方位和时间在丁方,二月卯的天德方位和时间在坤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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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月德与天德相类,是月的德神,取土造屋修建,宜向月德的方位。《历例》上说:“月德者,正、五、九月在丙,二、六、十月在甲,三、七、十一月在壬,四、八、十二月在庚。”也就是说,正月、五月、九月营造动土,应当向着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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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宅经》具体详细地列出了各月生气、死气的方位,在“福德之方,勤依天德、月德修。令清洁阔厚,即一家获安,荣华富贵”。即在生气方营建,尤其是在天德、月德方位勤于修建,使之宽阔、厚实,保持清洁,一家人就会平安、吉祥、富贵。而若在死气方、以及五鬼、绝命、刑祸方营建,则引致灾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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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生气在子、癸,死气在午、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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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生气在丑、艮,死气在未、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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