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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10700 思想的力量(第9版) [:1702204354]
1702210701 美国宪法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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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10703 美国宪法的政治哲学把我们正在考察的几个概念和观点结合在了一起。在《美国宪法》之前,哲学家也曾对作为国家基础的社会约定做过理论阐述,不过可以用作例子的成文宪法不多,它们也不具备持久的重要性。在大型政权当中,只有英格兰曾经拥有过一部宪法,它仅仅在克伦威尔的时代持续了短短几个月。因此,对于成文宪法而言,《美国宪法》首次提供了重要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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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10705 美国政治思想的主要趋向都包含在与《美国宪法》有关的理论发展中。这一趋向从根本上讲同自然法和自然权利有关,还包括如何把社会契约同联邦和国家宪法结合起来,以建立或控制一个政治国家。《美国宪法》是对政治哲学的持续不断的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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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10707 思想的力量(第9版) [:1702204355]
1702210708 《独立宣言》中的自然法和自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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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10710 1776 年,《独立宣言》宣布了它的信条,关于自然的或神圣的法律,关于天然的或上帝给予的权利。它断言,存在着“属于自然和自然之上帝的法律”,而《宣言》的拟定者们诉诸“世界之最高权威的判断,以此来校正我们的行为意愿”。《宣言》还宣布以下事实都是“自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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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10712 所有的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了他们不可剥夺的权利,即生命、自由和追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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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10714 《宣言》的拟定者们还主张,“人民有权改组或废黜”任何一种形式的政府,只要那样的政府形式破坏了“它自身的目标,即保障每个公民的不可分割的权利”,也就是造物主所赋予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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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10719 杰斐逊纪念堂。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是《独立宣言》的主要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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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10721 通过宣布自然或神圣法律以及天然或神授权利的存在,《宣言》把这样一些观点结合在了一起。在美国革命时期的殖民地,这些观点成了广为流传的政治理论。在那些反对英国王室、英国议会统治的人群中间,这样的理论颇为盛行。这种政治理论植根于两点:(1)对欧洲政治理论家作品的熟知,尤其是英国的理论家;(2)殖民地的教士们坚持不懈的布道。这些教士无论对宗教事务还是对社会、政治事务都颇具影响力;他们认为道德规范是神圣法律的反映,文明世界的法律和权利都应当取决于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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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10723 不过从哲学上讲,这个问题是令人烦恼的:应当由谁来宣布自然法或神圣法究竟包含什么内容?谁知道上帝赋予人的权利具体是什么?在《独立宣言》的那个时代,人们已经不相信这个权力从根本上属于神职人员了。人们认识到,这个权力最终植根于人本身,而直接掌管它的则是政府的立法机关——有些人认为,立法机关也是司法机关的审查对象。我们会看到,如今这一观点几乎得到了公认:立法服从司法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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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10725 思想的力量(第9版) [:1702204356]
1702210726 《美国宪法》中的自然法和自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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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10728 最初的《美国宪法》针对的是法律和秩序的确立,并非对于自然权利的保障。对于神圣法、神授权利,最初的宪法中都没有明确提及。原始版本的《美国宪法》尚未采用《权利法案》——它包含对《美国宪法》最初的十条修正——中的条款,它仅仅在序言中暗示性地提及了自然法或神圣权利,即声称它的目标就是“树立正义,保障国内安宁,规划共同防务,促进公共福利,使人民得享自由之赐福”。固然我们可以说,这些目标就是自然法的内容,并且“自由之赐福”就包括了自然权利。另外,《权利法案》借助自然法限制了联邦政府,并借助自然权利的存在来保障人的权利,这些都是可争议的。毫无疑问,《美国宪法》的拟定者们乃至总体而言的美国人民都认为,《美国宪法》序言及《权利法案》中所表达和暗示的权利都是人类固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正如《独立宣言》中所提及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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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10730 在 1803 年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Marbury v. Madison)这起最高法院诉讼案件中,最高法院在首席法官约翰·马歇尔的主持下做出了这样的决定:倘若联邦政府或州政府所立的法律违背了宪法,那么最高法院有权依据宪法宣布其无效。从那时起,这一点就被牢固地确立了下来。由此可见,《美国宪法》中包含的所谓的自然法和自然权利能够走多远,这是由最高法院说了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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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10732 1869 年 7 月 9 日通过了第十四次宪法修正案。在那份文件的第一部分中,《权利法案》中所包含的大部分对政府的限制和对权利的保障都不仅仅适用于联邦政府,而且适用于州政府。在美国宪法哲学中,州政府的权威和联邦政府的权威之间的关系始终是一个核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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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10734 思想的力量(第9版) [:1702204357]
1702210735 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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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10737 《权利法案》及《美国宪法》的其他条款表达或暗示了哪些具体权利?这个问题并没有透彻明晰的答案。例如,《美国宪法》没有提及投票权、拒绝医疗权、自由旅行权,以及生育孩子的权利。有个相关的话题近来广为讨论,那就是宪法是否保护隐私权。这个问题备受争议,因为在罗尔诉韦德案(Roe v. Wade)这一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案件中,最高法院最终确认,妇女的堕胎权是包含在隐私权当中的。有争议的隐私权还包括参与各种形式的性行为的权利;那些想要禁止他们心目中非道德性行为的人们,会质疑这样的权利是否受到宪法保护。这些问题上的异见往往相应于党派分歧,一般来说民主党认为宪法中包含这样的权利而共和党认为不包含。1987 年,总统罗纳德·里根提名罗伯特·H·伯克就任最高法院成员,结果被联邦参议院驳回了;这主要就是因为伯克对这一问题的观点,即宪法究竟是否保护隐私权。此后的被提名者都得就这一问题接受审慎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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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10739 在 2003 年的劳伦斯诉德克萨斯州案(Lawrence v. Texas)中,法院宣布德克萨斯州禁止同性鸡奸的法律违宪。引人注目的是,多数意见并非建立在隐私权之上,而是认为,反鸡奸的法律侵犯了“法定自由中暗含的”权利。这一案例或许表现了法院思维路径的转换:从强调宪法保障隐私到强调宪法保障自由。很多宪法学者以各种不同的理由把劳伦斯诉得克萨斯州案视为标志性的决定,理由中包括:它对于禁止特定形式性行为的成文法会有潜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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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10741 思想的力量(第9版) [:1702204358]
1702210742 古典自由主义和马克思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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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10744 接下来我们将转向 19 世纪。占据这个世纪的是艺术、音乐和文学方面的浪漫主义;哲学方面的宏大的形而上学沉思;还有(为了换换口味,我们说些欧洲以外的事情)穆罕默德·阿里(是埃及的帕夏,不是那位拳王)的即位。在这个世纪,我们可以看到工业化和民族主义的进一步延伸,看到达尔文和弗洛伊德,看到苏伊士运河,看到美国的国内战争,意大利和德意志作为国家的崛起,还有照相术和汽车的发明。那个时代有两种主要的政治哲学,即自由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在当今时代,尽管苏联已经垮台,这两种思潮在很大程度上依然存在。(见“马克思主义和自由主义的比较”一栏。)马克思主义,就是卡尔·马克思(Karl Marx,1818—1883)的社会主义哲学。自由主义(liberalism,源于拉丁语的“自由”一词)则在约翰·斯图亚特·穆勒(John Stuart Mill,1806—1873)——我们不久就将讨论他——的《论自由》(On Liberty)中得到了成熟的表达:“无论对于个人还是对于集体而言,使得人类能够正当地干涉他人自由行动的唯一合理动机只有一个,那就是……保护他人不受伤害。人自身的善,无论是身体上的还是道德上的,都不足以构成干涉他人的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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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10746 思想的力量(第9版) [:1702204359]
1702210747 亚当·斯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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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10749 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理论家当中,亚当·斯密(Adam Smith,1723—1790)是最为重要的一位,他是大卫·休谟的同时代人。斯密经济学理论的原则就是,在一个自由放任的经济体制中(也就是说,政府不插手干预),每一个追逐着自身利益的个人都“被一只看不见的巨手”操纵着;因此他们最终都会促进共同的善,尽管这不是他们的本意。斯密解说了资本主义(capitalism,即财产和生产资料私有制)和自由市场经济(free-market economy,即个人可以遵循自身的经济利益来行动,政府不会约束他们的个人自由)给每个人带来的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讲,他的立场和许多当代美国保守派人士的立场颇为相近。他的著作《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Nations,1776)是美国政治保守派心目中的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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