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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208 老子与哲学 [:1702011560]
1702012209 老子与哲学 老子之无:天籁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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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211 无,是老子哲学的一个重要范畴。据有关研究,《老子》八十一章,约有四十章提到“无”。当然,在《老子》一书中,大多数“无”并非是一个概念,而是一个副词或动词。只有少数几个“无”,可以称之为理论概念和思想范畴。正是思想范畴的“无”,为老子学说增添了思辨色彩,在中华民族的思想苍穹里,犹如天籁之音,对以后的道家、黄老之学、魏晋玄学、外来佛学和宋明理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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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213 在研读老子之无的时候,先讲讲伯牙与钟子期的故事,或许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体悟老子之无。《吕氏春秋·本味》记载:“伯牙鼓琴,钟子期听之,方鼓琴而志在高山,钟子期曰:‘善哉乎鼓琴!巍巍乎若泰山。’少选之间,而志在流水,钟子期又曰:‘善哉乎鼓琴!汤汤乎若流水。’钟子期死,伯牙破琴绝弦,终身不复鼓琴,以为世无足复鼓琴者。”这是人们熟悉的高山流水、知音难逢的故事,而人们很少知道伯牙学琴的前传——“以无为师”的故事。《琴操》记载,伯牙跟著名艺术家成连学琴三年,虽然学到了技艺,却没有学到琴的真谛和精髓“移人情”,即将天地自然的情怀转移为琴音。于是,成连编了一个故事,便带着伯牙到东海找所谓自己的老师方子春学琴,以帮助伯牙提升境界。伯牙到了东海某个孤岛,并未见到方子春,而成连却“刺船而去,旬日不返”。伯牙独居荒岛,困窘寂寞,只见无边的海水、汹涌的波涛、深深的山林和悲鸣的惊鸟。有一天,伯牙忽然顿悟:“先生亦以无师矣,盖将移我情乎。”终于,伯牙以无为师,学会了将天地自然的情怀移至于琴的本领,弹出了不朽名曲《水仙操》。伯牙“以无为师”的故事很好地解读了无的玄妙幽冥。对于顿悟之前的伯牙,无是绝对的虚无、静止的空无,没有任何内容,没有任何联系,也没有任何意义,只有孤单、恐惧和落寞。对于顿悟之后的伯牙,无是那么空旷传神,含义丰富、意义深远,既是老师,可以教给你许多道理和知识,尤其是书本上没有的道理和知识;又是琴声、曲调,可以演奏美妙动听的音乐;更是天地自然与琴联系的中介,可以把海水、波涛、山林、飞鸟转移为琴音,创造出新的曲谱和音调。老子之无正是从哲理上阐述了伯牙顿悟后的无的意义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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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215 学术界对老子之无的内涵和意义,历来有着不同看法。首先是本体论与宇宙论的差异。本体论侧重思考天下万物的本原问题,宇宙论侧重思考天下万物的起源问题。《老子》第四十章,通行本为“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郭店竹简本则少一个“有”字,为“天下万物生于有,生于无”。如果按照通行本,则为本体论,即无在有之前,无是世界的本原;按照竹简本,则为宇宙论,即万物起源于“有”与“无”。有的学者据竹简本认为:“所谓的‘无’就不在‘有’之先,而是与‘有’共同作为万物存在的起源。”因而是虚无与实有的差异。任继愈曾把老子之无看作是绝对静止的虚无,他认为没有“有”,则“无”不能产生,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的观点是唯心主义的,因为科学实践证明无中不能生有。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老子之无不是绝对的无,而是名无实有,有的学者说“无是最原始、最微妙的物质”,进而认为老子并非贵无,而是崇有,是一种唯物主义;有的学者说“无并不是虚无或纯无,而是无名之物”,“无”不仅是一种形式的“有”,还是“有”的自动要素。老子之无的笔墨官司说明,老子思想至今仍然在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方式,老子哲学仍然充满着勃勃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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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217 那么,怎样理解老子之无呢?在老子哲学中,作为形而上的无,是唯一能与道并列同质的范畴。差别在于“正言若反”,道是肯定意义上的形而上学,无是否定意义上的形而上学,两者从不同角度探寻世界的本原和人生的终极价值。哲学观照世界,需要在认识上把形形色色的个体事物纳入到普遍化的观念系统之中,以便认识和把握世界,考察不同事物之间的联系和区别。老子之无就是这样一个普遍化的观念系统,意味着从消亡的含义中又引申出了潜在的意蕴。它否定一切具体的、有限的、经验的规定性,因而具有普遍性、包容性和超越性,能够把天下万事万物囊入其中。同时,由于无没有任何具体的规定性,所以能够打破“有”的坚硬外壳对事物发展的束缚,化解实存、生育万物,由此而成为世界的本原和起源。老子之无远离感性知觉的范围,其玄妙底蕴只能通过理性直观来把握。它不是现实的“有”的缺失,也不是空间意义上的“无”,而是表达一种与经验世界完全不同的异质存在。无不是事实判断的“无”,而是存在论意义上的“无”,是价值判断中意义的虚无。老子之无有着一种深刻的生命意义,昭示着把人们从痛苦中拯救出的自我解放道路。它虽然对本体世界与现实世界进行了区隔,说明人不可能在现实世界中找到可靠的行动指引,只能通过反省自己的生存环境,改变以往的生存方式,才能走出现实世界的困境。但是,无并非是故弄玄虚,而是沟通联系主体自我与客体世界的桥梁和纽带,使主体自我进入一种宽阔、开放的精神空间,去思考自然、社会和人生的终极目标。因此,老子之无是主体自我与客体世界亲密无间的接触,是一尘不染的主体自我与客体世界冥合而洞察到的宇宙真谛。这一范畴既延续了通过否定方式肯定终极存在的态度,又以生命体验的沉默自我给客体世界赋予空灵蕴藉的意味,从而奠定了中国哲学悠久绵长的诗性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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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219 无是道,这是老子之无最基本的内容。道是老子哲学的最高范畴。在老子那里,道是天下万物的根本凭借和最终依据,天下万物需要道的依托而道却不需要依托于天下万物,因而道是超越一切具体有形的存在,是具有高度抽象意义的存在本体。同时,在老子那里,作为思想范畴,唯有无能够与道等量齐观,无与道是相通的。第二十五章是对道的阐述,强调了道体本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意思是,有物浑然一体,先于天地生成。无声而又无形,独立长存从不改变,循环运行永不停,可以说是天地之本根。我不知它的本名,给它取号叫“道”,勉强取名叫“大”。大到无边又无所不至,无所不至而运行遥远,运行遥远又回归本原。有时,老子把无与道看作同一的概念,无就是道,道就是无,表达着相同的内容。在本体论方面,第四章说道是世界的本原、万物的主宰、天帝的祖先,“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湛兮似或存。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第一章认为,无也是世界的本原,“无,名万物之始;有,名万物之母”。王弼注云:“凡有,皆始于无。故‘未形’‘无名’之时,则为万物之始,及其‘有形’‘有名’之时,则长之育之,亭之毒之,为其母也。言道以无形无名始成万物,以始以成而不知其所以,玄之又玄也。”在宇宙论方面,第四十二章说道是天下万物的起源,“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第四十章认为,无也是天下万物的起源,“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有时,老子在描述道,实际上也是在描述无。第二十一章先是阐述道是无形的,人不能感性知觉,“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次是阐述道并非绝对静止的虚无,“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意思是,道虽然迷离恍惚,其中却有形象;虽然缥缈迷离,其中却有实物;虽然幽深昏暗,其中却有精气。这精气清晰可知,真实而可信。后是阐述道具有认识和把握世界的功能,“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阅众甫。吾何以知众甫之状哉?以此”。王弼注云:“众甫,物之始也。”意思是,从古到今,道的名字永远不能消去,人们依靠它来认识万物的本原。我怎能知晓万物本原的状态?就是依据于道。这一章描述了道的特征,也是无的特征。无也恍惚,人的感官不能察觉;无,不能理解为绝对的虚无,其中有象、有物、有精;无也是认识和把握世界最高的抽象性范畴。有时,老子用无来阐述道,这说明道还是比无更重要的哲学范畴。第十四章一开始就用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等无的意象来描写道的状态,“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致诘意为思考、追问。接着说明道之为物似无而实在,“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意思是,道的上面不显得光亮,下面也不显得阴暗,它绵绵不绝而不可名状,一切的运动都会回到不见物体的状态。这是没有形状的形状,不见物体的形象,它就叫惚恍。迎着它,看不见它的前头;随着它,看不见它的后面。最后强调要把握道的规律,“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意思是,秉承这亘古已有的道,就可以驾驭现存的万物。能够知晓宇宙的本始,这就叫道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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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221 无是矛盾,这是老子之无最鲜明的特征。在中国思想史上,老子最杰出的贡献是辩证法。自古以来,对于老子其人和《老子》其书一直争议不断,而老子思想中具有深刻的辩证法内容,则为大家所公认。老子辩证法思想中的主要内容是矛盾学说,他从自然界和社会现象的观察中发现了对立统一规律,第一次系统地论述事物对立面相反相成的道理。其中,无是老子矛盾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无这一范畴,老子揭示了事物对立面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和相互补充的矛盾关系。第二章比较完美地论述了对立统一规律,“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由于个人认知不具有完全的有效性,这段话则以“天下皆知”,作为分辨美丑善恶的标准;用“难易相成”,使认识与实践相统一,把实践纳入人的主观能动性中加以思考;用“长短相较”等不同侧面,对“有无相生”命题中一方的存在以对立的另一方的存在为条件的内涵进行了补充,从而使有与无的关系成为解释事物运动变化的根本原理。通过无这一范畴,老子演示了矛盾运动变化而衍生万物的过程。第一章认为道在无与有的相互作用中创生宇宙和天地万物,是天下万事万物的根源和始基;无与有是认识把握道的两个重要环节,认识道就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万物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意思是,可以用言辞表达的道,就不是常道;可以用文字表述的名,就不是常名。无,是形成天地的本原;有,是创生万物的根源。所以常从无中去观照道的奥妙;常从有中去观照道的端倪。无和有同一来源而不同名称,都可说是很幽深。幽深又幽深,是一切奥妙的门径。通过无这一范畴,老子阐述矛盾双方在事物发展中的不同地位和作用。第十一章较好地诠释了无与有的不同功能,“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辐为车轮上的辐条,毂为车轮中间的圆木;埏为揉,埴为黏土;凿为开凿窑洞,户牖为门和窗。意思是,三十根辐条共同支撑着车毂,有了车毂中空的地方,才有了车的功用。揉搓黏土制成器具,有了器皿中空的地方,才有器的功用。开门窗、凿窑洞为居室,有了门窗四壁中空的地方,才有了居室的功用。因此,有给人提供便利,无才是物体功用之所在。车轮、陶器和居室的事例都说明无比有更具本原性,是无使有的实在之物具有利的功能。由于无具有空间的含义,老子认为,天地因为有空间,道才能发挥出这一无限的创生可能。第五章指出:“天地之间,其犹橐籥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橐籥意指风箱。老子以风箱比喻天地,说明正是天地在阴阳矛盾中不断运动,从而创生了天下万事万物。所谓“虚而不屈”,意思是虚空但不会穷竭,是指道的无限性;“动而愈出”,意思是运动起来而生生不息,形象地表现了由道的运动而产生万物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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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223 无是人生,这是老子之无最重要的价值。后人普遍认为,老子思想最为宝贵的内容是抽象思维和哲理思辨,而老子本人可能不会这么认为,老子写作的目的不是为了探索自然,也不是为知识而知识,而是为了给社会和人生指点迷津。即使提出道这一高度抽象的思想范畴,出发点和落脚点也不是为了探索天道,而是为了寻求人道。因此,老子之无与其说是哲学范畴,倒不如说是政治伦理范畴,实质是要求人们“去甚,去奢,去泰”。河上公注云:“甚,谓贪淫声色;奢,谓服饰饮食;泰,谓宫室台榭。去此三者,处中和,行无为,则天下自化。”老子之无,对于立身而言,要求个人不能有欲。春秋末期是个动乱不已的社会。老子认为,动乱的根源在于个人尤其是统治者有私心和私欲,其中名和利是人之大欲。第四十四章指出了贪名求利的弊害,“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意思是,名声和生命哪一个更重要?生命和财货哪一个更贵重?得到名利和丧失生命,哪一个更有害?过分爱惜必有重大损耗,大量藏货必有更多的损失。知道满足就不会遭受耻辱,知道适可而止就不会遇到危险,这样可以长久安定。第九章则告诫人们要戒骄、戒盈、戒满、戒锋芒毕露,强调“功成身退”的品格,“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棁之,不可长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遂身退,天之道”。老子之无,对于处世而言,要求个人不能有智。《老子》一书使用的智,一般不属于知识论,不是指智慧、知识,而是指修身论,意指虚伪奸诈、投机取巧、阴谋诡计。从修身的角度看待智,老子多次强调“绝圣弃智”,明确“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第二十章形象描述了老子与世人对待智的不同态度和行为,总的说来是“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意思是,我是这样的与众不同,看重寻求道的滋养。具体表现在众人享受,我独淡泊,“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春登台。我独泊兮其未兆,如婴儿之未孩。儽儽兮若无所归”。意思是,众人都兴高采烈,就像参加盛大宴席,又如春日登台眺望,心旷神怡。我却独个儿淡泊宁静,没有形迹,好像不知嬉笑的婴儿;落落不群,好像无家可归。表现在众人聪明,我独愚笨,“众人皆有余,而我独若遗。我愚人之心也哉!沌沌兮!俗人昭昭,我独昏昏;俗人察察,我独闷闷”。王弼注云:昭昭“耀其光也”;“察察,精于算计”。意思是,众人都有多余,唯独我好像不足的样子。我真是“愚人”的心肠啊!混混沌沌啊!世人都光耀自炫,唯独我暗暗昧昧的样子。世人都精明灵巧,唯独我无所识别的样子。表现在众人实用,我独无能,“众人皆有以,而我独顽似鄙”。意思是,众人都各有所用,我独显得鄙劣无能。老子之无,对于从政而言,要求个人不能有为。老子从道法自然出发,认为统治者管理国家要遵循客观规律,自然而为,不要凭借个人意志,强行妄为;要让老百姓休养生息,不要过多干预和过分剥削压迫,这就是无为。在老子看来,无为是治理国家最重要的原则。第五十七章先是指出有为的政治导致社会混乱,“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然后以圣人的口吻,指出无为才是治本之策,“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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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225 苏东坡诗云:“人生到处知何似,应似飞鸿踏雪泥。泥上偶然留指爪,鸿飞那复计东西。”这首诗似有似无、似真似幻,弥漫着空灵之美,似乎生动形象地诠释了老子之无。老子之无的空灵之美不是实体,而是实在,不是虚无一物,而是将无穷之意隐置其间。老子之无犹如写意山水,在层峦叠嶂中现出一种透明的含蓄,虽然不可言传,却可意会;虽然不能感性知觉,却能用心体悟。老子之无用以修养,可以沟通入仕与归隐的联系,在达则兼济天下与穷则独善其身之间保持必要张力,无论居庙堂之高,还是处江湖之远,心在天游、物我两忘,都能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老子之无用以学业,可以架设实有与虚无的桥梁,在有字之书与无字之书之间保持内在平衡,读有字之书是为了传承,充分汲取前人的积累和成果;读无字之书是为了创造,超越前人,看得更远、思虑更深,取得新的思想成果,推动文明进步。老子之无用以实践,可以建构主体与客体的纽带,在主观自我与客观世界之间保持心灵自由,不拘泥于个体的想象,不留恋于以往的知识和经验的积累,瓦解由于主体与客体的疏离对立而造成的心灵失衡,使主观自我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真正感悟到了宇宙万物真相的智慧明觉,并且在实践中圆满自觉地融入生命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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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231 老子与哲学 老子之自然:自然而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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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233 自然是老子哲学的一个重要概念。《诗经》《左传》《论语》等先秦典籍都没有使用过这一概念,老子是第一个使用自然概念并引入哲学范畴的思想家。所谓自然,由自与然两个字组成,“自”常用作反身代词,指称“自身”;《说文解字》甚至将其原义追寻到“鼻子”的鼻字,以至有的外国研究者认为,中国人往往用手指着鼻子来指称自己,而不是像西方人那样指着心口。“然”,《玉篇》注释为“许也,如是也”;《唐韵》注为“如也”,即表示如此的状态。自与然合成一词,应为“自然而然”“自如其然”的意思。从古文字分析,自然是自己如此、从来如此、通常如此、势必如此和自己成就自己。在老子哲学中,自然是与人为相对立的概念,是一种不同于人为而又高于人为的状态,是事物按照自身的本质规定和运行规则而自生、自长、自成、自衰、自灭的过程。老子之自然,不是指自然界,却表达了对自然界秩序的向往;不单单指人类社会,却表达了对人与自然、人与人生之间和谐关系的憧憬。在老子的理想世界中,道与万物各自然,圣人与百姓各自然,道顺任万物的自然本性而不强制主宰,圣人顺遂百姓的自然本性而不扰乱破坏,从而构筑起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个体生命的和谐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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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235 虽然自然一词在老子哲学中有着重要地位和作用,但在《老子》一书中仅出现过5次。因此,我们既要重视对自然概念的研究,又不要拔高自然概念在老子哲学中的位置,而要采取客观理性的态度,给予恰如其分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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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237 第十七章: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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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239 第二十三章:希言自然。故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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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241 第二十五章: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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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243 第五十一章: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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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245 第六十四章: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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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247 对于老子之自然,学术界存在着不同理解。有的把自然理解为自然界或大自然,认为老子哲学首先是关于自然界和宇宙秩序的思想体系。老子哲学确实追问了自然界的终极根源,但重点仍然是人世间和个体生命。《老子》一书提到的自然中,只有一处可以理解为自然界的自然,其余四处皆包含着明显的人文因素。况且,《老子》一书大部分是政治和人生经验的概括提升,只有少部分源于自然经验。有的把自然诠释为人文自然,认为这是从本质上揭示和强调老子之自然的基本精神,可以避免各种误解,同时为老子哲学在现代社会的应用和发展开辟一条可能的途径。老子哲学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人世间和政治领域,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老子思想的本质仍然是形而上学,最大特征是抽象思辨。在老子思想中,自然一词主要还是从形而上的角度去概述和规定的,不宜限制在人文领域。有的把自然与道并列,认为老子哲学的最高概念是自然和道,彼此可以互相替代;甚至认为自然是高于道的概念,道来源于自然。老子哲学确实很重视自然这一概念,也是老子最早把自然概念引入了哲学范畴,但道是老子哲学的最高范畴和逻辑基础,却是思想史和学术界公认的观点。《老子》一书道出现了74次,而自然只提到过五次,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自然不能与道并列,更不能高于道。还是张岱年说得好:“在古代汉语中,尤其是在先秦的典籍中,自然就是自然而然的意思。”[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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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249 尽管老子之自然不是指自然界,也不是指自然现象,但自然界作为老子生活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给予老子学术研究和思想创新以源源不竭的灵感,自然界和自然现象成为老子构建道家思想体系的主要来源和重要基础。《老子》一书大量使用了天、地、万物等自然现象的名词,这些自然现象一般用作比喻,来阐述深奥的思想。有时,老子用自然现象来比喻道,以便人们识道悟道体道,“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这是以水喻道。有时,老子用自然现象来比喻得道之人,“古之善为士者,微妙玄通,深不可识。夫唯不可识,故强为之容:豫兮,若冬涉川;犹兮,若畏四邻;俨兮,其若客;涣兮,若冰之将释;敦兮,其若朴;旷兮,其若谷;混兮,其若浊”。意思是,古时善于行道之士,精妙通达,深刻而难以认识。正因为难以认识,所以勉强来形容他:小心审慎啊,像冬天涉足江河;警觉戒惕啊,像提防四周的围攻;拘谨严肃啊,像做宾客;融和可亲啊,像冰柱消融;淳厚朴质啊,像未经雕琢的木材;宽广开阔啊,像深山的幽谷;浑朴纯厚啊,像浊水一样。有时,老子用自然现象说明道理,譬如,以风雨为喻,告诫为政者不要过度干扰社会生活,“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又如,以鱼为喻,说明为政者须稳重低调,不可大权旁落,“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再如,以天地为喻,呼吁为政者要顺应自然管理国家,“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有时,老子细察自然现象,从中提炼升华为重要的思想观点。“柔弱胜刚强”,就是老子从水和草木等自然现象中归纳概括的一个论断,“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老子之自然不是自然界和自然现象,自然界和自然现象却成了老子形成自然概念的源头活水。是啊!如果没有人为因素和人的作用,那么,自然界和自然现象才是真正的“自然而然”和“自如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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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251 道法自然。这是老子关于自然及其与道关系最重要的论断,也是争议最多的一个观点。“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有的版本将“王亦大”改作“人亦大”;王弼注云:“天地之性,人为贵,而王是人之主也”,两者并无本质差别。对于这段话,主要争议在后四句,特别是“道法自然”。有的是逐层递进的理解,即在人—地—天—道—自然的系列中,地、天、道、自然依次作为法的宾语,这一理解容易产生道与自然并列或自然高于道的误读。有的以人为全文的主语,句读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唐朝李约解释:“其义云‘法地地’,如地之无私载。‘法天天’,如天之无私载。‘法道道’,如道之无私生而已矣。”这一句读只是句义重复,前后没有递进关系;只是强调了“无私”二字,并没有增加更多的内容和信息量,所以很少有人赞同。比较正确的解读应为递进式的理解,对于“道法自然”,不要把自然当作宾语,而是当作状语和形容词。冯友兰明确指出:“‘自然’只是形容道生万物的无目的、无意识的程序。‘自然’是一个形容词,并不是另外一种东西。”[25]至于道与自然的关系,道统摄和内含着自然;自然是道的本性和本质规定,而不是道之外的东西。河上公、王弼都作如是解读,河上公注云:“道性自然,无所法也”;王弼则作了长段注释:“法,谓法则也。人不违地,乃得全安,法地也。地不违天,乃得全载,法天也。天不违道,乃得全覆,法道也。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道自然也。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自然者,无称之言,穷极之辞也。”因此,道法自然,意味着道的初始混沌状态是自然的,“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意思是,有物浑然一体,先于天地生成。无声而又无形,独立长存从不改变,循环运行永不停息,可以说是天地之本根。我不知它的本名,给它取名叫道,勉强取名叫大。大到无边又无所不至,无所不至而运行遥远,运行遥远又回归本原。道法自然,意味着道创生万物的过程是自然的,“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这段话的含义丰富,一方面指明道是万物存在的根源和依据,具有化生、养育万物的功能,却又不占有万物,不主宰万物,不自恃有功,这便是道的德性和功能,也是道德的高贵之处。另一方面是强调道的自然本性,道在创生、养育万物过程中,完全是因任自然,无为而为,放任万物自生自为。道法自然,意味着道的矛盾运动和循环运行是自然的。老子提出了“常”的概念,与自然概念有相似之处,可谓相得益彰,“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意思是,万物尽管纷繁众多,最终都要回归其本根。回归本根就称为清静,清静中孕育着新的生命。孕育新生命是正常的自然法则,懂得这一法则便心灵澄明。不懂得自然的法则,胡作非为必然遭遇凶险。张岱年指出:“中国哲人都认为变化是一根本的事实,然不止如此,更都认为变化是有条理的。变化不是紊乱的,而有其不易之则。变化的不易之则,即所谓常。常即变中之不变之义,而变自身也是一常。常的观念,初发自老子。”[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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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253 自然无为。自然与无为既是两个概念,又是联系最为密切的概念。自然是自然而然,顺应自然而然之为,实质上就是无为,自然与无为就是这样紧密联系在一起。车载甚至认为:“《老子》书提出‘自然’一辞,在各方面加以运用,从来没有把它看着是客观存在的自然界,而是运用自然一语,说明莫知其然而然的不加人为任其自然的状态,仅为《老子》全书中心思想‘无为’一语的写状而已。”[27]无论自然还是无为,都是道的本质规定,共同彰显着道的深奥与玄妙。如果说道法自然的自然更多地具有形而上意义,主要是针对天地的运行状态而言的,那么,自然无为的自然则具有明显的政治意义,主要是对人的活动而言的。“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意思是,所以圣人以不欲为欲,不看重难得的奇物;以不学为学,抛弃众人的过失而复归于根本,辅助万物自然成长而不敢作为。在老子看来,自然是万物生存的最终状态,自然地生存最符合万物的本性;无为不是无所作为,而是“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因此,对于自然而言,无为自身有着两方面含义,既是否定又是肯定。从否定方面分析,无为是对自我意欲的限制和约束,对强为妄为和干扰自然之行为的排斥,“企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其在道也,曰余食赘行。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意思是,踮起脚跟站不稳,超常迈步走不成,表现自我的不高明,自以为是的丧失名声,大吹大擂的难有功勋,抬高自我的服不了众人。按照道的观点,他们就像残羹和赘瘤,人人都深感厌烦恶心,所以有道的人不做这种事情。在这段话中,企、跨、自见、自是、自伐、自矜,都不是自然的行为,因而是需要否定的。从肯定方面分析,无为要顺其自然而为,助其自然而成,就像道那样,它是万物产生的根源,却不将万物据为己有;它滋养了万物,却没有任何欲求,也不充当万物的主宰,“大道氾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而生而不辞,功成不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同时,对于自然而言,无为还有外部关系,是对有为的批判。先秦时期的科学技术和社会生产力落后,所谓有为,主要不是对自然界的干扰,而是对社会生活和政治领域的干扰,即干扰、破坏甚至戕害人之生存的自然状态。老子坚决反对有为和人为地干扰自然,“希言自然。故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希言自然,从字面理解,是让人少说话,以符合自然的法则,而老子的本意却是要求统治者应当少发号施令。自然界虽然也有飘风、骤雨这样的自然现象,但时间极短、难以持久,大多数时间还是处于平静状态。因而统治者也不要总是在那里发号施令,应当让社会保持平静的状态,让老百姓顺其自然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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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255 圣人与自然。圣人既是老子的理想人格,又是老子认为在现实社会中唯一能够认识道和运用道的人;自然既是老子理想的生存状态和社会环境,又是老子推崇和倡导的价值取向,圣人与自然有着内在的联系。在老子看来,自然是表征宇宙万物的本性和本然状态的范畴,只有圣人能够依据人与物自身的性质和规律,不给予外在的无端干预和任意宰割,从而促进人与物独立自主、率性而为,自己成就自己。在《老子》一书中,圣人与自然的关系,最经典的表述在第五十七章。先是提出治国理政的基本原则,强调无为而治,“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次是对统治者过多干涉和无端宰割的反自然行为进行批评,“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由此可知,老子倡导无为,并非无的放矢,而是针对春秋末期社会动乱、统治者权力横暴提出的抗议。后是以圣人的口吻提出要顺应人的生命本真状态和合理的生存状态,让老百姓自生、自长、自化、自成。“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这段话中的自化、自正、自富、自朴,都是自然而然的不同表达。意思是,所以圣人认为,我无为,人民就自我化育;我好静,人民就自然走上轨道;我不搅扰,人民就自然富足;我没有贪欲,人民就自然朴实。圣人与自然的关系,最为明白的表述在第六十四章,前后两段似不相连。前一段指明凡事从小而大、由近至远,因而要注重小事,尤其是祸乱更要防患于未然,“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后一段则强调自然无为,反对有所作为,“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在这一段话中,老子直接把圣人与自然、无为联系在一起,认为圣人的无为是方法而不是目的,圣人最终的目的是成就自然的状态,达成自然的目的。圣人与自然的关系,最有意思的表述在第十七章。先是将古往今来的治国状况分为四种情况,指出应当诚实、诚信地对待老百姓,“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意思是,最好的国君,百姓都不知道他的存在。次一等的国君,有百姓亲近他、赞扬他。再次一等的国君,百姓都畏惧他。最下等的国君,百姓敢于蔑视、侮辱他。所以缺乏诚信的统治者,也就得不到百姓的信任。后是指出好的统治者轻易不发号施令,在无为而治的状态下,让社会得到治理,让百姓感到自然而然,即“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对于太上,王弼注云:“太上,谓大人也。大人在上,故曰太上。大人在上,居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为始,故下知有之而已,言从上也。”联想到第二章,“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可知太上就是指圣人。老子把圣人与自然、无为紧紧联系起来,进一步说明圣人是无为的,更是自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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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257 李白诗云“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形象而深刻地描述了老子之自然的美丽和飘逸。老子之自然不仅要美在文学艺术领域,更要美在人生领域,这也是研读老子之自然的意义所在。任何人的人生不管有多么不同,概括起来无非是做人与做事两个方面。在做人方面,老子之自然要求我们的心灵不要陷于名利泥潭而不能自拔,也不要被私欲蒙蔽而不能清醒,而要始终保持婴儿般纯真和朴实,即“复归于婴儿”“复归于朴”。同时要求我们按照自己的个性去生活,只要不妨碍公共生活和公共空间,就可以不受自我或他人过多约束,你是性格开朗的,那就放声歌唱;你是性格内敛的,那就沉思默想。千万不要为周围环境和人言所累,勉强追求改变自己的个性。个性是天成的,想改亦难,否则就会给人造成不自然的感觉。在做事方面,老子之自然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因为做事总是和职业相联系的,而职业道德体现了职业的本性和规律。你是教师,就要燃烧自己,照亮别人;你是医生,就要医者仁心,悬壶济世。同时要求我们在办理每件事的过程中,都要顺应事情的内在本质,自然而然地办好事情、成就事业。做人是做事的基础,做事是做人的延伸。做人自然,才能自然做事。让我们首先做一个自然而然的人,在自然中享受生命、成就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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