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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68872 大连接:社会网络是如何形成的以及对人类现实行为的影响 第6章 众口铄金胜过一言九鼎——社会网络如何影响社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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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68874 ◆一个人的投票决定,会增加其他人也投票的可能性。众所周知,当你决定投票时,也增加了你的朋友、家人和同事投票的可能性。技术进步会改变人们在社会网络上的生活方式,并会对人们的自我控制方式与社会的进步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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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68876 2008年11月4日,奥巴马在胜选之夜的演讲中说:“我曾经是最不可能入主白宫的候选人。刚开始的时候,我们没有多少钱,也没有多少支持者。我们的竞选……开始于辛勤劳作的男人和女人,是他们把自己微薄的积蓄捐给了我们:5块钱、10块钱、20块钱。”实际上,奥巴马的竞选团队刷新了筹款纪录。到竞选结束为止,他共收到三百多万人的6亿美元捐款。回过头来看,奥巴马的竞选操作堪称完美,如果说存在瑕疵的话,那也是屈指可数的。但是,在公众觉得局势对他有利之前,他是怎样把人们拉到支持他的阵营中的呢?他是怎样说服如此众多的人,特别是那些曾认为自己的投票无关大局的人为他捐钱、给他投票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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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68878 奥巴马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些“辛勤劳作的男人和女人”觉得自己已经跟奥巴马建立起密不可分的连接关系。奥巴马参加竞选,无论从哪方面来说,都是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但是,最为独特的地方还不是筹款。很多人都对奥巴马与选民建立连接关系的出色能力表示赞赏,但是,给人印象更为深刻的是他将选民们彼此连接起来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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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68880 纵观2008年的总统选举,我们发现几乎所有的选举活动都离不开互联网。但是,奥巴马尤其善于利用在线社会网络和社交媒体(个人对个人)的力量。实际上,奥巴马对网络的利用让人想起了约翰·肯尼迪对电视的利用,后者赢得了1960年的总统大选。通过应用新技术,这两个男人彻底改变了政治活动的模式,无论是他们的朋友还是他们的敌人,都不得不采用他们的方法去联系广大的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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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68882 由于缺少基地,奥巴马很早就认识到:互联网将非常重要。2004年,霍华德·迪安就已经开始利用互联网挑战传统的总统候选人,不过那时在线社会网络还没有出现。迪安的竞选活动筹集了一大笔捐款,但由于他的支持者们彼此间缺少连接关系,积极性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奥巴马招揽了两位才华出众的人才开展在线竞选活动。一个是乔·罗斯帕斯(Joe Rospars),他曾在霍华德·迪安的竞选团队工作过,经验老到;另一个是克里斯·休斯(Chris Hughes),他是Facebook的联合创始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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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68884 休斯创建的社交网站My.BarackObama.com在高峰期拥有150万用户。用户可以在网站上谈论候选人、捐款,更重要的是,组织现实世界中的竞选活动。在整个竞选过程中,15万个与竞选相关的事件可以在全部50个州进行。与此同时,在线支持者按地区、关心的具体问题、共同感兴趣的流行文化等组建了3.5万个群体。iPhone用户可以下载一个应用程序,鼓动朋友们把票投给奥巴马,或者为奥巴马的总统竞选捐款。这个应用程序可以按重要性大小给电话联系人排序,将那些选举临近尾声阶段还处于摇摆状态的朋友排在前面。在关键的最后两个星期,奥巴马竞选团队组织了1000个电话游说活动为奥巴马拉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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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68886 根据“皮尤网络与美国生活项目”的调查,所有这些活动都对最终的结果产生了影响。与克林顿的支持者相比,奥巴马的支持者更有可能通过网上签名请愿,通过文本、电子邮件或在线社会网络等转发政治评论,把他们的朋友和家人动员起来。当然,年轻人更有可能支持奥巴马。但是,即便支持者的年龄差不多,与克林顿的支持者相比,奥巴马的支持者也会更频繁地穿行于自己的社会网络。奥巴马的支持者与麦凯恩的支持者之间的差距要更大一些,正是这种差距,让奥巴马最终赢得了大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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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68889 |一票无关输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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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68891 不论是共和党人、民主党人还是无党派人士,很多人都因参与了2008年的总统竞选而满怀激情。许许多多的人都鼓动他们的朋友和家人去投票,因为“这样做是对的”。但是,这种行为还是有些让人费解。大多数民主国家的成年人都有投票权,每一张投票都只是百万张选票中的一张而已。政治家常常告诉他们的支持者:“每一票都很关键”。人们常常说他们投票是为了帮助他们的候选人赢得选举。但是,在什么条件下,这一票才会有那样的效果呢?为了回答这个基本问题,社会学家做了一系列调查研究,每项研究都是在先前那些思想家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的。最后,所有研究工作得出的结论都是完全一样的。理性地说,仅仅一票是无关输赢的。实际上,我们投票与“我们镶嵌在群体中”有很大关系,我们的社会网络有着巨大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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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68893 1956年,斯坦福大学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安东尼·唐斯(Anthony Downs)决定将“理性”科学应用到政治学的研究中。他可不是在使用矛盾修饰法。“理性”这个词在这里是有特定含义的,它并不是疯狂的反义词。理性有三层含义,并且不难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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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68895 ● 第一,理性的人有自己的偏好,并知道这些偏好都是什么。比如说,相对于苹果你更喜欢桔子,相对于1便士你更喜欢1美元,相对于共和党人你更喜欢民主党人,等等。你也可以持中立态度。这就是说,当你将两种东西进行比较时,你要么知道你更喜欢哪一个,要么对他们的喜欢程度或不喜欢程度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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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68897 ● 第二,理性的人做出的选择是一致的。如果相对于苹果你更喜欢桔子,相对于梨你更喜欢苹果,那么,相对于桔子你就不会更喜欢梨。一致性与代数里的传递性是类似的:如果A>B,并且B>C,那么,A>C必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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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68899 ● 第三,理性的人是目标导向的。一旦我们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我们就会努力得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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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68901 唐斯想弄清楚,是否可以将投票行为理解为理性的,如果是的话,条件又是什么。他注意到美国的政治派别通常只有两个,要么把票投给民主党人,要么把票投给共和党人。在政治观点上,要么是减税,要么是加税。对于一项议案,要么否决它,要么签署它。实际上,政府有很多正式的程序可以将多项选择减少到刚好两个。唐斯假定投票人将会把注意力放在某一个选项上(比如说奥巴马),然后仔细思考如果选择了这个选项的话将会有哪些事情发生。然后,他们给这一结果赋一个值,这个值代表着收益。换句话说,他们会尝试回答下面这个问题:如果奥巴马当选总统,对我个人来说,有什么好处?接下来,他们会仔细思考另外一个选项(比如说麦凯恩),也给那个未来的结果赋一个值。然后,投票人会将选票投给能给他们带来更大收益的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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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68903 但是,在美国投票不是必须履行的行为,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不是。那么,究竟是什么让某个人决定不辞辛苦地到投票站去投上自己的一票呢?唐斯注意到,投票人还必须考虑投票的成本。为了到投票站投票,他们可能要在上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或是放弃休闲活动。例如,2004年的美国总统选举,俄亥俄州有些投票人为了投出选票,在雨中等待了几个小时。另外,花费时间收集有关选举的信息,以便弄清该把选票投给谁也要占用个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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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68905 考虑清楚成本和收益后,每个人会做出是否去投票的决定。如果某个投票人认为两个总统候选人带给她的收益是一样的,她也许会决定不付出投票成本而待在家里。唐斯称之为理性弃权——对某些人来说,不参加投票是说得通的,因为他们确实觉得:“这两个候选人几乎没有什么差别。”相反,如果人们认为一个候选人比另一个好很多,他们就可能非常关心选举结果,因此他们更有可能到现场去投票,即便投票成本很高也没有关系。俄亥俄州那些被雨淋透全身的投票人,就是具有极高热情的投票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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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68907 但是,这真能解释人们为什么投票吗?特别是在认为自己无法左右选举结果的情况下,人们投票的原因也是如此吗?他们是否简单计算一下收益和成本,就据此做出了选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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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68909 实际上,情况远非那么简单。20世纪60至70年代,威廉·赖克(William Riker)是罗切斯特大学颇有影响力的研究政治学的学者。赖克指出,唐斯忽略的一个重要事实是,这绝不是一个投票人能做出的决定,而是数以百万计的投票人一起投票的结果。这样,在确定投票价值的时候,我们不仅要判定我们更喜欢谁,还要判定我们的行为,即投票能帮助那个人赢得选举的概率。计算这个概率似乎是不可能的事,因为可能的结果实在是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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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68911 奥巴马可能赢麦凯恩300万票。也可能是,奥巴马赢麦凯恩2999999票,或者输给麦凯恩1345267票,等等。可能出现的结果数以百万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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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68913 当然,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某个人的投票才有决定性作用。那就是不分胜负。为了弄清为什么会这样,我们可以自问一下:如果你能通过水晶球看到奥巴马将会以300万的选票差额赢得选举,你会怎么做?你的投票对这一结果有什么影响吗?绝对没有。你能将选票差额改为2999999票或3000001票,但两种情况都是奥巴马赢。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是选票非常接近的选举,这种推理依然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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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68915 当佛罗里达的市民得知乔治·布什仅以537票的差额赢得了该州的选举(因此赢得了全国的选举),他们很可能会因没有参加2000年的大选投票而感到后悔。但即便是在这种情况下,一个投票人所能做的也只不过是将差额变成536或538,哪种情况都不会改变选举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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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68917 那么,不分胜负的概率是多少呢?假设任何一个结果的出现机会是均等的,共有1亿人给奥巴马或者麦凯恩投票。麦凯恩可能以100000000:0获胜,也可能以99999999:1或者99999998:2获胜。照此分析,加起来一共有1亿个不同的可能结果,其中只有一种结果属于不分胜负。因为大约有1亿人在美国的总统选举中投票,这就是说,不分胜负的概率大约是一亿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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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68919 很显然,确切的概率是多少远要比这复杂得多,因为奥巴马或麦凯恩不太可能仅靠一票定胜负。在选举中,相对于以压倒性多数票获胜,势均力敌的情形更为常见。因此,我们不再纠缠于不分胜负的概率理论,而是对众多的实际选举案例进行研究,分析不分胜负情形发生的频率。据对几百年来美国参众两院16577次选举的调查,还没有出现过一次不分胜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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