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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36256 入戏的规矩 [:1702735530]
1702736257 《无人区》:法律不及之地的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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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36259 这不是一个鲁滨孙在无人岛的故事。在《无人区》这部影片中,真正危险的,并不是恶劣的自然环境、凶猛的豺狼虎豹,而是生活在这片蛮荒地带中的人类。这个所谓的“无人区”,其实是一个法律不及之地。或许,导演宁浩就是想将手不能提、肩不能挑、只有依赖法律才能生存的律师,置于这样的“无法”世界,来展现法律的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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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36261 蛮荒大地的生存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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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36263 影片中,小有名气但利欲熏心的律师潘肖,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巧舌如簧的庭辩技巧,成功帮盗捕国家珍禽阿拉泰隼并残忍杀害一名警察的西北盗猎团伙老大洗脱罪名。老大承诺十天后付清余款,潘肖则要求对方用一辆红色轿车做抵押。随后,他驾驶着这辆车从西北荒漠返回城市。谁知路上险情不断,先是和两个开卡车运载茅草的男子发生摩擦,导致人伤车损,接着又不慎撞飞一个似乎要拦车求助的男子。自知摊上人命的潘肖辗转来到一家专事不法勾当的黑店,并结识了受困于此的妓女。与此同时,盗猎老大尾随其后,试图实施凶险的抢车灭口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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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36265 这显然不是大自然旷野或丛林里的冒险。只是荒芜的环境、匮乏的资源、蛮横的野性和松弛的法网,放大了人与人的利益之争。就像律师在黑店加桶油需要1500元,买个打火机需要100元一样,在这里,大城市的生存规则仍然存在,但是已经被扭曲——欲望变得理所应当,禁忌显得无足轻重,尊严瞬间滑稽可笑。原本能够利用法律规则在法庭上予取予求的律师,在与人争吵时不敢还口。原本拿着枪威风凛凛的杀手,在面对不怕枪的傻子时也只能被戕杀。人的性命如同草芥,弱肉强食是唯一的规则。随着情节的展开,作为都市人的观众也渐渐代入了角色,摆脱了最初的不适、恐慌和逃避,被片中角色强烈的求生愿望所感染,同时也默默接受了适者生存的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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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36267 在“无人区”,很多传统价值都被颠覆。鹰隼的价值远超人命,并成为引发血案的契机。鹰隼是一种猛禽,翅膀窄而尖,上嘴呈钩曲状,背青黑色,尾尖白色,腹部黄色。饲养驯熟后,可以帮助捕猎。这种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黑市价格高达十万美元。在国外,鹰隼的身价更高,中东地区某些国家的富豪们曾把拥有鹰隼看作权力和财富的特殊象征。在沙特,一只最好的鹰隼的价格,可以高达几百万元人民币。因而,在电影《无人区》中,从盗猎者手中收购鹰隼的隼贩子动不动就“在国外”,盗猎者为了鹰隼可以谋财害命,乃至自相残杀,这样的情节并不是没有现实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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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36269 当观众逐渐适应蛮荒世界的规则后,警察出场了。律师时刻都在盼望着代表现代法律和文明社会规则的警察出现——特别是他发现自己并没有撞死人之后。警察的出现,意味着他可以重返现代社会,寻回自己熟悉的力量——这些力量包括对法庭规则的谙熟、对公共媒体的利用、对公众道德的操纵,等等。即使警察一时掌握了不利于他的证据,例如酒后驾驶,但是只要经过法医鉴定,就可以查清被自己驾车撞倒的人另有死因。律师完全可以返回现代社会,继续他风光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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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36271 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转折出现了。律师转向了自己最不擅长的角色——骑马长途奔袭,赤手空拳孤身救险。原本毫无感情、专门利己的律师,可以为了泄愤纵火,可以伪造证据,可以为大盗辩护,可以开走他人“为纪念亡妻购买的汽车”,甚至可以毁尸灭迹,可他竟然在这里舍身搭救了一个素昧平生的女子。如果说这是爱情,那么这爱情未免来得太过容易。如果说这是律师在蛮荒世界里拾回了失去的良知,那么他为何不珍惜同车警察的生命?假如我们用魔幻现实主义来看待此后影片的发展,将大漠骑士英雄救美,被枪击中若无其事,并最终与反面角色同归于尽的桥段,视为一场象征意义胜过现实意义的歌咏与赞叹,或许更容易让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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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36273 律师和妓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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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36275 在“无人区”,律师和妓女都有存在的必要。但是这种存在同样被扭曲异化。从城市来的律师在面对法官、警察、当事人时,运用起法律规则和辩护伎俩,极其得心应手、游刃有余。在法庭上,他简单“搜集”证据、引导证人,就可以颠倒黑白。然而在荒漠中、黑店里,他的法律常识和伶牙俐齿都派不上用场。甚至他想去救人时,也只能强蛮地夺车伤人,而无法再使用自己擅长的法律本领。而片中的妓女,在大城市原本可能裹上舞蹈、表演的包装,或是利用自己的美色与善变,将男人迷得团团转。然而在无人区,她只不过是被拐卖来嫁给傻子的牺牲品,是隶属于黑店一家人的私有财产。其实,色情交易绝不是黑店的主营业务,更多时候是一种可有可无的捆绑经营。她的存在,和律师的存在一样,都显得有些尴尬而多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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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36277 无论如何,当警察以涉嫌盗抢车辆、故意伤害等行为拘捕律师时,观众内心隐隐希望律师暂时不受现代社会的规则和法律的拘束,去救出那个与自己命运相似的妓女。在这里,导演对于律师的定位,可谓一目了然:律师和被卖到荒漠里的妓女实际是一样的,身陷于野蛮的规则之中,受到威逼或利诱之后,认同了这些规则并积极地改造着自己,为了钱可以任由人蹂躏,面对每个可靠或不可靠的客户,为了自保一开口便是谎言。或许律师希望那个妓女能够代替他正直地活下去,当他挣脱警察的控制,犯下又一桩“罪行”,骑上马背赶去救人时,观众内心实际是默许甚至期待的——蛮荒世界的规则与人性的良知自赎重叠,成就了律师的自救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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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36279 这里,我们也能看出导演内心的纠结。故事最终,真相才突然揭晓:其实律师一瞬间的良心发现,只不过是他想象出来的一种结局。或许律师根本不会骑马,更不会孤身深入虎穴,救那个前一天他还毫不在意的女子。离间盗猎者和隼贩子,趁乱救出妓女,抢回鹰隼并予以放生,最终与盗猎者同归于尽——这一切,只存在律师的脑海之中,只是一种羞于独自逃命的不甘,或是一种被蛮荒生机所激发的血性。然而在现实中,更可能发生的场景,是律师在警察的“保护”下,一个人回到城市,继续着光鲜的职业生涯,并将这段经历包装成一个“大律师远赴大西北,勇敢救助被拐妇女,协助警察端掉犯罪窝点”的个人传奇。至于仓皇逃生,毁尸灭迹,抛弃与自己同样不幸的妓女,都将成为律师“不能说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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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36281 然而,宁浩并没有让故事向这个灰色而真实的方向发展。律师化身为孤胆英雄,救出了那个失足的女子。在“无人区”惯于被人坑害、同时也帮着坑害他人的妓女,回到了安宁的世界,在小小的舞蹈学校里当上了助理教师。影片的叙事手法是否生硬姑且不论,这份赋予野蛮阴暗一点亮色的积极心态,确实值得称许。然而,残酷的现实则是,根据统计,大部分被拐卖的妇女都会形成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等心理障碍。她们或是不愿离开曾经对自己施害的拐卖者,或是已经失去谋生技能和社交能力,重返社会的难度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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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36283 影片的最后,舞蹈教师接受妓女成为她的助手,同样也是极为乐观的想象。研究表明,对于曾经“堕落”的女性,持较不宽容心态的大多并非男性,而是同为女性的“良家妇女”。她们会排斥、驱逐甚至妖魔化这些作为受害者的同胞,视她们为病毒一般。据说影片原本的结局是:律师和大盗同归于尽,妓女活了下来望着满天的人民币,可是,她无处可去。因此,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又不能嫌弃导演的“大团圆”结局——能够回到现实世界重振雄风的律师,永远地留在了“无人区”;回到城市后要面临种种艰辛挑战的妓女,却要独自在冷漠的都市丛林中活下去——恐怕没有比这更深的绝望和真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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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36288 入戏的规矩 [:1702735531]
1702736289 入戏的规矩 Act 3 通往权利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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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36298 入戏的规矩 《弗兰肯斯坦》:人?怪物?还是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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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36300 2015年,英国TNT剧院在北京、上海等地上演了经典话剧《弗兰肯斯坦》,由保罗·麦奎根执导的同名电影也在全球上映。《弗兰肯斯坦》又名《科学怪人》,是英国小说家玛丽·雪莱两百年前创作的小说。即便在今天看来,这部追问科学的伦理边界、思考人之为人的原因、质问社会“为何不能宽容”的作品,仍然十分深刻。在追求幸福的须臾之间,悲剧却已经铸成,所有人的命运即将滑入深渊,有什么力量能够确保科学这个“潘多拉盒子”适时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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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36302 现代普罗米修斯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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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36304 作为一部19世纪初的作品,《弗兰肯斯坦》在两百年前就预见了克隆人和干细胞研究,实属可贵。年轻的科学家维克多·弗兰肯斯坦出于对生物学的探究和热爱,从停尸房等处取得不同人体的器官和组织,拼合成一个人体,并利用雷电使这个人体拥有了生命。弗兰肯斯坦将其命名为“亚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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