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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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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62%的美国人体重超重,所以,以示区别的一个不费力的办法就是身材苗条。身材苗条是位于上方的四个阶层的一致目标,尽管中产阶级要为抑制爱吃马铃薯的嗜好付出很大的代价,因为他们的工作多数是案牍劳动。赤贫阶层和看不见的底层通常不会有什么赘肉四处炫耀,不过这并非出于他们自己的选择。多数超重的人属于三个贫民阶层。速食品和啤酒是导致发胖的两个重要原因,另外,对自己的社会地位会否下降的焦虑引发的神经质暴食亦是原因之一,这在上层贫民中尤为显著。贫民阶层将肥胖自圆其说成稳定的周薪和有能力经常外出用餐的结果,甚至把“外出吃早餐”也当作合情合理的举动。然而我们知道,他们对麦当劳电视广告的迅速反应,实在是出于他们生活水平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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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体重是你社会等级的广告。”图为身体超重的贫民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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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一份以贫民阶层为对象的杂志,刊登了一则广告,为一本节食的书做宣传。这则广告批评有关体重的数种谬见,刻毒地称那些说法“全是胡说八道”。它大张挞伐的谬见中包括这样的说法:“所有的社会阶层都一样超重。”该广告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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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体重就是您社会等级的宣言。一百年前,肥胖是成功的标志,但那样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今天,肥胖是中下阶层的标志。与中上层阶级和中产阶级相比,中下阶层的肥胖人数是前者的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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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光是数量上的四倍,还是四倍的可见度。炫耀肥胖是贫民的又一标志,目的似乎意在向较高阶层进行最大程度的美学冒犯,从而达到某种形式的报复。英国旅行家乔纳森·拉班在明尼苏达州商品交易会上,有幸目睹了一个似乎是精心、刻意展现的肥胖奇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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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农业家庭……是从德国和斯堪的纳维亚半岛饿着肚子来到美国的移民的后代……一代又一代,这些家庭的成员慢慢吃成了美国人。如今他们全都身材相仿:同样宽大的臀部、同样的大肚腩、同样的火鸡式松垂下巴和抹香鲸似的躯干、同样看不见脖子。女人们勉强挤进粉红色弹力裤里,男人们则从格子衬衫和涤纶便裤的每一条缝和每一个纽扣之间鼓凸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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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班继续谈道,似乎唯恐自己不够惹眼,这些男人还戴着便帽让我们去注意他们后脖颈上的赘肉,似乎专门要跟“幸福就是做祖父母”的老话作对,越老反而越蠢了。拉班发现自己简直被美国的肥胖状况迷住了,他居然弄出一张美国的肥胖人口地图。根据这张地图,最肥胖的人们都居住在移民后代集中的地区,这些移民一直对“先辈的饥饿记忆犹新”。另一方面,“1776年以前在北美建州的几个地区,居民脂肪厚度方面的数据最低,居民的腰围则按从东到西、从南到北的规律递增。美国的赘肉之都大约坐落于明尼苏达、艾奥瓦、南达科他和北达科他三角地带的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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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用不着跟着拉班到处观察,就能确信这个国家存在一种精英外貌:它要求女人要瘦,发型是十八或二十年前的式样(最有格调的妇女终生梳着她们读大学时喜爱的发式),穿极合体的服装,鞋和提包价格昂贵但很低调,珠宝饰物极少。她们佩戴丝巾——这立即就表明了等级身份,因为丝巾除了体现等级之外别无他用。男人应该消瘦,完全不佩戴珠宝,无香烟盒,头发长短适中,决不染发;染发是中产阶级和上层贫民的标志,里根总统的这一做法就是明证。他们也决不戴假发,假发只限于贫民阶层。(上层和中层贫民称假发为“小毯子”、“垫子”或“桌垫”,下层贫民则称之为“toops”。)对时兴、惹眼物品和多余之物的拒绝,成就了男人和女人的精英外貌。既然肥胖既惹眼又多余,上层阶级便拒斥肥胖。麦克尔·科尔达在他的《成功!》一书中一语中的,他发现“瘦很昂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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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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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层人士对多余之物的拒绝并不意味着他们在服装上追求“最少化”。相反,多层穿戴是必需的。艾莉森·卢里④在《服饰的语言》(The Language of Clothes,1981年)中认为,“大体上,一个人穿的衣服层次越多,他或她的社会地位就越高。”她还说“近年来多层服装的流行,可能像有时声称的那样,与能源短缺有关⑤,但这也是显示家中衣橱庞大的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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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上阶层女士几乎无一例外地身着灰色法兰绒裙、斯图亚特格子花呢裙,或卡其色裙、藏青色卡迪根式开襟毛线衣(有时是缆绳花样的针织衫)、彼得·潘式衣领的白衬衫、平跟鞋,最好再用无边平顶帽罩住头发。气温低时,就披上蓝色上衣,有公事在身则改穿灰色法兰绒外套。但无论什么衣服,最理想的颜色是真正的藏青色。多层混穿屡见不鲜,低调则是共同的倾向。必不可少的饰物是一种装饰着手工刺绣花边的眼镜盒。(这可是一个重要的等级标志:手工刺绣表明女主人每天拥有数小时闲暇来从事这种手艺——对贫民阶层来说这是不敢想象的。)如果一位妇女为家人和朋友做许多刺绣活,她很可能属于中上阶层。但如果她在织完一件毛衣后还缝上一个小标牌,写着“格特鲁德·威莉丝手制”,那她一定是位中产阶级妇女;如果标牌上写的是“格特鲁德·威莉丝编织艺术”,那她无疑是位上层贫民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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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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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青是中上阶层的颜色,紫色属于贫民阶层。紫色一直遭到芭芭拉·布雷斯(Barbara Blaes)的诟病。这位劳工商务部、中央情报局和食品与药物管理局的服装顾问日薪400美元,专事改变政府部门女性工作人员的贫民服装风格。她希望女人身着藏青色或灰色、由裁缝制作的外套,尽可能让自己看上去像女性化的男人。毋庸置疑,绝不允许出现连裤套装,尤其不能是紫色的,更不用说紫色涤纶的了,这是经典的贫民阶层服装,绝对的最低等级标志。此外,贫民阶层苗条女性深深喜爱一类打扮,其程度不亚于肥胖女性对连裤套装的热衷,即名牌牛仔裤配极高的高跟鞋。此类搭配常见于刚搬到郊区住的上层贫民女孩,她们尚未掌握中上阶层准预科生式的着装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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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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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色涤纶连裤套装有悖于两条决定服饰等级的基本准则:颜色准则和有机面料准则。除藏青色外,颜色越柔和、黯淡越有档次。至于面料,生物成分越高越有档次,也就是说,羊毛、丝绸、棉和各类动物皮毛才高档,仅此无它。所有的合成纤维均属于贫民阶层,既因为它们比自然纤维廉价,也因为它们千篇一律得令人厌倦。(难道你能在一件丙烯酸纤维毛衣里找到草或羊粪的痕迹?)凡勃伦早在1899年就慧眼辨识出这一点,他是这样从总体上来谈论大批量制造的产品的:“粗俗和教养不良之辈都崇拜和偏爱机器制造的日用品,因为机器制造的东西实在太十全十美了。这些人从不关注(哪怕稍加关注)高贵的消费品。”(有机原则也判定,厨房里木材要比塑料贴面有档次;餐桌上的台布,棉的要比塑料或油布等级高。)对真正的中上阶层而言,完全摒弃人造纤维尤为重要。这些上层人士的鉴别力是如此精到,以至于像《权威预科生手册》中提到的,“一件牛津布衬衫中的一丁点涤纶成分”也能察觉出来,因为那是可悲的中产阶级标志。这本书同时还热情地颂扬了年轻的卡罗琳·肯尼迪——“严格地讲,她在衣饰、举止方面比她母亲更有预科生风范。”——因为“在哈佛广场⑥的四年当中,任何非自然类纤维都未能贴近过她的身体。”我还想提一件看起来相当美国化、相当具有20世纪晚期特色——也即贫民化特色的事情,那就是,我们今天购买的浴巾已经掺进了12%的涤纶。浴巾的功能无非是吸收水分,但因为其中惟一的吸水纤维——棉——被减少了,这一功能已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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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些说法都会遭到费舍尔·莱姆斯先生的指责。莱姆斯先生是总部设在华盛顿的人造纤维制造商联盟公共事务主任,这个联盟旨在说服陆军和海军尽量采用人造纤维,不光用于毛巾,也用于拖把和海绵揩布。莱姆斯先生随时准备回击各种恶言中伤,在最近一封写给《纽约时报》的信中,他就从捍卫涤纶的立场出发,严词驳斥了一位时装评论家对涤纶的非难。“涤纶,”他说,“因其多种华美的形式,业已成为当今最广泛采用的时装面料。”(当然,从等级观点看,如此说法恰恰道出了他的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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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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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服装的颜色和涤纶成分,服装的“易读性”通常也可以判断人们是不是贫民阶层。那些印着各类期待你去解读并景仰的信息的T恤和诸如此类的蹩脚货色,被艾莉森·卢里命名为“易读衣着”,一个颇为实用的术语。印在衣服上的信息通常很简单,无非是啤酒商标,比如百威或喜力。当然也有较为老练和淫昵的,比如一位姑娘的T恤上写着:“最好的东西在里面。”当贫民阶层欢聚一堂共度闲暇时,绝大多数人会身穿印有各种文字的服装亮相。随着社会等级的升高,低调原则随即开始奏效,文字逐渐消失。中产阶级和中上阶层的服装上,文字被商标或徽记取代,例如一条鳄鱼。再往上,当你发现形形色色的标记全部消失了,你就可以得出结论:你已置身于上等阶层的领地,印着“可口可乐才是正牌”的T恤属于贫民阶层;同样的原理,写着“马拉伯爵夫人”的领带俗不可耐,因此是中产阶级趣味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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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民阶层感觉到有必要穿戴易读服饰,存在若干心理原因,因此他们看上去并不滑稽可笑,反倒惹人同情。穿上一件印有“运动画刊”、“给他力”(一种运动员饮料)或者“莱斯特·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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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读服装:左边的是中产阶级,右边的是贫民。(中产阶级的T恤上印着“毕加索”,提袋上是“我爱纽约”,手里的文件夹上印着“纽约大学”。贫民的服装则带着服装品牌标志。——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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