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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5556 你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识 [:1702742662]
1702745557 你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识 77.法院调解可以不出具调解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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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5561 2014年8月9日,被告邱某向原告周某借3万元,并写有借条,借款期限两年半,定于2016年2月10日归还。到期后,经原告周某多次催要,被告邱某均找借口拖延。原告周某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邱某偿还借款3万元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经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被告邱某当庭赔还原告周某的借款及利息2650元。庭审中,主审法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8条的“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可以不制作调解书的规定,告知原告、被告双方达成协议已记录在案,不再制作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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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5563 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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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5565 调解是法院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一项重要的诉讼程序,也是法院处理民事案件的一种重要方法。法院既可以在立案后组织调解,也可以在开庭前调解,还可以在庭审结束前调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7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协议的,法院制作的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调解书既是当事人协商结果的记录,又是法院予以批准的证明,也是当事人遵照执行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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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556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必须制作调解书。当事人在一审中达成调解协议的,对于调解不离婚、维持收养关系、即时履行和当事人不要求制作调解书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对不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在二审和再审中,当事人达成协议后,应当制作调解书,原因是涉及原审判决的效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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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5569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的,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调解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前款规定情形,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可以制作调解书送交当事人。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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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5571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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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557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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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5575 第九十八条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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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5577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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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5579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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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5581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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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5583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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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5585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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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5591 你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识 78.劳动争议必须先仲裁后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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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5595 温某系某建筑公司的瓦工,2014年7月2日,温某在工地施工过程中坠楼身亡,之后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2015年5月27日,受害人温某的家属向法院起诉,要求建筑公司赔偿原告工伤保险赔偿金共计66万余元。诉讼中法院查明至原告起诉时,受害人家属未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法院认为,该案是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该纠纷属于劳动争议范畴,故依法应由双方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方可向法院起诉。最终,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了原告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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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5597 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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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559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来解决,其中协商、调解不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也是处理劳动争议最重要的程序。只有经过仲裁,当事人才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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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5601 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先决条件和必经程序,即仲裁前置的原则。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主要是因为事先仲裁可以缓和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避免将矛盾直接推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而且有些劳动争议专业性较强,劳动仲裁部门裁决后再经法院审理,便于法院及时、准确地处理案件。此外,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期限较长,而劳动争议仲裁结案期限相对较短,将仲裁作为诉讼的前置程序,可以使一大批劳动争议案件在仲裁阶段得到处理,防止久拖不决,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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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5603 但是有原则就有例外。根据劳动法相关司法解释,在一些特殊情形下,劳动者无须经过劳动仲裁,可以直接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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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5605 第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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