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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人为禁欲主义原则的信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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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显而易见,凡摒弃无论源于何处的任何一点点快乐的人,就是禁欲主义原则的信奉者。只有依据这一原则而不是功利原则,最卑鄙的罪大恶极者得自其罪的最为可恶的快乐——如果它单独存在的话——才会受到谴责。事实上,这种快乐绝不会单独存在,而必然伴随着如此之多的痛苦(或是导致相同结果的产生某些痛苦的可能性),以致相比较而言,快乐等于零。这是真正的、唯一的却十分充足的理由,使这种快乐变成了惩罚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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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人信奉该原则基于哲学根据,而另一些人则基于宗教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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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两类秉性极其不同的人似乎都信奉禁欲主义原则,一类是道德家,另一类是宗教狂,由此看来,驱使这些不同类型的人们注意到这一原则的动机是不同的。希望,即快乐的前景,似乎激励了前一类人:希望,作为培植哲人式自尊的养料,就是希望得到人们给予的尊敬和荣誉。恐惧,即痛苦的前景,似乎激励了后一类人:恐惧,作为迷信狂想的产物,就是恐惧未来遭到容易发怒、喜好报复之神的惩罚。我既然如此谈论恐惧,那么,对于不可见的将来,恐怖比希望则更为强大。这些情况刻画了禁欲主义的两类不同信奉者的特征,具有不同动机的不同的人们,却信奉着同一项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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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型比哲学型更加信奉该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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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然而,宗教型信奉者似乎比哲学型信奉者更加笃信这项原则:他们实行得更加始终如一却不及后者明智。哲学型信奉者只不过摈弃快乐而已,极少有甚于此;而宗教型信奉者却常常达到视酿造痛苦为价值和义务的程度。哲学型信奉者几乎从不超越视痛苦为无所谓之事的程度。他们说,痛苦绝非邪恶;但他们从未说过“痛苦即善”。他们甚至没有摈弃全部快乐。他们所抛弃的仅仅是他们称之为肉体快乐的东西,也就是人体器官快乐,或者是可以很容易地追溯至人体器官的快乐。他们甚至珍爱并扩展优雅的快乐。然而,这类快乐却从未被冠名为快乐。它要脱离肮脏的下流之源,净化自身,就必须改换名称,可以叫做荣誉、光荣、信誉、合宜、诚实、正派等等;总之,除了快乐,叫啥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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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型在知识人群中影响最大,而宗教型则在普通民众中影响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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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从这两大来源中产生出不同学说,大多数人的情感正是一直从这些学说中接受了这项原则的熏陶。有些人从哲学学说中接受该原则的熏陶,有些人从宗教学说中接受,有些人则从这两种学说中接受。知识人群更多地从哲学中接受,这更适合于提升他们的情感;而普通民众则更多地从迷信中接受,这更适应于他们的未经知识开发的狭隘才智,也更适应于他们持续的易受恐惧袭击的凄惨境况,然而,来自两大来源的熏陶自然是相混合的,以致一个人并不总能知道何者对他影响最大;而且两者常常起着互相确证、互相激活的作用。正是这种一致性,使得秉性本来极为不同的人们结成了同盟,使得他们在各种情况下团结起来,反对共同的敌人——他们共同用伊壁鸠鲁的恶名加以抹黑的功利原则信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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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类型都从未坚定地把禁欲主义原则应用于政府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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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然而,无论禁欲主义原则的信奉者多么热烈地奉之为个人行为规则,当其被应用于政府事务时,似乎从未得到过较长时间的遵行。在极少数情况下,哲学型信奉者曾经小规模地实行过,例如斯巴达的制度就是个例证。不过,禁欲主义原则此时或许被当作了安全措施,因而成了功利原则的一种应用,尽管是莽撞而反常的应用。在任何情况下,宗教型信奉者都从未把该原则应用于行政管理事务,因为各种修道士团体和贵格会、杜莫普勒会、摩拉维亚兄弟会等宗教团体,都是自由团体,无人未经自愿而受其制度的束缚。无论人们会认为令自己受难有多么大的价值,但似乎谁也不会认为令他人受难会是有价值的,更不要说会是一种义务了,尽管一定量的苦难若是特别值得想望,那么它是自己加诸自身的还是人们相互给予的,似乎也就无关紧要了。确实的,正是宗教狂们从中生出对禁欲主义原则之依恋的来源,也产生了别的教义与实践,这些教义及其实践借助他人对一个人造成了无尽的苦难,圣战和宗教迫害都是证明。但在这些情况下,制造苦难的激情产生于某种特殊的根据:其实施被限定于特殊种类的人,这些人不被当作人,而是作为异教徒和无宗教信仰者而遭受折磨。把同样的苦难加诸自己的信徒伙伴和同宗派的教友,即便在这些宗教狂看来也是该受谴责的,如同功利原则信奉者的看法一样。一个人自我鞭挞确实值得赞赏,但若未经别人同意而同样程度地鞭挞别人,那就是一种罪恶了。我们读过圣徒的事迹,他们为了灵魂之善,为了肉体禁欲,自愿地让歹徒蹂躏自己。然而,尽管有许多此类人统治着帝国,却从未听说过有谁为了给国家储备拦路强盗、入户抢劫者和纵火者之类人而工作和专门立法。虽然他们曾使得国家受到一大批闲职领薪者或尸位素餐的官吏们的戕害,但那是他们的粗心大意和能力低下所致,而非出于任何旨在压迫和掠夺人民的既定计划。〔2〕虽然他们曾经由于阻碍商贸活动、迫使居民移居国外而逐渐削弱了国民的财源,但那是为了其他目的,为了追求其他目标。虽然他们曾经宣称反对追逐快乐和享用财富,但他们通常不过是发表一通慷慨激昂的演说而已,——他们没有像利库尔戈斯那样颁布明确的法令禁用贵金属。虽然他们立法维护游手好闲,但那并非因为作为罪恶和苦难之母的游手好闲本身是项美德,而是因为游手好闲(据他们说)是走向神圣之道。虽然在斋戒观念指导下,他们已加入限制臣民食物的计划,令臣民只食用某些人认为的一种最滋养、最丰饶的食物,但这并非为了使自己成为供应此种食物的国家的附庸,而是为了炫耀他们自己的权力,为了训练人民的服从。虽然他们规定了(或容忍被规定)对违背禁欲之行为的惩罚,但他们不过是遵从了那些受骗的作风严肃者的祈求,这些容易受骗者为其统治者的野心勃勃、处心积虑的方针所愚弄,首先发誓承担起那种毫无根据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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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欲主义起源于被误用的功利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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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禁欲主义原则似乎起源于某些轻率的玄思者的幻想,他们发觉或设想在某些情况下得到的某些快乐,从长远看来,伴随着比快乐更多的痛苦,并乘机责备以快乐之名出现的每一件事情。于是在走得更远、忘却了自己的出发点以后,他们继续努力前行,走得如此之远,以致认为爱上痛苦是件值得赞赏之事。我们认为,甚至这一观点本质上也不过是被误用的功利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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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欲主义原则绝不能被始终一贯地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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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功利原则是可以被始终一贯地遵行的。下面的说法不过是这一结论的同义反复:功利原则越是始终如一地得到遵行,对人类肯定就越有好处。而禁欲主义原则从来没有、也绝不可能得到任何生物的始终一贯地遵行。假设仅仅是十分之一的地球居民始终一贯地遵行禁欲主义原则,那么,一天之内他们就会把地球变成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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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同感和反感(同情和厌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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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在同功利原则相对立的原则当中,当今在政府事务中似乎最有影响的原则可以称之为同感和反感原则。〔3〕我所说的同感和反感原则指的是这样的原则:它对某些行为的赞许或责难,不是因为行为对利益相关者的幸福有增加倾向,也不是因为对这种幸福有减少倾向,而仅仅是因为一个人发现自己倾向于赞许或责难这些行为,——他所展示的赞许或责难就是这种态度的充分理由,他否认有必要找出外在根据。到此为止说的是在一般的道德领域;而在政治生活的特殊领域,则根据对行为责难的程度测定惩罚的总量(并确定惩罚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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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对任何原则的否定,而不是任何实在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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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很明显,这只是一项名义上的原则而不是实际上的原则。它自身不是一条实在原则,甚至只是用来表明否定任何原则的术语。人们期待着在原则中能看到一种指明某个外在考虑的东西,为赞成和责难的内在情感提供根据并予以指导。那种只是展示其中的每一种情感作为自身根据和标准的命题,几乎不可能满足人们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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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感原则信奉者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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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该原则的信奉者认为)在检视人类行为的细目以确定何种行为要被标上责难的印记时,你只需求教于你的情感:你发觉自己喜好予以谴责的任何行为都是错误的,这本身就是其错误的理由。由于同一理由,它还适于受罚;至于它危害功利的程度有多大,或是否完全有害于功利,则对此毫无影响。它适于受罚的程度,亦依同样的比例:你反感得厉害,就惩罚得厉害;你不怎么反感,就不怎么惩罚,——依你反感的程度予以惩罚。你若全然不反感,就完全不惩罚:心灵的美好情感是不会为政治功利的严苛指令所超越和压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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