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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5335 人的元素:人类不变事物中的基本构件 一、自然秩序内涵与丛林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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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5337 研究动物界的社会关系,能够给人类社会关系的研究提供参照系。在生存竞争中,动物界的自然法则是弱肉强食。不同种群间的弱肉强食表现为你死我活,种群内的弱肉强食则表现为:在争夺“稀缺的好东西”时,失败只能由弱者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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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5339 (一)自然秩序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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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5341 要说明自然秩序与人类文明的关系,我们先介绍自然法与人定法之间的关系。一般人只看到人定法的存在,但人定法并不能随心所欲地由人制定,它依凭的是处于隐秘状态的自然法,就像商品价格依凭的是价值,价值依凭的是生产中的耗费一样。已故美国哈佛大学法学教授哈罗德·J.伯尔曼,是一个闻名世界法学界的大人物。他强调“法律”其实存在两个层次,一个是用文字表述出来的“实在法”或“人定法”,另一个是包括“神定法”、“抽象法”意义上的自然法,即体现“自然正义”的法,自然法是人定法的灵魂和依据,因为它来自人性和人们心底的呼声。伯尔曼曾多次这样举例说明自然法:一个5岁的小孩,从未学过法律,但他会说,“这个玩具是我的,你不能拿”,这说明他头脑中自然地有物权法思想;他会说,“他打了我,所以我才打他”,这说明他头脑中自然地有侵权概念甚至有刑法概念;他会说,“你曾经答应过我的”(为什么又反悔),这就表明他天生有着类似于合同法的意识;而当他说,“这是爸爸允许做的”,那就说明他天生有宪法观念。这些人们头脑中自然而然地具有的观念意识,就是自然法的灵魂——自然正义。一切人定法都应该遵循它而不能忽视它、违背它(见《南方周末》2007年11月22日《从法律通往上帝的怀抱》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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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5343 同样的道理,人类文明所追求的社会秩序,也要以自然秩序为基石,而不能忽视它、违背它。但另一方面,文明社会的秩序又不能不对自然秩序有所剪裁、限制和规范,如果完全迁就它,文明就没有生存余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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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5345 人类的自然秩序是指未经文明剪裁、磨砺时的人类秩序。文明社会的人类秩序已经加入了很多文明因素,但仍然包含着自然秩序。完全脱离自然秩序的文明社会是不存在的。人类自然秩序类似于丛林秩序或猴群秩序,其根本特征是生存竞争、弱肉强食。丛林秩序又不同于猴群秩序,丛林秩序是只有强力,没有权力,一切由临时的单次的力的较量来决定。而猴群秩序是在强力比拼之后建立起来的权力秩序。所谓权力秩序,就是在强力笼罩之下,群体内部形成的一套关于上下尊卑的比较稳定的游戏规则。借用科斯的概念说,只有强力没有权力的丛林秩序相当于市场秩序,每一次双方都要讨价还价,交易成本很高;而有权力笼罩其上的猴群秩序则相当于企业内的组织秩序,各方的价格、地位、尊卑,相互之间谁吃谁、吃到什么程度都按一定规则进行,这样可以减少交易成本,个体之间的争斗也比丛林秩序下来得温和一些。所以,猴群秩序在“文明程度”上高于丛林秩序。人类在组织松散的地方(比如国际社会)是在丛林秩序的基础上建立文明,在组织严密的地方(国家之内、单位之内)则是在猴群秩序的基础上建立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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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5347 所谓人类文明,就是对丛林秩序或猴群秩序进行某种程度的修改、阉割、剪裁、磨砺和装饰。那么在强弱参差不齐的人群中,哪些方面要保持丛林秩序或猴群秩序,哪些方面要“剪掉”或限制这些秩序?这是一个很大也很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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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5349 (二)人类自然秩序的参照系:动物界的自然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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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5351 研究人类社会的自然秩序时,把人类和动物界进行对照,是一种比较分析的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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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5353 动物世界由千万种动物构成,它们在一定的空间展开生存竞争,竞争的目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都是为了“我”的生存。竞争的原则只有一个,就是强力决定一切,弱肉强食。不同种类的动物相遇时永远要提出两个问题:“它会吃了我吗?”“我能吃掉它吗?”也有不少动物(比如大象和蚂蚁、鱼虾)彼此不斗,因为没有吃对方的欲望或条件。同种动物内部有一定的权力关系,它把彼此之间的生存竞争限制在一定的秩序和规则之内,而不是时刻都要进行强力比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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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5355 观察动物世界,人们会发现,上帝或宇宙意志安排了一个很不平等的“生物链”,草食动物以植物为食,肉食动物以其他动物为食。如果世上只有草食动物,动物界争斗的惨烈程度就要低很多。但即便如此,草食动物间也不会没有斗争,当生存资源不足时,草食动物之间也会发生弱肉强食的战争。当大象要吃要喝而资源不足时,就会把牛马赶跑;当牛马要吃要喝而资源不足时,就会把羊群赶跑;当羊群要吃要喝而资源不足时,就会把小鸡赶跑。肉食动物的出现,使生命界的弱肉强食以血淋淋的形式出现。肉食动物只有一条原则:猎杀一切自己爱吃的动物。肉食动物的杀戮行为与丑恶无关,它们为生存而杀戮,是一种造物主安排的不得不为之的正常行为。人们为牛羊被猎杀而叹息,可是谁为虎狼们考虑呢?牛马随便就可以吃到不会逃避的植物,但虎狼们吃的对象都是能够迅速逃跑的东西,它们必须通过战斗才能猎获食物,稍微松懈就要挨饿。其实造物主也考虑到了公平:让那些随便可以找到食物的草食动物有被猎杀的危险,而让那些有猎杀能力的食肉动物不能轻易获得食物。只有极少数动物具有格外的优势,它们可以随便吃到食物,而又没有被猎杀的危险,大象就是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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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5357 各物种之间是赤裸裸的弱肉强食,没有任何掩盖和粉饰。为什么它们要弱肉强食?这样迂腐的问题,估计只有人类才能提出来。如果动物们能和人类对话,它们一定会说:“亲爱的人类叔叔,当我们动物界的强者和弱者相遇时,如果大家的肚子都是饱的,强者是不会猎杀弱者的,因为没这个必要,弱肉强食的现象只发生在生存冲突的情况下。当双方发生生存冲突,只能有一方生存时,你们说,是谁主动放弃生存,还是在战斗中一决高下让弱者、败者放弃生存呢?”可见,弱肉强食是生存竞争的自然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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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5359 (三)同一种群内的自然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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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5361 在同一物种内部,个体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呢?由于不同物种具有不同的生命规定性,不同物种的内部关系也不同,猴群内部的社会关系不同于狼群、羊群内部的社会关系,但各种群内部关系还是有一些共同之处,那就是弱肉强食法则与共同生活、分工合作所带来的沟通、互助、妥协、友谊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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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5363 生命的根本存在形式是个体,但个体不能离开群体而存在。所以在同一物种内部,个体之间的关系既有竞争、争斗的一面,又必须有合作、互助、妥协的一面。竞争、争斗那一面遵循弱肉强食法则,合作互助那一面则要求限制弱肉强食法则,二者中和,就形成“种群内秩序”,这种秩序的本质是“有一定互助合作关系并受一定规则约束的有限弱肉强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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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5365 种群内的弱肉强食通常不表现为一个个体吃掉另一个个体,而是表现为强者在食物、性对象等“稀缺的好东西”面前,享受在前,弱者享受在后,或不能享受。弱者当然不喜欢这种强者优先的规则,但强者会用暴力教训那些不守规矩者,弱者一次又一次被打击以后,也就被迫养成遵守规矩的习惯了。习惯形成后,秩序就会稳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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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5367 种群内部除了弱肉强食之外,还存在合作、互助的一面,既有工作上的合作互助(大家成群结队对付共同的敌人,成群结队采集食物),又有生活上的合作互助(在一起嬉戏以排解寂寞,互相清理身体,照顾幼子),这也是自然秩序的一个方面。如果说弱肉强食是自然秩序的冲突一面的话,互助合作就是自然秩序的和谐一面。可以说几乎所有种群内的自然秩序,都是由冲突与和谐两个方面构成。冲突是生命的本能,和谐是群体生存的必要。本能的东西和必要的东西都不可能被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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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5373 人的元素:人类不变事物中的基本构件 二、个体天赋差异与强弱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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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5375 人天生就是不平等的,天生的不平等不是来自社会制度等等,而是来自人与人之间的天赋差异。人与人之间的天赋差异,可以比人类与猴类之间的差异还大,甚至可以达到无穷大。天赋差异是人间不平等的重要贡献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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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5377 人类文明是在人类自然秩序之上建立起来的,人类文明本质上只是对自然秩序进行限制、矫正和装饰,而不是消除自然秩序,因为自然秩序是从生命法则中化育出来的,推翻它等于推翻生命法则。人类要发展文明,就要对人类自然秩序有正确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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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5379 在论及“人类自然秩序与文明”这个题目时,我们的着眼点当然是人类的群体关系。而要研究群体关系,就不得不首先研究群体内个体之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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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5381 人类的个体差异如此之大,用天壤之别都难以形容。一个房地产商为了刺激富人们购买豪华别墅,在一个户外广告牌上赫然写道:“人与人的差别比人与猴子的差别大。”后来遭到人们的批评,只好撤下。这句话刺痛了人们,但却是真理。在很多人终身难买一套住房的情况下,另一些人可以买下几十套房来投机,你说差别有多大?难怪有人说,真理很稀缺,但到处都供过于求。人们不愿看难看的真相,宁愿把头转过去。但追求真理的研究者不能把头转过去,必须面对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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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5383 (一)构成个人天赋差异的几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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