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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着思考:人、狗、意义和死亡 4.美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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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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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一侧是一些汽车,开得飞快,另一侧是几辆园地洒水车,发出噼啪声和嗡嗡声。每一次跑步都有自己的心跳。清晨,我正跟尼娜和苔丝一起跑步,地点在迈阿密郊外的街道。12年前,我和布勒南离开了阿拉巴马。这12年间,我们曾在爱尔兰南部的绿野和小路上跑,在温布尔登公地[1]泥泞的林地上跑,在彭布洛克郡[2]的山区跑,最后又在洒满落日金辉的海滩和长满了紫色熏衣草的田野里跑——提到朗格多克[3],就总会想起这些来。我的老友布勒南如今已死,其遗骸埋在了一片沙土灌木林里,葬在奥伯河[4]三角洲一块幽灵般的大岩石底下。在那些地方跑了一大圈以后,如今是某种回归(至少对我来说是如此)。几天前,我们都搬到了迈阿密。可怜的老尼娜和苔丝,它们也都老了,再也不能完成这些跑步。我一直否认这一点,但事情就是这样结束了。今天是我最后一次跟它们一起跑。今后的跑步将会变成慢走。只过了一年多一点,它们都死了。先死的是苔丝,死在它父亲的土地上,它和它父亲患了同一种癌症。三周之后,尼娜也死了。我至今仍认为它是因伤心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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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在美国第二段生活中的第一次跑步。我回想起了我在美国的第一段生活中的最后一次跑步。那是一次悲伤的跑步:一去不复返的跑步。那是一次恐惧的跑步:一次不知道还能跑几回的跑步。短短几天之后,我就要把布勒南送上飞往爱尔兰的飞机,让它去接受隔离检疫。但在那一刻,我们跑着穿过阿拉巴马州塔斯卡卢萨市清晨的街道时,它还在我身边“飘”着。我搬到那个城市时24岁,刚从牛津大学毕业,开始我的第一份真正的工作。我以牛津的衣着风格开始了职业生涯。我去上班时,穿着颜色鲜艳的运动衫和法兰绒衣服;而最后一次我去上班时,穿得却很蹩脚:T恤衫、短裤、搭配胶底凉鞋,还梳着马尾辫。我并没期望我那第一份工作变成一场长达七年的聚会,但事情的变化有时很难预料——这正是生活最讨人喜欢的特征之一。七年之后,我参加了上百次橄榄球赛,喝过了上千杯龙舌兰调和酒[5],喝过了数不清的、每瓶至少卖25美分的长颈瓶啤酒,准备离开阿拉巴马。我刚到阿拉巴马时,比我的许多学生都年轻。因此我参加了大学的学生橄榄球队,进入了围绕着它的、相当离奇的亚文化,这也许就毫不奇怪了。但我一直到31岁才知道它。我当时太老了,学生的聚会已与时俱进。只有经过那么长的时间,你参加学生聚会时——甚至参加学生橄榄球聚会时——才不会先感到几分悲哀,接着感到几分恐惧。我先是怀疑我已越出了悲哀的边界,想赶快离开,然后才产生了几分恐惧。谁都不曾从恐惧中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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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在阿拉巴马的最后四年里,布勒南一直陪伴着我。四年,每一个酒吧,每一次聚会,每一次外出旅行,布勒南都跟我在一起。它保持沉默,不偏不倚地看着眼前的啤酒、酒后饮料和调和酒,也不偏不倚地看着我追求的女人和追求我的女人。当时,我要让自己离开那些正在成为我生活中灾祸的事情(那种事情完全是不可避免的)。我们要去爱尔兰,那是安静之地,我能在那里写作。但布勒南必须先接受隔离检疫,因此在其后的六个月里,我就见不到我的这位朋友和兄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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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周日的清晨。头一天我们参加了一场比赛,赛后又是几场躲不掉的欢宴,因此我前一晚就从聚会上溜走了。我对那些街道的记忆很苍白。我这方面的记忆并非不准,因为那些街道本身就很苍白。这个城市的这一部分有一些住宅,住宅的门廊和廊柱都白得令人目盲,反映了体面的南方风雅。后来,阿拉巴马大学的学生接管了那些房屋。那些屋子变成了灰白色的,有了裂缝,墙皮也开始剥落,而这是曾在其中熠熠燃烧的年轻生命使然。但我记忆的黯淡、剥落却另有理由。那些记忆是在我几乎不需要记忆的时候形成的。实际上,破坏记忆的并不是年老,而是年轻。年老是记忆的保护者,是记忆的敬畏者。我形成的那些记忆,在我变老时变得更强烈了。我年轻时形成的记忆,在当时都是苍白的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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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识那些躺在沿街的破房子里做梦的人。我曾给其中一些人上课,曾跟其中一些人玩耍,曾跟其中很多人一起参加聚会。我了解那些人,也了解他们的梦,至少是他们愿意说出来的梦。那些梦大多是代理者的梦——他们的父母做过的梦,他们父母心中的那些梦随着尚未出世的孩子一同成长。那些梦是做医生、做律师的梦:挣大钱、住大房子、开昂贵汽车、与有魅力的配偶结婚的梦。这就是美国梦。只要你愿足够努力地工作,你想要什么就会有什么。这是个了不起的梦。这是个大谎。这些梦大多都会辜负我那些睡梦中的朋友。等我回到美国的时候,那些朋友也许已经找到更新、更小的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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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美国第二段生活中的第一次跑步,并不在真正的迈阿密。我是说,你想到迈阿密时,其实并不像你所想的那样,不像你住在别的地方时那样。非迈阿密人想到迈阿密时,也许会想到南滩或市区,想到被用在影片《犯罪现场调查》(Crime Scene Investigation)[6]里的那些摩天楼和经过艺术装修的正面海景房。迈阿密,其目的只是让你知道:你正在看的是《犯罪现场调查:迈阿密》,不是《犯罪现场调查:纽约》。但是,我们可以在任何地方,至少是街道两边有棕榈树和印度榕树的任何地方。其实,我们是在棕榈湾,一个分明属于中产阶级的市郊,位于迈阿密市中心(或者说,迈阿密若是真有中心,那里就算是吧)以南大约十英里。霍拉修·凯恩[7]不会死在棕榈湾——这里什么事都没发生过。我们出现在这里,说明事物在不断变化。尼娜和苔丝也许正在变老,但也即将开始新的生活。我妻子爱玛怀孕四个月了。我们过着安全、殷实、体面的生活,中产阶级夫妇过的那种安全、殷实、体面的生活。我现在考虑的是学区,更准确地说,爱玛现在考虑的是学区。我从没想过这个,棕榈湾有迈阿密县最好的州立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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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在迈阿密的第一次跑步。刚跑了20分钟,我就清楚地知道自己讨厌在迈阿密跑步了。这不是因为炎热或高湿。现在是1月的一个明朗、令人愉快的清晨,我想气温大概是华氏60多度[8]——到了下午,气温会上升到华氏70度以上——这短短几个月中,湿度也不会成为跑步的障碍。到了一定时候,我会深情地回顾这些冬季的跑步。我讨厌的是它的平淡无奇,是这些郊区无生命的平地无可救药的单调。没有任何能打破跑步的东西:接近低潮时,不必做任何顽强拼搏的准备;跑到高潮时,也不会产生透不过气的狂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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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若从威尔士来,如今住在迈阿密,便常会思念高山。你不一定会很思念别的什么,但一定会思念高山——或者小山,或者任何一种真正有坡度的山。迈阿密的一些地区也有些名义上的“高地”——里士满高地、奥林匹亚高地。这是个不能使人发笑的笑话。它们的高度是海拔八英尺——是这部分地区地势最高的乡村。有时,我会发现自己深情地思念瑞肯贝克堤道,那是迈阿密县最大的斜坡。周末,你若开车经过这个堤道去比斯坎岛,便会看见数十个自行车赛手在你身旁来来去去。这个堤道呈弓形,是那些赛手必须作为训练之地的最大的“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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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自行车赛手也许会发现:在这里从事他们这种业余爱好,会让他们很失望,就像我发现在这里跑步会让我失望一样。但这里对我来说更糟。至少他们真的有地方可去。我还没发现我会出于什么明显的理由去造访“蛇地”——老刀匠路的一段,在以后几年里,我将带着一只狗(它现在尚未出生)到那里跑步。至于现在,严格地说,我还根本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在这个国家,事情都摊得很大,城市扩展了,那些城市都是围着汽车建立的——我在欧洲期间,汽车已被我忘了。我们从第146街我们的屋子起跑,向北跑到第136街,再向东跑,现在已接近老刀匠路,然后向西跑到第77街,最后跑回我们的屋子。全程足有五英里,而尼娜和苔丝现在也只能跑这么远了。途中,我们稍稍擦过了松峰村[9]的边界,但我们甚至都不愿意离开棕榈湾。伴随着我们每一大步的,是汽车发出的呼呼声,以及精心修剪的草坪上的洒水车发出的噼啪声和嗡嗡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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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早上6点30分,交通早高峰已经开始。一天的这个时候,人人都会走第77街,因为“美国1街”——或按当地人的叫法“没用的1街”——的交通将完全堵塞。我想,若是可能,很多迈阿密人都会在他们的汽车里淋浴。要喝咖啡、吃松饼,就去星巴克,而在开车上班的路上,则吃喝,梳头,刷牙,发短信,摁喇叭。为迈阿密供水的奥基乔比湖[10]的水位处于历史最低时,园林洒水车就会出动,把水洒到眼睛能看到的任何地方。我周围的人都匆匆地赶着上班,这样才能挣到钱,支付为他们修剪草坪的园丁的工钱,而草坪的草长得很快,因为那些洒水车整天呼呼响着,给它们洒水,水又发出噼啪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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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的假日少于任何一个发达国家。美国根本没有联邦政府法定的带薪休假。美国虽然(每年)有10天公假,很多美国人还是会在那些假日上班。相反,在法国(我们以前的居住地),人们的应变能力稍多一些,至少在生活艺术方面是如此:法国人每年除了10天公假之外,还享有30天带薪休假。巴西人在这方面也做得很好:每年享受30天法定带薪休假,还有11天公假。立陶宛、芬兰、俄罗斯,其公民每年都能享有40天左右的带薪休假和公假。美国人只想工作。他们很焦虑,这并非没有理由。失业(因此也失去医疗保险)若与罹患重病(甚至不太重的疾病)同时发生,他们便会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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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焦虑心理比这分布得更广。美国是以消费为基础的国家。对很多美国人来说,生活的基本需要很容易满足,因此消费便很快转变成了购买人们并不需要的东西。这些东西很快就会破损,我想这大多是因为它们就是为此设计出来的。说服人们购买他们并不需要的某件东西,这并不难:你只要使他们害怕不买那件东西的后果即可。害怕是消费的重要朋友。现在,我夜里失眠(美国人似乎也为睡眠而大大焦虑),而不得不担心一些事情:野草(你家草坪若有野草,你的邻居会规避你)、杂草(比野草更糟,想想你被邻居加倍规避的情景吧)、白蚁(它们显然能在几秒钟之内把你的房子夷为平地)、蜜蜂(你知道,这里的蜜蜂大多都非洲化[11]了)、女王棕榈病[12](它到处传播)、飓风(其危害不证自明)、椰子(南佛罗里达非交通事故死亡的第三大因素,排在溺水和雷击两大因素之后,毕竟,飓风会把椰子变成致命的弹射物)。这完全是根据我们到这里几天后留在我邮箱里的公司名片整理出来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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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若细听,在洒水车发出的嗖嗖声、咝咝声、噼啪声和嗡嗡声里,还会听见美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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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里兹·施利克(Moritz Schlick)是20世纪二三十年代德国著名哲学家,是所谓“维也纳学派”的创始人之一。维也纳学派是一群科学哲学家,后来以“逻辑实证主义者”闻名。1936年,他被暴怒的学生射杀于维也纳大学校园。我一直打算教授关于人生意义的课程,最近偶然读到了施利克写的一篇文章。那篇文章的标题是“论人生的意义”,是施利克年轻时写的,那时他尚未成为著名的逻辑实证主义者。那是一篇论文的萌芽,与逻辑实证主义相去甚远,与你通常从施利克这个名字联想到的东西截然不同。他在1927年写道:“我不知道,目的的负担当前加给人类的重量是否超越了以往。当前把工作偶像化了。”而且据我所知,他从没去过美国。我们向南拐,跑到了老刀匠路。嗖嗖,噼啪,嗡嗡,嗖嗖,噼啪,嗡嗡,美国梦在我周围跳荡着。摩里兹·施利克知道那是偶像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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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生活中做的事情,大多都是为了获得其他的东西。我活动的目的,极少基于活动本身,而只是基于某个活动允许我获得的其他东西。但这意味着,某个活动的价值将不会在该活动本身找到,只能在该活动能使我获得的其他东西中找到。我若只是为跑步而跑步,或是因为跑步有助于我活下去,而若这就是我跑步的唯一目的,那么跑步的价值就在于它增进的健康,就在于它延长的生命。健康与长寿都是有价值的东西,这当然不假。我不想否认如此显而易见的事情。我的观点涉及跑步的价值与此类东西的价值的关系。我跑步若仅仅是为了健康、长寿之类的东西,跑步的价值就仅仅在于它允许我获得的这些东西。这样一来,跑步本身就毫无价值可言。若不能在一项活动本身找到该活动的目的,也就不能在一项活动本身找到该活动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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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我在本书前言中所说,我仅仅为了获得其他东西而做的事情,具有哲学家们所说的“工具性”价值,它们的价值如同工具,能使我获得这种东西。与此相反,本身就有价值的活动具有固有的价值,与该活动允许我获得的任何东西都毫无关系。我做的事情本身的价值,并不能一眼就看出来。但我最好还是希望存在某种东西:若不存在那种东西,那就会像亚里士多德指出的那样,我生活中的一切都没有价值了。假设A完全是因为B才有价值,而B完全是因为C才有价值,如此类推,那就会有两种可能:其一,我继续类推这个系列,最终会见到某种本身就有价值的东西——我们称之为Z,它本身就有价值,并不仅仅因为其他的东西才有价值。在这种情况下,每一种事物的价值最终都追溯到Z,都来自Z的固有价值,这个价值成了其他一切事物的工具性价值的基础。其二,并不存在Z。我始终都没找出任何本身就有价值的东西。如此便没有任何东西能作为其他任何事物的工具性价值的基础了。我生活中任何事物的价值便都被永远地推延下去——永远无法找到。如此,我的生活便很像坦塔罗斯受到的惩罚[14]:站在池水旁一棵果实累累的树下。每当坦塔罗斯伸手去摘果子,树枝就自动地升高,使他够不着。每当他弯腰喝水,水就降到他够不到的地方。从这个意义上说,不具备本身价值的生活令人非常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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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利克认为,我若为了另一件事而做某事,我正在做的就是某种形式的工作。这里所说的“工作”,其含义比其通常的意义更广,包括原先并未被视为工作的事情。不过,通常意义上的“工作”仍是这种广义“工作”的一个典型例子。我工作是因为我想得到报酬。报酬是外在的目标——我的工作为了达到的目的。同样,我跑步若只是为了保健,或是为了长寿,我跑步就是一种工作:一种为了实现它以外的某种事情而进行的活动,那种事情赋予它目标和价值。我跑步若是因为我认为尼娜和苔丝需要它或喜欢它,我跑步也是一种工作——这种情况下,工作的目的是使我以外的某个对象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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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衡量出工具性价值的活动就是工作。因此施利克得出结论说:本身就有价值的活动就是某种形式的游戏。工作的价值总是在于其他某种事情——某种不是工作的事情。工作本身没有价值。在一定程度上,“工具性价值”这个说法并不恰当,是一种误解。它似乎是说工作有价值,但这完全是一种特定的价值——工具性的。事实上,说某件事情具有工具性价值,就等于说那件事情的价值总是存在于其他事情中。因此那件事情的价值,只有在其他事情中才能真正找到。换句话说,某件事情若仅仅具有工具性价值,其本身就毫无价值。相反,游戏则大为不同。游戏本身就有价值:游戏是为了游戏而进行的,因此根据定义,游戏本身就有价值。游戏有价值,但工作没有价值。由此得出的结论显然是:游戏必定比工作更有价值。正如施利克所说:“我们这个工业时代的伟大福音,被暴露为偶像崇拜。我们生存的大部分活动(如今其中充斥着为了别人、追求目标的工作),其本身毫无价值,只有作为游戏的快乐钟点的参照,才能获得价值,而工作仅仅是为游戏提供了意义和前提。”以工作为生,只能用游戏去补偿。我们做游戏时并不追求价值——因为游戏的价值并不在游戏之外——我们沉浸在了游戏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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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许并不喜欢今天的跑步——其实,我几乎可以断定它是工作,不是游戏——但我很喜欢这个结论的讽刺意味。在我的想象中,我刚刚返回这片建立在拒绝游戏之上的土地。提倡资本主义、拒绝共产主义,这仅仅是某种更深层事物的征兆。美国是个提倡工作、拒绝游戏的国家——至少,美国是它的一些公民很喜欢传播的一个(被视为)共同基础的神话。我们被放在这里,放在这个地球上,就是为了努力工作。工作本身就能使人高尚。游戏毫无意义。我愉快地感到了一种颠覆性:那是一个局外人感到的非常深刻的颠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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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正是因为这里没有斜坡,我才会亲切地回想起以前在金塞尔跑步时见到的那些山:它们几乎就像直上直下的墙,我常常尽我所能,以最快的速度冲上去。无论出于什么理由,那里就是我的思想自动出现之地。在那里,我第一次知道:我确切地知道了我在那座山上做什么、为什么做。当时,我在跟那座山做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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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奥地利哲学家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说:“游戏”一词是无法定义的。(游戏的)定义本应指明一切游戏(而且唯有游戏才具备)的共同特征,但并不存在这样一个特征。游戏之间必定毫无共同之处。把游戏连在一起的,仅仅是家族相似性。父亲的鼻子也许和儿子相似,但儿子的眼睛却不像父亲。儿子的眼睛也许像母亲,鼻子却不像母亲。儿子的下巴也许像叔叔或舅舅,或像他的兄弟姐妹,但既不像父亲,也不像母亲。家族具有一种“外观”,但这种外观并不基于家族全体成员的任何共同特征。维特根斯坦说,游戏与此很像。不存在共同特征,而存在一系列交叠的相似性。这个相似性的网络允许我们把活动看作游戏。维特根斯坦认为,这个模型为我们提供了思考一般概念的一种有用方式,并不仅仅是思考游戏这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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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特根斯坦是20世纪最著名的哲学家之一,这不无道理。也许正因如此,很多哲学家才似乎都认为,他关于游戏和一般概念的观点是正确的。运动哲学家小圈子之外相对较少的人,也听说过伯纳德·舒茨(Bernard Suits)[15]——几年前去世的加拿大哲学家。不过,舒茨却做了维特根斯坦所说的做不到的事:他对“游戏”一词做出了堪称相当明确的界定。换句话说,他找出了一切游戏的共同特征——这个特征使所有的游戏都成了游戏。舒茨认为:游戏是一种活动,我们在其中自愿选择一种低效的手段,以达到目标,我们这么做是因为这能使我们参与这种活动。使用舒茨的用语,可以就我对山的纠结做出如下解释:事先就存在一个舒茨所说的“先游戏目标”。这个目标可以具体化为几个独立的游戏。先游戏目标就是从山脚到达山顶。从本质上说,这个目标与跑步无关。我有各种办法从山脚到达山顶。一种容易的办法就是开车上山。缓步上山,也比以全速跑上山容易得多。我对待这个先游戏目标的态度,就是舒茨所说的“游戏态度”。我想达到这个先游戏目标,但并不是任何方法都行。我想用一种特别难的方式达到:用我最快的速度跑步。正是这种游戏态度,使我达到先游戏目标的努力成了一种游戏。我们玩游戏,其实就是把事情变难,难为我们自己。我们选择了做某件事的困难方式——那件事本来可用较容易的方式去做——我们这么做,完全是为了去玩游戏。因此我就是在跟山玩游戏(这就像一个人跟板球拍玩板球,而不是跟一个对手玩板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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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跑步也是如此,并不仅仅是在那座很难跑的山上跑步。跑步的目标是从甲地到达乙地。或者说,你若从你的屋子出发再跑回那里,那就是你从身在甲地的状态,在指定的时间,后来又回到了身在甲地的状态。很多方式都能达到这个先游戏目标:开车,走步,骑自行车。的确,目标若是从甲地到达甲地,你只要原地不动即可。跑步就是自愿选择一种较难的方式去达到这个先游戏目标。一般的游戏都是如此,并不仅仅是跑步。玩游戏,就是采用一种(比较)困难的方式去达到一个目标,而在大体上,采用其他不那么困难的方式,也总是能达到那个目标。我们之所以这么做,完全是因为它能使我们参与以这种方式达到目标的活动。我们这么做,完全是为了玩游戏。一切跑步都可以是游戏——取决于我们为什么跑步。的确,我似乎必须走得更远。跑步的本质是游戏,游戏是跑步的本质。即使我们出于其他特殊的理由跑步,游戏也在跑步的核心不断地重申着自己。跑步可能很难,而若以恰当的方式进行,它便完全不难了。游戏也可能很难——像工作一样难。我总是把我的跑步(为自己跑、为别人跑)说成是对那三只大个头颇具破坏力的犬科动物给我的压力做出的反应。我相信这一点,这一点有时甚至可能是真的。但现在我开始懂得:这只能是部分的事实。必须一直使那些动物尽可能地筋疲力尽——这才是事实。但我本来可以选择一些比较容易的办法做到。我本来可以在田野里走,而不是在街巷里跑——那几只狗会跑得一样多,而田野里若满是野兔,那些狗甚至会跑得更多。我本来可以经常使用我的山地自行车——而不只是我受伤时使用。我选择跟狗一起跑,每天都坚持跟它们一起跑,这就是选择了游戏。现在多亏有了摩里兹·施利克和伯纳德·舒茨,我开始理解我为什么如此选择了。跑步(其实还包括做任何游戏)就是尽量直接地接触生活的固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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