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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院教育的教学体系:扎仓—康村—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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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体系是什么时候形成的,什么时候制度化的?我认为,过去藏区家庭中也有人学习识字,有家庭教育,或者师徒相传,假若没有这个传统,文化早就中断了。但作为一个学校、一个体系,是从宗喀巴大师开始的。他创立了格鲁派。格鲁派形成过程中新建了几所规模大、佛学体系完整的寺庙,寺庙内部有几个扎仓(grwa-tshang),扎仓相当于大学下的学院,扎仓下设有康村(khams-tshan,意为“按地域划分的组织”),相当于系,康村下有米村(mi-tshan,即僧人小组),康村和米村按地区分。进入寺庙,寺庙提供宿舍,叫扎厦,即僧寮(这个词日本人全沿用了,写出来一样,读音不同,日本有十五所佛教大学,是他们的教育体系,学生住的地方就叫寮)。僧寮将同一地区的人安排在一起,不同地区结成不同的米村或康村。如哲蚌寺的嘉绒康村,嘉绒是位于四川阿坝自治州和甘孜自治州之间、主体在阿坝自治州、以马尔康为中心的附近几个县,说的是同一种方言,有学者认为是非藏语,我认为说的不是现代藏语,是古代藏语。嘉绒(rgyal-movi-rong),“女王的山谷”之义,说明这个地区历史上是由女王统治的,这在历史上有记载。云南永宁泸沽湖的走婚制度是母系社会——女子继承当家——的活标本。嘉绒人住在嘉绒康村,很多内地学习藏文的汉人喇嘛也住在嘉绒康村,他们被认为是同一地区的。米村可能更小一点,相当于一个班。扎仓—康村—米村,可能就相当于学院—系—班,体系就这样组织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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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喀巴大师的几位能干的弟子们组成僧团,有很多创造,按宗喀巴大师的意图,创立了格鲁派,并逐渐壮大起来。宗喀巴大师在世时这个教派已有发展,但真正形成一个群体力量,并在社会上占有一定地位,是在他的弟子手中完成的,约在公元15、16世纪逐步形成。他的几个弟子创立了几个寺庙,入寺人数多、规模大,如哲蚌寺(7700人)、甘丹寺(3300人)、色拉寺(5500人)、扎什伦布寺(4700人),这四座巨大的寺庙也就是四所培训出家人的学校,格鲁派就逐渐壮大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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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近藏传佛教 二、政教合一:经院教育建立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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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庙的人要进行学习,学习什么?如何学?怎么就业?15、16世纪逐渐形成的这一制度适应了当时的封建农奴制、政教合一的政体,为政教合一的政体服务,培养从政的出家人。这个经院教育制度并不是简单地推荐某个人到政府从政,真正有章可循、形成教学体系、有学阶的制度是格鲁派的创造;其他教派还没有形成体系,他们有老师,有教学,但仍停留在原来的家庭传授和私人传授的状态。这种制度完善于格鲁派占主流地位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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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藏,政教合一形成后,就是某一教派掌权,比如像格鲁派掌权,达赖、班禅就既是宗教的领袖,又是政府的头头,宗教绝对为政治服务,政治绝对利用宗教,别的教派就不可能分权。为了社会的安定,为了团结,为了宗教内部的沟通,当然格鲁派会对别的教派给予一定程度的宽容,也有一定的安排,但整个政权掌握在格鲁派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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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官僧俗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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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西藏有若干宗、谿卡。西藏噶厦政府下设若干宗,一个宗相当于现在一个县,县里有谿卡。现在西藏有七十二个县,当时也大致是这个规模。宗的头人是宗本,即地方官,一定有两个,一僧一俗,一个出家人,一个在家人,僧俗并用,叫做政教合一。在家人当然是贵族,这是绝对的,在封建农奴社会,只有贵族才能够出去做官。僧人稍微好一点,有些是贵族,有些不是贵族。感觉僧人有出路,出家就有可能爬到社会的上层,因而吸引了许多人走出家这条路。封建农奴制度的时候,整个西藏大约有二百多家贵族,大贵族二十家,特大贵族十二家,这二百多家大大小小的贵族分领了西藏地方政府的噶伦,或者各个局里的负责人,以及各个宗的宗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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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政教合一、僧俗并用的制度早就有,但没有完善。元朝的时候,八思巴受元世祖忽必烈的委托,在中央设立宣政院,当时也规定僧俗并用,宣政院里既有僧人也有俗人,但僧官如何产生,只能凭喜欢,我认识他,熟悉他,就让他去,许多官员的产生有很多偶然性。到格鲁派掌权后,就利用这几所大的寺庙承担了培养僧官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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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农奴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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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农奴主的“谿卡”,汉语翻译成“庄园”。欧洲中世纪社会也是庄园制。美国第三任总统杰弗逊也是个庄园主,他家就是个庄园,现在还保存着。他家里有二百多个奴隶,有养马的、酿酒的、采蜂蜜的,等等,他本人是个奴隶主,他住在庄园里高的建筑里,有黑人奴隶为他服务,奴隶们有几所小房子分布在周围,什么时候需要,什么时候就唤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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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的农奴制比奴隶制向前走了一步,这些农奴可以有家庭,可以分得农奴主的一份地来种,但有个任务,要替奴隶主集体生产公田,奴隶主是不劳动的。最好的时间、最好的气候、灌溉时最好的水……要先给奴隶主生产服务,这是无偿的。然后剩下的时间再自己搞生产,这份土地所得归他们自己,使他们有一点生活来源、生活乐趣,有劳动所得;当然还有其他的义务。这样就组成一个庄园。这个庄园内部,怎么分配,由农奴主安排,由封建农奴制社会的政教合一政体安排。农奴或奴隶成为这个庄园的人,不能乱动,逃跑是要被抓的。管理“宗”和“谿卡”的,要僧俗并用,俗人就是贵族,世袭的贵族,但可能他的文化程度不行,相应地就在政教合一政体里补救,就让有知识有文化的出家人来补救这种情况。这个出家人在寺庙里学习过,经过考试,可能在某一级,或者有个格西学位,受人尊敬,到宗或谿卡里来担任僧官,这样的僧官可能比贵族更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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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合一政体,在封建农奴制度下是一个演进,这就是经院教育建立的基础。经院教育是在15、16世纪,或更晚一些时候确立的。几所大的寺庙如甘丹寺、色拉寺、哲蚌寺、扎什伦布寺等逐渐形成中心教育场所,形成自己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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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庙的招生不仅仅限于拉萨、日喀则等大城市,也有很多农村来的人,特别是农村的富裕农户,这样吸收的人比较广泛。一般的穷人很难脱离生产到寺庙里来,虽有个别是逃亡的农奴、奴隶跑到寺庙躲差,但一旦被主人发现还是要被抓回去的,寺庙也无法保护逃亡的农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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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农村来的人往往是农村里比较富裕的家族。藏族社会分成两大类:一类是农奴主阶级或他的代理人。一类是劳动者,主要是差巴,即支差的人,租用农奴主土地的人;再下来是“堆穷”,即烟火小户人家,往往是逃亡户或者从差巴里分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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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共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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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在很长时间内实行的兄弟共妻制就与封建农奴制有密切的关系,为了减轻家庭负担,为了家庭团结,为了经济利益完整,集中成一户,不分家,一个女主人主持家务。现在几乎不存在了,听说最近有点回潮,在牧区有些人还留恋共妻制,说这有利于家族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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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脱贫困的唯一机会:进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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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院教育制度的产生与这些也有密切关系,一些为了摆脱家庭贫困状态、希望到寺庙里寻求发展以摆脱贫民状态的人,要进一步升到社会更高一级的地位,唯一的机会只有“进庙”。较为富裕的差巴家庭就在几弟兄中选取一个聪明的、能读书的人进寺庙,给寺庙里修间房子,在寺里保持他家庭的一间房,每次派一个人来,都住在这间房里。由于寺庙里只供茶,在寺庙学习的人就要两三个月回一趟家取粮食,同时参加家庭的农业劳动。这一点说明藏族的寺庙、出家人和社会有密切的关系。因为这些人了解寺庙的情况,回到农村,从农村又带来新信息回到寺庙,经济上没有隔断家庭的支持,还有家庭对他的期望。这和汉地完全不同,汉地出家人无家,家是火宅,不能回去,而且连原来的姓也没有了,那姓什么?出家人姓释,取一个法名,和原来的家庭毫无关系,并且基本上不允许、也不可能和家庭发生联系。这和藏区对宗教的态度是不一样的,藏族社会的寺庙和若干家庭保持千丝万缕的联系,从家庭带来社会信息到寺庙,也将从寺庙里学习的知识带回农村,这是僧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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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寺庙的时候,一个家庭选择某个寺庙有一定的历史原因,一个家庭或曾捐过钱,或曾参与寺庙的建设,或与寺庙有联系,寺庙认他是施主,他才可以在寺庙里建一间房,尤其在几个大庙中这样的情形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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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大庙以外,各地有很多小庙。藏族地区有一万八千多所寺庙,大大小小,很多城镇村落都有寺庙。这些寺庙建成后也吸收学生学习,当然学习体系不像大寺那么完整,但是可以作为初级的僧侣教育的地方,可以学认字、学念经,然后再到大庙里去深造。这就使藏族社会完全地纳入封建农奴制的政教合一的政体中来,这一政体使僧侣教育制度完整无缺地为政治服务,一直服务若干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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