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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557 老子与哲学 [:1702011572]
1702012558 老子与哲学 老子之不争:为而不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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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560 不争是老子政治哲学的一个重要概念。在《老子》一书中,不争一词共出现了八次,分布于七章之中,最重要的是,老子把不争作为全书的结尾和压轴词,“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由此可见老子对不争概念的喜爱和偏好。人类社会充满着竞争,在人与自然之间,人总是想征服自然,过度地向自然索取;在国与国之间,是争领土、争人口、争市场、争资源;在人与人之间,是争名、争利、争权力、争地位;在肉体与心灵之间,人总是为物欲所累,人心不足蛇吞象。因此,老子之不争不仅是个政治概念,而且有着丰富的内涵。不争是敬重自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就是抱着谦卑的心理,不与自然界争斗,以平衡人与自然的关系;不争是以人为本,“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就是抱着谦和的态度,不与人争执,不仅无功不争,而且有功也不争,以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争是对别国领土主权的尊重,大国与小国则“大者宜为下”,就是抱着谦虚的姿势,不恃强凌弱、以大欺小,以处理好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不争是保持内心的清虚,“见素抱朴,少私寡欲”,就是心灵不被肉体束缚,不以肉体为归宿,也不受金钱美色财物迷惑,减少贪心贪欲,促进身心的和谐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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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562 老子之不争思想的形成既有社会现实的依据,更有哲学上的理论依据,这就是道论。老子哲学的最高范畴是道,亦称天道。老子认为,道是天下万物的本体和依归,天下万事万物遵道而行、顺道而为。天道无为,无为则不争。“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庄子的解释是“天无为以之清,地无为以之宁”,即天道无为致使天清地宁。人道效法天道无为,就是不争,“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天道无私,无私则不争。“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王弼注云:“自生则与物争,不自生则物归也。”如果人道也像天道那样无私,就不会发生为私利而争斗的事情,“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意思是,圣人把自己的利益置于众人之后,他的所得反而先于众人;他总是将自己置之度外,其自身反倒得到保全。这难道不是因为他的无私吗?他反而成就了伟业。天道公平,公平则不争。“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不公平本身就是争斗的产物,并且必然会引起进一步争斗。人道效法天道,就是坚持公平,以消除争斗,“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意思是,谁能拿出有余的东西来供奉天下人呢?只有有道之人。所以圣人有所作为却不自恃己能,有所成就却不自居有功,他是不愿意显示自己的贤能吧。天道善利,善利则不争。“天之道,利而不害。”正因为天道只做有利于万物的事情,而不加害于万物,世界才得以繁荣,万物才得以蓬勃生长。人道也应像天道那样,尽量摒弃主观意志和个人成见,尽其所能去做有利于他人和社会的事情,“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善者善之,不善者亦善之;信者信之,不信者亦信之,这是多么博大的胸怀!有了这种胸怀,人与人之间还会产生争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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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564 人类社会争斗的最高形式是战争。据不完全统计,在有记载的5500多年人类历史上,共发生过大小战争14531次,平均每年2.6次。战争是一种集体和组织相互使用暴力、虐袭的行为,被视为政治和外交的极端手段。战争的代价巨大,无论对哪一方都是灾难。第一次世界大战,有30多个国家和地区、15亿人口卷入战乱,各方伤亡人数达3000多万;第二次世界大战,有61个国家和地区、20多亿人口卷入其中,约9000万士兵和平民伤亡。老子对战争持激烈的反对态度,这是不争思想的集中体现,也反映了他的人道精神和人文情怀。老子认为,战争是政治昏乱的表现和统治者贪欲的泛滥,“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天下无道,戎马生于郊。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意思是,天下有道政治清明,把奔跑的战马退回去耕作;天下无道政治昏乱,战马兴起于郊野。没有比多欲更大的罪过,没有比贪心更惨的灾难,没有比不知足更大的祸患。所以知道满足的满足,就是永远的满足。老子既反对战争又反对兵器,认为有道之人是不喜欢使用兵器的,“夫佳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老子看到战争给老百姓造成的痛苦和灾难,指出战争的后果是灾荒和老百姓遭殃,“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意思是,以道辅佐国君的人,不靠兵力强行天下,发动战争很快就会遭到报应。军队驻扎的地方,就会荆棘丛生;打了大仗之后,必定有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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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566 老子善作比喻,他最喜欢的喻体是水。《老子》第八章以水为喻,对不争思想做了比较集中的论述,并在这一章中两次用了不争的概念。“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意思是,最高尚的品格就像水,水能够滋养万物而不争先,安居于人所厌恶的低处,因此它的行为最接近于道。居处趋下让人,心如深渊包含万物,交往真诚而友善,诺言诚实而有信,为政顺道而善治,办事有条不紊,举动应时而有节。因为他不与万物相争,所以就能避免怨咎。在这段话中,老子没有把善利万物看成是“无尤”的保证,而把不争看成是“无尤”的保证,具有极高的智慧。因为善利万物后,如果要求得到自己那一份或自己所期望的回馈和报答,那就可能酝酿着冲突和争斗,往往会产生同党相争、兄弟阋墙和亲朋反目的现象。老子思想的超越之处在于,他把不争看成水的基本品格,即善利万物后不要求别人的认可、表扬和回报,强调只有不争,才能达到“上善”的境界;只有不争,才能善利万物;只有不争,才能“处众人之所恶”,不惧“人恶卑也”;只有不争,才能成为“无尤”的人,没有过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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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568 老子之不争的前提是知足知止。人类争斗的主要原因是贪欲;要避免无谓的争斗,就得防止贪欲。贪欲是贪心和欲望的结合,就是过分的要求和无休止的索取。佛经认为,贪欲建立在眼、耳、鼻、舌、身、意等感官和意识之中,换言之,感官和意识是贪欲的基本来源。所以,老子指出贪欲、骄奢淫逸、纵情声色犬马,必然伤害人的品性,导致人的争斗,“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对于欲望,老子并不简单地反对,他只是要求少私寡欲、知足知止。欲望能够知足知止,就是正常的;不能够知足知止,就会变成贪欲。贪欲必然引起人与人之间的争斗,“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这段话指出了贪求名利的弊害,告诫世人只有知足知止,方能免受屈辱、避祸全生。《老子》一书多次提到知足知止,这既是不争的前提,又与不争的含义相近。贪欲中危害最大的是对权力的欲望,知足知止重点是对统治者提出的要求。第三十三章讲的是知足,“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知足者富,强行者有志,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王弼注云:“知足者自不失,故富也。”这段话广泛涉及知识、学习、力量、财富、志向和长寿的内容,句句都是人格修养的至理名言。尤其是“知足者富”,更有着警示作用。如果自己不知足,心里就有烦恼,怎么会感到富呢?由于不知足,如果还去和别人争斗,无论输赢,对身心都是一种伤害,就更不可能感到富了。第三十二章讲的是知止,“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王弼注始制为“官长不可不立名分以定尊卑,故始制有名”。意思是,万物兴作就产生了各种名称,各种名称已经制定了,就知道有个限度,知道有所限度,就可以避免危险。这段话是说明事物特别是官场有了规则,就应按规则行事,如果违反规则,就会引起矛盾和争斗,招致灾祸。当然,贪欲是人类共同的现象,统治者有贪欲,一般民众也会有贪欲。老子认为,应从统治者和民众两个方面来努力,返璞归真,消除人的贪欲,去除争斗和动乱的根源。由于社会现实的丑恶和影响,容易使人产生贪欲、纷争和盗心,老子就强调净化民众的心灵,减少贪欲之心,保证他们能够过上温饱的生活,使其体魄强健,从而成为健康完善的人,“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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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570 老子之不争的关键是贵柔守弱。在经验世界里,人们反对弱,追求强,都推崇阳刚之气,“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老子恰恰相反,主张柔弱,推崇阴柔之气,赞美水、女性和婴儿的品质。《吕氏春秋》认为:“老聃贵柔,孔子贵仁”,大抵反映了老子与孔子、道家与儒家不同的思想风格和精神追求。道家和儒家共同哺育了中华文明。老子之柔弱,不仅仅是政治方式和处世模式,更是道的基本作用,“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老子之柔弱与不争思想有着严谨的逻辑结构,因为柔弱,所以不争,而阳刚过盛、争强好胜,则必然争斗不已,以致两败俱伤。“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意思是,天下没有比水更柔弱的,可是攻克坚强的东西却没有什么能胜过水,因为水的本质是无法改变的。柔胜过刚,弱胜过强,这道理天下没有人不知道,却没有人能实行。在老子看来,婴儿和水一样都是柔弱的象征,水至柔而可穿石,婴儿至弱而诸邪不侵,却是最有生命力的,“含德之厚,比于赤子。蜂虿虺蛇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搏。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全作,精之至也。终日号而不嗄,和之至也”。王弼注云:“赤子无求无欲,不犯众物。故毒螫之物无犯于人也。含德之厚者,不犯于物,故无物以损其全也。”同时,老子认为,坚强和过于逞强是死亡之徒,是衰老的表现,“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是以兵强则灭,木强则折。强大处下,柔弱处上”。在老子看来,柔弱虽然是不争,但不是软弱、懦弱,而是含有韧性和持续性,柔弱还能胜刚强,“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予之,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范应元注云:“张之、强之、兴之、与之之时,已有歙之、弱之、废之、取之之几伏在其中。几虽幽微,而事已显明也,故曰‘微明’。”[34]由此可知,柔弱胜刚强是有条件的,一方面是事物内部存在弱与强的矛盾因素,另一方面是要采取措施,促进弱的一方转强、强的一方变弱,从而实现以柔克刚。在老子看来,柔弱的重要表现形式是谦虚处下、以退求进,“故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谷。此非以贱为本邪?非乎?故致数舆无舆。不欲琭琭如玉、珞珞如石”。意思是,所以贵以贱为根本,高以下为基础。因此,侯王自称为孤、寡、不谷。这不是把低贱当根本吗?岂不是吗?所以最高的称誉是无须夸誉的。因此不愿像玉那样华丽,宁可像石块般的坚实。然而,无论在历史长河里,还是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喜欢自作聪明、骄傲自大、独断专行、目空一切,这往往会走向事物的反面,带来严重的后果,“企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为此,老子指出:“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古之所谓曲则全者,岂虚言哉!诚全而归之。”意思是,圣人守道,作为天下的范式。不自我表现,所以是非分明;不自以为是,所以声名昭彰;不自我夸耀,所以能建立功勋;不自高自大,所以能领导众人。正因为他不与人争,所以天下没人能和他竞争。古人所说的“委曲反能保全”,难道说的是空话吗?确实做到周全,就会回归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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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572 老子之不争的路径是无为而治。在人类历史上,有权力的人总想运用权力做更多的事情,给历史和社会留下自己活动的痕迹,以求青史扬名。按常理说,这一想法无可厚非,儒家甚至肯定、倡导人们积极入世和努力作为。问题在于,权力天生具有自我膨胀和无限扩张的本性,在没有可靠制度约束的情况下,就容易使统治者任性地使用权力,恣意妄为地使用权力,从而给社会和民众造成伤害,甚至是灾难性后果。老子正是看到权力这一本性,从道法自然的哲学思想出发,提出了无为而治的政治主张。老子认为,无为与不争是相通的,都是顺应自然规律,不刻意去做什么,也不强加意志给外界事物,以求事物自然而然、自然天成。《老子》一书最后一句话是“圣人之道,为而不争”,无为是无为而为,不争是不争之争,无为与不争实现了完美的统一。无为通过不争自然而为,不争通过无为自然而争。在老子那里,无为是顺应事物之自然,排除不必要的作为或妄为,这也就是不与自然争斗,不违反自然规律。第五十七章先是提出无为而治的要诀,“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接着批判违反自然的治国方式,“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后是借圣人之言,全面阐述无为而治的丰富内涵,强调无为而治是一种高度自由放任的政治,充分尊重并信任人民的权利和能力,“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在老子那里,真正有本事的人既是无为的也是不争的,而不争是一种高贵品德。第六十八章指出:“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意思是,善于做武士的人不显示威武,善于作战的人不发怒,善于取胜的人不与人对抗,善于用人的人居于人之下。这就叫作不争的品德,这就叫作用人,这就叫作与天相配,是古时极致的境界。在老子那里,无为而治就是圣人之治,而圣人甘于处下居后,不仅是不争之德的体现,而且能蓄养万民,不给老百姓造成负担和损害。第六十六章先是指出“善下”是统治者的基本品格,“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接着指出圣人之治,在于正确处理统治者与老百姓的关系,“是以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是以圣人处上而民不重,处前而民不害,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意思是,所以想要处于人民之上,就要以言辞对人民表示谦下;想要处于人民之前,就要把自身放在人民后面。所以圣人处于上位而人民不觉得沉重,处在前面而人民不觉得损害。所以天下人都乐于推戴他而不是厌弃他。因为圣人不与人争,所以天下没有人能跟他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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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574 社会心理学有一个著名的“卡车竞赛试验”,这个试验是两人一组,分别充当甲、乙运输公司的经理,任务是使自己的车辆以最快的速度从起点通向终点,而且速度越快赚钱越多。每个人都有两条路线可供选择,一条是个人专用的远道;一条是两人共用的近道,路窄而每次只能通行一辆车。很明显,为了多赚钱,双方应该合作,轮流走近道。然而试验结果却是双方都抄近道,狭路相逢,谁也不能通过,谁也不肯让步。许多研究表明,尽管合作是最好的策略,但人们往往倾向于竞争而不愿合作。现代社会是个竞争社会,老子之不争还有现实意义吗?答案是充分肯定的。人生虽然充满着竞争,但不争仍然有着广阔空间,在家庭伦理范围内,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不争就是主旋律;在以道义为主的场合,不争也是主要选择。在不争的空间,老子之不争无疑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即使在竞争的空间,老子之不争也有着指导意义,这就是顺应竞争规律,自然而然去竞争,实现为而不争。所谓为而不争,是指竞争中不能违反公认的规则,违反了,就是不公平的竞争;是指竞争中不能无缘无故地侵犯他人利益,侵犯了,就是不正当的竞争;是指竞争中不能做伤天害理的事情,伤害了,就是不道德的竞争。在竞争与不竞争之间,还存在着灰色空间,老子之不争更有着指导意义,尤其是对于个人名利地位,能够不争的就不要去竞争。人们在竞争中可能丧失自我,但在不争中却能超越自我、完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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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580 老子与哲学 老子之侯王:现实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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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582 老子是政治思想大师,老子之政治哲学充满智慧。汉初学者司马谈赞叹不已,他在《论六家要旨》中指出:“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足万物。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35]意思是,道家使人精神专一,行动合乎无形之道,使万物丰足。道家之术是依据阴阳家关于四时运行顺序之说,吸收儒、墨两家之长,撮取名、法两家之精要,随着时势的发展而发展,顺应事物变化,树立良好风俗,应用于人事,无不适宜。主旨简约扼要而容易掌握,用力少而功效多。当然,思想的作用不能代替实践的作用;思想的伟力不仅仅在于思想本身,还在于学习运用这些思想的物质力量,任何思想家都期盼能够找到运用其思想以改造主客观世界的现实力量。老子就把希望寄托在侯王身上,《老子》一书有八章使用侯王、王公和王的概念,“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傅奕本“王亦大”为“人亦大”,其余各本一般为“王亦大”;张松如认为:老子书屡以天、地、侯王与道并言,“盖以三者皆为道所生,而得其一体故也”。[36]在老子的思想中,侯王作为现实的统治者和政治力量,对于实现其政治理想,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老子实际上形成了侯王之治或侯王之道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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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584 不过,老子没有想到的是,因为使用侯王、王公概念,使得后人对《老子》的成书时间产生激烈争论。最先由梁启超提出、一些学者附和认为,诸侯是在春秋后若干年才开始称王的,战国时期才有侯王、王公的名词,据此论证《老子》一书晚出于战国时期,而非春秋时期。事实上,诸侯称王的历史很早,王国维曾做过考证,他在《古诸侯称王说》中指出:“盖古时天泽之分未严,诸侯在其国,自有称王之俗”;[37]还举例录伯簋的“釐王”和乖伯簋的“幾王”,就是诸侯国内的自称。即使梁启超在世时,一位叫张煦的年轻人就写了一篇《梁任公提诉〈老子〉时代问题一案判决书》进行反驳,他说:“考吴子寿梦在《春秋》绝笔前一百零四年已称王,稍后越亦称王,楚更在春秋前称王。老子原籍与楚接壤,或后竟为楚人,岂有不知楚王?在周作官,岂有不知周王(夏、商、周皆称王)?何以孔子同时的老子,不会用他?《易经·蛊之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不是早已‘王侯’联用吗?《易·坎·彖》‘王公被险以守其国’,《易·离·象》‘六五之吉离王公也’,不是‘王公’联用吗?”[38]据说,张煦以判决书的形式回应梁启超对《老子》年代问题的公诉,虽然梁启超未必赞同他的观点,却很赞赏这一形式。1993年湖北郭店竹简本的出土,基本可以肯定《老子》的成书年代应为春秋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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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586 实际上,老子心目中的统治者既有侯王又有圣人,侯王是现实中的统治者,圣人是理想中的统治者。理想与现实总是存在着差距,在现实社会中找不到圣人,退而求其次,老子先找到侯王,以实现其政治理想。在老子那里,侯王与圣人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侯王是通往圣人的载体,是建立理想社会的直接推动力量,好的侯王就是圣人。圣人是先秦诸子共同使用的概念,也是他们崇拜的理想人格。老子和孔子都使用过圣人概念,首先是指理想的统治者,然后才是理想人格。《老子》一书多次使用圣人概念,比较全面地论述了圣人的内容,明确提出了圣人之治的论断,“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论语》一书很少使用圣人概念,也没有提出圣人之治的观点,却指出了圣人之治的具体形象,这就是尧、舜、禹、汤以及周朝的文王、武王和周公,“子贡曰:‘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子曰:‘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尧、舜其犹病诸!’”意思是,弟子子贡问,如有人广泛地给予民众实惠,紧急时又能救济大众,这样如何呢?可以称他为仁者吗?孔子回答,岂止是仁呢?一定是圣人了!就是连尧、舜也会感到力量不足呀!无论老子还是孔子,都认为圣人是理想,并不是现实存在。老子是周朝史官,十分熟悉历史;《老子》一书虽然多有圣人,却没有圣人的具体形象,即使有形象,也是对遥远母系氏族社会的模糊回忆。这可能不是疏忽,而是在老子看来,圣人是高不可攀的。孔子虽然承认古时有圣人,却明确否认圣人的现实存在,否认自己是圣人,“若圣与仁,则吾岂敢!抑为之不厌,诲人不倦,则可谓云尔已矣!”因此,老子和孔子都把目光投向了侯王,希望现实中的统治者以圣人为榜样,或自然而为或积极作为,着力治国安邦,推动理想社会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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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588 由于春秋社会是个乱世,统治阶级内部不断上演着臣弑君、子杀父、兄弟阋墙的闹剧,现实中的侯王大多昏庸无能、荒淫无耻。面对侯王现状,老子是既爱又恨,既寄予期望又给予猛烈批判。首先是恨和批判,老子批判了侯王们生活奢靡,斥责他们是盗贼,“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服文彩,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是谓盗夸。非道也哉!”意思是,朝廷很败坏,田地很荒芜,仓廪很空虚,有人却还穿着绣着文采的衣服,带着锋利的宝剑,餍足了饮食,家里有着多余的财货,这种人就叫大盗。这真是无道啊!老子批判了侯王们横征暴敛,老百姓民不聊生,“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求生之厚,是以轻死”。这段话尖锐地批评了侯王的政治剥削,指出人民的饥饿、社会的混乱,都是由于统治者的贪欲造成的。老子批判了侯王们滥用刑罚,暴政虐民,对他们提出强烈抗议,“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蒋锡昌注云:“人君不能清静,专赖刑罚,是代天杀。”[39]意思是,人民不畏惧死亡,为什么用死亡来恐吓他?如果使人民真的畏惧死亡,对于为邪作恶的人,我们就可以把他抓来杀掉,谁还敢为非作歹?经常有专管杀人的去执行杀的任务。那代替专管杀人的去执行杀的任务,这就如同代替木匠去砍木头一样。那代替木匠砍木头,很少有不砍伤自己的手的。老子对侯王们的批判,真是爱之愈深、责之愈切,他对侯王们还是抱有真诚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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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590 老子最大的期望,是侯王们能够得道。道是老子哲学最基本的范畴,也是道家理论体系赖以确立的基础。老子之所以选择道为基本范畴,是因为道具有形而上的特性,从而成为自然界、人类社会的本原和运行规律,“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王弼注云:“混然不可得而知,而万物由之以成,故曰‘混成’也。不知其谁之子,故先天地生。”因此,侯王治理国家则必须得道并遵道而行,不可违反人类社会的本性和法则。《老子》第三十九章从天地、神明、溪谷说起,然后归结到侯王,不经意间就把人事和天地、神明、溪谷贯通起来,既体现了老子包括宇宙、混同万物的博大情怀,又详细论述了侯王得道的益处和失道的危害。该章先是说明道的作用和得道的益处,它是万物存在的根据,是天地、神明、溪谷以至于侯王赖以保全的依据,“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林希逸注云:“‘一’者,道也”;[40]王弼注云:“昔,始也。一,数之始而物之极也。各是一物之生,所以为主也。物皆各得此一以成,既成而舍以居成,居成则失其母,故皆裂,废、歇、竭、灭、蹶也。各以其一,致此清、宁、灵、盈、生、贞。”这一层次着重强调侯王得道,天下就能平定,国家就能稳定,百姓就能安定。次是说明盛极而衰和失道的危害,天地、神明、溪谷以至于侯王如果一意孤行,就会走向毁灭,“其致之,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发,神无以灵将恐歇,谷无以盈将恐竭,万物无以生将恐灭,侯王无以为贞将恐蹶”。高亨注云:“‘致’犹推也,推而言之如下文也”;[41]王弼注云:“用一以致清耳,非用清以清也。守一则清不失,用清则恐裂也。故为功之母不可舍也。是以皆无用其功,恐失其本也。清不能为清,盈不能为盈,皆有其母,以存其形。故清不足贵,盈不足多。贵在其母,而母无贵形。”这一层次着重强调了侯王失道,高高在上、恣意妄为,国家就会垮台,政权就会倾覆。后是运用辩证思想,说明事物的存在是相反相成的,侯王应当处贱而取下,自立于根本之上,“故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谷。此非以贱为本邪?非乎?故致数舆无舆。不欲琭琭如玉、珞珞如石”。意思是,所以想要贵就得以贱为根本,想要高就得以下为基础。所以侯王谦称自己是孤、寡、不谷。这就是以贱为本吧?不是吗?所以追求过多的声誉就会失去声誉。所以有道之人不愿像玉那么精美,而宁可像石头一样朴实。这一层次着重强调了侯王与百姓虽然有贵贱、高下之别,但两者是可以转化的。如果侯王以谦虚处下的态度对待百姓,那么百姓就会拥护他,他就能稳居王位。反之,百姓就会反对侯王,他也将失去王位和政权。因此,老子期望侯王像圣人那样甘愿居下,甚至忍辱负重,“是以圣人云:‘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为天下王。’正言若反”。意思是,所以圣人说,承受一国的耻辱,这就是国家的君王;承受一国的灾祸,这就是天下的君王。正话听起来像是反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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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592 老子重要的期望,是侯王们能够无为。无为是老子政治哲学的核心概念;老子倡导的政治是尊重民意,顺其自然,无为而治,“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汉初学者司马谈极为推崇无为理念,不乏溢美之词,“道家无为,又曰无不为。其实易行,其辞难知。其术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无成势,无常形,故能究万物之情。不为物先,不为物后,故能成万物主。有法无法,因时为业;有度无度,因物与合。故曰:‘圣人不朽,时变是守’”。[42]意思是,道家讲无为,又说无不为。其实际主张容易施行,其思想则幽深微妙,难以明白通晓。其学说以虚无为理论基础,以顺应自然和万物天性为实用原则。道家认为事物没有既成不变之势,没有常存不变之形,所以能够探求万物的情理。不做超越物性的事情,也不做落后物性的事情,所以能够成为万物的主宰。有法而不任法以为法,要顺时势以成其业;有度而不恃度以为度,要根据万物之形各成其度而与之相合。所以说,圣人的思想和业绩不可磨灭,就在于能够顺应时势的变化。《老子》第三十七章进一步阐述道的原理是无为,希望侯王能够遵守道的原理,用无为的方法治理国家,“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无名之朴,夫亦将无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意思是,道经常不作为,却又无所不为。侯王如能坚持无为,万物将自然化育成长。化育成长会产生贪欲,我将用道的真朴即道德来镇服它。这个道德就能根绝这种贪欲。根绝贪欲就能安静,天下将会自然安定。河上公注云:“道以无为为常也。言侯王若能守道,万物将自化效于己也。吾,身也。无名之朴,道德也。万物已化效于己也,复欲作巧伪者,侯王当身镇抚以道德也。”这段话中的“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引起后人争议不断,有的解释为老子主张用武力来镇压民众,林语堂则正确地指出:“在万物生长繁衍的过程中,难免有欲心邪念,这时唯有以道的本质‘无名之朴’,来克服这种情形的发生。”[43]欲望,尤其贪欲,是一切罪恶、动乱和争斗的根源,也是侯王无为而治的最大障碍。欲望,不仅在侯王心中存在,而且在老百姓心中也存在。老子分别提出了克制欲望的要求,对于侯王而言,只有坚守无为原理,天下才会太平,“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否则,侯王们过分作为和过度干预,结果必然是社会混乱,“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对于百姓而言,就是要减少奸巧诈伪,恢复和保持淳朴的本性,“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意思是,抛弃聪明与巧智,民众才能获利百倍;抛弃仁与义的法则,民众才能回归孝慈;抛弃机巧与货利的诱惑,盗贼才能消失。以上三种巧饰之物,不足以治理天下,因此要让民心有所归属:外表单纯而内心淳朴,少有私心而降低欲望。抛弃所谓的学问,就能无忧无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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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594 老子由衷的期望,是侯王们能够守朴。朴是老子思想的一个重要概念,首要含义是自然而然、浑厚纯真。《老子》第十五章描述古代得道之士的形象时,其中有“敦兮,其若朴”,意思是,敦厚诚实啊,就像未经雕琢的木材。第十九章提出解决社会动乱的办法,其中有“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意为外表单纯而内心淳朴,少有私心而降低欲望。第二十八章阐述了“知雄守雌”的观点,其中有“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于朴。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故大制不割”。意思是,深知荣耀的尊贵,却安守卑下的位置,愿做天下的山谷。愿做天下的山谷,美德就永远充足,复归于自然的真朴。真朴分散制成器物,圣人利用它们,成为众人的领袖。所以,完美的体制浑然如一。同时,朴与无欲相联系;没有贪欲,就是自然淳朴,第三十七章有“无名之朴,夫亦将无欲”,第五十七章有“我无欲而民自朴”。老子之朴浑厚纯真,就像道那样恍惚,有着道的神韵;朴和道一样不可名状,很难言说,却是真实存在,“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自然而然、没有欲望,这就是老子对朴概念的本质规定。老子认为,侯王们如果能够守朴,顺应民意,自然而为,就能治理好国家。第三十二章全面阐述了侯王守朴的思想,先是“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也。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王弼注云:“道,无形不系,常不可名,以无名为常。故曰‘道常无名’也。朴之为物,以无为心也,亦无名。故将得道,莫若守朴。夫智者,可以能臣也;勇者,可以武使也;巧者,可以事役也;力者,可以重任也。朴之为物,愦然不偏,近于无有,故曰‘莫能臣’也。抱朴无为,不以物累其真,不以欲害其神,则物自宾而道自得也。”这是强调道是无为无名,侯王守朴就是守住无为无名。次是“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意思是,天地之气阴阳交合,就会有甘露降临,民众不曾给它指令,却能自然分布均匀。这是指出侯王如能像天地那样,不强行实施政令,不强加自己的意志,自然地对待百姓,百姓就会自由地发展和自在地平衡。再次是“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王弼注云:“‘始制’,谓朴散始为官长之时也。始制官长,不可不立名分以定尊卑,故‘始制有名’也,过此以往,将争锥刀之末,故曰‘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也。遂任名以号物,则失治之母,故曰‘知止所以不殆’也。”这是要求侯王行事要有限度,不可膨胀个人的欲望,制定法令制度要有限度,不要过多地制定法令;已经颁布的政令,让百姓自然遵守,不可苛刻实施;行事能够适可而止,人民便不会反抗。后是“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这是强调侯王对待百姓要像大海对待江河那样。江河归于大海,并不是大海的强制,而是江河自然地归入;道行于天下,不是道的要求,而是天下自己顺道而行;百姓安定富足,不是侯王的有为,而是百姓自然而然地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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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596 南宋诗人朱敦儒有一首叫《鹧鸪天·西都作》的词,下半阕为“诗万首,酒千觞,几曾着眼看侯王。玉楼金阙慵归去,且插梅花醉洛阳”。这首词既表达了作者不愿在朝为官的思想,更表达了傲视权贵、看不起侯王的态度。然而,不管看得起还是看不起,侯王都是客观存在,且是治国理政的中坚力量。要想国家安定、老百姓安居乐业,还得依靠侯王的统治和管理。用现代语言来说,侯王如同官员。官员是和国家、政府联系在一起的。西方社会一直不太看好国家、政府和官员,美国思想家潘恩认为:“社会在各种情况下都是受人欢迎的,可是政府呢,即使在其最好的情况下,也不过是一件免不了的祸害;在其最坏的情况,就成了不可忍受的祸害。”[44]由此可见,国家、政府和官员都是人类社会无可奈何的选择。没有官员,社会就会陷入无政府状态,将更加动荡和混乱,而官员的存在,则可能滥用权力,对社会和老百姓造成伤害。两害相权取其轻,既然社会不可能没有官员,那就应该加强对官员的约束,主要是约束官员的权力。要明确官员的权力来源,这就是权为民所赋,没有人民赋权,官员就没有任何权力;即使赋予了,当人民不满意的时候,也可以随时收回。要分散官员的权力,这就是分权制衡,尽可能把权力分散交由不同部门或不同官员负责,以便在权力之间建立起制衡和约束的关系。要规范官员行使权力,这就是法定原则,对于官员而言,法律没有授予的权力,都不能行使,以防止官员滥权;对于百姓而言,法律没有禁止的事情,都可以自主地决定和自由地办理,以维护人民的权利。用人民的权利约束官员的权力,或许是最好的选择。在人民权利的阳光照耀之下,百姓才有幸福,官员才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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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598 [1] [德]夏瑞春编,陈爱政等译:《德国思想家论中国》,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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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600 [2] 董仲舒:《春秋繁露》,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413年。
1702012601
1702012602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70页。
1702012603
1702012604 [4] 《孙中山选集》(下),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719页。
1702012605
1702012606 [5] [汉]司马迁:《史记》卷130,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3288-32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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