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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8327 亚里士多德全集(典藏本) [:1701882417]
1701888328 亚里士多德全集(典藏本) 第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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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8330 【1】关于混合、接触、动作与承受如何属于合乎自然而变化的事物的问题,我们已经讨论过了。此外,我们也考察了单纯的生成和消灭的问题,说明了它们怎样发生、在什么之中发生、由于什么原因发生。同样,我们也谈论过质变,解释了它与生成和消灭的区别是什么的问题。现在剩下的课题是,我们必须考察所谓物体的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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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8332 如果只假定感性物体的存在,那么,生成与消灭就发生在一切自然构成的实体之中。有些人断言,作为这些物体基础的质料是一,例如,他们假定为气或火,或它们之间的某个居间者(但仍是一个可以分离存在的物体)。另一些人则认为质料的数目多于一,有些说是火和土,有些加上第三种,即气,再有些还加上水,成了四种质料,譬如恩培多克勒;他们说,正是从这些质料的结合、分离与质变中,才出现了事物的生成与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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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8334 现在,让我们同意,把由于其结合、分离或其他种类的变化而导致事物的生成与消灭的第一质料正确地称为本原和元素。但是,那些在我们论及的物体之外假定单一质料(它是能有形体的和能分离存在的)的人却是错误的;因为如若不与感觉相对立,这种物体就不可能存在;既然有些人称之为本原的这种“无定”[45],必定是或轻或重、或冷或热的。其次,柏拉图在《蒂迈欧》中所写的[46],也没有界定准确;因为他没有清楚地说明他的“无所不包者”[47]是否与元素分离存在,他也根本没使用它;他只是说,它是先于所谓元素的某种“载体”,正如金是金制品的载体一样。(但以这种方式作出的说明是不正确的,有生成和消灭的事物是不能用它们由以生成的那种东西的名称来称谓的,只有被质变的事物,才能保留使其质变的东西的名称。然而,他实际上说的是[48],最真实的说法是断言每个东西都是金。)但是,他贯彻自己对元素的分析[49],使它们回归为平面(虽然它们是固体);而“养育者”[50],即第一质料又不可能是平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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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8336 我们自己的观点是,虽然有感觉物体的质料,但它不分离存在,而是总与对立物在一起,且正是从它那里,才生成出所谓的元素。关于这些问题的更准确说明,我们已在另外的地方作出了[51]。但是,既然第一物体也是以这种方式从质料中推出的,所以,我们也必须说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把虽不分离存在、但却是对立面基础的质料认作本原和第一的东西;因为热不是冷的质料,冷也不是热的质料,载体才是二者的质料。本原首先是潜在的感觉物体,其次是对立面(我的意思是指例如热与冷),第三是火、水及诸如此类的东西。第三类的这些物体彼此相变,不像恩培多克勒和其他人所说的那样[52](因为否则,就不会有质变了),相反,对立面不变。但还必须说明这个问题:什么性质的对立面以及多少种对立面是物体的本原。因为其他的所有思想家虽都假定并使用它们,但却没有说明为什么是这些,为什么恰好是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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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8338 【2】既然我们是在寻求感觉物体的本原,既然感觉是可触的意思,而可触又是感官触及的东西,那么很明显,并非一切对立都构成物体的形式和本原,只有与触觉相关的才如此;因为正是靠了对立,即触觉方面的对立,事物才区分开。所以,白与黑、甜与苦以及其他任何类似的感觉对立性质都不构成元素。视觉先于触觉,因此,它的对象也在先。但是,它是可触物体的性质并不是作为可触性,而是由于另外的东西,即使它碰巧自然地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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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8340 对于触觉的差异和对立面本身,我们首先必须区分它们谁是首要的。下列种种是依据触觉的对立面:热与冷、干与湿、重与轻、硬与软、韧与脆、粗糙与光滑、粗大与细薄。其中的重与轻既不能动作,也不能承受;因为事物并不因动作他物或承受他物的作用而被称为重或轻。但元素必定能相互动作与承受,既然它们混合并变成彼此。另一方面,热与冷、干与湿则是这样的称谓:其中的第一对能动作,第二对能承受;因为热是结合同类事物的(因为分解——他们说它是火的动作——是结合同种事物的,既然其结果是排除异类),而冷却是汇集,把同类的以及不同种的东西结合起来。湿[53]易于变换形状,但不能靠自己的限界来确定,干易于靠自己的限界来确定,但不易变换形状。从干湿之中,可以推出细薄与粗大、韧与脆、硬与软,以及其他差异。因为既然湿没有确定的形状,易于变更,且依随与它接触的东西的形状,那么,能装填什么就是它的特征;细薄的东西也能装填什么(因为它由小的部分构成,而由小部分构成的东西就能装填什么;因为整体与整体接触,细薄物最具这种性质),所以很明显,细薄出于湿,粗大出于干。再有,韧也出于湿(因为韧柔者是以某种方式承受湿的东西,例如油),脆则源于干;因为完全的干就是脆,由于缺少湿,它就变得坚固了。再有,软由于湿(因为软就是自己屈从、但又不改变位置的东西,这正是湿造成的;因此,湿不是软,但软源于湿),另一方面,硬则由于干;因为变得坚固了的东西就是硬,而坚固则是干。干与湿有多层含义。既然湿与潮都相反于干,而坚固与干又都相反于湿。但所有这些均是从我们开初说过的干与湿中推导出的。因为既然干相反于潮,而潮是表面有外来的湿性,浸泡是湿渗入了核心,干则是排除了外来的湿,那么显然,潮源于湿,与之相反的干来自于最初的干。再者,湿与坚固亦如此;因为湿是在其核心有自己的湿,潮是有外来的湿,坚固是排除了内里的湿;所以,它们一个源于干,一个源于湿。因此显然,所有的其他差异都可归结为最初的四种差异。但这四种不能再归结为更少的了;因为热本质上不是湿和干,湿本质上不是热与冷,冷与干亦既不能彼此推出,也不能从热与湿中推出。所以,它们必然是四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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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8342 【3】既然元素是四种性质,这四种可以构成六对[54],但对立面自然地不能结合成对(因为同一个事物不可能既热又冷,或既干又湿),那么很清楚,元素性质的结合只是四对,即热与干、热与湿、冷与湿、冷与干。按照理论,这四对要依附于显然的单纯物体,即火、气、水和土;因为火是热与干,气是热与湿(例如气是一种蒸汽),水是冷与湿,土是冷与干。所以,差异有理由被分派给这些第一物体,它们的数目是符合理性的。因为一切主张单纯物体是元素的人,都认为它们的数目或是一,或是二,或是三,或是四。因此,那些说元素只有一种,尔后靠浓厚与稀薄生出其他事物的人,其结果实际上是使本原成了两个,即稀薄与浓厚,或热与冷;因为这些才是造形的力量,作为载体的一只是质料。但那些从一开始就主张元素是二的人(例如巴门尼德的火和土),又使中间元素——譬如气和水——成了它们的混合物。断言元素是三的人亦有同样情形,正如柏拉图在“划分”中所做的一样[55];因为他使“中”成了混合。实际上,主张元素是二和元素是三的人们基本上没有区别,只是前一种人把“中”分成二,后一种人只把它分成一而已。还有些人一开始就宣称元素是四,例如恩培多克勒。但他也把它们合并成二;因为他把其余三种与火对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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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8344 事实上,火、气以及我们提到的每个物体都不是单纯的,而是混合的。单纯物与它们相似,但却与它们不同,例如,类似于火的只“像火”,但不是火,类似于气的也只“像气”,其余的亦如此。火是热的过度,正如冰是冷的过度一样;因为冻结是冷的过度,升腾是热的过度。所以,假如冰是湿与冷的冻结,火也就会是干与热的升腾了。因此,没有什么东西从冰或火中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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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8346 由于单纯物体是四个,它们就分为两对,各自属于两个处所;因为火与气构成朝向边界移动的物体,土和水则构成朝向中心移动的物体[56]。火与土处于两端,最为纯洁,水与气处在中间,则较混杂。每一对的成员与另一对的相反。水与火相反,土与气相反;因为它们是由相反的性质构成的。但既然它们是四,每个都单纯地各有单一的性质,土更干而不是更冷,水更冷而不是更湿,气更湿而不是更热,火更热而不是更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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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8348 【4】既然前面已经确定[57],单纯物体的生成是相互的,同时,依据感觉也能表明,它们是生成的(因为否则,就不会有质变了;既然质变是可触物体性质方面的变化),那么,我们就必须说明:它们相互变化的方式是什么,以及,是每一个都能从另外的每一个中生成呢,还是有些能,有些不能。显然,它们全都自然地相互变化;因为生成就是变成相反面和出于相反面,所有的元素在其相互关系中都有相反面,因为它们相区别的性质是相反的。其中的有些两个性质均相反,例如火与水(因为一个干而热,另一个湿而冷),但有些则只有一个性质相反,例如气与水(因为一个湿而热,另一个湿而冷)。所以很明显,如果一般地看,每个都能从另外的每个中自然地生成,如果个别地看,就不难发现是如何发生的;因为虽然一切都源出于一切,但在变化的速度快慢与难易程度上有区别。彼此间有相符性质的事物变化得快,没有的变化得慢,原因在于,单一比众多变动起来容易些;例如,气源出于火只有一个性质的变化(因为正如我们所说,火是热而干,气是热而湿,所以,如果干被湿克服,就有了气)。再有,如若热被冷克服,水就生成于气(因为气是热而湿,水是冷而湿,所以,如果热变化,就有了水)。同样的方式,土源出于水,火源出于土;既然每对的二者都各有相符的性质:水是湿而冷,土是冷而干,所以,如果湿被克服,就有了土。再者,既然火是干而热,土是冷而干,假如冷被克服,就从土中有了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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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8350 所以显然,单纯物体的生成是循环式的,这种变化方式最容易,因为在接续着的元素中,存在着相符的性质。然而,从火到水,从气到土以及从水和土到火和气的变化虽然可能,但却困难得多,原因在于变化的性质更多。因为如果火源生于水,冷和湿都必须被摒除;如果气源生于土,冷和干必须被摒除。同样,如果水和土源生于火和气,二者的性质也必然改变。这种方式的生成要花较长时间;假如每方的一个性质被摒除,变化虽容易些,但不是相互的,而是从火和水中,会有土和气,从气和土中,有火和水。因为当水的冷和火的干被摒除时,就有气(既然火的热和水的湿保留下来了);当火的热和水的湿被摒除时,就有土,因为火的干和水的冷保留下来了。同样道理,火和水源出于气和土。因为当气的热和土的干被摒除时,就有水(既然留下来的是气的湿与土的冷);当气的湿和土的冷被摒除时,就有火,既然气的热和土的干留下来了,而火正是由这两种性质构成的。火的生成方式是被感觉所确认的;因为火焰是最显见的火,但火焰是燃烧着的烟,而烟是由气和土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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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8352 然而,当两个元素处在接续的顺序中时,元素不可能从其中一个的一种性质的摒除中变成任何东西,因为在二者中留下的或是相同的,或是相反的性质;从这些性质中,没有什么物体能够生成。例如,如果火的干和气的湿被摒除,就什么结果也没有,因为热留在二者之中;而是相反,假如把热从二者中摒除,把对立面,即干和湿留下来。其他性质的情形亦如此;因为在一切接续的元素中,都包含着一个同一的和一个相反的性质。所以,同时也很明显,当从一个变成一个时,元素的生成是由一种性质的摒除引起的,而当从两个变成一个时,元素的生成则由多种性质的摒除所引起。现在,我们已经说明了,一切元素都由一切生成,也说明了它们的相互变化发生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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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8354 【5】让我们下面接着讨论它们的有关问题。如果像有些人所认为的那样,水、气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是自然物体的质料,那么,它们必然或者是一,或者是二,或者是更多的数目。它们不能全都是一,例如,不能全都是气、水、火或土,因为变化是进入相反面[58]。因为假如全是气,而如果气持续存在,那么,就会出现质变,而不是生成。此外,也无人会这样认为:水同时是气或其他任何元素。否则,就将有某种相反的、不同的性质,而且,这种相反性的另一方就会属于另一元素,例如,热会属于火。然而,火肯定不是“热气”;因为这类变化是质变,也不为观察所窥见。同时,如果气再从火中生出,就会是由于热变成它的相反面。因此,这个相反面将属于气,而气则会是某种冷的东西。所以,火不可能是热气;因为否则,同一个东西就会既是热的,同时又是冷的了。因此,水与气将是另外某个相同的东西,也就是说,另外某个质料为它们所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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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8356 同样道理也适用于一切元素,即这些元素之中没有一个是万物由以生成的。除此之外的其他东西也不能。例如某种介于气与水(比气浓厚,比水稀薄)或气与火(比火浓厚,比气稀薄)之间的居间物。因为这个居间物就会既是气,又是火,把相反的性质加在一起了;而在相反者中,一方是缺失;所以,这种居间物——如某些人[59]说的“无定”或“包容”——是绝对不可能独立存在的。因此,它或者是这些元素中的任一种,或者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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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8358 所以,如果没有什么可感觉的东西先于这些了,那它们就应是全部。因此,它们必然要么总是保留着,不彼此变化,要么发生变化,或全部变,或有些变有些不变,正如柏拉图在《蒂迈欧》中所写的[60]。前面已经证明,它们必然相互变成;而且,前面也已说过,它们彼此生成的速度快慢不是同一的,因为具有对应性质的那些彼此生成得快,不具有的那些就较慢。所以,如果它们据以变化的对立是一,它们就必然是二;因为质料是它们的中介,是不可感知的和不可分的。但是,既然元素被看到多于二,所以,对立面就至少应是二。既然对立面是二,元素就不应是三,而是四,正如所表现出来的那样;因为成对的是四。虽然六也是可能的,但由于其中的两个性质是彼此相反的,因此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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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8360 关于这些问题,前面已讨论过了[61]。但通过下面的考察将表明,既然元素是相互变成的,其中的某个——无论它处于序列的两端还是中间——就不可能是其余的本原。处在两端的元素不会是本原,因为它们是火或土;这个理论与说万物都由火或土构成是相同的。中间的元素也不是本原,正如某些人所认为的,气变成火,也变成水,水变成气,也变成土,即使两端的元素不再彼此变成。因为这个过程必有终止,不会在直线的任何一个方向上推到无限;否则,属于单一元素的对立性质也就会无限多了。用G表示土,H表示水,A表示气,P表示火[62]。如果A变成P和H,就会有一个属于A和P的相反面。设这个相反面是白和黑。再有,如果A变成H,也会有另一个相反面;因为H与P不相同。设这个相反面是干和湿,干用KS表示,湿用H表示[63]。如果白存留,水就会是湿的和白的;如果白不存留,水就会是黑的;因为变化是成为相反面。所以,水必然要么是白的,要么是黑的。设它是第一种,同样,KS(即干)也会属于P。因此,P(火)也能变成水;因为火具有与水的性质相反的性质,既然火开始是黑的,然后是干的,而水先是湿的,后是白的。因此很清楚,一切都可以相互变化,而且,在上面的例子中,G(土)也具有剩下的两个对应的性质,即黑与湿(因为它们在某种意义上还未曾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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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8362 上面的问题已讨论了。至于我们打算要证明的论题——过程不能推到无限——,则从下面的考察会表明。如果火(用P表示)不再变回去,而是依次变成另外的东西,例如变成Z,那么,不同于已经说过的另外某个相反面就将属于火和Z;因为已经假定,Z与G、H、A、P四元素中的任何一个都不相同。让K属于P,Y属于Z,那么,K也会属于G、H、A、P四者;因为它们相互变成。假定这一点还没有得到证明;但是,这却是显然的:如果Z依次变成另一个元素,那么,另一个相反面就会既属于Z,也属于P(火)。同样,每个添加的元素也会把某种新的相反面赋予前面的元素,所以,如果元素无限多,也就有无限多的相反面属于这个单一的元素。但假如这样,任何元素就既不可能被界定,也不可能生成。因为如果一个源出于另一个,它也必定经过如此多的相反面,甚至更多,所以,成为某些元素的变化将不会发生,例如,如果中介是无限多的话。假若元素无限多,它们必然如此;此外,如若相反面无限多,甚至连由气变成火都不可能;最后,一切元素都会变成一;因为P以上的元素的一切相反面必然属于P以下的那些,反之亦然。因此,它们全都会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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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8364 【6】有人或许会对这些人的看法——他们像恩培多克勒一样断言,物体的元素多于一,所以不能相互变成——感到惊异,并会问他们,他们何以能够宣称这些元素是可以比较的。但恩培多克勒说,“因为这些元素是全都相等的……”[64]。如果这意味着它们在量上相等,那么,所有可比较者都必然具有某种同一的东西,凭借它,它们才被度量。例如,如果一杯水相当于十杯气,二者就有某种同一的东西,既然是用同一的单位来度量它们的。但是,如果它们不是在量上可比(即指一个的量源出于另一个的量),而是在能力上可比(例如,如果一杯水与十杯气的冷却能力相等),那么,即使如此,它们也仍是在量上可比,虽然不是作为量,而是作为某种能力。此外,不以量的尺度,而按类推,也应该能比较它们的能力,例如,“正如甲是热的一样,乙是白的”。这个类推,虽然表明的是性质上相似,但却意味着量上相等。如果物体(虽然不能变化)不是依照类推可比,而是按能力的尺度可比,也就是说,由于有相等的或相似的热,一定量的火与大许多倍的气可比,那么,这也是明显荒谬的。因为同一个事物,如果在量上更大,就会有其相应的增长比例,既然属于同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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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8366 再有,按恩培多克勒的理论,增长也是不可能的,除非由于添充。因为照他的说法,火靠火而增长,“土增长它自己的躯体,以太增长以太”[65]。这些都是添充;但一般认为,增长物不是以这种方式增长的。对他来说,更为困难的是给符合自然的生成作出说明。因为自然生成的事物全都或者总是,或者一般是以一种给定的方式生成的,某些背离总是或一般地仅仅是自发的和机会的结果。那么,人总是或一般是生成于人,小麦(而不是橄榄)总是或一般是生成于小麦,其原因是什么呢?或者,假如元素被这样地置放在一起,骨头会生成吗?因为按照恩培多克勒的说明,没有什么通过元素的机会结合而生成,而是要按某种比例。那么,其原因是什么呢?显然不是火或土。但也不是友爱与争吵;因为前者只是结合的原因,后者只是分解的原因。这个原因是每一事物的本质[66],不仅是(正如他所说)“被混合物的混合与分离”[67]。机会(而不是比例)也是适于这些情形的名称;因为事物可通过机会而被混合。所以,由于自然而存在的事物的原因是它们有如此这般的条件,而且,每物的本性正是这个,不过,关于它,他什么也没说。因此,关于自然,他没有说什么[68]。此外,它也是每一物的美和善,所以,他把所有的荣誉归于混合。然而,分解诸元素的不是争吵,而是友爱;既然这些元素自然地先于神,也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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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8368 再有,他关于运动的说明也是简单的。因为说友爱与争吵使事物运动是不充分的,除非友爱是这类性质的运动,争吵是那类性质的运动。如果这样的话,他就应该或严格、或随便、或以其他某种方式界定、假定或证明它们的运动性质。此外,既然物体被看见强制地(即反乎自然地)和合乎自然地被运动(例如,火朝上就不是强制的,向下就是强制的),既然合乎自然的东西与强制的相反,而强制的运动实际上又发生了,那么,也就会有合乎自然的被运动。那么,这是否是友爱引起的运动呢?不是;因为相反,合乎自然的运动使土朝下,类似于分解;而且,合乎自然的运动的原因是争吵,而不是友爱。所以,一般地说,友爱似乎更是反乎自然的。除非友爱或争吵确实引起它们的运动,否则,单纯物体自身根本不运动,或完全静止。但这是荒谬的;因为它们显然在运动。因为即使争吵引起分解,以太向上也不是由于争吵,相反,他有时说它仿佛由于机会(“其所以如此,因为它有时碰巧这样流动,虽然经常采取其他的方式”[69]),有时,他又说向上移动是火的本性,但他又断言,以太“在土中扎下了深根”。同时,他也说,宇宙现在在争吵的支配下与过去在友爱的支配下有着同样的秩序。那么,什么是第一运动者和运动的原因呢?显然不是争吵和友爱,相反,它们只是某种运动的原因,如果第一运动者是本原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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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8370 如果假定灵魂由这些元素构成,或由其中的某一种构成,那是荒谬的;因为如果那样的话,灵魂的质变如何发生呢?例如,怎样从文雅变成不文雅?记忆或遗忘是如何发生的?显然,如果灵魂是火,那就只有火作为火的那些特性属于它;如果灵魂是混合的,就只有物体性的特性;但这些特性没有一个是物体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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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8372 【7】但是,对这些问题的探讨是另一个学科的任务[70]。关于物体由以构成的元素问题,那些认为它们有某种共同东西或认为它们彼此变成的人,如果他们主张其中的一种观点,就必然接受另一种。另一方面,那些不主张元素相互生成,或一个从另一个生成的人(除了在砖从墙中生成的意义上之外),在说明肌肉、骨头和其他复合物如何从这些元素生成时,必然会陷于困境。我们说的这一点,甚至对于那些主张元素相互生成的人,也是一个问题,即元素之外的某物以什么方式从元素中生成。我的意思是,例如,水能从火中生成,火也能从水中生成,因为它们的载体是二者共同的某个东西;但是,肉和髓也是从它们之中生成的;那么,它们是如何生成的?按照与恩培多克勒持相同观点的人们的主张,它们的生成方式会是什么呢?他们必然认为是组合,就像墙由砖和石头组合而成一样;这个混合由元素构成,但元素保持不变,而是以小的部分彼此并列在一起。这就被假定为是肉和其他复合物从元素中生成的方式。其结果是,火和水不是从肉的任一部分中生成的;例如,虽然圆也许会由一块蜡的这一部分生成,锥形由另一部分生成,但每个形状由蜡的每一部分生成是可能的。这就是水与火二者从肉的任一部分中生成的方式。但是,对于持上述主张的人们来说,这是不可能的,而是只能像砖和石头从墙中生成一样,也就是说,每个生成于不同的地点和部分。同样,那些主张元素有单一质料的人也会碰到某种困难,即某物如何从在一起的二者(例如,冷与热或火与土)中生出。因为如果肉由二者构成,但又不是它们的任何一个,也不是它们在保持不变情况下的复合物,那么,除了由它们复合成的东西是质料外,留下的是什么呢?因为某一元素的消灭要么造成另一个,要么造成质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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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8374 既然冷与热存在着程度的差异,那么,虽然在一个现实地单纯存在时,另一个潜在地存在,但是,当二者都不是完全存在,而是(由于混合各自的优势被破坏)一个是冷的热,另一个是热的冷时,那么,无论是它们的质料,还是相反的任一方,都不是现实地单纯存在,而是居间物;而且,依照其潜能的热甚于冷或冷甚于热,这个居间物按其比例将具有比冷多两倍、三倍或其他比例的热。所以,一切其他物体都是从相反面中或是从元素中(当被混合时)生出的,而元素则是从相反面中生出的,当这些相反面在某种意义上潜在地存在时,当然,不是在质料潜在存在的意义上,而是以上述的方式。这种方式的生成是混合,另一种方式的生成却是质料。但按本篇起先所定义的[71],相反面也是承受;因为现实的热是潜在的冷,现实的冷是潜在的热,所以,除非它们相等,否则就会相互变成。其他相反面亦如此。因此,首先,元素是变化的,当热成为冷、冷成为热,它们到达中间时,从它们之中,肉和骨头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生成;因为在这里,既无冷也无热。但中间有广延,并不是不可分的。同样,也正是由于在中间,干与湿以及类似的其他性质造成肉、骨头和其他复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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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8376 【8】在中心周围地区存在的一切混合物都是由一切单纯物构成的。它们全都含有土,因为每个单纯物尤其大量地在自己特有的地点存在着;它们也含有水,因为复合物必定有确切的限界,而水是单纯物中唯一易于有限界的;此外,如无湿,土就没有聚合力,而湿就把它结合在一起;因为如果把湿完全从土中排除,它就会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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