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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277 有效思维 [:1701737943]
1701739278 有效思维 第十四章 检验我们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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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280 关于下面这个话题可以写一本大部头的书:怎样检验我们的信念?任何知识领域的专家都有很多外行从未听说过的信念。这些信念有的已经得到了检验,有的有待于检验。如果检验通过了,我们可以说这位专家有知识。比如,物理学家知道能量是通过一定的量子散发出来的,化学家知道二氧化碳是由碳和氧直接燃烧而成的,植物学家知道绿色植物的营养来源于无机物。例子可以继续举下去,但没有这个必要。一门专门科学可以说是一个知识体系,科学家通过辛勤的劳动逐渐掌握了这些知识。这些科学家对某一领域的现象作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在吸收前辈劳动成果的基础上又有所发现。各种特殊科学是从科学思维未诞生之前的人们所怀有的关于事物(包括他们自身)的习性的原始信念发展而来的。当一个科学家宣布他有了新的发现,他是在声明他怀有某些信念,这些信念已经检验过,并且顺利地通过了检验。要检查这些检验是否可靠,要评价这一发现是否成功,就得检查这位科学家所用的方法。这样的检查只能由该学科的其他专家进行。本章的标题有“我们”两个字,这就限制了有关检验信念的讨论范围。这些我们没有明指的人是谁呢?他们的哪些信念或哪种信念我们要讨论呢?本章要讨论的是普通的人关于普通话题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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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282 这句话预设普通的人和特殊的人是有区别的。在作这一区分的时候,我不是像名人录那样分类,假定有些人是没有名气的。区别的是专家和非专家。专家是对某个知识领域有经验的人;他有特殊技能;他对涉及他的专业知识的话题,能说具有权威性的话。当然,有些杰出的人是好几个知识领域的专家。然而,即使这样的人也是“普通人”,因为对于有些问题他的知识也是有限的。例如,物理学家不一定是神学家或政治家,毫无疑问我们每个人都对一些我们并不内行的话题持有许多观点。这就是我们的日常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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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284 在第二章中,我们看到我们常常持有证据不足的强烈信念,我们不假思索地坚持某些信念而不管它们是否有待于证实,也不考虑如果它们需要证实的话,我们是否有证据支持这些信念。没有人会怀疑一个信念,除非他有理由认为该信念并不像人们认为的那样是正确无误的。不幸的是,我们往往不愿意搞清楚我们的信念是否正确。我们欣然接受同我们的成见不谋而合的信念,以及它的真实能够满足我们的欲望的信念,而又不去检验它们。正因为如此,我们经常成为熟练的政治宣传的牺牲品。我们总是在该犹豫的时候过分自信,该有所保留的地方却十分肯定,我们本来可以很精确,只要我们愿意研究证据,可是我们却宁愿含含糊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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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286 当然什么也不信是愚蠢的,我认为从心理学角度来看也是不可能的。总是怀疑“常识”的人不仅令人讨厌,而且是自找麻烦。但是有些场合他的这种令人讨厌是十分必要的。关于这一点,我将在下章继续讨论。现在我们讨论知识的来源以及我们怎样从这些来源中获得新鲜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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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288 乍看起来,知识的来源大概有四种:(1)我们直接观察发生的事情;(2)关于我们曾经直接观察到的事情的记忆;(3)证词,也就是别人根据直接观察到的或记住的事情所作的报告;(4)自明的真理。经过研究,我们发现这四种来源并非互不相关。关于第四种来源这里就无须多说了。如果一个信念确实是自明的真理,那么它就只有结果而没有理由。这种信念不可能被证明,因为证明信念意味着找出接受它的理由。我们检验信念就是要搞清楚是否有这样的理由。自明的信念称为“直觉”。所有正常的人都认为整体大于部分是凭直觉就能够明白的。多数人会说仅仅为得到所谓有价值的东西而让别人承受痛苦是一种罪过,同样是显而易见的。我说“多数人”,而没说“全部”。直觉也可能是相互冲突的。因为我的直觉或许同你的直觉相矛盾,因此有时候反躬自问是否应当怀疑我们的直觉认为正确的东西是有道理的,如果无须怀疑,又有什么理由。证词——第三种知识来源,本质上与头两种来源没有区别,因为它是其他人直接观察和记忆的事情的报告,而且我们是参照我们现在观察的东西来听取这个报告的。不过,检验根据证词接受的信念需要包含着检验依据直接感观和亲身记忆的信念所缺少的一些研究。因此,我们把第一种和第二种放在一起讨论,然后再详细讨论第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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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290 通过感官,我们获得的主要是关于我们眼前环境的信息。在我面前,我看到了一些绿色的吸墨水纸。我有时候可能相信“这是绿色的吸墨纸”,但是事实上并不是吸墨纸。通常我们认为“感官证据”是可靠的。多数情况确实如此,有时却不是这样。说“我既看到了,但又没有看到一样东西”是一派胡言。这样的陈述是自相矛盾的。困难是我毫不犹豫声称看到的东西竟可能不被看到。知觉包含着比感觉到呈现在感官面前的东西更为复杂的东西,它包含着知觉的动作。这是人的活动,在知觉活动中,包括整个人,而不单单是这个或那个感官的活动。(1)然而,我相信只要我们抱着适当的谨慎态度,我们可以接受通过感官获得的信念,只有当我们的感官得到了进一步的证据,引起我们的怀疑的时候,才有必要检验这些信念。前面一句话中的“抱着适当的谨慎态度”这个词组有近于以未证实的假设为证据的危险。但我还是认为我们的感官可以提供我们知识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这是个合理的程序,因为我们只能依靠另一个感官证据检验这个感官证据。我们由记忆提供的知识与感官提供的知识没有根本区别,尽管根据记忆产生错误信念比根据观察产生错误信念要容易些。在记忆中,成见的不良影响更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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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292 我们通过推理扩大由感官得到的知识和由记忆得到的知识。我们概括观察到的事物,并由此推断出没有观察的事物。我们注意到M和N相似,因此推断如果对M是正确的,那么对N同样也是正确的。在前几章中我们已经谈到这两种推理可能都是错误的。然而我们扩大我们较少的感观知识和记忆知识的能力取决于这样的正确的推理能力。如果接受所有的A都是B这样的概括是正确的,并且发现这是A,我们推断这也是B。请记住,这就是演绎推理。除非前提正确,否则结论不可能正确。前提所有的A都是B的正确性是通过概括或这之前的演绎推理建立起来的。如果是后一种情况,前提必须是已经被证实的。最终,我们达到这样的前提(或几个前提),这是在概括的基础上或作为直觉证明而采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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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294 让我们拿鲍尔温勋爵说过的两句话做例子。我们已经用过这两句话了,不过现在我们是从不同的角度来讨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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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296 (a)政治家的听众没有紧跟严密论证的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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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298 (b)演讲的人(在政治集会上)要获得良好印象,要取得对一种政策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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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300 我认为这两句话是正确的。我们要问有什么根据认为它们是正确的。当然我不知道鲍尔温如何回答这个问题,但我想任何政治家都会作出这样合理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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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302 “我对政治家的听众有很多了解。我知道这些听众是由形形色色的人组成的。其中有些人知识比较丰富,但是大多数人几乎对讨论中的问题一无所知。他们的智力差异很大。多数人没有受过紧跟严密论证的训练:他们不清楚什么是正确论证的条件。他们希望或多数人希望得到保证,国家的政策总体上对他们是有利的。他们中的许多人明白如果面临各种各样的选择,他们没有能力判断其优劣,他们急于看到结果。因此,他们对演讲者企图给出详细理由很快感到不耐烦。但是这正是严密论证所必需的。所以我断定政治家的听众很少有紧跟严密论证的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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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304 这个回答是检验陈述(a)中的信念的第一步。这个信念是以“政治家的听众”的第一手经验为依据的,并且包含着从这些经验作出的概括。这种概括很复杂,我们不妨将它和另外一种较为简单的概括作一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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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306 (i)这个毛茛是黄色的,那个毛茛也是黄色的。其实,我记得我看到过的所有毛茛都是黄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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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308 (ii)因此,我推断所有毛茛都是黄色的,包括我看到过的和没有看到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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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310 在这个例子中,(i)构成前提,(ii)是推理的结论。这种类型的推理是逻辑学家称之为“没有发现矛盾例子的简单枚举的归纳推理”。这个名称也许并不能让人一目了然。关键字眼是“例子”。这是获得认识某些对象在某些方面相似的知识的思考阶段。这些事物可以归为一类,因为它们在那些方面彼此相似。因此就有了类名。如果有人说“那是一个毛茛”,他是在断定(放在他面前的可以感觉到的)那个东西是毛茛类中的一个例子。假如你走在人行道上,看见一辆汽车驶来,你说,“喂,那是辆奔驰牌轿车。”你是在表明你认出那辆车是属于“奔驰”牌的一类的。我们经常作出这样的判断:“那是一只羊”;“那个人是中国人”;“那条船是双桅船”;“这些玫瑰是艾伦·理查森家的”;“那是一场精彩的演讲”。所有这些判断都是把某个事物作为某类事物的一个例子的判断。它们有简有繁。有时这种判断是错误的;在这种情况下有一种识别上的错误。这种错误的根源,我们现在不讨论。我们必须考察这样的思想过程,即从观察到的某类事物的每个例子具有某个特点到所有这类事物的成员都具有那种特点的结论。显然,这种推理有犯错误的危险。但是我们不得不依靠这种类型的推理。结论超出了证据的范围,它是以观察到的例子为基础的,却包含着对没有观察到的事物的断定。除非我们对证据以外的事物作出合理的判断,我们的知识只能局限于我们每个人观察到的和记住的事物。没有概括,人类知识便没有发展,因为不这样我们就不可能吸收我们前辈的劳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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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312 我们一直讨论的那种概括是经验概括,即根据经验作出的概括,如果经验不足,进行概括便是荒唐的。只要发现一个矛盾的例子,原来的概括就得推翻。第十章讨论过一个概括的例子,最终的概括是:红头发的人不善于研究历史。这个例子由于发现了一个长着红头发的杰出的历史学家而被推翻了。在讨论那个例子的时候,我们看到虽然所有的A都是B这个无限制的概括形式可能是错误的,但比较适度的表达形式A倾向于是B也许是正确的。只要观察的例子比较多,并且我们有理由相信假如有什么相矛盾的例子,我们一定早就听说了,那么采用无限制的概括就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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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314 在本书第224—225页上有关政治家的听众的话是一个无限制的概括。如果回过头来看看政治家的听众没有紧跟严密论证的修养的理由(假定它们是理由),你会发现说话的人开始就肯定他已经对“政治家的听众有许多了解”。这是为信念辩护的很好的开头。他观察了一些例子,对这些例子来讲,他的信念是一种概括。毫无疑问,“观察”一个听众要比“观察”一个毛茛困难得多。但一名有经验的演讲者会逐渐感觉到听众的反应。请注意我说“一名有经验的演讲者”和“会逐渐感觉到听众的反应”。这些词句很重要。“一名有经验的演讲者”是以前有过对听众做演讲的经验的人;他从自己的经验中了解到对听众说话是怎么一回事。他从自己的经验中获得知识。此外,有这种经验的人可以了解听众的反应,这和感觉经验没有什么不同。他直接意识到这种反应也就是说,他不是推断出这种反应,而是像我们平常所说的,感觉到这种反应。尽管看到毛茛和对观众的反应的经验是有区别的,但是有关毛茛的概括形式和有关政治家的听众的概括形式却有着重要的相似之处。接下去所给的理由(在本书第224—225页上)对于为自己的信念辩护也是行之有效的。它简单地分析了听众的组成。这种分析是以一些判断形式表达的,每个判断同样都是根据从前的经验做出的。最后,这些判断被看作证明演绎推理的理由。因此,由于听众是由这样一些人组成的,所以他们会对严密的论证感到厌倦。由此推出这样的结论:这样的听众没有紧跟严密论证的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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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316 这个经过思考的辩护有一个逻辑的形式,它把从观察到的例子的概括同以同样方式导出的其他概括的演绎结合起来。我敢武断地说,每个合理论证都有一个特定的逻辑形式,尽管不是所有的合理论证都是演绎推理。详细表达这个形式并不困难,可是现在没有必要这样做。只要引起大家注意这样的事实就足够了,这事实就是为信念辩护所需要的某些条件没有被演讲者说出来;一般认为这些前提是可以被默认的。你能够很容易地提供这些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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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318 我说过我们一直讨论的这种概括是一种无限制的概括。这在形式上和内容上都是正确的。但我们必须注意做出这些断定的场合。鲍尔温在谈论政治家的听众的某些特点的时候,他是指目前普遍存在的情况。他没有声称他在断定在任何时候和在每个国家政治家的听众都没有紧跟严密论证的修养。如果忽视断定的场合,我们可能容易误解一个断定的含义,冤枉说话的人。认为每个S都是P,同时认为属于叫作“一个S”的对象的特征可能在这样的情况下产生变化,这种变化使得每个S都是P的结论不成立,这种情况并不是矛盾的。当然,每个S都是P的命题形式和不是每个S都是P的命题形式是相互矛盾的。这是因为符号“S”习惯上在两个命题中代表同一个主体。当在一个陈述中使用有意义的词(作为同惯用的符号区分开来),如我们以“政治家的听众”代替符号“S”的时候,主体就变得十分复杂。规定“政治家的听众”这个类的特点同在某一给定的时间组成这个或那个政治家的听众的人们所具有的某些特点是不相干的。政治家的听众是一群聚在一起听某一演讲者就某一政治问题公开演讲的人。认为“政治家的听众”的特征的变化超出了原来定义的范围,将影响每个政治家的听众都具有用“P”表示的某些固定特征这句话的正确性,不是没有道理的。我们从作为例子一直在讨论的为信念辩护的问题中可以看到这种可能性。我认为关于这个问题的更进一步的细节是不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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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320 为了讲清楚检验某种信念的方法,需要对一个特例进行烦闷的分析。如果信念是来自于对一些特例的概括,我们就必须考虑调查的范围。我们要弄清楚这些例子是有代表性的还是经过挑选的,是否有矛盾的例子还没有找到,是否这个信念与其他理由同样充分的信念相冲突。如果出现了这样的矛盾,就没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这两种信念都是正确的。我们必须找到更多的证据来证实其中的一个信念,而排除另外一个信念。除非能够进一步这样检验矛盾的信念,否则我们就必须暂缓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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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322 如果再回过头来看看本书第222页上(a)和(b)两句话,你会发现(b)也是经验的概括。它也需要受(a)一样的检验。现在我们可以看到,如果认为(a)和(b)都是正确的,我们不禁要得出向政治家的听众演讲的人不作严密论证的结论。我承认我早就有这种想法了。鲍尔温是这方面的专家也持有同样的看法,这更加坚定了我的信念。从对政治演说者的行为的观察以及由此得出的概括,很可能导出政治演说者将不作严密论证的信念。这里再次提醒大家,不要将观察局限于一种政治演说者或一种政治家的听众身上。如果掉以轻心,我们就可能犯从挑选出的例子推导结论的错误。这种警惕,永远是必需的;它关系到答辩中所说的每句话,因为论证的前提最终是以观察的例子为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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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324 现在我想简单地讨论一下,为什么有些人逐渐相信——政治演说者在对他们的听众作演讲时,将不提出合理的论证——这并不是他们自身经验的总结,而是接受了包含这个结论的论证的前提,这个结论不是直接从(a)和(b)两句话中推出来的,它需要其他的附加的前提。我将详细阐述这一论证过程,把那些现在还没有讲到过的那些前提用括号括起来,不过这些假定对得出这种结论,在逻辑上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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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326 (1)一个政治家的听众没有紧跟严密论证的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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