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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件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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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基督教会岭东大会下属两个区会,即汕头区会和五经富区会。汕头区会为潮州话教区,五经富区会为客家话教区。在堂会的管理方面,岭东大会一直实行的是大堂会摄理小堂会的管理方式。及至抗战军兴,时局混乱,教会经费非常困难,教会自立难以维系。为解决经费问题,1938年4月岭东大会汕头区会开始讨论分区聘请牧师问题,即所谓联堂聘牧,就是数堂联合聘请牧师(1),7月岭东大会讨论实行联堂聘牧制度,因牵涉多方利益和复杂的人事关系,所以决定先由汕头区会和五经富区会各自组织讨论(2)。因战事影响,迟至1940年4月汕头区会才讨论通过了《联堂驻牧试行办法》(3)。联堂驻牧制度是以前分区聘牧做法的延续和发展,实际上早在1930年汕头区会就实行过分区聘牧,区会所属各堂共分20区(4),不过当时各分区并没有建立专门机构,对分区内各堂会的义务也没有做非常清楚的划分,所以这种做法只能算是联堂制度的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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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年5月,汕头区会召开了该区会的联堂驻牧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根据《汕头区会联堂驻牧试行办法》规定,凡区会所属各堂,应分为若干联堂,每联堂应有牧师一位,或自行选聘,或由联堂驻牧委员会酌派,呈请区会委任之。联堂牧师负责主持圣事,宣传福音,训育义工,并统帅联堂教师,推进会务,任期以三年为限。其薪金,自立堂会自行负责,未自立堂会报区会主裁。联堂驻牧委员会由区会主席、各部部长、区会总干事组成。整个区会分为17联堂,其中最大的由8个堂会组成(5)。1942年因“事势与地点关系”,将第17联堂分为两个联堂,这样一共有18个联堂(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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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堂驻牧制度的实行并没有真正解决教会的财政危机,当时“物价飞涨,教牧生活日益困难”,财政部不得不将牧师基金和传道特款提出来,作为当前教牧人员的特别补助,并将《联堂驻牧试行办法》的第六条中的“至于牧师巡回各堂工作时之膳费,则由牧师自行负责”删去,以减轻教牧人员的负担(7)。抗战胜利,国土重光,然潮汕地方经济并未好转,甚且比抗战时更为衰疲,教会自然亦受波及,联堂制度遂经受严峻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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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区会在划分各联堂时未能详细考察各地民气与精神的不同,结果造成各堂会与教牧人员“各有自私自顾之倾向”,在经济方面对各项常捐和特捐采取敷衍甚至瞒报的做法,而对于已经正常的传道捐,更是“假自理之名”,为所欲为(8)。这就使得教牧人员之间、教牧与堂会之间、基层堂会与教会中枢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张而复杂,风波不断。第一联堂之黄冈堂驱逐教牧事件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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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联堂亦称孚山联,下属六个堂会,分别是:孚山(亦名浮山)、黄冈、长美、柘林、后宅、饶平。这六个堂会均属当时之饶平县,其中除后宅位于南澳岛外,其余均属大陆堂会。饶平位于广东东部,与福建诏安紧邻。明成化十四年(1478)因“三饶壤接汀漳,丛岭险阻,寇盗啸聚”,乃“设县治以弹压之”。(9)民国三十五年(1946)全县人口351318人。(10)该县所属之柘林港是一历史悠久之港口,有“粤东第一港”之说,明清海禁时曾为海上私人贸易的重要地点。(11)康熙年间开海禁,澄海樟林港迅速成为本地主要商埠。及至近代汕头崛起,柘林港乃更形衰微。基督教最早进入潮汕,登陆点为澄海盐灶,与饶平紧邻,故该县亦很早得闻福音。然基督教在潮汕传播,成效最著者在榕江流域,其次为韩江流域,最次为黄冈河流域,即饶平县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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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山堂会创设于清咸丰年间。1882年,与盐灶堂会联聘陈树铨为牧师。到1949年时,本地教友57家,领餐友96名,幼年领洗81名,慕道友百余名(12)。孚山堂在第一联堂内创设时间最早,故为联堂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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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堂始创于1866年,位于饶平县黄冈镇担水巷。黄冈为粤东重要市镇,清末革命党人之丁未起义,即起事于此处。建国后更成为饶平县治所在。黄冈堂因地理位置适中,向为教牧所重视,是第一联堂内最具影响力之堂会。1941年秋,区会初行联制时,联牧林宪文即驻该堂。1944年夏,林牧他去,继任者为丘受惠,仍驻该堂。(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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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林堂会位于粤闽交界饶平县治东界之柘林乡,隔海与南澳、海山相望。堂建于后井溪仔脚,时约1870年。自1910年至1930年间,为该堂旺盛时期。“七七事变”后,地方荒凉,教会锐退,到1949年时,该堂仅存教友数家,十几人而已。(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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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美堂位于饶平东界所城东南之长美村,南行十里,越风吹岭(相传宋帝昺在潮州登陆系舟处)而抵柘林乡。约创于1896年间,系由柘林堂分设。1949年时有教友26家。与其母堂柘林堂一样,均为经济实力弱小之堂会。(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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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宅堂会创于1891年。时潮惠长老大会倡行“三自”,成立调理宣道会,择南澳为宣教区,并于当年6月派教师苏仰真、长老陈瓜仁驻澳布道。1912年该堂会成为正式堂会,归区会统辖。七七事变后,地方多故,堂宇被焚,教友星散,人数减少,经济缺乏。仅存领餐友55名,坚信友31名,慕道友40余名,暂以残余小厅屋为聚会所。1946年,区会复派任牧师林炽昌招抚宣慰,修葺房屋,购置用物。至1948年,慕道友增十余人。是年秋,设计重建新堂,自行竭力捐谷,复请区会帮款。翌年,工程完成。(16)后宅堂亦为经济实力弱小之堂。且该堂位于南澳,波涛阻隔,与大陆往来甚不方便,教牧咸视为畏途,不愿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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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堂发轫于1888年。该堂虽位于县城附近,然力量一直较为薄弱。经历抗战之后,教友星散。到1949年时只存全家信主者三家,会籍簿是仅有领餐教友男12名,女5名,总合侨居而来移籍者,不过廿余名。且因物价高涨,会友日加困难,及至民国卅六年,因无力负担教牧经费,主日崇拜,由各会友自养、自传。(17)所以该堂实际并不在联牧负责的范围之内,也未参与第一联堂的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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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对于联牧而言,驻地首选为黄冈堂,其次为孚山堂,再次为柘林、长美,最不愿意去者乃南澳岛之后宅堂。然联牧常驻一堂,势必加重该堂负担。同时因联牧为一联之首,与普通传道人——教师身份有很大差别,代表教会中枢直接管理堂会,这可能会与堂会负责人发生权势上的竞争,从而导致冲突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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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波初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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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汕头区会第一联黄冈堂议会与联牧之间为联牧驻所问题发生激烈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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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黄冈堂议会致函汕头区会传道部,提出因该堂驻堂牧师丘受惠任期届满,在春季监选联牧时双方同意,决定丘受惠继续担任第一联下一届牧师,驻所为后宅堂会,同时经过该堂长老、执事商议,且征得当事人同意决定聘请张雪澄为驻堂教师,所以要求区会给予批准(18)。但是区会传道部以第一联教牧名额已经满额为由,不同意黄冈堂的要求,为此郑仁惠代表黄冈堂再次致信汕头区会传道部长郭启瑞,提出既然丘受惠下届驻后宅堂,则黄冈堂理应可以“另行聘请”,要求区会给予重新考虑(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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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一封由郑为华等8人签名、以黄冈堂会120余会众名义致汕头区会传道部长的信函,提出挽留丘受惠牧师继续留驻该堂。信中指出,丘受惠牧师既“热心”,“又能干”,自上任以来,努力会务,爱护会友,对联内各堂“梯山航海,不辞辛苦,竭力为主工作”,在任期将满时会众已打算挽留,却不料有人“自称为堂会代表”,擅自向区会传道部要求另行聘请教师,对于这种事先没有“先行通知会众”且违背“会众公意”的举动,会众是绝不会盲从的。信中还提出,堂议会的代表之中郑仁惠虽然是黄冈堂长老,但全家移住汕头经商已经一年有余,一切会务都未曾帮忙,而“依照公例,一年不赴堂议会算是自行弃权,实不能为堂会代表”,而郑义恩、吴培香则是退任执事,更无代表权,至于郑如旭则是有人“盗刻其印而代签其名”,因此黄冈堂会众除“慰留”丘牧师外,特要求区会传道部不要另派教师来黄冈堂,以“减少麻烦”(20)。从该信函中所述内容看,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此次黄冈堂聘请新的驻堂教师没有事先公开告知会众,是由堂会职员秘密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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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丘受惠以个人名义向传道部提出,因为“特殊情况”,该联内教师的住址问题“暂勿更易”(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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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一封由郑仁惠等58名成年及洁名会友签名的呈文则针锋相对地提出必须更换驻堂教牧,呈文指出:因为本年春季联委会已经决定丘牧师调驻后宅堂,所以由黄冈堂职员具函请留汕长老郑仁惠代表该堂就近洽聘教师,但是丘牧师“以利益所关,不愿遵行议案前往后宅”,又不召开堂议会发表自己的意见,而是“任意散布谣言,播弄是非,引起会友诸多误会”,至于上述署名“郑为华”等人的信件则是丘受惠自己写的,因为上述8人无一人知道挽留信函的具体内容,且其中3人在礼拜堂内当众否认曾列名于该信函,也就是说,他们是被丘受惠“冒签”的,而所谓120余名男女老少会友更是丘受惠“随意签写”的,事实上黄冈“众多会友绝无有愿意挽留丘牧者”。呈文进而指出,在郑仁惠长老自汕头回黄冈堂当众揭穿丘受惠牧师自己写信挽留自己的做法后,丘受惠牧师居然对签名诸人说:“你们须强认,余有把握足以对付无虑也”,至于说郑仁惠等的代表资格问题,呈文认为在新职员未封立之前,他们当然有资格代表该堂会。呈文攻击丘受惠“歪曲事实,含血喷人”,对其人格和工作全盘给予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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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丘牧自莅任以来,玩忽会务,行为不检,始则抛弃职守,滞留揭、普一带,料理私人赈务,一连数月,继则在黄冈一带钻营奔趋,藉医敛财,而社会上亦因彼向来行为之不端而致远近哗然,声名狼藉。黄冈堂实不容其再沾(玷)污会誉,并被其目为财源发祥地而死恋之也。至其治会方面,一向任凭私见,一意孤行,无经堂议会议决而擅自改选职员,拉拢选票,至此次区会开会亦无召开堂议会推派代表等等,可见彼心怀叵测,不无事实也。再者对去留事,经此挫折后多数职员提议投票表决,彼又极力阻挠,不准举行;候待中枢主裁,彼又声言不接受,强称联牧有权在联内任何堂自由选驻,不准职员及会友过问,此种藐视事实,目无规律之欺妄行为实堪痛心。至若自撰信函,盗用名义自己挽留自己,捏造证据,任凭私见,只顾目的,不择手段,出诸反诸,不顾会友反感,破坏我会数十年来传统之和气,我人唯恐若任其违背议案,强奸民意,留居黄冈,则我会崩溃立见,教会前途将致不可收拾之悲惨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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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文要求汕头区会“火速”下令让丘受惠遵照议案,离开黄冈(22)。而所谓郑如旭被盗人刻其印代签其名,也被郑如旭本人正式否认(23)。从黄冈堂职员及会友的信函内容看,如果上述指控均成立的话,则联牧丘受惠不仅个人人品颇有可议之处,而且在整个事件中处于非常不利的位置,将不得不马上离开黄冈堂。但实际上,事情绝非如此简单,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至少有5名列名挽留信函的人没有出来否认,这就说明至少在堂会内部已经分成了留与去两派。此次争议经吴国维、杨作新等的调处,黄冈堂职员勉强同意联牧在该堂再驻半年,然后由联牧自由选择居住的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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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争斗只为稻粱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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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12月11日,在规定的半年期限将满的情况下,由区会干事林之纯委托王超英牧师主持第一联联委会第二次会议,参加会议的有黄冈、孚山、柘林、长美四堂的代表,这次会议决定次年正月起联牧驻柘林堂,并规定黄冈、孚山各负担联牧薪金3.75份,后宅负担1.25份,长美、柘林共同负担3.25份,共计12份。但因为后宅堂没有与会,而此次规定的1.25份比上次联会的1份提高了0.25份,所以会议规定如后宅堂不同意,则该项仍可另行讨论(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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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此次会议之后,黄冈堂“又有热诚会友前来挽留”,并且这些会友亲自向该堂职员“疏通”,在这种情况下堂会职员被迫再次让步,同意联牧再留驻半年。但是,部分移居汕头的黄冈教友对此让步表示不满,以断绝经济资助相威胁,同时又表示如果让丘受惠离开,则堂会费用可以分担。在这种情况下,部分堂会职员遂向区会表示不希望丘受惠留驻黄冈,而丘受惠本人也“深知一切”,在1948年4月就敦促黄冈堂聘请教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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