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1251930
印度宗教哲学概论 二、句义论体系
1701251931
1701251932
胜论派的基本哲学体系是关于“句义”(Padārtha)的理论。此派认为,世间现象归根结底可以概括为若干“句义”。“句”(Pada)是“言语”或“概念”的意思;“义”(Artha)是“事物”或“东西”的意思。所谓“句义”就是指“与概念相对应的实在物”。胜论派用句义来区分自然现象。此派的各种哲学思想一般都包含在对各个句义的具体解释之中。
1701251933
1701251934
胜论派在古代影响较大并且较成体系的著作主要是《胜论经》、《摄句义法论》及《胜宗十句义论》。但这三部著作对于句义的分类和叙述并不完全一样。
1701251935
1701251936
《胜论经》及《摄句义法论》认为有六个句义:实、德、业、同、异、和合(2)。
1701251937
1701251938
实(Dravya,实体),指事物的自体,分为九种——地、水、火、风、空、时、方、我、意(3)。地、水、火、风是各种物体的物质元素(4),它们由极微构成;空在奥义书中常指空间,有时也指元素,但在胜论派中主要指一种元素,这种元素被设想为是声音的依托体(5);时指时间,人们之所以产生此时、彼时、同时、不同时、慢、快等观念,是因为存在时这一实体(6);方指空间或方位,人们之所以产生东、南、西、北、上、下等观念是由于存在方这样一个实体(7);我指个人的灵魂或意识的主体,不同的身体有不同的我,它的存在是根据身体中存在着许多生命现象(呼吸、感觉、欲望等)而被证实的(8);意是我(灵魂)与外感官的联络者,当五感官与外界接触时,人有时产生认识,有时不产生认识,这就是意存在的证明(9)。
1701251939
1701251940
德(Guṇa,性质),指事物的静的特性等,分为十七或二十四种。《胜论经》认为有十七种德——色、味、香、触、数、量、别体、合、离、彼体、此体、觉、乐、苦、欲、瞋、勤勇(10);《摄句义法论》认为有二十四种德,在上述十七种德上又加了重体、液体、润、行、法、非法、声(11)。胜论派认为德只能依于实,德不能再具有另外的德(12)。
1701251941
1701251942
业(Karman,运动),指事物的动的特征,分为五种——取(向上运动)、舍(向下运动)、屈(收缩运动)、伸(伸展运动)、行(方向不定的运动)(13)。
1701251943
1701251944
同(Sāmānya,普遍性,有),既指事物间相对的同的关系,又指事物的存在特性。
1701251945
1701251946
异(Viśeṣa,特殊性,边异),既指事物间相对的异的关系,又指事物的最终差别(14)。
1701251947
1701251948
和合(Samavāya,内属,内在联系),指事物所具有的自体与属性等的不可分的因果关系(15)。各个句义的区分主要是在概念上的,而在实际上,它们都要统一在事物自身,即实上面。产生这种自体与属性等不可分的关系的就是和合句义。
1701251949
1701251950
《胜宗十句义论》认为句义有十个,在《胜论经》和《摄句义法论》提到的六个句义(16)的基础上又加了四个句义:有能、无能、俱分、无说。
1701251951
1701251952
有能,指与实、德、业三句义有内在联系,并可使它们共同或单独生出特定结果的句义(17)。
1701251953
1701251954
无能,指与实、德、业三句义有内在联系,并可使它们不共同或单独生出其他结果的句义(18)。
1701251955
1701251956
俱分,是相对的同与异,即把同句义限于存在性,把异句义限于最终差别性,其余的同与异另成一独立的句义。《胜论经》及《摄句义法论》认为同和异可以是相对的,它们随人看问题的角度不同而变化,一些概念在某些情况下被人们看作是同,在另外一些情况下被人们看作是异(19)。但最上位的同是“有”(存在),最下位的异是“边异”(最终差别)。《胜宗十句义论》则把原来属于同句义和异句义中的相对的同异关系独立出来,成立了俱分句义(20)。
1701251957
1701251958
无说,指事物的非存在状态,分为五种——未生无(事物未产生前之非存在)、已灭无(事物毁灭后之非存在)、更互无(事物相互排斥之非存在)、毕竟无(过去、现在、将来都不会出现的事物之非存在)、不会无(一物中不会具有另一物的性质之非存在)(21)。
1701251959
1701251960
胜论派的句义论体系中涉及的哲学问题较多,其中较重要的有:极微论、因中无果论、现量与比量的理论。
1701251961
1701251962
1701251963
1701251964
1701251966
印度宗教哲学概论 三、极微论
1701251967
1701251968
所谓“极微”(Aṇu)是印度古代哲学中一些思想家设想的事物的最小单位。这一概念在印度许多派别中都有,但通常把胜论派的这方面思想看作是古代印度最有代表性的极微理论。
1701251969
1701251970
胜论派的主要经典《胜论经》曾对极微的存在进行了论证。该经中说:“存在并且无因的(东西)是常住的。”“这(极微的)果是(其存在)标志。”“由于因存在,果才存在。”“非常住是(对常住的)特殊否定状态。”(22)
1701251971
1701251972
这几句经文的意思是说:极微是存在的,没有比极微更小的构成因,极微不能由于构成因的解体而毁坏,因而极微是常住的;有形体的可感事物是极微构成的果,这果可以感觉到,果的存在是证明作为因的极微存在的标志;由于作为因的极微存在,作为果的事物才存在;非常住观念与常住观念是相对立而存在的,使用非常住的概念说明常住概念也存在,而常住的事物就是极微。
1701251973
1701251974
胜论派认为,极微的基本存在形式是地、水、火、风。它们可以以一定形式聚合形成世上各种物体。《胜宗十句义论》在谈到这方面的理论时说:“如是九实,五常,四分别。谓此四中,非所造者常,所造者无常。如常无常,无实有实,无细分有细分,因不相违非因不相违,有边异非有边异,圆不圆亦尔。”
1701251975
1701251976
这段话中的“四分别”是指对九种实中的地、水、火、风的区分。胜论派把它们分成两类:一类是极微,另一类是极微的复合物或聚合体。文中的“非所造”指极微,“所造”指极微的聚合体。极微不是被创造的,而是本来就存在和永恒的,极微不再含有比它更小的东西,它不能再细分,是物体的最终原因,因而不会由于构成因子的分解而毁灭,极微是事物的最终差别,形状是球形。与此相反,由极微所组成的聚合物则是被创造的,非永恒的,能够分解,能够毁灭,无最终差别的,非球形的。
1701251977
1701251978
胜论派认为物质世界是由极微聚合构成的。但极微为什么会聚合?这种聚合的动力是什么?在解决这样的问题时,胜论派提出了一种“不可见力”(Adṛṣṭa)的概念。《胜论经》中说:“火向上燃烧,风横向地吹,极微和意最初的业,这些是由不可见力引起的。”(23)
[
上一页 ]
[ :1.701251929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