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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7812 十二国著作权法 [:1702776801]
1702777813 十二国著作权法 知识产权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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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7815 (著作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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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7817 《知识产权保护法》(2002年第82号法)已经人民大会通过如下,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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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7819 第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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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7821 知识产权保护由以下所附法律[本法——译者按]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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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7823 第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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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7825 以下法律因此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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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7827 (一)《商标与商业数据法》(1939年第57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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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7829 (二)《发明、工业图纸与外观设计专利法》(1949年第132号法);但有关与食品相关之化学产品和化学药品的发明专利的规定,应自2005年1月1日起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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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7831 (三)《著作权保护法》(1954年第354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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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7833 其他任何与本法条文相冲突的条文,均予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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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7835 第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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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7837 根据主管部长的建议,内阁应于本法实施之日起1个月内发布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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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7839 各主管部长应当依据其管辖权限,发布为执行本法条文所需之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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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7841 各主管部长应当根据其管辖权限,采取必要措施,在本法条文具体规定的限制范围内,保障公共健康与营养,或者对社会经济以及技术发展具有关键重要意义的部门给予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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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7843 各主管部长根据其管辖权限,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在本法范围内,禁止权利人滥用知识产权,或者将不合理限制贸易以及对国际技术转让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诉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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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7845 第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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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7847 本法发布于《政府公报》,并于发布次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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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7849 但与食品相关的化学产品、化学药品、微生物以及在本法发布之前不属于专利保护对象的产品,其发明专利的规定应自2005年1月1日起生效;该但书不影响本法第44条和第4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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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7851 本法加盖国玺,并因此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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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7853 伊斯兰教历1423年3月21日(即公元2002年6月2日)由共和国总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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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7855 侯赛因·穆巴拉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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