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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的错觉:为什么我们从未独立思考 因果推理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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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乃这世界的因果推理大师。在粗糙的物质表面划一根火柴,下雨天出门没带伞,在天性敏感的同事面前说错了话,我们皆能预知将引发何种后果。以上这些都要求因果推理的能力。无一例外的是,我们先设想这世界处于某种状态,然后因为某项机制的操纵改变了初始状态。在第一个例子中,我们先想象一根火柴和一个粗糙的表面,接着想象用火柴摩擦糙面这个机制。我们已知该机制将产生火花且这些火花将引燃火柴头内的可燃物。在第二个例子中,我们设想外面在下雨但室内是干爽的。接着我们想象无数小水滴落在我们身上这样一个机制。基于对该机制的了解,我们预见衣服和头发将吸收一部分水滴而剩下的将会落在皮肤上。简而言之,我们会被淋湿。预测行为所基于的是因果性知识——那些关于机制如何运行的知识,这看似简单却要求我们对多种机制烂熟于心:在糙面上可以引燃火柴、被雨淋湿是附着了一层小水滴、觉得冷要盖厚毛毯、熊孩子要被大声批评才听话、打开电子设备要按电源按钮、棒球能够打碎玻璃窗、灌溉植物、踩下油门——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我们熟知一大堆能导向既定结果的机制和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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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我们不只熟悉它们,还熟知它们如何运行。如果火柴或摩擦面受潮,或是力道太轻或太重,火花都不会出现。如果披着雨衣或者雨势小得足以在落到身上后立即蒸发,我们都不会被淋湿。对每个耳熟能详的机制,我们都理解得足够深入,知道必须满足哪些条件,其机制导出的结果才能符合预期(只有当小孩子从对他的责备中感受到气愤而非玩笑时,他才会号啕大哭),以及哪些条件不过是虚张声势(你若是离得太远,他听不见你愤怒的批评,他当然不会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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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些其他类型的因果推理相对晦涩,不那么易于理解。解出8 743的立方根恐怕没那么简单;阐明量子力学谈何容易;你下次在内华达州里诺市赌博的胜算也很难猜透。就连里诺在洛杉矶的东边还是西边都不是个简单的问题(去查查看,答案会让你大吃一惊的)。我们不是样样精通的全能手。推论这世界的运行规则才是你我的强项,我们是天生的因果推理达人。而老鼠,碰巧也是这行当的怪杰。我们都是遵循相同规则演化至今的动物,除此以外谁还能生出如此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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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一章我们已了解到,思考的目的是在当前给定情境下选出最有效的行动方案。这要求我们能洞悉、识别那些深藏和贯穿在不同情势之中的恒量。人之所以为人,即在于我们能厘清那些深沉而稳定的特质,那些需要人类智慧才能辨识出的核心特质:从某人是否患有脑震荡或传染性疾病,到是不是该给汽车轮胎打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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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我们所讨论的例子都不过是蜻蜓点水而已。我们还尚未提及人类在预测战争结局、分析新健康保险方案的组织影响,甚至破解马桶工作原理方面的杰出才能。相较于其他类型的推理,我们的因果推理或许真的更胜一筹,但深度错觉还是说明了人类在个体层次上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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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推理指的是我们试图用已知的因果机制对变化做出解释。它通过理性论证帮助我们预测“因”会结出怎样的“果”。这里有一些人们本能地参与因果推理的例证。试想以下故事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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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说客暗中对一位参议员展开攻势:“如果你支持我的提案,下一年你就不用为资金发愁了。”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当参议院吵得不可开交时,这位参议员是该法案坚定的支持者。故事说到这里,你认为这位参议员会在下一年度募款上花费多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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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回答起来并不困难。这位参议员显然更可能使用说客提供的经费,高枕无忧地品名酒、抽雪茄,而不是为筹款四处奔波。这个问题之所以如此容易回答是因为人类堪比一台推理机器。对所有未知或无法亲眼所见的事物,我们皆推测之。这一说客的故事是逻辑架构中被称作“肯定前件式的假言推理”的一个简单案例。如果使用符号,它可以表示为如下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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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A则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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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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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B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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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会反驳这样的说法呢?如果A意味着B,那么一旦你有A,就也有了B。这听起来就像你把一模一样的话说了两遍。但事实上,并非每一次真相都是如此显而易见。参议员有可能支持了提案但回绝了说客的资金。也或许是说客撒了谎。“果”是有可能不按套路出牌的。如“肯定前件式的假言推理”之类的逻辑架构在符号形式上看起来合情合理,可是一旦我们把它们放入有血有肉的现实情境中,可能就不那么顺理成章了,这是因为涉及因果关系的因素在不知不觉间被纳入考虑范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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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逻辑架构看上去本就不怎么合理,有些论点也不如它们看上去那么合乎逻辑。我们来看下面这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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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的内衣是蓝色的,那么我的袜子肯定是绿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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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袜子确实是绿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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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的内衣是蓝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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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推理成立吗?大多数人会觉得没错,但回归逻辑的学理(即从逻辑命题的角度来解释),答案是:大错特错。这个推理犯了一种名为“以果证因”的逻辑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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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请来思考一个不仅有关事实真伪,还涉及因与果的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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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掉进下水道里,那么我将需要洗个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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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洗了个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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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掉进了下水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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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人能看出这个例子的问题所在。“我洗了个澡”这一事实并不意味着我曾掉进下水道里,因为导致我去洗澡的原因远不止这一个。在这个例子中,第一条陈述是因果性的:掉进下水道是洗澡的原因。当我们进行因果推理时,我们会更加充分地考虑到所有致使我们做出正确推论的因素。它确实还是要费一番脑力的。我们必须厘清的是,掉进下水道可能是导致洗澡的原因之一,但反之不然。我们必须顾及其他亦可能导致洗澡行为的原因。我们不得不一一评估这些原因的合理性。而且,我们还要将上述意见或看法组织成回答问题的答案。所有这一切,不过在转瞬之间完成。当涉及因果关系时,我们的推理简直无懈可击、浑然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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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不是计算机那样的逻辑运算机器。我们或许时时刻刻都在进行推论,但这些推论并非基于教科书式的逻辑,而是因果性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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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人们不相信联系是任意的(巴甫洛夫想象中的人类行为),人们也不是按照逻辑演绎做日常推理,而是用因果分析。我们通过推理世界运转的方式来进行推论。我们猜想如何由因导果,哪些东西会抑制或阻碍预期中的“果”,以及为了“因”能发挥作用,哪些因素必须就位。我们判断一个说法的是非对错所依靠的是因果式的逻辑,而非命题式的逻辑,因果关系的逻辑包括了具体事件如何一一对应到其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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