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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书治要译注 卷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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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 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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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韩子》,战国韩非著,又称《韩非子》。韩非虽师从荀子,但思想与荀子并不相同。他“喜刑名法术之学”,综合商鞅的“法”治、申不害的“术”治、慎到的“势”治,提出以“法”为中心,法、术、势三者合一的君主统治术,强调加强中央集权,对后世影响很大,成为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对于人性,偏于从趋利避害的方面来观察,因而认为严明的法令和赏罚是社会治理的根本。其弊端是使风俗浇薄,恩义、情义缺乏,最后将如水之下流,其势不可禁止,而法令亦不得不归于无用,以至于社会完全崩溃,陷入大乱。他体认到时代的变化对君主专制的需要,因此为加强和巩固君主权力而殚精竭虑,但由于这种权力缺乏形而上的道义的制约,必然使权力运用者顺应其无穷尽的欲望而残酷地虐待天下,以至于天下叛离。秦朝统治者推崇他的思想,快速走向灭亡。正如司马迁在《史记》中评论的,“韩子引绳墨,切事情,明是非,其极惨礉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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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徵等人编撰《群书治要》一书,从其整理思路可以看出他们对于法家学说,并不赞同。而是认为要以道德仁义为治国之本,法只能作为辅助手段,提出以德治为本,以法治为辅治国思想。因此在节录法家著作时,非常地谨慎,仅节录其中对治国有益的部份文字,这从节录《韩子》的段落即可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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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韩非(约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33年),战国末期韩国人,为韩国公子(即国君之子)。与李斯同师荀子,李斯自认不如。口吃善文,议论透辟。目睹韩国日衰,曾多次上书韩王,希望变法图强,但未被采用。于是写下《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十余万言,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他的法治思想。后使秦,秦王推崇其书,却不重用其人。李斯恐其代己,劝秦王以过法诛之,得秦王首肯。韩非入狱,李斯使人送去毒药,迫他自杀。后秦王悔,令赦免韩非,然而为时已晚。事见《史记·老子韩非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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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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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十过,即十种过失。此篇列出人主有十事之失,足以危身亡国也。是以劝谏国君不可犯“行小忠、顾小利、好五音”等十种过失。这十种过失更是失德乃至国破身亡之罪愆。《群书治要》于此篇中仅录篇首一段,是此篇之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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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十过:一曰,行小忠,则大忠之贼(1)也。二曰,顾小利,则大利之残(2)也。三曰,行僻(3)自用,无礼诸侯,则亡身之至也。四曰,不务听治而好五音(4),则穷身(5)之事也。五曰,贪愎(6)喜利,则灭国杀身之本也。六曰,耽(7)于女乐(8),不顾国政,则亡国之祸也。七曰,离内(9)远游。忽(10)于谏(11)士,则危身之道也。八曰,过而不听于忠臣,而独行其意,则灭高名为人笑之始也。九曰,内不量力,外恃(12)诸侯,则削国之患也。十曰,国小无礼,不用谏臣,则绝世(13)之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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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贼:害;伤害。(2)残:毁坏;破坏。(3)僻:邪僻,偏离正道。(4)五音:指音乐。(5)穷身:谓使己困窘。(6)愎:任性,执拗。(7)耽:玩乐;沉湎。(8)女乐:歌舞伎。(9)内:帝王所居之处;皇宫。(10)忽:轻视;怠慢。(11)谏:谏诤,规劝。(12)恃:依赖;凭借。(13)世:《荀子·强国篇》注:“世,谓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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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做君主的往往会有)十种过失:第一种是用小忠的人,便是对大忠之臣的损害。第二种是只贪图小利,就是对大利的损害。第三种是行为偏离正道还自以为是,轻慢无礼地对待诸侯,那么亡身之祸就会到来。第四种是不勤于治理国政,反而去喜好音乐,就会使自己走上穷途末路。第五种是贪婪任性,利欲熏心,就是国破人亡的祸根。第六种是沉溺于女色歌舞欢乐,不理会国家政事,便会有亡国之祸。第七种是离开皇宫外出远游,不理会忠臣的劝谏,是危害自身的做法。第八种是有了过失还不接受忠臣的劝吿,一意孤行,是自毁盛名并被人耻笑的开端。第九种是对内自不量力,对外依赖他国,就有国家被侵削分割的忧患。第十种是国力弱小,不遵循礼法,不任用忠谏之臣,势必会亡国断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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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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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说难就是游说之难。本篇韩非子旨在说明游说之难,并且指出游说成功之术。宋本注曰:“夫说者有顺逆之机,顺以招福,逆而致祸,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此说之所以难也。”太史公在《史记》中录《说难》全篇。《史记·老子韩非列传》:“然韩非知说之难,为说难书甚具,终死于秦,不能自脱。”“余独悲韩为《说难》而不能自脱耳。”可叹的是,韩子终不明天下大势并非术所能改变的,而自身也不得善终。《群书治要》仅录此篇末的一个引例,旨在启迪为君者和为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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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昔者,弥子瑕有宠于卫君(1)。卫国之法,窃驾君车者罪跀(2),弥子母病,人间有夜告弥子,弥子矫(3)驾君车以归,君曰:“孝哉!为母故犯跀罪。”异日,与君游于果园,食桃而甘,不尽,以其半啖君。君曰:“爱我哉,忘其口而啖寡人。”及弥子色衰爱弛,得罪于君,君曰:“是故尝(4)矫驾吾车,又尝啖我以余桃。”故弥子之行,未移于初也。而前所以见贤,后获罪者,人主爱憎之变也。故有爱于主,则智当而加亲;有憎于主,则智不当而加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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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卫君:此时卫君是卫灵公。(2)跀:断足也。通行本作刖字。(3)矫:君命。专指假托君命。(4)尝:曾经。(5)疏:疏远,不亲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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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从前,弥子瑕得宠于卫君卫灵公。卫国的法律规定,偷驾君主车子的人就要被砍掉双脚。弥子的母亲病了,家人偷偷地连夜告知弥子,弥子假托君命,驾着卫君的车子回了家。卫君(知道此事后赞叹)说:“孝顺啊!为了母亲的缘故,甘冒砍去双脚之刑。”又有一天,弥子和卫君在果园游玩,觉得桃子很甘甜,就把吃了一半的桃子给卫君吃。卫君说:“真是爱我啊,留下口中美味而给我吃。”等到弥子容颜衰退失去宠幸,又得罪了卫君。卫君说:“他曾经假传君命驾过我的车,又曾把吃剩的桃子给我吃。”本来弥子的行为,与当初没有两样。之所以从前被赞叹,后来却获罪,是君主的爱憎发生了变化。所以受君主宠信的时候,智谋会被认为得当而更加亲密。被君主厌憎的时候,其智谋就会被看做不得当而更加疏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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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 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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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解老就是解释老子的《道德经》,经文简约,本篇详释其义,为老子传注之祖。《群书治要》仅录此篇中关于不可轻易变更法令一段,说明不要让老百姓轻易变更职业,而百姓变更职业是源于法令的变更,从而指出,“治大国者,若烹小鲜”,为政者不能轻易改变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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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工人数变业,则失其功(1);作者(2)数摇(3)徙,则亡其功。一人之作(4),日亡半日,十日则亡五人之功;万人之作,日亡半日,十日则亡五万人之功。然则数变业,其民弥众,其亏弥大矣。凡法令更,则利害易(5),利害易,则民务变。民务变,谓之变业。故以理观之,事大众(6)而数摇之,则少成功;藏(7)大器(8)而数徙之,则多败伤;烹小鲜(9)而数桡(10)之,则贼其宰(11);治大国而数变法,则民苦之。是以有道之君,贵虚静,而重变法。故曰:“治大国者,若烹小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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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功:功夫。谓技术和技术修养、造诣。(2)作者:指工匠、役夫。(3)摇:疾速。(4)作:做工。(5)易:改变,更改。(6)大众:泛指民众,群众。(7)藏:收藏;储藏。(8)大器:宝器。(9)小鲜:小鱼。(10)桡:扰动;搅乱。(11)宰:古代掌管膳食的小吏;厨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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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技艺工人屡次变更职业,就会失去他技艺的纯熟;工匠役夫屡屡快速的迁移,就会失去其之前的劳动成果;一个人的劳作,一天中损失半天,十天就损失五个人所能做出的工作;一万人做工,一天损失半天,十天就损失掉五万人所做的工作。如此说来经常变换所做的工作、职业,变换的人数越多,造成的损失就愈大啊。凡是法令变更,与民众相关的利害就会发生变化;民众的利害发生变化了,就是(前面所说的)民众会改变其所从事的工作。所以从这个道理来看,管理大众如果频繁地改变政令,就少有成果;收藏的珍贵器物假如经常迁移,就会多有毁坏;烹煮小鱼如若经常搅动,就会有损厨师的烹饪之功;治理大国要是经常朝令夕改,那么百姓就会很苦。因此懂得治国之道的君主最重清虚恬静,而慎重于变更法令。所以说:治理大国,就像烹饪小鱼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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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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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说林》的内容是韩非子为了著书立说而搜集的历史故事、民间传说及韩非收集和创作的寓言,汇集得很多,所以分为上、下两篇。《史记·韩非传索隐》:“说林者,广说诸事,其多若林,故曰说林也。”《群书治要》只录其中一则,为显明“巧诈不如拙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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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乐羊(1)为魏将,攻中山(2),其子在中山,中山之君烹其子而遗(3)之,乐羊尽一杯。文侯(4)谓堵师赞曰:“乐羊以我故食其子之肉。”答曰:“其子而食之,且谁不食。”乐羊罢(5)中山,文侯赏其功,而疑其心。孟孙(6)猎得麑(7),使秦西巴(旧无巴字。补之。下巴同)持之以归,其母随而呼,秦西巴以不忍而与之。孟孙大怒,逐(8)之。居三月,复召为其子傅(9)。其御(10)曰:“曩(11)将罪之,今使傅子,何也?”孟孙曰:“夫不忍麑,又且忍吾子乎?”故曰:“巧诈不如拙诚(12)。”乐羊以有功见疑(13),秦西巴以有罪益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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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乐羊:一作乐阳,乐毅的祖先,他因翟璜推荐被魏文侯任为将军。(2)中山:春秋战国时期的一个小诸侯国。(3)遗:送交。(4)文侯:魏文侯,战国时期魏国的建立者。姬姓,魏氏,名斯。一曰都。公元前445年,继魏桓子即位。公元前403年,韩、赵、魏被周王与各国正式承认为诸侯,成为封建国家。(5)罢:返回。(6)孟孙:鲁国人。(7)麑:音尼,幼鹿。(8)逐:驱逐;放逐。(9)傅:师傅,指负责辅佐的官或负责教导的人。(10)御:驾驭车马的人。(11)曩:音囊,三声。先时;以前。(12)巧诈不如拙诚:古谚。巧智伪诈,不如拙朴诚实。(13)见疑:受到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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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乐羊担任魏国将军时,去攻打中山国。他的儿子正在中山国,中山的国君将他的儿子烹饪后送交给他,乐羊竟吃完一杯。文侯对堵师赞说:“乐羊因为忠诚我的缘故吃了儿子的肉。”(堵师赞)回答说:“自己的儿子都能吃,还有谁不能吃?”乐羊灭中山国归来,文侯奖赏他的功劳但是却怀疑他的存心。孟孙猎到一只幼鹿,让秦西巴带它回去,幼鹿的母亲跟随其后而大声哀呼,秦西巴因为不忍心而放还幼鹿给母鹿。孟孙大怒,将秦西巴赶走了。过了三个月,又召回秦巴西作他(孟孙)儿子的师傅。孟孙的车夫说:“先前您怪罪他,现在又任用他教导您的儿子,这是什么缘故呢?”孟孙说:“他对幼鹿都不残忍,又怎么会对我儿子残忍呢?”所以说:巧智伪诈,不如拙朴而诚实。乐羊有功却受到怀疑,秦西巴有罪却更加受到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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