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2159162
康熙御纂周易折中 18 蛊
1702159163
1702159164
☶ 艮上
1702159165
1702159166
☴ 巽下
1702159167
1702159168
【程传】 《蛊·序卦》;“以喜随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蛊。”承二卦之义以为次也。夫喜说以随干人者,必有事也,无事则何喜何随?《蛊》所以次《随》也。蛊,事也。蛊非训事,蛊乃有事也,为卦山下有风,风在山下,遇山而回则物乱,是为《蛊》象。蛊之义,坏乱也。在文为虫皿,皿之有虫,蛊坏之义。《左氏传》云:风落山,女惑男。以长女下干少男,乱其情也,风遇山而回,物皆挠乱,是为有事之象,故云蛊者事也。既蛊而治之,亦事也。以卦之象言之,所以成盎也。以卦之才言之,所以治蛊也。
1702159169
1702159170
蛊,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后甲三日。
1702159171
1702159172
【本义】 蛊,坏极而有事也。其卦艮刚居上,巽柔居下,上下不交,下卑巽而上苟止,故其卦为《蛊》。或曰,刚上柔下,谓卦变自《贲》来者;初上二下,自《井》来者;五上上下,自《既济》来者。兼之,亦刚上而柔下,皆所以为《蛊》也。蛊坏之极,乱当复治,故其占为“元亨”,而“利涉大川”。“甲”,日之始,事之端也。“先甲三日”,辛也,“后甲三日”,丁也。前事过中而将坏,则可自新以为后事之端,而不使至于大坏;后事方始而尚新,然更当致其丁宁之意,以监前事之失,而不使至于速坏,圣人之深戒也。
1702159173
1702159174
【程传】 既蛊则有复治之理,自古治必因乱,乱则开治,理自然也。如卦之才以治蛊,则能致“元亨”也。蛊之大者,济时之艰难险阻也,故曰“利涉大川”。“甲”,数之首,事之始也,如辰之甲乙。甲第、甲令,皆谓首也,事之端也。治蛊之道,当思虑其先后三日,盖推原先后为救弊可久之道。“先甲”,谓先于此,究其所以然也。“后甲”,谓后于此,虑其将然也。一日二日至于三日,言虑之探,推之远也。究其所以然,则知救之之道,虑其将然,则知备之之方。善救则前弊可革,善备则后利可久。此古之圣王,所以新天下而垂后世也。后之治蛊者,不明圣人先甲后甲之诫,虑浅而事近,故劳于救世而乱不革、功未及咸而弊已生矣。甲者,事之首;庚者,变更之首。制作政教之类则云甲,举其首也,发号施令之事则云庚。庚犹更也,有所更变也。
1702159175
1702159176
【集说】 马氏融曰:十日之中唯称甲者,甲为十日之首,蛊为造事之端,故举初而明事始也。
1702159177
1702159178
孔氏颖达曰:蛊者事也,有事营为则大得串通。有为之时,利在拯难,故“利涉大川”也。“甲”者,创制之令,既在有为之时,不可因仍旧令,故用创制之令以治于人。
1702159179
1702159180
又曰:物既惑乱,终致损坏,当须有事,故《序卦》云:“蛊者,事也。”谓物蛊必有事,非谓训蛊为事:
1702159181
1702159182
集氏曰:“先甲三日”,殷勤告戒;“后甲三日”,丁宁宣布。
1702159183
1702159184
【案】 二体则阳卦居上,阴卦居下;六位则刚爻居上,柔爻居下。六十四卦中,亦唯此卦阴阳刚柔不相交,尊卑上下不相接,则隔绝而百弊生,万事堕矣,亦此卦名《蛊》之第一义也。坏极则有复通之理,但当弘济艰难,而不可扭于安,维始慎终,而不可轻于动,故以“利涉大川”“先甲”“后甲”为戒。
1702159185
1702159186
初六,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厉终吉。
1702159187
1702159188
【本义】 “干”,如木之干,枝叶之所附而立者也。“蛊”者,前人已坏之绪,故诸爻皆有父母之象,子能干之,则饬治而振起矣。初六蛊未深而事易济,故其占为有子,则能治蛊,而考得“无咎”,然亦危矣。戒占者宜如是,又知危而能戒,则“终吉”也。
1702159189
1702159190
【程传】 初六虽居最下,成卦由之,有主之义,居内在下而为主,子干父蛊也。子干父蛊之道,能堪其事,则为有子,而其考得无咎。不然,则为父之累,故必惕厉则得“终吉”也。处卑而尸尊事,自当兢畏,以六之才,虽能巽顺,体乃阴柔,在下无应而主于,非有能济之义,若以不克于而言,则其义甚小,故专言为子干蛊之道,必克济则不累其父,能厉则可以终吉,乃备见为子干蛊之大法也。
1702159191
1702159192
【集说】 苏氏轼曰:器久不用而虫生之谓之蛊,人久宴溺而疾生之谓之蛊,天下久安无为而弊生之谓之蛊。蛊之灾,非一日之故也,必世而后见,故爻皆以父子言之。
1702159193
1702159194
故氏炳文曰:爻辞有以时位言者,有以才质言者,如《蛊》初六以阴在下,所应又柔,才不足以治蛊。以时言之,则为蛊之初,蛊犹末深,事犹《易》济,故其占为有子,则其考可“无咎”矣。然捐之蛊,则已危“厉”,不可以蛊未深而忽之也。故又戒占者知危而能戒,则“终吉”。
1702159195
1702159196
九二,干母之蛊,不可贞。
1702159197
1702159198
【本义】 九二刚中,上应六五,子干母蛊而得中之象。以刚承柔而治其坏,故又戒以不可坚贞,言当巽以入之也。
1702159199
1702159200
【程传】 九二阳刚,为六五所应,是以阳刚之才,在下而干夫在上阴柔之事也,故取子干母蛊为义。以刚阳之臣,辅柔弱之君,义亦相近。二巽体而处柔,顺义为多,干母之盅之道也。夫子之于母,当以柔巽辅导之,使得于义,不顺而致败蛊,则子之罪也。从容将顺,岂无道乎?以妇人言之,则阴柔可知。若伸己刚阳之道,遽然矫拂,则伤恩,所害大矣,亦安能入乎?在乎屈己下意,巽顺将承,使之身正身治而已,故曰“不可贞”。谓不可贞固尽其刚直之道,如是乃中道也,又安能使之为甚高之事乎?若于柔弱之君,尽诚竭忠,致之于小道则可矣,又安能使之大有为乎?且以周公之圣辅成王,成王非甚柔弱也。然能使之为成王而已,守成不失道则可矣,固不能使之为羲黄尧舜之事也。二巽体而得中,是能巽顺而得中道,合不可贞之义,得干母蛊之道也。
1702159201
1702159202
【集说】 苏氏轼曰:阴之为性,安无事而恶有为,是以为蛊之深,而干之尤难者。正之则伤爱,不正则伤义,以是为之难也。二以阳居阴,有刚之实,而无用刚之迹,可以免矣。
1702159203
1702159204
杨氏时曰:或曰卦以五为君位,而可以母言乎?曰:母者阴尊之称,如《晋》六二之称“王母”,《小过》六二之称“遇其妣”,皆谓六五也。
1702159205
1702159206
蒋氏悌生曰;九二以阳刚而承六五之阴柔,有母子之象,但戒以“不可贞”,则与干父小异。然以巽顺而得中道,亦善于蛊者也。
1702159207
1702159208
杨氏启新曰:子干母蛊,易于专断而失于承顺,故戒以“不可贞”。
1702159209
1702159210
九三,干父之蛊,小有悔,无大咎。
[
上一页 ]
[ :1.702159161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