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1604925e+09
1701604925 关于我们崇高与美观念之根源的哲学探讨 [:1701603162]
1701604926 关于我们崇高与美观念之根源的哲学探讨 第二十六节 味觉与嗅觉
1701604927
1701604928 如果考虑到味觉和嗅觉,各感官之间的普遍一致性就会更加明显。我们经常比喻性地把甜美的观念适用于视觉和听觉;但是,由于味觉和嗅觉所能感受到的痛苦或愉悦,没有其他感官那么明显,因此我们将对它们与其他感官的相似性作一番解释;实际上,这种相似的程度很高,我们甚至可以寻找所有感官之所以能够感受到美的共同原因所在。在我看来,没有什么别的途径能够比对所有感官的类似愉悦感受进行对比、考察,更有助于寻求一个清晰、确定的美的观念了;这是因为,有些地方在这一感官作用下非常清晰,但在另外一种感官下却非常模糊,只有对它们进行全面的了解,才能更为确定地谈论它们中的任何一个。通过这一方式,它们才能互相确证;实际上,自然正是需要细察的,我们只能从它们显露出来的信息中,去评述它们。
1701604929
1701604930
1701604931
1701604932
1701604933 关于我们崇高与美观念之根源的哲学探讨 [:1701603163]
1701604934 关于我们崇高与美观念之根源的哲学探讨 第二十七节 崇高与美的比较
1701604935
1701604936 在结束对美的一般评述时,自然应该对美和崇高作一番简要的对比;在这一对比中,我们可以看到二者之间的极端对立。崇高的事物在尺寸上是巨大的,而美的事物则是娇小的;美的事物应当是平滑、光亮的,而崇高的事物则是粗糙不平的;美的事物应当是避免直线,在偏离的时候,也令人难以察觉,而崇高的事物在很多情况下却以直线条的方式出现,即便存在偏离也是极为明显的;美不应当暧昧不明,而崇高则倾向于黑暗和晦涩;美应当柔和、精细,而崇高则坚固甚至厚重。事实上,二者是完全不同性质的观念,一个建立在痛苦之上,另一个却建立在愉悦之上;尽管它们会违背其原因的直接性质而发生变化,这些起因却并不会因为它们发生变化而变化,从而一直保持着区别,而这种区别是任何一类艺术家所不能忘记的。在自然结合的无限变化中,我们应当尽量找出结合在同一事物中的不同特质,同时,我们也必须找出它们在艺术作品中的表现。但是,在思考某一事物之于激情的力量时,我们必须知道,要想使某一事物的主导特质能够影响我们的心智,其他的次要特质也必须是同一性质的、与主要特质有着同样的设计,只有如此,所促发的感情才能更为统一和完美。
1701604937
1701604938 黑与白相混合,连在一起,但是
1701604939
1701604940 即便变换一千种方式,难道就没有黑和白了吗?[23]
1701604941
1701604942 如果我们看到崇高和美在某些时候混杂在一起,难道这就证明它们是相同性质的,它们是相类似的,甚至说它们不是相对、截然相反的?黑和白可以混在一起,可以杂拌,但却并不因此就是相同的。无论是它们之间彼此混合,还是它们混合于其他颜色,黑作为黑的力量,以及白作为白的力量,都会一如它们独立呈现于世人面前那样。
1701604943
1701604944 (第三部分结束)
1701604945
1701604946 [1] 普罗提诺认为,对称不是美的必要因素。(W.R.Inge,The Philosophy of Plotinus,II,214 ff.)See p.70 n.
1701604947
1701604948 [2] Critical Review,III,366-7:“比例并不仅限于部分之间的联系或者尺寸上的某种设置。比例是某种对称,它可能由诸多不同的形象来支撑。”Literary Magazine,II,187:“比例不是美本身,但确是它最有能力的特质之一。在某种偏见看来,关于美或许可以这么说,一张英俊的脸,或者一条俊美的腿;不过我们认为,一个美的、纯粹的事物不可能没有对称和适当的结构。对于我们而言这一点不证自明,无需强调。”
1701604949
1701604950 [3] See p.92 n.:Critical Review,III,366-7.Cf.Ibid.,p.367:“……我们或许会发现,在不同种类的对称比例中,都有很高程度的美感。”
1701604951
1701604952 [4] E.g.Leonardo da Vinci.(See J.P.Richter,The Literary Works of Leonardo da Vinci,1883,I,167-201.)伯克可能拥有一些关于达·芬奇的一手资料;在他的第221号藏书售单上面就写着:“Da Vinci,Della Pittura,con la Vita da Du Fresne,Par.,1651.”
1701604953
1701604954 [5] Critical Review,III,367:“在所有事物那里,仅仅比例本身并不能导致美;但是在特定事物,特别是雕塑、绘画、建筑和音乐那里,比例却总是构成美的一条不可或缺的因素。”
1701604955
1701604956 [6] Vitruvius(De Architectura,III,I,2)认为有八种,达·芬奇遵循了他的教条(See J.P.Richter,op.cit.,I,172)。Durer则在其Four Books of Proportion(Nurnberg,1528)中给出了人体画法的七种到十种比例(See W.M.Conway,Literary Remains of Albrecht Durer,Cambridge,1889,pp.232-9)。
1701604957
1701604958 [7] Critical Review,III,367:“……与作者的观点正好相反,我们坚持认为人体的适当比例永远可以导向美。”
1701604959
1701604960 [8] 这种“类比”出现在Vitruvius,De Architectura,III,I,3.达·芬奇的画作阐释了前者的观点,see J.P.Richter,op.cit.,Plate XVIII.
1701604961
1701604962 [9] 对整齐匀称的园艺设计的嘲笑,到1959年时就已经非常流行了。Cf.Addison,Spectator No.414(25 June 1712);Pope,Guardian No.173(29 Sept.1713)and Moral Essay No.IV(1731),ll.113-20.
1701604963
1701604964 [10] Cf.Gorgias,474-5.
1701604965
1701604966 [11] Dixon Wecter提示说,这里说的可能是去往位于中殿法学院附近的希腊咖啡屋的路,“这里是剧作家、评论家和演员们出没的地方,而很少见到显贵的律师们”。(“The Missing Years on Burke’s Biography”,P.M.L.A.,LIII,III9,n.48.)
1701604967
1701604968 [12] See Introduction,pp.lxii-lxiii.
1701604969
1701604970 [13] 下面对猴子的评论不禁让人想起了亚里士多德,Historia animalium,II,502 a-b.(关于这一承继关系,请参阅William C.McDermott,The Ape in Antiquity,Baltimore,1938.)
1701604971
1701604972 [14] “诡辩”一词是培根对于这一伊索寓言的归纳(Essay LIV,“Of Vain Glory”),但事实却并非如此。Laurentius Abstemius寓言之十六(Lorenzo Bevilaqua,fl.c.1500)如此写道:“De quae quadrigis insidens pulverem se excitasse dicebat.”如果伯克阅读过Abstemius(而非仅仅读过培根),他的材料或许就不会像一般的教科书了,Aesopi phrygis fabulae…una cum nonnullis variorum autorum fabulis(edn.Cambridge,1670,p.62),or Roger L’Estrange,Fables of Aesop and other eminent mythologists with moral reflections(8th edn.,1738,no.270).
1701604973
1701604974 [15] George Graham(1673-1751),出身于英国钟表和手表制造世家。他发明了水银钟摆和钟表的直进式擒纵结构。(See F.J.Britten,Old Clocks and Watches and their Makers,1911.)
[ 上一页 ]  [ :1.701604925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