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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法律事务所之翘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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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弗洛姆是美国世达律师事务所(Skadden, Arps, Slate, Meagher and Flom)唯一一位仍在世的“冠名”合伙人。他的总裁办公室坐落在曼哈顿康泰纳仕大厦。弗洛姆个子不高,背稍微有点驼,他的脑袋很大,一对招风耳十分显眼,蓝色的小眼睛藏在大号眼镜片后面。他现在身材瘦削,但在他事业顶峰的时候,他也曾体重超标。弗洛姆走路时身体摇晃得厉害,思考时会在纸上乱写乱画。平时他说话习惯咕哝,然而一旦他迈出办公室来到大厅,整个事务所就顿时变得鸦雀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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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洛姆的童年正值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他小时候家就在布鲁克林区布朗公园附近。他的父母是中欧的犹太移民。父亲伊萨德曾在服装厂工会工作,后来去了女装厂做裁缝。母亲则在家接一些缝补衣服的活儿赚些零钱。他们家的经济条件处于贫穷状态。他小时候几乎每年都要搬家,因为那些年,房东通常给新房客一个月免费试住,只有充分利用不同房东的一个月免费试住优惠,弗洛姆一家才能勉强支撑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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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初中时,弗洛姆参加了汤森哈里斯中学的入学考试。这所学校坐落在曼哈顿列克星敦大街,它在建校以来的40年间,先后培养出了3位诺贝尔奖得主,6位普利策奖获得者,和一位最高法院大法官,还有作曲家乔治·格什温以及小儿麻痹症疫苗发明人乔纳斯·索尔克。他考进了这所学校,从此,母亲每天早晨给他10美分买早饭——三个油炸面包圈,一杯橘子汁儿和一杯咖啡。放学后,他在服装厂推小车赚零花钱。后来他又在曼哈顿上城的城市学院读了两年夜校,他白天则在外打工赚学费。再后来他参了军,最后他考入哈佛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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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6岁的时候就想学法律。”弗洛姆说。他没有学士学位,哈佛法学院还是收了他。“为什么?因为我给他们写了一封信说明我的过人之处。”弗洛姆向来行事简洁,连这个回答也不例外。在20世纪40年代末,弗洛姆在哈佛读书的时候从来不做笔记。“到校第一年,班上所有同学都傻乎乎地在课堂上记笔记,课后列提纲,写摘要,最后还要用专门的本子工整地抄一遍。”弗洛姆当年的同学查尔斯·哈尔回忆道,“这是一般同学的学习方法,但弗洛姆从不这么做。他从不记任何笔记。他好像天生有一种我们称之为‘像法官一样思考问题’的能力。他在审理案件时总能充分运用这种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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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洛姆的名字被刊登在《哈佛法学评论》(Law Review)上——这是最优秀学生才拥有的荣誉。圣诞节是学生的“求职季”[33],弗洛姆到哈佛的第二年,参加了当时纽约最大的法律事务所的面试。“我当时是个笨拙的胖小子,我在那些地方感觉浑身不自在。”弗洛姆回忆道,“那年求职季结束后,我成了班上最后两名没找到工作的学生之一。后来,我的一个教授告诉我,有些同学合伙开了家律师事务所。我跟这些人见了一面。会面中,这帮同学一再告诉我,自己开事务所很有可能会面临没有客户的风险。他们对我说得越多,我越喜欢他们。最后我说,无论如何,我愿意承担风险。他们给我的起薪是每年3 600美元。”一开始,建立起世达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有3个:马歇尔·斯卡顿、莱斯利·阿普斯(两人当时刚被华尔街最大律师事务所拒于门外)和约翰·斯莱特(一度在泛美航空公司工作)。弗洛姆成了他们的助理。他们在华尔街雷曼兄弟大厦顶层租了一小套间作为办公室。“我们接哪种类型的案子?”弗洛姆笑着说道,“只要是上门的案子我们都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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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弗洛姆成了世达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这一时期世达开始飞速发展。公司律师人数很快达到100人,接着是200人。当公司雇员人数接近300人的时候,弗洛姆的一位合伙人莫里斯·克莱默找弗洛姆谈话。他觉得把哈佛法学院毕业的研究生招进公司让他有一种负疚感,原因是现在世达的规模已经大到超乎想象,不可能继续扩张下去,公司现有的许多雇员将很难获得提拔的机会。弗洛姆则告诉他:“哈哈,我们公司的规模会达到1 000人。”弗洛姆总是如此雄心勃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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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世达律师事务所在全球有23家办事处,律师近两千名,公司每年赢利超过10亿美元,是世界上规模和影响力最大的法律事务所。现在,弗洛姆的办公室里挂着他和老布什以及克林顿的合影照片,而他的超豪华公寓位于繁华的纽约上东区,弗洛姆达到了他人生和事业的顶峰。在将近30年的时间里,如果你拥有一家世界500强企业,正准备收购一家公司,或者被一家公司收购,抑或你是社会名流,正巧碰上点什么麻烦,那么乔·弗洛姆将是你的代理律师,世达律师事务所将是你的代理律师事务所;如果他们还不是,那你会想尽办法请他们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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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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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到这里,我希望你已经能对这类故事心中有数。聪明的移民后代克服了贫困和大萧条,即便不能在当时著名的律师事务所谋职,也能通过自己的智慧和努力获得成功。这是一个丑小鸭变白天鹅的故事。然而通过冰球明星、软件业亿万富翁和“特曼人”的故事,我们知道,成功总有原因。成功人士不可能独自走向成功,他们总是特定地点和特定环境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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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研究比尔·乔伊和克里斯托弗·兰根一样,我们将用相同方法分析乔·弗洛姆的成功因素。我们不去赘述弗洛姆的天赋,性格和雄心壮志,这三个方面他一个都不缺;我们也不准备渲染客户对他的溢美之词,对他天才工作的赞许,以及世达律师事务所创造的一个又一个传奇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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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向你讲述发生在弗洛姆的成长环境——纽约移民区——的几个小故事,其中包括法学院学生比克尔的故事,简克洛父子的故事,还有波吉尼特夫妇的故事。借此我将回答本章的中心问题:乔·弗洛姆的机遇何在。既然“异类”在成功路上总能获得帮助,我们就希望从弗洛姆的生存环境中找到帮他成功的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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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之所以爱听丑小鸭变白天鹅的故事,是因为这样的故事总少不了孤胆英雄与命运搏斗的过程。但是弗洛姆的生活经历使人产生的迷惑多于对他成功的顶礼膜拜,因为他生活中有许多因素乍看上去没什么优势可言——父母是贫困的服装厂工人,一家生活在犹太人遭受严重歧视的时代,又恰逢经济大萧条——然而,这些因素最终却出人意料地成为优势。乔·弗洛姆是超常之辈,然而他的超常之处却未必是你所设想的那样;他的故事可以让人明白这位纽约律师大亨成功的玄机。到了本章结尾,我们将从弗洛姆的故事中得到某些启示,并将这些启示运用到纽约法律界,即便我们没有更多细节,我们也能预测这些法律精英们的家庭背景,年龄和出身。现在就让我们先来看看这些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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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示一:身为犹太人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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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历山大·比克尔是弗洛姆在哈佛大学法学院的同学。像弗洛姆一样,比克尔也是东欧犹太移民的后裔,也在纽约公立学校和城市学院读书。他同样是法学院的明星学生。事实上,要不是因为比克尔不幸患上癌症停止工作,他可能会成为最著名的宪法学者。1947年,比克尔和法学院的其他同学一样,在圣诞节的“求职季”前去曼哈顿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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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找工作的第一站是华尔街的马奇罗斯律师事务所(Mudge Rose)。和那个年代大多数律师事务所一样,这家事务所传统而保守。马奇罗斯始创于1869年,理查德·尼克松在1968年赢得总统大选前一直在这家公司工作。“我们的公司像一位一辈子只愿上两次报纸——一次是出生,一次是去世——的小老太太。”公司一位著名高级合伙人如是说。比克尔第一次来公司面试的时候,他先被带领在公司内部四处转转,然后逐一与合伙人见面。最后,他被带到藏书室和公司高级合伙人见面。你可以设想一下当时的情景:深色的墙面,刻意磨旧的波斯地毯,一卷卷皮质绳带捆绑的法律卷宗,墙上挂着马奇先生和罗斯先生的肖像油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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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通过了所有面试,”多年后比克尔说,“最终我被带到资深合伙人办公室。合伙人花了很大工夫跟我解释我这样的‘出身’是怎样的一个先例”——比克尔刻意强调这个词是为了说明,当年这个用词是对他移民背景的委婉说法——“我已经在面试的程序中走到了最后一步。但是我知道像这样的公司,录取我这样的出身的人,可能性是多么小。当他祝贺我取得进步的时候,我就明白了他的意思是说他不能给我这个职位。当然他还要客气地表达他很高兴面试我,诸如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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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这段是比克尔的回忆录节选,从中可以看出采访比克尔的记录人对当时的情景感到困惑。他在口述回忆录的时候,已经在职业上取得了相当的成就:他曾在最高法院大显身手,他写的著作才华横溢。因此,马奇罗斯事务所因为“出身”向比克尔说不,就好像是芝加哥公牛队因为不喜欢来自北卡罗来纳的黑人而拒绝乔丹。马奇罗斯律师事务所的这种做法让人摸不着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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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经小有成就,是未来之星,结果还是这样?”采访者问道,意思是难道他们不会为你而破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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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克尔:“未来之星,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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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世纪四五十年代,保守的纽约法律事务所都有点像私人俱乐部。他们的总部一定设在曼哈顿市中心,一定靠近华尔街,他们一定在一栋森严的花岗岩外墙大楼里办公。这样的律师事务所,其合伙人一定是常春藤名校毕业,他们去同一所教堂做礼拜,夏天去长岛的同一个度假村度假。他们一定穿着老派的灰色西装,他们的合作伙伴也都是“白鞋公司”[34]——很显然,这些人都是俱乐部或酒会上出尽风头的白人,他们当然在选择雇员的时候非常挑剔。欧文·斯迈格在其著作《华尔街律师》(The Wall Street Lawyer)中研究了那个时期的纽约法律企业,他在书中这样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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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欧血统的律师们,总有着开朗的性格、整洁精致的仪容。他们毕业于“体面的”学校,有着“体面的”社会背景和处理问题的经验,并且总是精神饱满。一位前法学院院长在谈到毕业生找工作需要哪些品质时,给出了更清晰的表述:为了找到好工作,(学生的)家族需要有良好的人际网络,他们需要有良好的工作能力,需要有良好的个性品格,或者有以上要素的组合。这些要素的组合可被称为“可接受性”。如果学生拥有以上任何一个要素,他可以顺利找到一份工作;如果他拥有以上两个要素,他找的工作可以有选择;如果他同时具有以上三个要素,他就可以想在哪儿工作就在哪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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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克尔的头发并不柔顺,他的眼睛也不是蓝色,他说话时地方口音很重,如果追溯其家族根源,他们也就是“所罗门的后裔”,从罗马尼亚的布加勒斯特来的耶特·比克尔的子孙,他们也仅是近年来活跃在布鲁克林的下层社会而已。他说他去城里找工作的时候非常不舒服,他当然会感觉不舒服:他是一个个头不高,说话带有布鲁克林鼻音,呆头呆脑的犹太小子,所以你应该能够想象他当年到藏书室面试时,那些银发贵族怎样看待他。在那个年代,如果你的家庭背景、宗教信仰、社会地位不符合要求,即便你从法学院毕业,你也只能去那些二流的、刚起步的小事务所,或者自己创业。这样一来,无论来了什么案子你都得接手——这些案子通常都是那些大事务所不愿接的生意。这种现实的确相当不公平。然而对于“异类”,他们时常身处逆境,这些不利因素却常常最终成为他们的机遇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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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尔街老派的律师事务所总对他们所接的工作有着严格界定。首先他们专做公司律师。他们代表美国最大最受人尊敬的公司。这里的“代表”意思是,他们处理这些大公司股票及债券发行的税务与法律事宜,确保他们客户的公司经营活动不与联邦法规相抵触。但是他们并不做诉讼;也就是说,这些公司中只有少数有专门处理辩护与诉讼的部门。保罗·克维斯——以保守著称的凯维律师事务所(Cravath,Swaine&Moore)创始人——有一次接了这样的诉讼委托,但是最终他们帮助客户在会议室解决了问题,而不是通过法庭。“在我的哈佛同学中,大家都认为只有处理债券和税务的法律问题才是正经事儿。”另一家保守的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回忆说,“我们有自己的正规业务。诉讼只算是小把戏,不适宜让循规蹈矩的律师来处理。那个时代公司之间没有那么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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