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1930612
中国哲学简史 孔子作为教育家
1701930613
1701930614
不过孔子不只是普通意义上的“儒”。在《论语》里他被描写成只是一个教育家。从某种观点看来,也的确是如此。他期望他的弟子成为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成人”(《论语·宪问》),所以教给他们以经典为基础的各门知识。作为教师,他觉得他的基本任务,是向弟子们解释古代文化遗产。《论语》记载,孔子说他自己“述而不作”(《论语·述而》),就是这个缘故,不过这只是孔子的一个方面,他还有另一方面。这就是,在传述传统的制度和观念时,孔子给予它们的解释,是由他自己的道德观推导出来的。例如在解释“三年之丧”这个古老的礼制时,孔子说:“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论语·阳货》)换句话说,儿子的一生,至少头三年完全依赖父母,因此父母死后他应当以同样长的时间服丧,表示感恩。还有在讲授经典时,孔子给予它们以新的解释。例如讲到《诗》经时,他强调它的道德价值,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这样一来,孔子就不只是单纯地传述了,因为他在“述”里“作”出了一些新的东西。
1701930615
1701930616
这种以述为作的精神,被后世儒家的人传之永久,经书代代相传时,他们就写出了无数的注疏。后来的《十三经注疏》,就是用这种精神对经书原文进行注释而形成的。
1701930617
1701930618
正是这样,才使孔子不同于当时寻常的儒,而使他成为新学派的创建人。正因为这个学派的人都是学者同时又是《六经》的专家,所以这个学派被称为“儒家”。
1701930619
1701930620
1701930621
1701930622
1701930624
中国哲学简史 正名
1701930625
1701930626
孔子除了对经典做出新的解释以外,还有他自己的对于个人与社会、天与人的理论。
1701930627
1701930628
关于社会。他认为,为了有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最重要的事情是实行他所说的正名。就是说,“实”应当与“名”为它规定的含义相符合。有个学生问他,若要您治理国家,先做什么呢?孔子说:“必也正名乎!”(《论语·子路》)又有个国君问治理国家的原则,孔子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换句话说,每个名都有一定的含义,这种含义就是此名所指的一类事物的本质。因此,这些事物都应当与这种理想的本质相符。君的本质是理想的君必备的,即所谓“君道”。君,若按君道而行,他才于实于名,都是真正的君。这就是名实相符。不然的话,他就不是君,即使他可以要人们称他为君。在社会关系中,每个名都含有一定的责任和义务。君、臣、父、子都是这样的社会关系的名,负有这些名的人都必须相应地履行他们的责任和义务。这就是孔子正名学说的含义。
1701930629
1701930630
1701930631
1701930632
1701930634
中国哲学简史 仁、义
1701930635
1701930636
关于人的德性,孔子强调仁和义,特点是仁。义是事之“宜”,即“应该”,它是绝对的命令。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有一定的应该做的事,必须为做而做,因为做这些事在道德上是对的。如果做这些事只出于非道德的考虑,即使做了应该做的事,这种行为也不是义的行为。用一个常常受孔子和后来儒家的人蔑视的词来说,那就是为“利”。在儒家思想中,义与利是直接对立的。孔子本人就说过:“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在这里已经有了后来儒家的人所说的“义利之辨”,他们认为义利之辨在道德学说中是极其重要的。
1701930637
1701930638
义的观念是形式的观念,仁的观念就具体多了。人在社会中的义务,其形式的本质就是它们的“应该”,因为这些义务都是他应该做的事。但是这些义务的具体的本质则是“爱人”,就是“仁”。父行父道爱其子,子行子道爱其父。有个学生问什么是仁,孔子说:“爱人。”(《论语·颜渊》)真正爱人的人,是能够履行社会义务的人。所以在《论语》中可以看出,有时候孔子用“仁”字不光是指某一种特殊德性,而且是指一切德性的总和。所以“仁人”一词与“全德之人”同义。在这种情况下,“仁”可以译为perfect virtue(“全德”)。
1701930639
1701930640
1701930641
1701930642
1701930644
中国哲学简史 忠、恕
1701930645
1701930646
《论语》记载:“仲弓问仁。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颜渊》)孔子又说:“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己。”(《论语·雍也》)
1701930647
1701930648
由此看来,如何实行仁,在于推己及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换句话说,己之所欲,亦施于人,这是推己及人的肯定方面,孔子称之为“忠”,即“尽己为人”。推己及人的否定方面,孔子称之为恕,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推己及人的这两个方面合在一起,就叫做忠恕之道,就是“仁之方”(实行仁的方法)。
1701930649
1701930650
后来的儒家,有些人把忠恕之道叫做“絜矩之道”。就是说,这种“道”是以本人自身为尺度,来调节本人的行为。公元前3世纪、2世纪儒家有一部论文集名叫《礼记》,其中有一篇《大学》,说:“所恶于上,毋以使下。所恶于下,毋以事上。所恶于前,毋以先后。所恶于后,毋以从前。所恶于右,毋以交于左。所恶于左,毋以交于右。此之谓絜矩之道。”
1701930651
1701930652
《礼记》另有一篇《中庸》,相传是孔子之孙子思所作,其中说:“忠恕违道不远。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所求乎子,以事父。……所求乎臣,以事君。……所求乎弟,以事兄。……所求乎朋友,先施之。”
1701930653
1701930654
《大学》所举的例证,强调忠恕之道的否定方面;《中庸》所举的例证,强调忠恕之道的肯定方面。不论在哪个方面,决定行为的“絜矩”都在本人自身,而不在其他东西之中。
1701930655
1701930656
忠恕之道同时就是仁道,所以行忠恕就是行仁。行仁就必然履行在社会中的责任和义务,这就包括了义的性质。因而忠恕之道就是人的道德生活的开端和终结。《论语》有一章说:“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曰:‘唯。’子出,门人问曰:‘何谓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里仁》)
1701930657
1701930658
每个人在自己心里都有行为的“絜矩”,随时可以用它。实行仁的方法既然如此简单,所以孔子说:“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述而》)
1701930659
1701930660
[
上一页 ]
[ :1.701930611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