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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5277 你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识 [:1702742653]
1702745278 你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识 69.试用期内公司可以辞退怀孕女员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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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5282 张女士于2013年1月21日进入某广告公司从事文案策划工作,双方签订为期3年的书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2500元,张女士入职后,在工作表现中一直很出色。然而,试用期未满,张女士经医院检查发现怀孕了。得知该消息后,部门经理找她谈话,借故说她最近工作状态不佳,没有达到公司的预期,并以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为由将其辞退。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女士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恢复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赔偿金5000元。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张女士的请求,广告公司不服提起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公司向张女士支付6000元,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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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5284 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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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5286 在职场上,女性因为怀孕、照顾孩子耗费精力,常常处于弱势地位。为此,我国出台了许多法律,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保护女性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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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528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4款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39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从中可以看出,法律并不禁止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解除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所以怀孕期间准妈妈的法律“护身符”并非万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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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5290 试用期是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相互了解对方而约定的考察期。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试用期间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即使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仍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当然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必须合法有效,并且告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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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5292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有证据、有理由,并且承担举证责任,否则需承担违法解除后果。公司在录取时就应当明确告知劳动者录用条件,并且要加强考核管理,对于试用期间的表现进行记录与评价,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要通知员工,最好采用书面形式告知其解除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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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5294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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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529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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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5298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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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5300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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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5302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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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5304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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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5306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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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5312 你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识 70.是否属于加班,谁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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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5316 2014年5月21日杨某应聘到某置业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15年6月27日,杨某离职。之后,杨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称工作时其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3万元。但公司对加班情况予以否认,向法院提供了2014年5月至2015年6月的考勤表,考勤表记载原告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已休。杨某对考勤表不予认可,并提供了电子邮件和QQ记录,内容显示杨某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收发工作电子邮件,为该公司工作。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杨某提供的电子邮件和QQ记录能够反映出其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存在加班工作情况,但无法说明加班时间的长短,所以酌情判决公司向杨某支付加班工资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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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5318 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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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5320 因加班和加班工资引发的纠纷历来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发生的主要劳动争议纠纷。加班分为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休息日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具体的加班费标准为:一是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二是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三是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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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5322 加班一般发生在标准工时制下,根据标准工时制,劳动者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每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如果是综合计算工时制,计算工作时间的周期不再以天为单位,而是可以周、月、季、年为单位,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能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否则就要支付加班费。如果是不定时工作制,即劳动者每一个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一般情况下,除法定节假日工作外,其他时间工作不存在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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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5324 用人单位的安排,是认定加班的关键因素,即由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才应支付加班工资。一般情况下,公司的规章制度中都会规定加班需要一个审批手续,加班必要,公司也认可的可以算加班。如果是劳动者自愿性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属于法定意义上的加班,用人单位并没有支付加班费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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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5326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劳动者主张加班费,应当对加班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但是,在很多公司加班采用口头通知的形式,缺少书面证据,是否加班往往体现在工资、打卡记录、工作记录等情况中,然而这些证据往往保存在用人单位,劳动者很难获得,存在举证困难的问题。所以,一般情况下,只要劳动者提供诸如考勤表、加班通知、工资条、交接班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有加班的事实,一般就能获得法院的支持。如果加班的证据掌握在用人单位手中,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就要承担败诉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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