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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49656 论道德与立法的原则 [:1702846941]
1702849657 对应于不同类型之痛苦的自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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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49659 27.不同类型的痛苦、至少是其中那些被设想为程度严重的痛苦与死亡——据我们所知,此种严重痛苦与死亡既终结了一切快乐,也终结了我们所了解的一切痛苦——所对应的动机,在中性意义上一般被称为自我保护,即保护自身免遭痛苦或不幸的欲望。在许多情况下,对快乐的欲望与对痛苦的感受难以区别地相互交织。因此,当自我保护所对应的痛苦程度轻微时,在它和对应于不同类型之快乐的动机之间,便几乎没有什么清楚的界限。于是,就饥渴之苦而言,肉体的需要在许多情况下同肉体的欲望便几乎无法加以区别。有时候,依然在中性意义上,自我保护又被叫做自卫。人们已经注意到,在道德的和宗教的约束力之苦乐之间,因而在与之对应的动机之间,如同在和睦之乐与不和之苦之间那样,不存在明确的分界线。〔17〕在富有之乐和与之对应的匮乏之苦之间,情况也是如此。因此,在许多情况下,要把自我保护的动机与金钱关注、与讨好欲、与爱声誉、与宗教希望相区别,是很困难的;此时,那些较为具体明确的名称,自然比自我保护这一笼统含糊的称呼更受欢迎。还有大量的复合名称——或是正在使用之中,或是可能被创造出来——可以把自我保护动机的具体分支同那些作为快乐之源的不同动机区别开来,例如对贫困的恐惧、对失去某某人之尊重的恐惧、害怕耻辱、敬畏上帝等等。此外,对应于死亡这一不幸,在中性意义上说,叫做爱生存;在恶的意义上,叫做懦弱,——它也对应于感官的痛苦,至少对应于被认为其程度剧烈的感官痛苦。爱生存似乎没有什么具有善的意义的名称,除了含糊而笼统的称谓——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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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49661 (1)为了使自己免遭绞刑、枷刑、监禁或罚款的处罚,你毒死了能够提供不利于你的证据的唯一证人。在这种情况下,你的动机一般的会被叫做“可恶动机”;而由于自我保护一词不含任何恶意,人们便不愿意这样用它,而宁愿改变你的动机,称之为“恶毒”。(2)一位刚生下私生子的产妇,为了不丢人,便弄死了孩子,或遗弃了他。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也会把动机说成是恶的;人们也不愿意用中性名称谈论此事的动机,而会倾向于改变这一动机,以某个例如残忍这样的名词称谓之。(3)为了节省一点小钱,你忍心某人因衣食匮乏而死在你的眼前,而你若花费这一点小钱便能维持他的生命。在这种情况下,你的动机一般的会被认为是可恶的;为了不使用像自我保护这样宽容的名词称谓之,人们会倾向于称之为贪婪和吝啬,此时的动机也确实同贪婪和吝啬相重合而难以辨别。为了找到一个更为可耻的名称,人们同样会改变这一动机,称之为残忍。(4)为了消除饥饿之苦,你偷了一个面包。在这种情况下,你的动机或许几乎不会被认为是太邪恶的;为了表达对这一动机的更大宽容,人们会倾向于给它一个比自我保护更有力的名称,谓之危急。(5)为了不让自己淹死,你推打开和你抓着同一块木板的无辜者。在这种情况下,你的动机一般会被认为既不是善的也不是恶的,被叫做自我保护或危急之需或爱生存。(6)为了从一帮劫匪手中逃生,你在搏斗中杀死了他们。在这种情况下,或许你的动机会被认为是值得称赞的而不是别的什么动机;除了自我保护,它还被叫做自卫。(7)某士兵被派到特遣队去抗击一组弱敌;为了活命,还没赶上敌人,他便逃跑了。在这种情况下,其动机一般会被认为是卑鄙的,并会被称为懦弱。然而,在所有这些不同的情况下,动机却是相同的,恰恰都是自我保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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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49663 论道德与立法的原则 [:1702846942]
1702849664 对应于劳累之苦的好安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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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49666 28.具体到劳累之苦,同它相对应的动机,在中性意义上,可以被称为好安逸,或者以冗长的迂回表达法谓之“避免麻烦的欲望”。在恶的意义上,它被称为懒惰。〔18〕这一动机似乎没有什么在善的意义上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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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49668 (1)一位父亲为了省却照料抚育之辛劳而听任其婴儿死去。在这种情况下,其动机会被认为是可恶的;而且,由于懒惰对于该动机而言似乎是个太温和的名称,它或许要加以改变,被赋予例如残忍之类的名称。(2)为了使自己摆脱非法的奴役,你逃跑了。在这种情况下,你的动机肯定要被认为不是恶的;因为懒惰、甚至好安逸都会被视为对你的动机的十分不恰当的称谓,所以它或许要被命名为爱自由。(3)一位机修工为了节省劳动而改进了机器。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会把他的动机看做是善的;由于找不到该动机在善的意义上的名称,人们便会倾向于不看动机,——人们宁愿谈论他的独创性,而不是谈论其作为显示这一品质的手段的动机。然而,在所有这些情况下,动机是一样的,恰恰都是好安逸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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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49670 论道德与立法的原则 [:1702846943]
1702849671 动机之恶的根据,只能是其经常性效果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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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49673 29.那么,看起来,不存在任何一种其本身即为恶的动机,因而也不存在任何一种其本身纯为善的动机。至于动机的结果,同样地,看起来它们有时候是恶的,而有时候则或是无关乎善恶的或是善的;每一种动机似乎都是如此。如果任何一种动机根据其结果而成为善的或者恶的,那么,这一情况只适用于具体场合下的具体动机;这种动机是如此,别种动机也是如此。如果在考虑其结果的情况下,任何一种动机可以被恰当地称之为恶的动机,那么,其根据只能是它在一定时期内所可能产生的善恶两种结果之余额,也就是它的最为惯常的倾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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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49675 论道德与立法的原则 [:1702846944]
1702849676 淫欲、贪婪之类动机何以总是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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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49678 30.什么?(有人会问)淫欲、残忍和贪婪难道不是邪恶动机吗?难道甚至会有使得此类动机不算邪恶的任何个别场合吗?当然没有。然而,下述判断却是正确的:“绝不存在任何这样一种动机,它在许多场合都不可能是善的。”事实上,如果要恰当地使用这些名称,那么,除了它们所表示的动机恰巧为恶的情况之外,它们就永远派不上用场。撇开其结果不谈,这些动机的名称就是性欲、不满和金钱关注。就性欲而言,若其结果被认为是恶的,则被赋予淫欲之名。淫欲总是个邪恶动机。为什么?因为倘若这一动机的结果不是恶的,其名称就不是或至少不应该是淫欲。那么,情况就是这样的:如果我说“淫欲是个邪恶动机”,这就是个只同淫欲一词的含义相关的命题;如果转而针对用于同一动机的其他词语——性欲,它就是个假命题了。因此,我们注意到陈腐道德的所有狂言妄语的空洞无聊。这些狂言妄语把诸如淫欲、残忍和贪婪之类名称贴上邪恶的标签。它们倘若对事,便是错误的;倘若针对名称,则固然是正确的,却是无意义的。请你为人类做件实实在在的事,向他们指出实例,证明性欲应称为淫欲,不满应称为残忍,而金钱关注应称为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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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49680 论道德与立法的原则 [:1702846945]
1702849681 根据上述限定条件,动机可以区别为善的、恶的和无关乎善恶的即中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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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49683 31.如果有必要把善、恶和中性应用于动机的话,动机就可能依据其最为常见的结果状况而分类如下。在善动机的类型中,可能包括下面各项:(1)善意,(2)爱声誉,(3)和睦欲,和(4)宗教;在恶动机的类型中,可能包括(5)不满;在中性的即无关乎善恶的类型中,可能有(6)肉体欲望,(7)金钱关注,(8)权力爱好,和(9)自我保护,其中包括对感官之痛苦的恐惧、好安逸和爱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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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49685 论道德与立法的原则 [:1702846946]
1702849686 此种分类的不便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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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49688 32.然而,上述的分类排列法肯定是有缺陷的,其命名法也有陷入谬误的危险。这是因为,对于列入善动机名目之下的动机,人们究竟如何调研才能确信它们所产生的好结果——在该类型所属四种动机的每个项目上——自从人类之初以来始终多于坏结果呢?人们要确信下面这一点可能遇到更大的困难:对于列入中性的即无关乎善恶类型的动机而言,它们所产生的结果恰巧相互抵消,好结果与坏结果恰好等值。应当注意到,一个人自身的利益同社会共同体其余人的利益一样,不能忽略不计。这是因为,要不是为了饮食之欲、性欲、害怕疼痛和爱生存,人类的情况会怎样呢?在实际的人性构成中,不满这一动机的必要性或许并不亚于任何其他动机,尽管人们也许会构想出一种社会体制,在其中虽无不满动机而人们可以照样生活。因此,看起来,甚至要像这样把动机相互区别开来而不冒巨大的出错风险,都是几乎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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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49690 论道德与立法的原则 [:1702846947]
1702849691 动机之善恶只能依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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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49693 33.看起来,可靠而恰当地把动机称为善或恶的唯一方法,应根据它在具体的各别情况下的结果,而且主要根据它所引起的意图。正如以后将要证明的那样,动机的最为重要的结果,正是源自于意图。如果动机所引起的意图是善的,动机就是善的;如果意图是恶的,动机就是恶的。而意图之善恶,则依据作为其目标的重要结果而定。这就是说,动机的善是由意图之本质的善所确定的;而要认识意图之本质,又只有以动机的种类为根据。但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由完全相同的动机,却可以产生出任何一种性质的意图。因此,这一状况对于不同种类动机的分类排列不能提供任何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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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49695 论道德与立法的原则 [:1702846948]
1702849696 动机可分为社会的、反社会的和自我关涉的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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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49698 34.因此,较为可行的方法,似乎是按照动机对其他社会成员的利益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分类,而不必讨论行为者的自身利益。这就是根据动机看起来所具有的把行为者自身利益同他人利益相结合或相割裂的倾向进行分类。按照这一方法,动机可以分为社会的、非社会的和自我关涉的三类。社会类动机可能包括(1)善意,(2)爱声誉,(3)和睦欲,和(4)宗教;反社会类动机可能是(5)不满;自我关涉类动机有(6)肉体欲望,(7)金钱关注,(8)爱权力,和(9)自我保护,其中包括对感官痛苦的恐惧、好安逸和爱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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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49700 论道德与立法的原则 [:1702846949]
1702849701 社会类动机又分为纯社会的与半社会的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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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49703 35.就称之为社会动机的类型而言,如果进一步的分类有用处的话,那么,形容词“纯社会的”只能应用于善意这一个动机之上,而爱声誉、和睦欲和宗教动机三者则可共同组成“半社会的”动机类型。较之后三者中的任何一个动机,前者的社会倾向性都更为坚定持久与确定无疑。实际上,可以称之为社会类动机的后三者,同时也都属于自我关涉类动机。〔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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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49705 论道德与立法的原则 [:1702846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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