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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命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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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派的基本哲学思想或理论基础是命定论。他们认为命运(nyati)是宇宙万物的推动力,也是一切现象变化的基础。世界上的各种事物和人们的一切意志、行为(善、恶等)都是受“命运、偶然和自然”(nyati-saṅgati-bhāva)所支配,人们在命运的前面丝毫不能有任何自由的意志并有所作为。同样,人的灵魂也是受命定的、业报轮回的规律所决定的,要像丝球出丝一样历尽无数浩劫,才能得到解脱。例如汉译《沙门果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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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力、无精进人、无力、无方便、无因无缘众生染著,无因无缘众生清静。一切众生有命之类,皆悉无力,不得自在,无有冤讐(仇)定在数中,于此众生中定受苦乐。(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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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阿含经》卷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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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力、无精进、无力精进、无士夫(人或灵魂——引者)方便、无士夫精勤、无士夫方便精勤;无自作、无他作、无自他作;一切人、一切众生、一切神,无方便、无力、无势、无精进、无堪能定分,相续转变,受苦乐六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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耆那教《优婆萨伽陀婆》(Ⅵ.166)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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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力、无作、无力、无精进、无人势、无勇猛,一切均系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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耆那教第十支《波罗尸那吠耶迦罗那》(Praśnavyākaraṇa)也引述佛教《沙门果经》的同样用语,这个经的注释者慧无垢(Jñānavimala)说得更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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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人妄言宇宙是由命运所产生的,如说:“命运在任何地方都是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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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应该得到他应得到的是什么呢?不可避免的命运,因此,我并不悲观失望,凡(命运)是属于我们的,决不会属于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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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依命运获得智慧成就,依命运作出决心,依命运获得伴侣。(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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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泰米尔文献中,南印度的生活派对命定论作了进一步解释。他们认为,世界发展过程中的每一种状态都是命定要出现的,正像太阳落后,星星必然要出来一样,因此,灵魂在其尘世解脱中也必然会出现的。世界无生无灭,每一事件都是严格地由命运所决定(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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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上援引的材料中可以看出,佛教、耆那教和印度教对生活派命定论的解释基本上是一致的,我国保存的资料和印度也是一样的。关于这种理论的社会作用我在上一章中已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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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子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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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派从命定论出发,对宇宙和人生作了各种解释。拘舍罗认为一切有生命的物类都是由灵魂(命)、地、水、风、火、空、得、失、苦、乐、生、死十二种原素所构成。地、水、风、火是纯粹物质的原素,苦、乐、生、死是精神的原素(也有人认为是非物质非精神的原素),空是上述十一种原素赖以成立的场所,灵魂存在于地、水、风、火等无机物质之中,也存在于动植物等有机物质之中,灵魂本身也是物质的原素。拘舍罗所承认的得、失的原素和生、死的原素实质上是一样的东西。后期生活派的注释者也有把苦、乐解释为善、恶的原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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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印度泰米尔文献所传,后期生活派宣称,拘舍罗主张有七原素,即地、水、风、火、空、苦、乐。拘舍罗的“七原素说”无疑就是“六师”中婆浮陀所宣传的“七身说”,在婆浮陀看来,七原素既不是任何东西创造出来的,也不创造任何东西,这些原素像山顶一样永远不活动,也不转变。各个原素之间相互不接触,也不相互影响(25)。但在拘舍罗看来,这七原素是可以活动和变化的,它们之间是相互影响和相互结合的,它们密集起来时可以像金刚石那样坚硬,松散起来时可以像空心的竹子那样脆弱。原素是由最基本的原子(极微、尘,aṇụ)所组成的,单个的原子只有在圣者的直觉中能觉察,但原子结合起来的聚合物(蕴)则人们能见到,这好比一根头发在黑暗中我们不能发觉,但结合成为一束头发就能见到。同一类或不同类别原子的结合按照一定的比例形成各种千差万别的对象(实在、大种,bhūtas),从而获得各种对象的名称。关于结合的比例在《摩尼弥伽罗》与《湿婆智慧书》中有着不同的说法,前者认为是1∶3/4∶1/2∶1/4,后者认为是4∶3∶2∶1。例如地原素包含着4个地原子、3个水原子、2个火原子、1个空原子。其他风、水、火等的原素也按同样的比例所构成并获得不同的名称。另外,他们还认为,地、水、风、火有着不同的性质和倾向:地性坚,趋下;水性湿,趋沉;风性动,趋中;火性暖,趋上。这和佛教一切有部所说的“大种谓四界,即地、水、火、风能成持等业,坚、湿、暖、动性”(26)基本上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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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早期佛教和耆那教的文献,拘舍罗、婆浮陀都认为灵魂的原素(命)是物质的东西。后期南印度生活派解释为由物质的原子或粒子所构成,具有一定的形状(八角形)、颜色(蓝色)和体积(大小为五百由旬),并且是不可分的。这和耆那教所说灵魂是非物质的、无形的有着明显的不同。但是由于生活派和佛教一样也继承婆罗门教业报轮回的学说,因此,后期生活派中的少数注释家也有人把灵魂解释为超越于个人肉体的灵气,这就改变了早期生活派的哲学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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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种原素结合的原因,早期的拘舍罗、婆浮陀等都援引命定论来加以解释,认为命运(Niyati)是最终的动力,这是一种机械的、自然的、无关系的(无因无缘)结合。后期生活派有人主张是由于“永恒的业”(Niṭta-vi1E49;ai),这种解释虽然在措词上有所不同,但实质上与命运的含义并没有多大的不同。迨生活派与印度教毗湿奴等派紧密结合以后,有人就公开提出梵天、富兰那跋陀罗(Pūṛnabhadra,神格化了的富兰那)和摩尼跋陀罗(Maṇibhadra)是原素及其基本单位的原子结合和运动的原因,从此改变了早期生活派多元论的哲学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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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宇宙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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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生活派认为,人生是受命运支配的,因此宇宙的秩序也是由铁的命运规律所决定的。世界上的各种事物的形式、数量、次序等虽然在现象上有所变化,但它们的内容和总量是绝对不变的。《沙门果经》描绘了他们对宇宙和人生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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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十四亿生门、又六万生门(巴利文《沙门果经》作六千——引者注,下同)、又六百生门,有五百种业、五业、三业、一业、半业,六十二行迹,六十二中劫,六胜生类,八大土地(人地),四千九百种活命(生活法),四千九百种出家(游行者),四千九百种龙家,二千种根,三千地狱,三十六尘界,七有想藏(七想胎),七无想藏(七无想胎),七离系藏(七节胎),七天,七人,七毕舍遮(七鬼),七池,七波秋他(七山),七百小波秋他,七险,七百小险,七梦,七百小梦。于如是处,经八百四十万大劫,若愚若智,往来流转,乃决定能作苦无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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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阿含经》卷七,在内容和译名上略有不同,兹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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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此十四百千生门、六十千六百,五业、三业、二业、一业、半业,六十二道迹,六十二内劫,百二十尼犁,百三十根,三十六贪界,四十九千龙家,四十九千金翅鸟家,四十九千邪命外道,四十九千外道出家,七想劫,七无想劫,七阿修罗,七毗舍遮,七天,七人,七百海,七梦,七百梦,七险,七百险,七觉,七百觉,六生,十增进,八大土地,于此八万四千大劫,若愚若智,往来经历,究竟苦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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耆那教《福经》(XV.第550经)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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