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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10802 文化与社会人类学引论 [:1702510032]
1702510803 文化与社会人类学引论 第四章 婚姻与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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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10805 婚姻实在是一种独特的制度。虽然一般都把婚姻看成一种自然状态或至少由神意安排,但实际上它是社会为我们设置的一种精巧非凡的罗网。我们来考察一下它究竟有无益处。一个女人(或多配偶制中的女人们)同意把自己置于一个男人(或男人们)的毕生奴仆的地位上,为他洗衣煮饭,在需要时满足他的性欲,为他生儿育女。在婚姻交易的男方这边,要求他的性欲仅限于由妻子(或妻子们)来满足,或至少要使自己的私通对妻子保密,在法律和习俗的压力下和妻子居住在一起,供养她的孩子。双方的独立性和自主性都急剧地减少,双方都对对方的劳动保有一种留置权(lien)。当孩子出生后,每人肩上重负骤增,因为他们确实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这里根本没有自然状态可言,整个事项有违常理。然而,对所有人来说,婚姻已构成生活中如此重要的部分,成为常规惯例,以致极少有人想到去探询这一制度,我们现在这么做则是怀疑时代的征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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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10807 不管婚姻的义务责任是什么,每个社会都有婚姻。这并不意味每个人都结婚。甚至也不是意味大多数人都结婚,而只是指每一人类社会中,男女之间存在着社会承认和首肯的结合形式,对此我们称之为婚姻。对于定义必须小心谨慎,因为定义常诱使大脑相信在它视界范围内任何对象均有纯粹确定的外形,事实并非如此。尽管如此,在谈论婚姻这种普天同见但极富文化变易性的习俗时,最好还是描绘它的共同特征。首先,几乎所有的婚姻都设定配偶双方的性接近权利。而且,这种性特权一般是专有排他的。一个人只能与配偶性交而不得与他人胡来。我迅即向读者声明,每个社会都不乏欺瞒和通奸之事,有一些社会里,对忠贞的赞誉更主要是因为失忠而不是守节。绝大多数社会把忠贞的戒律大多沉重地压在妻子身上,而相对说来丈夫可以朝秦暮楚。即使如此,忠贞仍是最理想的,而外遇则被定义为通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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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10809 G.齐美尔曾写道:婚姻涉及性,但远不止于性,它超越了性。同样,婚姻中的性也转化成某种高于生理行为的东西。当然,客观上性就是性,可在婚姻中它得到了截然不同的意义。在婚姻中性被认为是善的(good)、正常的,符合社会利益,因为它繁衍后代保持延续。婚姻也是授予孩子身份的公认方法,合法性观念或承认法定父亲身份到处盛行。性是纯朴自然的行为,而婚姻却不是,它的真正内核并不只是结合,而是对这种结合的公开认可和批准。这是法律与契约上的事,即使在那些不存在成文法和成文契约的社会中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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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10811 婚姻中互换的远非性的交欢,每个夫妇家庭都具有交换利益和服务的特征。尽管程度上不一,丈夫和妻子都可以占有对方的劳动和产品。这种权利在美国社会是如此充分,以致共有财产法确保夫妻离婚时必须对分共同获得的财产。然而婚姻中的绝大多数经济交换,就发生在日常生活的琐碎事项中。在初民社会中,丈夫把猎物带给妻子,妻子则烧煮猎物。妻子为丈夫履行妻子的职责,如为他编织吊床。为此,丈夫亦会编一个篮子或削一个木匙作为回报。两性间清晰的劳动分工已为现代工业社会中已婚职业女性弄得模糊不清了,丈夫经常迫于无奈帮着料理家务、照看孩子。但是传统如此顽固(或丈夫如此懒惰),许多妻子发现自己整日在外工作还要再加上90%的家务。婚姻本来是互惠的,但经常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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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10813 最后,绝大多数社会中婚姻更奇妙的一个性状是:当事者希望结合多少持久些。许多群体中的实际经历表明只有怪诞之人才会反对永年相好,但人们的良好愿望似乎过于藐视统计学。某些已结过八次婚的图阿雷格人告诉我,每次结婚他们都希望白头偕老。美国人也是如此,通常要坚定地克服对婚姻永固的怀疑,至少在婚礼期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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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10815 社会与社会间婚姻的结构和行为各各相异,但上述意义却到处都惊人地一致。婚姻是一个男人(男人们)与一个女人(女人们)之间持久的联结,赋予配偶互相专有的性权利和经济权利,赋予由婚姻而生的孩子以社会身份。已婚的人类学家夫妻在田野工作时经常发现,不管他们与当地人多么殊异不同,但他们夫妻彼此间的地位很快为当地人所理解。对他们夫妻间的事当地人会感到惊讶和有趣,但却从不怀疑这是与自己的结合完全相似的深远久长、专有独占的婚姻。我们怎么来解释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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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10817 外行和专业人员共同认为,婚姻通常的合理性就在于,它设置了两性间基本的劳动分工,控制了性行为,是孩子于其中获得社会化的构架。这一切过于平淡无奇、明白易见,反倒令人生疑。那些主张性调节功能的人认为,如果没有婚姻,就会为争夺女人而发生生死攸关的争斗,这将导致混乱。他们对如下事实有欠考虑:正是婚姻强加了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真正制约才造成了女性的缺乏。没有婚姻,我们多半对性无精打采,女人就要拼抢男人而不是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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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10819 这并不是否定把男性和女性的工作和行动划分成互补的家庭杂务也是婚姻的一个要素。然而人们不禁会问,这是实现劳动分工的唯一途径吗?为什么不让兄妹成对,或其他亲属集团相互完成带有性特征的特定工作?或甚至会问:为什么不让男人自己煮饭吃,而让女人在能做的时候也去干男人的事?最后,家庭是孩子于其中获得社会化的唯一构架吗?就其表面看大存疑问,因为孩子在无父家庭、无母家庭、集体性的幼儿园和学校中也会成长。人们或许会争辩,孩子在婚姻庇护下成长更加幸福、更好调适,但家庭恰如其他单位一样,似乎也会——有些人认为更会——产生神经官能症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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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10821 家庭确是一个有用的社会单位,但简单的功利主义会形成拙劣的人类学。而且,家庭的有用性也不足以迫使其有普遍性。让我们还是回到某些更基本的考虑上来。理想上总可以对性实施社会控制。性是强大的驱动力又是阻碍,它能指向不同的对象,甚至还能升华,它的能量可以一再激发创造性活力。它的强度与可塑性恰好匹配,在适当控制时可以使性成为令人满意的奖惩系统。性的独特性状之一即是它总在文化上受到制约,在任何已知的群体中,性总是社会的事务。通过制定关于性的道德规范和制约婚姻的规则,社会对性欲进行控制。那些遵循这些规范和其他一系列规范的人,得到妻子、丈夫或就是性满足这类奖励。正如上一章已论述过的,只有当性难以得到时,它才可以用于这方面,每一社会都有使性稀缺的规则。许多社会很赞赏婚前贞操,特别对姑娘是如此,另一些社会也对某些时期和某些情形下的性设置特定的禁忌。绝大多数人类群体都谴责淫乱的群交,都宣称婚姻是性的正当保障。而对婚姻中的纵欲却很少有限制,社会鼓励夫妻双方溺于相互的性爱中。性交的藩篱对妇女的影响尤甚于男子,但必须重申,女子性欲的潜在要求远远超过了任何男子的可能需要。在大多数社会里,责令妇女谨守贞操、忠诚、谦卑和节制,并希望她们阻止男人的越轨。当然,她们不会总这么做,但更高的行为标准一般是努力的目标,有时它并非是僵硬而不可逾越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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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10823 因而,婚姻就是我们从工作、生殖、抚育孩子得到的奖励系统的一部分,所有这一切构成了社会延续的关键。婚姻也增强了性别的社会分工这一社会分化的基轴。我们通常把婚姻认作一种结合,但也应当明了,当某人结婚时,他不仅改变了与配偶的关系,而且改变了与所有异性的关系。正是给予一位男人与一位女人保持最亲密关系的契约,同时也就责成他更加远离别的女人并节制自身;她们变成了“反妻子”(antiwives)。于是全体男性和全体女性之间产生了分裂,而这是由个别男女的联姻直接造成的,它的功能就在于维持劳动分工并使其永存。男女之间的劳动分工或许是抚育孩子和幼年依附性的一种回应,但婚姻却给分工添色增辉并使其正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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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10825 人类学家戴维·M.施奈德(David M. Schneider)已经指明美国护的婚姻和家庭这些纽带基于弥散性的、持久的、不容置疑的忠贞和孝顺的模式之上,它们使爱具体化。当然这是理想化的,我们的家庭恰恰因仇恨、嫉妒和伤害而常趋恶化,但施奈德指出了某种十分真实的东西。各个社会中都把丈夫和妻子的关系看成亲密无间的关系,而且是所有纽带中最亲密的。这是极度弥散的关系,覆盖了包括性、权威、经济状况一直到宗教的全部活动领域。这是除一种关系,即母婴联结之外全部关系中最为密切的关系。弗洛伊德看到了这两种关系间的明显平行性,并把爱解释为母亲形象的“再现”(refinding)。我将超出这一点,把与母亲的关系看做所有其余社会关系的原点和基准。它在婚姻中继续下去并成为整个联结的延展和所有其他关系的原型,是一切社会联结的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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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10827 婚姻在劳动分工、抚育孩子和性调节中的明显作用无疑异常重要,但正如我们所知,现象外观之下还发生了别的过程。我们已经发现婚姻既是配偶短缺的原因又是解决它的方法,并且考察了由婚姻引入并维持的两性分离——基本的一种二元区分——的途径。婚姻也被看作一种基本的整体的关系,是母婴联结在成年生活中的显现。解释这些潜在的功能则是另一回事,这在上一章中已间接提到:婚姻是对立的统一者,是表现互惠性的基本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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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10829 我宁可把婚姻当做所有社会关系的样式,因为它包括了那些被认为生来有别的社会个体的结合。父子间的关系不管多么亲热,毕竟是基于家庭的同一性和二者同性之上的另一不同秩序。相反,建立在不同和互补之上的纽带,包含了构成社会秩序基础的交换与互惠性。婚姻中解决的第一个对立就是两性间的对立。某些社会也允许同性结婚,但只是在特定的情形下,而且仅当配偶之一具有异性的合法地位。在莫哈维(Mohave)印第安人中,易装癖男人与别的男人结婚,但前者完全被当成了女性角色。在西非,没有男性后嗣的富人或要人家庭的女儿,有时也假定有男性的社会地位并娶妻,后者(在男性邻居的帮助下)生儿育女以承血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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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10831 我们自己社会中的同性恋婚姻也是切题的有趣情形。大多数美国人对同性恋行为的道德反应大相殊异,包括从凭据《圣经》加以呵斥到对自己活也让别人爱这种态度的忧虑。然而几乎各界人士都认为同性婚不合逻辑,不是说不道德,而是指毫无意义。只要指出该种联姻不会有后嗣的事实,这种观点就合理化了,但这种反对理由同样也可施用于异性婚中不愿生育的夫妇。但是同性结合的真正问题是把本来同性的人纠集在一道,实属多余和内转。另一方面,婚姻本是从自己的性,也从自己原来的家庭外转;乱伦禁忌构成完成外转的主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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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10837 文化与社会人类学引论 乱伦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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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10839 如果婚姻是与异性或其他亲属群体之关系的肯定性扩展,则乱伦禁忌就是婚姻的否定性方面,即婚姻的反面。婚姻上的戒律和近亲结婚的禁令是普遍存在的,而且是同一种现象的组成部分。乱伦恐惧有两个鲜明特征,一是它引起极度憎恶,二是似乎出自本性。从很小的时候起我们就懂得与近亲的性关系纯属不正常,虽然谁也没有详尽地解释过此事。这种自发性已导致某些人从理论上将对乱伦的反感归结为天生的和遗传性的,是防止有害的近亲繁殖的进化发展。这也是大多数欧洲人和美国人的流行信念,他们坚定地相信与自己的姊妹或即使是表姊妹联姻,也总是自动产生精神上、生理上或道德上的畸形后裔。然而基因并不会这样自动惩罚罪孽,毕竟美丽智慧的克娄巴特拉(1)就是兄妹婚配的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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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10841 乱伦禁忌问题相当复杂。首先,家庭中出生的男女孩子的比例不等将妨碍两性配偶的均衡分布,从而产生这样的规范。这里又掺杂了如下事实:每个家庭中孩子分别于不同时期成熟,因此相互间并不适宜做配偶。例如有这样的家庭:三个成熟的女儿和一个尚处襁褓中的男婴,则同胞手足之间的婚配大成问题,倒不如女儿们配父亲合适。说到底,系统的再生产难以维持下去,除非它越代进行且没有发生或注意到什么有害的后果。近亲联姻存在一种危险,配偶可能携带致命的隐性基因,在他们的后代中它就会变成显性的或表型的,但大多数遗传病的发现需要临床例证和相当全面的家庭病史。不管怎样,把乱伦禁忌解释为一种避免遗传性灾祸的手段不足以说明该戒律之全面彻底和带有强烈情感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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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10843 认为厌恶乱伦是出于本能或生物遗传这一观点在如下事实面前一筹莫展:乱伦比从前想象的远为多见,至少在美国是如此。此事首先于1980年代初引起了广泛注意,电视和报纸报道了社会工作人员早就洞悉的事实:年轻的女孩,甚至还有男孩,经常是自己父亲、继父、叔(舅)父和兄弟们性行为的对象。这不是本能的反感,相反似乎有一种吸引力,至少在主动的男性方面是如此。这就支持了弗洛伊德的理论,他认为戒律的强烈感情色彩是对乱伦冲动强度的衡量。这也对爱德华·韦斯特马克(Edward Westermarck)创导的关于一起长大成人彼此不会有性兴趣的观念提出了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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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10845 与乱伦禁忌的生物学解释有关的另一个问题是,每个社会这一禁令的范围不一,甚至同一个社会也有出入。犹太人可以与家庭任一方的第一代表亲结婚,而天主教徒只可在第三代表亲中物色配偶。美国的每一州都有定义和禁止乱伦的法律,但这些法律在规定什么是乱伦时却迥然相异,尽管各州也都禁止直系亲属如同胞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性行为和婚配。另一个极端是,有许多社会规定与异性中的大部分人发生性关系均属乱伦或至少是不正常,只剩下一小部分异性可供择偶。进而言之,在这些社会中确凿无疑地赞成某些亲属结婚,如一个男人与其姊妹的女儿或一个女人与其姑母的儿子结婚。我们有据可查的最属近亲的婚姻当数古埃及、秘鲁的印加王国和夏威夷等地王族的直系血亲中的兄弟与姊妹的结合,现在并不清楚这种联姻产生的伤残后裔,但这种结合当时在平民中也严禁实行。因此,我们必须另行寻找这种普遍戒律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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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10847 马林诺夫斯基武断的功能主义理论驱使他力图从实用功能角度来解释一切,他把乱伦禁忌的功能理论化为维持家庭的稳定性和完整性。与丈夫或妻子之外的异性发生性关系将导致竞争,造成兄弟反目、父子成仇,毁灭掉这个基本的社会单位的稳定性和秩序。随之这又会破坏家庭的一系列经济功能和其他功能,并将危及整个社会。这个观点具有某些价值,尽管我们还可在此之上再加上第一代亲属间的性关系会毁灭家庭的角色系统、截断并取消权威界线的观点。然而,马林诺夫斯基的理论没有解释父母子女组成的基本家庭单位之外的任何禁忌,除非作些并无根据的应用性扩展。就其所及之处它是有效的,但所及的范围极为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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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10849 弗洛伊德在其《图腾和禁忌》(1912)一书中,对乱伦禁忌的起源和功能提出了更富思辨性的理论。按照当时流行的人类学观点,弗洛伊德探究了生活在家族领导人、他的配偶及后裔组成的“游牧部落”或群落中人类的直接祖先。族长是部落的绝对统治者,他的特权之一即是对配偶们,包括对自己女儿的性垄断。儿子仇视父亲,并希望自己能得到那些女人们,于是协力同心杀死了父亲,这大概借助于简单的技术如较尖利的石制武器即可办到。然后大家分食其尸以分解父亲的力量。随之,涌现出对父亲矛盾交加的感情,并会因悔恨忤逆而痛苦不堪。为赎罪行,他们做了两件事。首先将父亲等同于一种动物,按人类学术语叫“图腾”,这就把父亲符号化,而且该图腾也就成为与他们亲属群体相等义的名称和象征,正是从这个神秘的、图腾式的动物父亲那里,他们追寻到了自己的祖先。然后,他们又设置禁忌,除了某些仪式场合,禁食该种动物。这样,他们弥补了弑父和嗜食同类之罪,并将另一个赎罪的希望寄托在妇女身上,即他们的母亲和姊妹身上。这个愿望是通过永久放弃占有这些妇女并制定法律——可以说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法律——严禁同一图腾父亲的后人,亦即同一图腾群体的所有人发生性关系而得以完成的。从此,男人必须将女人交与别的部落,后者亦同样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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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10851 弗洛伊德认为这种虚构的情节正是人类发展的分水岭,因为由此产生了我们忍让、内疚和压抑的能力,还有文化的制度。族外婚是第一种法律,信仰图腾血统是第一种宗教,图腾群体是第一个文化上构成的社会单位。很明显这与恋母情结的情形相平行,弗洛伊德一度相信个体经历是远古罪行的“种族记忆”——弗洛伊德在后期著作中丢弃了这个概念——的复苏。然而,恋母情结关系到人们无需有意识地接受禁忌的训诲这一事实的解释。孩子们在放弃母亲之时,也就似乎把其他所有家庭成员置于禁忌的范围之内了。也可以说,美国人和欧洲人是通过抑制家庭中性的展露或公开讨论,否定性地懂得了禁忌。对于弗洛伊德如此云云的人类起源故事,我们怀疑是否真正发生了这一系列事件,怀疑人类文化的诞生会如此突兀和剧烈,但他声称我们通向人性的确凿和必要的步骤就是定义乱伦并加以禁止,这一点绝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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