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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1734 用地图看懂世界格局 [:1702911206]
1702911735 用地图看懂世界格局 二 创新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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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1737 除了地缘优势之外,美国的另一大优势在于其科研实力。对国家而言,美国高校与企业手中的原生技术,长远来说它们的“保值”功效远要比华尔街的金融游戏来得靠谱。一个国家的工业化,是“造”还是“攒”,就取决于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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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1739 其实美国最初的工业化也是建立在“山寨”的基础之上——这原本也是所有后发工业国的必经之路。在十八九世纪,美国基本上把欧洲的各种技术山寨遍了,以至于当时的欧洲人大骂美国人是“小偷”“骗子”;再后来,20世纪七八十年代,美国人和欧洲人一起这样骂日本人;再再后来,美国人、欧洲人和日本人又一起这样骂中国人……假如未来还会有新兴工业国产生的话,没准中国网友们也会加入新的骂战。一直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欧美到了经济发展的瓶颈期,必须靠新技术来破局时,美国才真正开始琢磨“创新”的问题——创新不是引导出来的,而只能是逼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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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1744 2015创新国家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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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1746 除了外部压力,美国自身在经过了一百多年的积累之后,也具备了创新的内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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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1748 条件一:钱。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对于技术研发而言尤其如此。任何新的发明,都不可能在最初就确定它一定靠谱。在某种程度上说,创新就是在试错,就是一种高风险的投资。投入大笔资金去搞实验,最终十个项目里头也许只能成一个——但是只要成一个,那也意味着高额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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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1750 百余年来,欧洲大大小小的战争就没有断绝过,特别是20世纪前半叶的两次世界大战,更是打得流血漂橹。出于规避风险的考虑,大量欧洲资本被转移到了美国,而当时第一次工业革命的红利已经消耗殆尽,除了面向技术创新的风险投资之外,欧洲资本在当时也找不到更合适的投资渠道——还是要靠逼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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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1752 条件二:一定数量的中产阶级。富人可以凭借手里的财富来钱生钱,因此很难有动力做创新;底层平民要忙着讨生活,也不太可能去琢磨别的东西。唯独中产阶级生存压力相对较小,有钱有闲有文化,同时又有进一步增加财富、提高社会地位的欲望,因此这个群体就成了创新的主要土壤。换句话说,如果一个经济体过分依赖虚拟经济或是房地产,导致中产阶级被过分削弱,或是国家研发机构的科研人员待遇水平太低,对于一国的实体经济而言,都绝不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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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1754 当技术研发从少数人偶然的“灵光一现”变成一项大规模的系统工程之后,创新的权重就会变得越来越重。而美国中产阶级的壮大,除扩大了国内消费市场外(打个比方,一个中产家庭至少可以买一辆中档轿车,而财富是他们一百倍的富豪却不太可能一下子买一百辆豪车。显然,庞大的中产阶级会提供更大的消费市场),也为美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生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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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1758 罗斯福新政的实施可以视作美国发展的一个主要节点。在罗斯福之前,美国的社会财富分配与欧洲的传统资本主义国家并无本质的区别,都是金字塔型的分布模式,大部分的财富被少数财阀垄断,这导致欧美的消费市场同时萎缩,经济增长并没有改善多数人的生活,反而加剧了这个问题,最终酿成著名的美国经济大萧条。在当时,美国的政权存续都一度成了问题——中西部地区已经出现了农民暴动,而外部更是有俄国“十月革命”作为前车之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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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1760 富兰克林·罗斯福就是在这个背景之下上台的。与人们的一般印象有所不同,凯恩斯式的投资拉动并非是罗斯福新政的全部,事实上以工代赈仅是罗斯福新政的一部分,倒是同一时期的德国和意大利通过扩军,靠军工企业来拉动经济发展更接近凯恩斯的理论。新一届政府完成组阁后不久,便颁布了《紧急银行法令》《社会保障法案》《国家工业复兴法》《农业调整法》等一系列法案,除了以工代赈外,这些法案主旨压制大资本,在保障底层生存的同时,给中产阶级提供更多的机会,这些措施最终促成了美国中产阶级的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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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1762 而在推行新政的过程中,罗斯福所采取的手段其实和现在的俄罗斯总统普京差不多,都是借助强力机关的力量,FBI(联邦调查局)就是在罗斯福任上成立的,其前身只不过是一个隶属司法部的小机构。前者使得联邦政府拥有了在各个州执法的权力,从而避免了地头蛇们的肆意妄为。无独有偶,普京为了压制俄国内的地方势力做大,在各共和国之上成立了七大联邦区,而各联邦区的行政主官多数也都是来自强力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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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1767 罗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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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1769 条件三:法律保障。放在技术领域来说,最主要的就是知识产权保护。这一点的重要性想必无须多言。前面说过,创新本质上是一种高风险投资,因此必然有数额不小的成本分摊到后续的产品当中,这就意味着原创产品在面对“山寨货”时,价格永远都不会占优势,如果不以法律的形式加以限制,则技术开发者和投资者的利益就无法得到保障。久而久之,自然没有谁还会傻呵呵地搞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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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1777 莱特兄弟制造的“飞行者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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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1779 “山寨”是后发国家绕不开的阶段,但一个国家如果总不能建立尊重知识产权的意识,总以“山寨”、“白菜化”为荣,那么最终必然会损害到自身的发展潜力——资本是不会内外有别的,如果没有法规限制,不光是外国厂商,本国厂商的知识产权人家照样不会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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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1781 在很长一段时期,由美国政府资助的科研项目产生的专利权,一直由政府拥有。复杂的审批程序导致政府资助项目的专利技术很少向私人部门转移。截至1980年,联邦政府持有近2.8万项专利,但只有不到5%的专利技术被转移到工业界进行商业化。1980年美国通过了《拜杜法案》,规定受政府资助的小企业和民间机构可以保留专利所有权,同时有义务及时公开研究成果,并优先用于美国产业发展。此外,中小企业可以像买房子那样,以按揭的方式来购买专利——首付50万美元,剩余部分在产品卖出去以后以分成的方式来支付,这样就使得中小企业有胆子参与到创新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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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1783 当然,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也并非无懈可击,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例子就是莱特兄弟:20世纪初,莱特兄弟制造了世界上第一架成功飞起来的飞机,但当时研究空气动力学飞行器的绝不止这哥俩,世界各地好多人都在搞,只不过莱特兄弟抢在别人前面做成功了,这其中其实带有一定的偶然性。在搞出第一架飞机之后,他们没有继续改进飞机,而是忙着打官司去了,那时美国的专利权法规定过于宽泛,于是这哥俩利用法律上这个漏洞四处打官司,只要有人搞出其他会飞的东西,就会面临侵权官司,一旦输了就要支付高额的赔偿。莱特兄弟造出了第一架真正意义上的飞机,但也正是由于他们的搅局,导致美国的航空工业一度反倒落后于欧洲。当然,这也促成了后来美国对专利权法的一系列修改和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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