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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93684 亚里士多德全集(典藏本) [:1701882459]
1701893685 亚里士多德全集(典藏本) 第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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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93687 【1】 接下来我们谈一谈牙齿以及由牙齿所包围和构成的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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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93689 所有动物的牙齿有一个共同本性,即对食物施加作用。此外,根据动物种类的不同,牙齿还有其他特殊功能。某些动物以牙齿为武器,或是进攻或是防卫。有些动物,如食肉类动物的牙齿既用来进攻,又用来防卫;另一些动物,包括野生的和家养的,只用牙齿来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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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93691 人类的牙齿十分完美地适合所有动物的牙齿的功能。前牙尖锐以便咬碎食物,臼齿宽阔扁平以便磨细食物。犬齿使两者相分离,其本性在于两者之间,因为中道同时分有两极的本性,因此犬齿的一部分宽阔,另一部分尖锐。除了那些所有的牙齿都是尖锐的动物之外,其他每种动物都有上述三种类型的牙齿。但人类的牙齿在数目和性质上最适合于语言之目的,因为前牙齿十分有益于字母的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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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93693 如前所述,某些动物的牙齿只有一种功能,即咀嚼食物。至于那些以牙齿为防卫和进攻武器的动物,有些具有獠牙如猪,有些则具有锋利的、内在相接合的牙齿,即所谓的“锯齿”。此类动物的力量系于牙齿,其锋利是保证力量的手段。作为武器的牙齿上下吻合,当腭关闭时就可以避免相互磨损从而使它变钝。没有一种长锯齿的动物同时长獠牙。因为自然从不毫无目的或多余地创制任何事物。獠牙以进攻而自卫,锯齿以厮咬而自卫。如母猪因为没有獠牙,只能厮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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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93695 (这里我们必须提出一种普遍性原则,它不仅有助于分析上述事例,而且对研究后面的许多事例也大有裨益。自然把防卫和进攻的武器只分配给那些能够使用它们的动物,或以比较完善的程度分配给它们,而以最完善的程度分配给那些能够以最大的程度使用它们的动物,这些武器是刺、距、角、獠牙等等。比如,雄性比雌性更强劲有力,更富于激情或生气。因此有时雄性动物具有一种作为武器的器官,而雌性没有;有时雄性动物的器官发展得较为完善。尽管雌性动物具备某些必需的器官,如营养所必需的器官,但只是在低级水平上具备,而对于那些并非必需的器官,根本不具备。因此牡鹿有角,牝鹿则没有。同样,母牛的角有别于公牛的角,母羊的角不同于公羊的角。在许多动物中,雄性有距,雌性没有,其他器官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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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93697 除了一种所谓的“鹦嘴鱼”之外,所有鱼类都有锯齿。许多鱼类的牙齿长在舌上和嘴的腭上。这是因为它们生活在水中,当进食时嘴里不能不涌入一些水,因此必须尽快排出。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并且还要用一定时间来咀嚼食物,水就会会灌进内腔。因此鱼类所有的齿锋锐尖利以便咬碎食物。另外,齿的数量多,遍布于嘴中,因为齿的数量多就能将食物咬成细屑,这就取代了碾磨过程。再者,鱼类的齿是弯曲的,因为所有鱼类的防卫武器几乎都在于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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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93699 嘴在动物中担负着与齿相同的功能。此外,在那些能呼吸和靠外部因素冷却的动物中,嘴还有一种功能,即发生呼吸作用。如前所述,自然通常根据自身的要求把共同属于所有动物的某个部分用来达到某种特殊目的。因此,嘴共同属于所有动物,其普遍功能在于处理食物。但对于某些动物,除了这种功能外,还有作为武器的额外功能,对另一些动物,可以作为语言的手段。对于许多动物,尽管不是全部,还有呼吸功能。自然把所有这些功能置于一种器官之中,并根据不同种类的动物变化其构成、特征以适应种种不同的活动。因此,一些动物的嘴紧缩窄小,一些则宽大开阔。前者用嘴进食、呼吸和发音,后者以嘴为自卫的武器。所有有锯齿的动物属于后者,因为其进攻方式在于厮咬,因此长有宽大开阔的嘴是有利的。嘴张得越大,吞噬的范围就越广,参与活动的齿的数量就越多。厮咬的和食肉的鱼具有这种类型的嘴,而非食肉的鱼只有口鼻部,这同它使用嘴的目的相适应,宽大的嘴对之毫无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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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93701 在鸟类中,鸟嘴代替了唇与齿的功能。鸟嘴根据其使用功能和防护目的而相互区别开来。那些有所谓“弯爪”的鸟具有弯曲的或钩状的嘴,因为它们以肉为食,不吃蔬菜食物,这种形式的嘴对捕捉猎物十分有用,更适宜于施展凶猛的力量。这类鸟嘴是一种进攻武器,爪是另一种进攻武器,因此它的爪比一般动物更为弯曲。同样,每种其他类型的鸟嘴也适应于自己的特殊生活方式。例如啄木鸟具有强劲、坚硬的嘴,乌鸦及其类似的其他鸟类也是如此。而体积较小的鸟类长有结构精致的嘴,便于啄取种子和捕捉小动物。以草木植物为生和生活于沼泽中的鸟类,如那些会游水的和蹼足鸟类,嘴宽大开阔,这适应于它们的生活环境。因为宽大开阔的嘴能使这些鸟类更加容易地挖掘植物的根系,正像以食根系为生的四足动物中的猪那样,用其宽阔的口鼻部进行挖掘。这些以食根系为生的鸟类和其他具有相似习性的鸟类,它们的嘴尖利而坚硬,这就使它们易于处理草本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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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93703 我们已经讲述了所有位于头上的部分。但就人而言,在头与颈之间的部分被称作脸或面,无疑该部分得名于它的功能。因为人作为唯一直立的动物,也是唯一向前看[1]、向前发音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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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93705 【2】 现在我们应当谈一谈角,这个部分也存在于头部之上。唯独胎生动物长角,尽管其他动物根据一定的相似性,在比喻意义上有所谓的角。然而没有一种所谓的角能真正完成角的功能。胎生动物长角的目的在于自卫和进攻,这种情况并不存在于其他动物身上,因为它们不用“角”来进行防卫和进攻这种需要力量的活动。多趾动物无角,因为它们有其他防卫武器。自然赋予它们爪或牙齿从事战斗,或赋予其他能用来防卫的合适手段。大多数分趾蹄动物和某些单蹄动物长有作为进攻武器的角。另外,角在某些动物那里用于防卫,这些动物并没有被自然赋予其他防卫武器,像马被赋予速度,骆驼和象被赋予巨大躯体这些足以避免被其他动物毁灭的手段。还有一些动物通过獠牙保护自己,如猪,尽管它们是分趾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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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93708 那些角是无用的附属物的动物,自然给它们另外一些防卫手段。鹿被给予速度,因为鹿角庞大多枝,与其说是一种有益的东西,不如说是一种妨碍。羚羊和瞪羚也被赋予速度,因为尽管它们面对进犯者以角自卫,但同时还可以迅即逃离那些凶猛好斗的动物。犎的角向内弯曲相接,具有一种通过释放排泄物来自我保护的手段。还有其他一些动物同样具备相似的防卫方式。然而,自然不会同时给一种动物多种恰当的防卫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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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93710 大多数有角动物都是分趾蹄的,但被人称为“印度驴”的动物,据说是有角的,但是单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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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93712 大部分有角动物具有两只角,正像运动的器官以及躯体分左右两半那样,两者出于同一种原因。然而某些动物只有一只角,如长角羚属[2]和所谓的印度驴。前者是分趾蹄的,后者是单蹄的。这些动物的角位于头的中央,这是让每边都拥有角的比例最恰当的位置,因为中道均等地属于两极。独角应与单蹄而不应与分趾蹄相伴,这是合乎道理的。因为在本性上蹄与角是同一的,在同一种动物中分裂的蹄与分裂的角同在。另外,蹄的分裂归因于质料的缺陷。十分合理,当自然在单蹄动物的蹄上使用了更多的质料时,它从动物的上部取走了一些质料,使角变成了独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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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93714 自然把角置于头部是正确的。但伊索笔下的莫墨斯[3]却不这样认为。他指责公牛的角长在头上这个最脆弱的部位,而认为应当长在肩上,他说肩能产生最强大的攻击力。这种指责表明莫墨斯缺乏敏锐的悟性。如果角被置于头部之外的任何其他部位,它就成了沉重的赘物,对多数动物的活动不仅没有帮助,反而成为妨碍。同样,如果角被置于肩部,情况也是如此。此外,不仅应当考虑角在何处可以发挥强大的攻击力,还应当考虑角所在位置的广度。因为公牛没有手,角不可能长在脚或膝上,在此处会妨碍弯曲,因此角必然占据它所应在的地方,即位于头部。角在头部比在任何其他位置对躯体的运动所造成的妨碍都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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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93716 鹿是唯一角为完全实心的动物,也是唯一蜕角的动物。蜕角是为了减轻负重,由于鹿角的重量,蜕角是必然发生的事情。其他动物的角除了尖端部分之外皆为空心,尖端部分是实心的,以利于搏斗。为了避免自皮肤生长出来的空心部分过于脆弱,坚实的部分生于骨骼,与空心部分相配合。以这种方式角不仅最有利于搏斗,而且对生命的其他活动产生的妨碍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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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93718 以上所述就是角存在的目的以及某些动物有角、某些动物无角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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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93720 现在我们必须描述作为必然性的自然的特征,因为某些事物是出于必然性而存在的,这些事物被逻各斯的本性为了最终目的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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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93722 首先,动物的体积越大,它所包含的肉质的或土性的质料就越多。我们不知道更小的有角动物,瞪羚算是业已知晓的最小的有角动物了。对自然的研究应当考察事物的大多数情况,因为自然系于事物的普遍性或大多数情况。既然所有动物的骨骼都由土性质料构成,因此如果我们考察事物的大多数情况,那可以说在最大的动物中存在着最多的土性质料。无论如何,对于较大的动物就有肉质的或土性质料的过剩,这些过剩物质被自然用来转化为防卫手段。至于出自必然性位于躯体上半部的过剩质料,自然在一些动物那里用之构成了牙齿和獠牙,在另一些动物那里形成了角。由此可以明白为什么有角动物并非双腭都有门牙,其上腭是不长门牙的。因为自然已从牙中取走了质料加到了角上,所以本应提供给上牙生长的营养被用来长角了。牝鹿尽管无角,但它的牙齿和牡鹿相比同样是不完善的。原因在于两者在本性上都是有角动物,但牝鹿失去了角,因为角对它不仅无用,而且十分危险。角对牡鹿并非更为有用,但有角不会带来多少危险,因为牡鹿比较强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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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93724 在某些动物中这些质料并没有从肉中分离出来形成角,而是用于增加牙齿的大小,有些增加所有的牙齿,有些只增加獠牙,就像从腭中凸现出角来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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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93726 我们已对属于头部的各个部分进行了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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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93728 【3】 在有颈的动物中,颈位于头之下。并非所有动物都有颈,只有那些具备颈为之存在的部分的动物才有颈,这些部分是喉和所谓的食道。喉为了呼吸而存在,通过喉这一途径动物吸入和吐出空气。因此凡没有肺的动物就没有喉,如鱼类。食道是食物由之被输送到胃中的通道。因此凡没有颈的动物就没有显明的食道。食道并非为了食物之目的而必然存在,因为食道对食物不产生任何作用。的确,没有任何东西能妨碍胃直接与嘴相连。然而对于肺,这种安排却是不可能的。因为必然存在着共同属于两叶肺的、被一分为二的某种管道,由之空气沿着支气管被分隔开来,进入气管。对于吸气与吐气,这是最佳安排。呼吸器官必须具备某种长度。存在着连结嘴和胃的食道也是必然的。食道有肉,能够像腱一样伸展。由于具有腱的性能,当食物进入时食道能够伸展;由于具备肉的性质,食道是柔软的,当吞咽食物时能够顺应食物,不会被粗糙的食物所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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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93730 所谓的喉和气管要由软组织构成,因为它们不仅为了呼吸,而且还为了发音之目的。发音器官必须是光滑并且坚实的。气管位于食道之前,尽管当进食时会产生某些阻碍。如果一块干的或湿的食物误入气管,会引起严重的窒息、悲伤和剧烈的咳嗽。每当食物掉进气管,这类现象总是发生,而且是非常明显的。有人认为动物通过气管饮水,这不能不是一件令人感到惊异的事。我们有很多理由表明这种看法是荒谬的。因为没有任何由肺到胃的通道,就像我们所看到的由嘴到胃的食道那样。另外,一旦出现恶心和呕吐,显然有液体从食道中排出。再者,我们饮入的液体并非直接集聚于膀胱,而是首先进入胃部,这也是显然的。事实表明,当喝了红葡萄酒,可以看到来自胃中的排泄物已被酒的残余物所着色。另外这种着色可以在胃部受伤的情况下观察到。或许详尽谈论如此愚蠢的观点也是愚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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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93732 如上所述,气管位于食道之前,因此总为食物所干扰。为此,自然在声门上设计了会厌软骨[4]。并非所有胎生动物都有这块软骨,只有那些有肺的、有毛发皮肤的、无角质鳞片的或无羽毛的动物才有会厌软骨。有角质鳞片的或有羽毛的动物没有这块软骨,而有可以闭开的喉,正像其他动物有可以反复起落的会厌软骨那样。当呼气和吐气时,会厌升起;当进食时,会厌落下,避免食物掉进气管。如果在这个运动中出现任何差错,或如果在进食时呼吸,便会引起前面所讲的窒息和咳嗽。会厌和舌头的运动被设计得如此完美精确,以至于食物在嘴中被咀嚼时,舌头几乎很少被牙咬住,食物也几乎很少掉进气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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