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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0271 近代中国的乡土意识:清末民初江南的地方精英与地域社会 [:1702488861]
1702490272 近代中国的乡土意识:清末民初江南的地方精英与地域社会 第三章 从一个地方精英人士看清末民初的官民对立——以上海县乡绅秦锡田的活动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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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0274 近代中国的乡土意识:清末民初江南的地方精英与地域社会 [:1702488862]
1702490275 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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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0277 清末地方自治及近代教育制度的引进过程,是将暧昧的官民之间的界线划定,以及各自领域权利、权益意识产生的过程。正如前两章所探讨的那样,这一过程中萌发的城区与乡区各自的地域意识,最终发展为严重的城乡对立。而此类地方案例也表明,在共和政体下的地方行政制度尚未确立之前,专制王朝体制下的行政系统,要顺利地推行新的地方自治制度,依旧甚为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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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0279 关于地方自治的引进及其对地方政治所造成的影响,有的研究指出了划定自治区带来的地域社会的领域化。[1]清末引进的地方自治,参照的是日本明治时期的地方自治(府县制、市町村制),与清朝自治制(州县厅自治、城镇乡自治)之间所产生的差异,对于自治制度的实际运用与地域的权益意识的诞生应当发挥了不少作用。[2]并且,地方精英人士在掌握自治主导权时,与知县等行政官员之间的对立情势变得尖锐化,这也体现在辛亥革命之后的苏南“县人治县”上。如此一来,地方自治的开展,使过去所谓的“中央―省―县”政治结构产生变化,强化了“省―县”部分关联性这一分权作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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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0281 本章立足于上述研究成果的内容,着眼以往未曾充分检讨之处,包括乡层级精英人士的动向,与他们承担对于“民治”领域的权利意识,阐明清末民初官民对立的实际情况。在此过程中,将以下列两条途径进行探讨。第一,之前的研究中,将清末乃至辛亥革命前后作为两个时期,本章则以清末民初这一较长时段作为完整的研究对象。第二,以上海县乡绅秦锡田(1861―1940)[4]的活动和言论为素材,由某个具体人物来探讨地方政治。通过运用此类手法,从微观角度厘清新式政治体制构建的课题中,清末民初的政治变动对地域社会造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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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0283 在进入讨论前,有必要简单说明一下秦锡田本人。秦锡田是上海县陈行乡人,拥有举人功名。从清末到20世纪10年代,他先后担任江苏谘议局、陈行乡议事会、上海县议事会及参事会、江苏省议会议员;20世纪20年代则担任上海县地方公款公产管理处总董;20世纪30年代还担任以上海慈善团为首的慈善团体董事等,一直以上海县为主要活动舞台,从事地域社会的各项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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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0285 有关像秦锡田这一类人物的情报,包括他在官方职位与自治职位所进行的活动乃至部分公文,散见于《申报》及杂志报纸等记载中。而秦氏在地方的社会活动及出身等情况,几乎鲜为人知,更遑论运用可靠的现存史料进行深入探究。然而,通过20世纪90年代以后中国大陆出版的新编地方志,可知有关地域社会原始史料仍被保存下来,现阶段还有相当多数量可供使用。《上海市上海县志》所依据的主要史料,与秦锡田者包括有《享帚录》《享帚续录》《陈行乡土志》等活字本乃至石印本,此外还有《上海陈行秦氏支谱》《梓乡杂录》等油印本,甚至个人收藏的《秦砚畦先生年谱间录》摘抄本等多种形式。[5]笔者认为:明确了解秦锡田的公私活动,思考他选择、收录在《享帚录》及《享帚续录》中公文的意图,并且同时解读《申报》《时报》所刊登的公文与呈文,无疑是利用史料最有效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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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0290 图3-1 秦锡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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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0292 以下第一节中,探究秦锡田从事地方政治的上海县浦东农村地区,关于秦氏与地方人士的关系。第二节以清末秦锡田在江苏谘议局提出的两个议案为线索,对清末民初地方精英人士力图解决的两个问题进行分析。在第三节中,以身为地方利益代言人而四处奔走的秦锡田的活动,分析20世纪20年代上海县地方行政、财政的官民对立实态,以及从中展现出的地方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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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0294 近代中国的乡土意识:清末民初江南的地方精英与地域社会 [:1702488863]
1702490295 第一节 上海县农村地区的精英阶层与地方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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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0297 秦氏宗族在19世纪陈行乡的活动,可说反映了稻田清一所指出的镇董制度的实际运作状态。[6]其中,秦锡田的父亲秦荣光(1841―1904),其活动尤为显著。[7]镇董拥有协助征税等行政职能的半官方性质,同时又代表地方利益,向官府进言组织活动,在官民之间扮演连结点的作用。这一接任镇董的精英阶层,在江南地区负责指导地方自治。清末民初时期,精英阶层在陈行乡、三林乡、杨思乡等——所谓上海县浦东——开展的地方公共事业,继承了镇董秦荣光开创的慈善及教育等各种事业。以下将以秦锡田的人脉为线索,列举具有代表性的三位人物,阐明秦锡田的人脉及社会背景,以厘清其在江苏谘议局、各级议会等处的提案和言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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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0299 第一位胡祖德(1860-1939),出身于陈行胡氏家族,拥有生员资格。胡氏世世代代驰名于商界,胡祖德本人也因其商业才能而使家财倍增,生活富裕。至于对水利及桥梁建设、慈善事业、教育活动等捐助,也一向率先响应,支持秦荣光及秦锡田所开展的地方公共事业。伴随着地方自治制度的引进,胡祖德被选为陈行乡经董。[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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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0301 第二位赵履福(1853?-1924)是三林乡赵氏宗族一员,拥有生员功名。早年赵履福便参与三林乡的水利事业及学堂创设等。地方自治施行后,他历任三林乡议事会议长及乡董,任期内尽力组织自卫团、救荒活动、调查有选举权者等三林乡政务,并整饬三林乡的各种事业。[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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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0303 第三位汤学钊(1854-1929)是出身于以三林塘镇为中心区域的商人,经营房产、米行、当铺等活动,是邻近地区非常成功的人士之一。其中备受瞩目的是棉布业,据说其本人严密管理棉布的生产规格,并致力于品质的提升,因此“三林塘标布”以细致、极富耐久性而驰名全国。身为三林商会董事和三林乡名人,汤氏以其雄厚的财力,提供资金,为三林乡创设学校和道路,整饬桥梁和慈善等事业,历任乡董以及乡佐。[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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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0305 以上是秦锡田所遗留下的人物资料,就史料性质而言,虽不能否定强调他们具有“善举”的一面,但可由此确认地方自治施行前后他们在地方活动的概况。而且,其社会背景的特征可概括为以下两点。第一,出身于强大宗族的知识分子,居住在市镇,以乡为主要活动基础。前述的陈行胡氏、三林赵氏、三林汤氏之外,在陈行乡还有孔氏、朱氏、陈氏[11],在三林乡有乔氏,在杨思乡则有周氏等可为例证。[12]第二,商人阶层在市镇保有其立足基础。汤学钊是担任三林商会董事的商人,胡祖德也在经营商业。并且,从赵履福的经历来看,他本人虽称不上是位纯粹的商人,但为了征收“捐”,也不可避免地与商人阶层之间有着相互合作。对此,秦锡田的文章将汤学钊的活动评价为“盖商业者公益之母也。公益之施展商业为之本原也”,[13]可见其对商人阶层于地方社会的贡献表示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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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0307 秦锡田与陈行秦氏在这些地方精英人士之间布下了各式各样的交际网络。如果关注到婚姻关系的话,上述陈行孔氏、三林赵氏、三林汤氏、杨思周氏,都因地理位置相近,与南汇县周浦镇的张氏宗族等邻近强大宗族之间存在姻戚关系;秦锡田的妻子也是周浦镇沈氏出身的米谷商人、拥有监生资格的沈维祯的女儿。[14]姻戚关系之外,上海县浦东、南汇县、川沙厅的精英人士之间,还连结了广泛的学术网络。[15]据说秦荣光开设的私塾,后来成为主导浦东地区的知名人士子弟的云集之处。[16]秦锡田以其卓越的学识、经历、人脉,成为中心人物,并以此为基础,参加议会等官方政治活动,反映乡镇层级精英阶层对行政权力的要求。[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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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0309 众所周知,20世纪之后清朝进行一系列的新政改革,以立宪制度为前提,由督抚主导,拉拢地方上主张立宪的精英人士,施行地方自治制度。继创设教育行政机构及新式学堂后,他们纷纷进入省、州县厅,以及城镇乡各级地方议会。江苏省的情形是:各级议会成立前,在南京设立督抚咨询机关——谘议局,目的是为了答复有关地方自治的具体构想,宣统元年(1909)10月召开了第一次常会。谘议局完成答复之后,地方议会首先设置最基层的城镇乡议事会,从宣统三年(1911)到1912年间,成立州、县议事会。[18]由于授予选举权对应着一定的纳税额,故地方议会议员只能反映地方社会上极为少数的意见。以嘉定县为例,宣统三年(1911)自治筹备所进行的户口调查显示,全县人口数22632人,对照城乡议事会有选举权者数目为7648人,县议事会有选举权者数目是7644人,拥有选举权者占全体人口的比例约为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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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0311 表3-1 陈行乡地方自治职务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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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0316 前述所论地方精英人士们被选为乡议事会议员后,一部分人就任于地方行政职务。如表3-1所示,陈行乡在宣统二年(1910)至1913年的人员组成中,有选举权者比率与嘉定县并无太大区别。据1912年乡公所的户口调查所得,人口总数有12240人,有选举权者大约为420人,[20]其中19名地方精英人士占有主要职位。陈行乡自治机构的成员组成特征是,出身于强大宗族的秦氏、胡氏、孔氏、朱氏,分别占有议长、副议长、乡董、乡佐等重要职务,并且从秦锡田的人脉来看,其中六名为秦荣光的弟子;加上与秦锡田相关人物则占有将近半数,可谓为陈行乡政最大的派系。再者,前节中谈到与秦锡田人脉有关的三林乡地方精英人士,也占有三林乡自治机构的重要职位(参见表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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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0318 表3-2 三林乡地方自治职成员(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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