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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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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年,伊丽莎白· 洛夫特斯(Elizabeth Loftus)和约翰·帕默(John Palmer)发表了他们从两个实验中获得的发现。他们的实验检验了不同的提问方式是怎样影响我们对一件事情的记忆的。洛夫特斯以研究记忆的不可靠性闻名。例如,在事后给出错误信息会怎样干扰记忆,以及通过暗示怎样触发一些人的错误记忆。在阅读洛夫特斯和帕默的研究论文前,我们将简略地探讨一些有关记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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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知识: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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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是我们生活的基础。没有记忆,我们就难以记住我们是谁,我们想要做什么,我们过去做了什么。我们无法认出周围的人,不知道该怎么做事(例如工作),也不能记住事实(例如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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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使我们能够加工从感官输入的信息(编码),储存信息(存储)以及从存储器中提取信息(回忆)。这些阶段中发生的任何问题都可能导致遗忘。这种信息加工观点认为记忆既“向前”运行,也“向后”运行。而非单方向地从编码指向回忆。例如,我们已经保持在记忆中的信息可以影响我们对信息的编码过程。信息保存在不同的记忆存储器中,如短时记忆(STM)、工作记忆(WM)和长时记忆(LTM)。记忆的类型也有多种。例如,陈述性记忆保持的是我们可以确定(断言)的事实。陈述性记忆又进一步分为两类:语义记忆和情景记忆。语义记忆涉及我们对一般事实的记忆(如含义、一般知识)。而情景记忆涉及的是与特定时间或地点相关的事件和个人经历。相对地,程序性记忆是有关如何做事(例如开车)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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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被认为是以相关概念的网络形式(某种图式)储存在长时记忆中的,该图式保持了我们有关某种信息的所有相关信息。这些图式不仅会影响我们解释和储存新信息的方式,还会影响我们回忆信息的方式。研究(Bartlett, 1932)表明,人们不是简单地记录记忆,也不是像磁带录音机一样被动地回放记忆,而是通过使信息符合他们的已有知识来主动地赋予信息含义。即,我们使用图式的方式主动地拼接信息以“重组”它们。然而,按照我们的图式重组过去的信息,意味着我们可能会扭曲信息。我们的记忆也可能不是完全正确的。例如,我们可能剔除一些不符合图式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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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结果显示我们的记忆确实容易犯错。记忆的不准确性在如下情景中影响很大:你是一个事件的目击证人,并且需要把你所看到的内容(目击证人证词)回忆出来。例如,有研究证明,在美国,超过一半的法庭误判在一定程度上要归咎于证人报告的错误证词(Huff, 1987)。现在我们将把注意力转向洛夫特斯和帕默(1974)的研究论文。这篇论文研究了人们在事后所提供的信息(事后信息)会如何影响人们对事件本身的记忆。论文分为若干段落呈现。每段之后会有一段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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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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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ftus, E.F. and Palmer, J.C. (1974) Reconstruction of automobile destruction: a n exa m ple of the i nteraction between la ng uage a nd memory, Journal of Verbal Learning and Verbal Behaviour, 13
: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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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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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报告两个实验。在实验里,先让被试观看一些机动车车祸的短片,然后回答一些有关短片中事故的问题。问题“汽车互相猛撞时它们开得大概有多快?”中用“猛撞”一词时,相比用“碰撞、撞击、碰到或撞到”等词引发了对速度的更高估计。一周后重测时,看到“猛撞”这个词的被试更倾向于对问题“你是否看到了碎玻璃?”做肯定的反应,即便实际上短片并没有出现过碎玻璃。这些结果支持以下观点:事后所提的问题会导致个体对事件记忆进行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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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概括了他们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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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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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一个眼前发生的复杂事件(如交通事故)的细节记忆有多准确?更确切地讲,我们可以多准确地回答一些涉及数量的问题。例如,事故持续了多久?车开得大概有多快?或者撞击的一刻距离鸣笛声响了多长时间?研究已充分证明,大部分人在报告诸如时间、速度和距离等数字细节时是相当不准确的(Bird, 1927; Whipple, 1909)……对速度的判断尤其困难。并且,不同的目击证人对于同一起交通事故中汽车实际车速的估计事实上存在巨大的差异(Gardner, 1933)……在一项对空军服役人员的测试中,被测试者事先得知测验中将会问及运行中机动车的速度,他们对车速的估计范围从10英里/小时到50英里/小时不等(Marshall, 1969, p.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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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度估计不够准确,表明某些变量可能会潜在地影响这类估计。本研究考察了其中一个变量,也就是在判断速度时不同的提问方式。某些问题明显比其他问题更具有引导性。生活中的这一事实已产生了所谓引导性提问这一法律概念……引导性问题通过某种形式或内容,提示目击证人或引导目击证人做出所期望的回答。本实验中,我们先给被试呈现一些交通事故的短片,然后再让他们回答一些有关事故的问题。我们从多种提问方式中选取一种来询问汽车的速度。例如,一些被试被问及“汽车互相撞到时它们开得大概有多快?”,而另一些被试则被问及“汽车互相猛撞时它们开得大概有多快?”。按照菲尔莫尔(Fillmore, 1971)以及布兰斯福德和麦卡雷尔(Bransford & McCarrell,印刷中[1974])的观点……“撞到”和“猛撞”可能涉及对不同移动速度的描述。此外,这两个动词对事件潜在后果的描述也可能不同。“撞到”所表达的事故程度明显比“猛撞”轻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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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首先陈述了研究的基本问题:我们对事件(例如一起交通事故)细节的记忆有多准确?他们首先根据前人的研究考察这个问题,前人研究指出记忆是不准确的。然后他们具体阐明了本研究要验证的是什么并引入了以下观点:某些因素,诸如问题的措辞,可能影响我们对速度估计的准确性。引导性问题会暗示一些没有发生过的事或不存在的事物(如,问题“你看到过这个男人吗?”会暗示受访者曾经出现过一个男人,即便实际上从没有出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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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他们更详细地描述了本研究的程序。洛夫特斯和帕默通过使用不同的动词(撞到或猛撞)来改变问题的措辞。他们再次使用了前人研究的证据,以证明他们所选用的动词是恰当的。他们把布兰斯福德和麦卡雷尔的文章称为“印刷中”的。这表明,虽然当时它还没有发表出来,但该研究会在不久以后发表(这篇论文实际上随后发表于1974年)。已有研究指出这两个动词会使我们预期不同的速度和结果。与“撞到”相比,“猛撞”意味着更快的速度和更糟糕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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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1: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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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个学生分组来参加实验。每组人数不等。实验呈现了7个短片,每个短片都描述一起交通事故……短片的长度在5~30秒的范围内。每个短片呈现之后,被试会得到一份问卷。该问卷首先要求被试“叙述你刚刚看到的事故”,然后要求被试回答一系列关于事故的具体问题。核心问题是车辆的速度。9个被试被问及“汽车互相撞到时它们开得大概有多快”,从余下的被试中每次抽出同等数量的人(不重复),分别用动词“猛撞、碰撞、撞击、碰到”替换“撞到”后提问……向每组被试呈现短片的顺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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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作者把关于“方法”的各个小节写在了一起,没有分别罗列被试、设计等。所有45个被试都看了全部的7个短片。需要注意的是,他们没有特别指出自变量(IV)和因变量(DV)。这里,自变量是变化的动词,因变量是对速度的估计。所有被试都得到了一份包含核心问题的问卷。核心问题是动词有变化的那个问题。被试被分为5组,每组9人。实验者分别向每组被试呈现含有5个动词(猛撞、碰撞、撞击、碰到或撞到)之一的核心问题。这是被试间设计,而以不同顺序呈现短片是为了避免顺序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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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1]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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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显示了不同动词条件下的速度估计平均值……使用方差分析……产生了显著的[效应], p<0.005。从我们的数据中也可以获得被试估计准确性的相关信息……冲撞发生时的(实际)车速一次为20英里/小时,一次为30英里/小时,两次为40英里/小时。而被试对这4个短片中车速的估计平均值分别为37.7、36.2、39.7和36.1英里/小时。这与前人研究一致,即人们并不善于评估运行中的汽车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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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部分常常包括图表。洛夫特斯和帕默的表1(见本章表4.1)呈现了实验搜集到的数据。这些数据被归结为平均值。它们表明动词“猛撞”引发的速度估计值最高,而动词“碰到”所引起的速度估计值最低。方差分析(ANOVA)显示不同条件下(速度)估计值间的差异是显著的,其概率水平为p<0.005(见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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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1]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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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结果表明,问题的形式(在本例中,形式表现为改变一个动词)能显著并系统地影响目击证人对问题的回答……这一发现有两种可能的解释。第一,不同的速度估计结果可能仅仅源于反应偏向因素。例如,当被试不确定应该回答30英里/小时还是40英里/小时的时候,动词猛撞使他的反应偏向了更高的估计值。第二个解释是,问题形式改变了被试关于事故的记忆表征。动词猛撞可能改变了被试的记忆,使他“看到”的事故比实际上更严重。如果是这个原因,我们就可以期望被试“记住”其他一些没有发生过的细节。这些细节符合高速条件下发生的事故情景。因此,我们设计了第二个实验以进一步深入了解速度估计差异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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