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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思维 第九章 用比喻讲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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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如厩肥,铺开才有用。”这是培根的话,他能一句顶别人好几句。用明喻的方式在事物之间作比较,用得好不但令人喜爱,也使人得益。培根最擅长这一手。在他的《论文集》里几乎每篇都能找到这样的例子。我再引它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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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妻子儿女的已经把人质交给命运了;因为他们是干大事的障碍,无论是建大功还是作大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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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在思想中间犹如蝙蝠在众鸟中间,总是在半明半暗之中飞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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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这些比较不是为了解说或是为了说服,它们是让人欣赏的。琼孙博士说,“好的比喻要既能说明一个道理,还能抬高这个道理。”我刚才从培根的文集里引来的三个例子,我看是合乎这个要求的。培根在很不相像的事物中间作比较,并非都是这么成功,下面我们将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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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喻,明喻,讽喻,寓言,全都含有比较,或者点明,或者不点明。隐喻是一种不明说的比较,用一个说出来的字眼代替一个没说出来的字眼。我们说“衡量证据”,虽然这里并没有点明在称衡物件的轻重和评定证据的价值之间作比较。我们现在不想到“衡量证据”是隐喻,因为我们不再想到“衡量”的本义。我们的语言里边有很多隐喻是“死的”(这里“死”也是一个隐喻),就是说用得非常频繁,说的人和听的人都意识不到这些字眼已经不是用它的本来的意义。有时候人们给“隐喻”下定义,说它是“压紧了的明喻”。当然,一个明喻有时候被压成一个隐喻,可是我认为隐喻比明喻更古老。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在使用一个隐喻之前,人们先意识到它的本义并且意识到现在是在作比较。我不相信有人愿意认为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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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隐喻可以扩张为一个有意的比较,也就是成为一个明喻。一个明喻又可以铺张开去,在几个相似点作详细比较。用上“像”、“如”等字,比较之意就点明了。这样点明的比较就构成一个类比。在一个点明了的比较和一个隐含着的、只是感觉到的而不是想清楚的比较之间划不出一道显明的界线。然而它们在我们的思维中起作用的方式很不相同。类比构成我们很多思维的基础;我们注意到两件事在某些方面相似,而这种相似对我们当前的目的有用,于是我们就把这种相似推广开来。这种推理方式在科学思维中曾经起过非常有效的作用,尽管它容易陷于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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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用类比法来帮助我们作有效思维有两种很不同的方式。我们可以用类比法使某种难懂的道理比较好懂,我们也可以用它作为一种论据把我们引导到某种结论。用前一种方式的人自然是一个自己懂得他所讲的事情的人,他要把它讲给一个对此事茫然无所知的人。一个善于说明的人会选择一些可以假定我们都熟悉的事情,用来跟我们已往经验之中所没有的事情作比较。这种用比喻讲道理的方式在科普读物中是很常见的,因为作者的目的是要使一般读者理解一种包含对他来说是陌生的一些概念的理论。安德雷得教授是运用这种说理手法的能手,他曾经用详细比较的方法解释固体、液体、气体形式之间的分别。他先说明每一种化合物(一种非化学意义上的“元素”的物体)是由原子组成的许多“分子”构成的,这些分子是在不断的骚动之中,连固体也不例外,然后接下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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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用一个粗糙的人间形象来加以描绘。在一个团体里边,分子像一群人做体操,不离开各自的位置。如果他们的位置是随意占据的,我们就得到一种非结晶的固体,例如玻璃或者胶;如果有一个教练把他们排列成行,我们就得到一种结晶体,例如石英、岩盐、结晶碱。在液体里边,分子像一大群人在一个厅堂里举行招待会;相当拥挤,可是每个人还是可以挤来挤去,不断地磕磕碰碰,不断地道歉,没有两个人在整个晚上老黏在一块儿。(如果我们要有两种原子,可以分别用男人和女人代表;跳舞代表化合,两个原子结合成一个分子。)气体可以比方是一块很大的空间,人们在里边行走,不向前看;每个人都走直线,直到他撞到别人身上,他马上换个方向行进。”(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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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雷得教授引进这个类比作为物体内部情况的粗略“图像”。他设计这个图像以便使我们对某一事物看得更加生动,更加容易懂。如果他顺着说下去,说在形成结晶体的时候真是有一个人支使这些分子排成行列,像体操教练命令学员那样,那么他就把他的类比说明推进了不能允许推进的一步,这一步会导致误解。事实上有时候有人真的推进这种不允许推进的一步。又如,要是他说两个原子结合成一个分子的时候“互相选择”,如同一男一女互相选择作舞伴那样,他就又引导我们作出错误的推论了。但是只要我们满足于只用类比作为一种说明图,那么我们就在了解全然生疏的事物的时候得到了帮助。科学家们在建设他们的科学理论的时候,常常先设计一些图形或模型。化学家用“亲和力”一词就是隐藏类比的例子。“affinity”这个词的本义是“姻亲”,引申用于一般的“亲戚”。化学元素和它们的化合物有互相结合造成新的化合物的倾向,十八世纪的科学家们说这些元素(或化合物)“相互之间有一种亲和力”是很自然的。有很多物体在空间活动这样一幅“图画”对于物质的分子结构理论的形成是有过帮助的。泡因廷教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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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毫不怀疑,原子假设的最初被人想象出来是为了逃避把固体和液体物质的膨胀和收缩视为最终事实的必然性。如果物质是连续体,就不得不说它的膨胀和收缩是本性如此。可如果想象物质是由可分离的原子构成的,物体的收缩只是原子相互靠拢而物体的膨胀则是原子相互离开,这就可以理解了。我们用日常看见的人群或鸟群来比拟,事情就得到说明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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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象”这里的意思是“在心中形成一幅画”;“说明”的意思是“使它可以理解”。这幅画能给我们提供说明,因为它使我们理解原来不理解的东西。我们之所以能理解,是因为看见它跟我们熟悉的东西有相似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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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可低估类比在建立科学理论上的价值。说实在的,在“发现”这一艺术中类比起着不可缺少的作用。分子、原子、电子被想象为非常小的小球,于是可以用台球的行动来比况那些小球的行动,而台球是我们能够摸到、看到并且看它滚动的。又如,我们把光想象为在一种有弹性的中介物里穿行的波浪。这些都是有用的类比,因为它们引导科学家们做实验,用别人听得懂的话说明实验结果。然而,在每一个这种事例上都有一个点,到了这个点类比所引起的误解就超过它的有益的作用。那些小小的台球有这种那种颜色,但是在原子或电子身上谈颜色是毫无意义的。对光的性质所做的一些实验显示出一种有弹性的中介物充满空间的想法有很多荒唐之处。我们不能在这里详细讨论。我只能说物理学现在已经发展到一个阶段,不可能再用适用于我们的感官所能感知的行为的语言来表达物理学家观察到的现象了。唯一合适的语言是数学的语言。对于不能运用数学符号的人,这些科学理论只能大部分懂不了。要求用不合适的语言里的字眼来说明任何事物都是危险的。科学家们自己也曾经由于有时候不能摆脱熟悉的联想而误入歧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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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们大多数人只能用适用于我们视觉和触觉所能感知的事物的语言来进行思维,日常语言里有这么多的已死的隐喻就不足为奇了。随着我们的智力的发展和我们知识的增长,我们越来越能够在相似之中发现不相似,为此前未曾注意的。拿儿童和成人比较,拿未开化民族和文化较高的民族比较,都是这样。在被一根掉下来的树枝打了一下和被一个人打了一下之间有一种感觉到但没有意识到的相似,这可能导致一个孩子或野蛮人对树生气,动手打它,仿佛它是一个人。文明人自然不认为值得对一个无知觉的东西发火,可是在他身上不难发现这种行动的遗迹。一个人领口的纽扣不听话,他会骂它,这就是一个例子。对无知觉的东西采取这种态度不一定意味着把那“不听话”的东西人格化,虽然由此产生的思考会引起有意识的认为这死东西本身是活的或者有个什么东西“附在它身上”。正是这一类考虑引导我在前面说隐喻的运用在明喻之前。(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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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从一本有关严肃题材——政治、历史、哲学等——的著作里选任何一小段,都不难发现我们用隐喻多么频繁,多么不可缺少。仔细地读一遍,记出每一个其意义是比喻的而不是照字面讲的词语,你将会发现许多词语原来是隐喻,可是现在它的引申意义已经如此常见,以至很难想到它原来有过什么别的意义。这些是我们不可缺少的死隐喻。有些词可以说是“半死”的隐喻,就是说,它们的比喻意义已经不为人所觉察,除非同一句里出现另一个隐喻跟它说不到一块儿。于是这些半死的隐喻又活了起来;结果或者是有趣,或者是荒唐。你当然也注意到了“半死”的隐喻的说法的本身就是一种隐喻。一个可以说是死透了的隐喻是“examine”这个字;它从拉丁文examen这个字来的,这个字的意思是天平的指针。也许“衡量证据”还不是一个死透了的隐喻,但至少是死得差不多了。再举几个差不多或者完全失去它们的字面意义的例子:“找到问题的根源”(“going to the root of the problem”),“落进错误”(“falling into mistakes”),“基础牢固的理论”(“wellfounded theory”),“有健全的证据作基础的理论”(“a conclusion based upon sound evidence”),“铸造一个新词”(“to coin a new expression”),“心中装满事实”(“filling the mind with facts”),“有力的论据”(“a forcible argu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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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前边有意制造一个隐喻“罐头思维”,用以概括并且我希望是生动地描述某种很常见的思维方式。在第六章开头我把这个隐喻铺张了一番,可是我没有企图从这个隐喻里䌷绎出什么结论,也没有企图把这个隐喻扩展成类比。如果我企图这样做,结果一定是一塌糊涂,因为在我们的心和身之间的种种差别和它们之间的种种相似一样的重要。从一个隐喻引出来论据必然是一个很坏的论据,如果这个隐喻是个很妙的隐喻。一个隐喻的妙就在于它和它所比喻的东西只在一点上相似。把一个隐喻铺张开来意味着不是有相似的一点而是有一系列相似之点。与此相反,一个类比包含很多相似点,它是一个延伸了的明喻的逻辑的副复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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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几页以前我说有两种用类比来达到有效思维的目的的方法。第二种方法就是用类比来推导出某一结论。这就是通常所说类比论辩。类比论辩的逻辑形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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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有P1,P2,P3……和f诸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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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有P1,P2,P3……诸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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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Y也有f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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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面这个逻辑形式里,我在几个P(每一个代表X和Y同具的属性)之后加了几个点儿,表示X和Y各有一些别的属性,在推导结论的时候没有考虑进去。这个论辩的力量要看X和Y之间有多少属性相同。如果Y具有与f不相容的某一属性,这个类比就是不健全的。如果在这种情况之下还说Y有f属性,因为X和Y在P方面的属性相同,就站不住,不论我们怎么增加X和Y同有的P的数目。事物之间总是某些方面相似,某些方面不相似;如果我们想得出适用于甲事物的话也适用于乙事物的论断,我们就不但要看到它们的相似之点,也要看到它们的不相似之点。我想没有人会反对上述主张;相反,很可能会认为这是常识,谁不知道。然而我们大多数人都有时候会忘记这个道理,从类比引出一个结论,稍加思考就会认识这个推论是不健全的。记住这一点,不一定就会引导我们轻视类比在我们的思维中所能起的有利的作用。我们在前面讲过类比在科学研究中所起的引导作用,又指出过把类比推过头的危险。类比推过头就要“不灵”。所有的类比早晚都要不灵,所以谨慎的思维者总是提防着出现不灵的那个点。人们有时候警告我们不要把一个类比推“到它的逻辑结论”。这个话有点荒谬。把一个类比推到它适用的范围之外,应该称为推到它的不合逻辑的结论。不错,我们无法制定一些逻辑原则,由此产生一些规则,让我们知道某一类比可以推到多远。可是要查出类比失灵的那个点是需要逻辑思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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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类比作论据。主要是用来劝说别人接受一个结论,或者启发对方,让他在新的光照下看当前局势。这种论辩法的有利和危险两方面最好用具体的例子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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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例子出于《旧约·撒母耳纪下》。大卫要把乌利亚的妻子弄来,就把乌利亚安排在最前线,并且嘱咐司令官让乌利亚被敌人杀死。这个计划成功了,大卫把乌利亚的妻子拔示巴娶来。书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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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大卫所行的这事,耶和华甚不喜悦。耶和华差遣拿单去见大卫,对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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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座城里有两个人:一个是富户,一个是穷人。富户有许多牛群羊群,穷人除了所买来养活的一只小母羊羔之外,别无所有。羊羔在他家里和他儿女一同长大,吃他所吃的,喝他所喝的,睡在他怀中,在他看来如同女儿一样。有一客人来到这富户家里,富户舍不得从自己的牛群羊群中取一只预备给客人吃,却取了那穷人的羊羔,预备给客人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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