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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7008 中国古代官僚政治 [:1703103683]
1703107009 中国古代官僚政治 六、乡里保甲、缙绅士大夫、宗法势力是古代官僚政治社会化的基本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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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7011 在讨论这个问题以前,需要先搞清什么是政治社会化?什么是官僚政治的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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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7013 所谓政治社会化,是来自政治学、社会学及文化人类学的一个混合词汇。政治社会化,是指政治价值取向、规范、主义、信仰、知识、观念等传播、学习的历程或方式。这种传播和学习,不仅有纵的世代传递,也包括横的人际传播[54]。而古代官僚政治的社会化,又特指官僚政治的标准及信仰的传播和学习历程。通俗地说,就是古代官僚政治是如何深入到百姓的社会生活中,而被百姓世世代代地认同、接受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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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7015 我们认为,古代官僚政治在其实现社会化的过程中,乡里保甲、缙绅士大夫、宗法势力三者从不同角度或层次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地说,乡里保甲充任其社区实施网络,缙绅士大夫充任其社会依赖集团,宗法势力则是其寻找到的来自传统社会血缘组织的利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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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7017 乡里保甲,是古代县级官府以下的社区组织。无论南北东西,遐迩荒郊,乡里保甲组织都星罗棋布,把士庶百姓一概网罗编制其中。这种分布的普遍性、广泛性,对州县官府辖治居住分散的众多百姓极其有利,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官府鞭长莫及,难治荒野之民的缺陷。乡里保甲组织把行政支配与土著自治糅合在一起。一方面,乡里保甲头目多以基层行政长官的身份出现,秉承官府的政令,负责乡民的教化、户籍、赋税、力役、缉盗、平讼等事宜。另一方面,这些头目都是本乡土著,有时还代表乡民与官府交涉有关事情,带有部分社区自治色彩。正因为如此,乡里保甲与乡民有一种亲和力,容易被乡民接受。这一点是州县官衙所无法比拟的。什伍连坐等超经济强制,也是乡里保甲组织经常使用的。什伍连坐等本来是官府强加给百姓的。然而,在实施过程中,官府往往假手于乡里保甲组织。什伍连坐等一旦由乡里保甲执行,可以收到一箭双雕之效:其一,它貌似一种自治性的防盗惩恶机制,可减轻乡民的不满及其与官府的对立;其二,虽然不是官府直接加于乡民之身,却又系官府支使所为。因此,不失为乡民领受和服从官府统治的一种经常性训练。乡里保甲组织还有一个重要职能,即以礼俗乡约教化民众。例如,两汉时,“凡有孝子顺孙,贞女义妇,让财救患,及学士为民法式者”,三老“皆扁表其门,以兴善行”[55]。两宋以后“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三犯而行罚,不悛者绝之”[56]的乡规乡约,又成为乡里组织奉行教化,干预农村社会生活的重要方式。因乡规乡约多由乡民讨论制定,比较结合本地实际,且寓官府政令于教化之中,容易增强乡民的认同感。这种作用又是地方官府所不曾有的。总之,设置极其普遍,行政支配与土著自治相参,代官府行使部分超经济强制,寓官府政令于乡约教化之中,使乡里保甲组织实实在在地充当了古代官僚政治得力的社区实施网络。通过这类网络,州县官府填补了空间上的统治空缺。更重要的还在于,它在官府与乡民之间架起了桥梁。通过乡里保甲组织,乡民世世代代安分守己地领受着来自天子及官府的行政支配。柳宗元“天下之治,始于里胥,终于天子”之语,道破了乡里组织这方面的特殊社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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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7019 缙绅士大夫,通常指离职退休的官僚和未做官而有进士、举人、秀才、监生等功名或出身的读书人。他们是官僚队伍的原有成员和准成员,曾经是或将来就是各级官府的秉政者。他们与古代官僚政治及行政管理,有着天然的密切联系。由于“学而优则仕”的传统和历代贵贱皆收、智能竞争的科举等考试制度,缙绅士大夫大体遵照“儒士—官僚—地主”的生态循环圈运动繁衍[57],构成了一个儒士、官僚、地主三位一体的庞大的社会集团。这个集团享受官府的免除丁徭杂役等特权,在地方上颇有势力。由于和官府的水乳交融及儒家“家国同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政治伦理的长期熏陶,缙绅士大夫不论居官与否,几乎都把自己的命运与帝制国家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心甘情愿地为古代官僚政治竭尽犬马之劳。有些士人平理乡闾争讼,权威甚重,乡民竟称“宁为刑罚所加,不为陈君(陈寔)所短”[58]。有些士人应辟充任官府僚属,直接为官府效力。有些主动替官府出谋划策。尤其是农民反叛之际,许多缙绅士大夫或投笔从戎,向朝廷请缨,或自行组织“义军”“团练”,充当镇压反叛的先锋。唐宋以后,州县官迁调回避制日趋严格,地方官在所辖区无甚根基。新官一上任,大多要首先登门拜访当地的缙绅,听取他们对地方行政的意见,获得他们的谅解与支持。若遇大事,州县官又会随时召集当地缙绅士大夫,咨询得失。另一方面,缙绅士大夫也需要交结官府,维护自己的利益。诸如诡寄赋税、兼并田产、欺男霸女、起灭词讼等,都是他们利用官府,扩充自身权势的结果。缙绅士大夫是传统文化的载体,囊括了全社会文化素养最高、能量最大的精英。他们来自不同的社会经济阶层,与百姓保持着广泛而密切的联系。在社会基层,缙绅士大夫因其文化和社会威望方面的优势,绝大多数充任宗族和宗法制家族的实际首领,充当着文化教育的具体实施者和伦理风化的楷模中坚。他们以“衣冠之倡,士林之表”[59]的姿态出现,或用言行开导族党,使乡风大变;或凭礼教约束百姓,使奸盗屏息。在家庙祭祀、孝道婚丧等政教礼节习俗的风化传播方面,缙绅也能因其得天独厚的优势,“冠昏丧祭一本于古”,充当榜样,教化一方[60]。在学校教育中,缙绅士大夫更是发挥着某种垄断作用。从乡校、私塾、社学,到县学、州学、府学,乃至国子监,缙绅士大夫们孜孜不倦地将仁义礼智信和三纲五常等灌输到莘莘学子头脑中,一代又一代地传习着官僚政治文化,造就了一批批新的儒生士人。显而易见,缙绅士大夫无论政治上,抑或文化上都充当了古代官僚政治的最直接的社会基础和支柱。他们或者把官僚机器的行政权力贯彻到社会的每个细胞,或者把古代官僚政治转变为文化思想形式,潜移默化地传播给周围的乡民及下一代。有了缙绅士大夫充当支柱和社会基础,古代官僚政治不仅可以得到长期延续和稳定发展,而且可以较广泛而深入地实现自身的社会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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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7021 古代中国是一个宗法社会。官府权力总是和宗法关系绞在一起。普通百姓在受到官府行政统治的同时,还大多生活在因血缘关系组成的宗族群体中。古代官僚政治的社会化,必然要和宗族组织或宗法势力发生联系。秦汉郡县制普遍推行之初,累世同居同财的宗族组织在地方上的势力很大,常与官府处于对立状态。抑制豪门强宗曾经是郡县衙门的一项重要职能[61]。魏晋南北朝时期,战乱频繁,个人离开宗族无法生存。宗族势力重新抬头,以宗族和乡里关系结合起来的“坞壁”大量存在。此时,郡县官府对宗族豪强,纵容多于干预。五代以后,旧式宗族组织受到较大破坏。但各地建祠堂、置族田、修族谱等方面的新型宗族活动仍在复兴和持续。明清时期,官府往往利用家族共同体来控制百姓。其方式主要是:官府委任“族正”及“家长”,由他们充当官府与宗族间的合法联系人,或将族长等当作乡村管理人,代官府行事。通过扶植族权,惩恶扬善,调解族内婚田争执,以祠产赈济族内鳏寡孤独,组织宗族武装,防范盗贼[62]。经过一番改造或利用,宗族组织多半被纳入听命于官府的轨道,发挥了完善王朝政权,支持王朝政权的效能。宗族势力本来是以地域统治为特征的行政官府的对立物。然而,在古代官僚政治高度发展成熟的情况下,官府又能软硬兼施,利用和改造宗族组织,使之成为官僚政治社会化中的一条特殊的联系纽带。从中可以窥见,古代官府的社会适应和同化异己的能力是相当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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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7023 附带说明一下,古代官僚政治在实现自身社会化的同时,还巧妙地取得了在全社会各领域内的支配地位。古代官僚政治的社会化越深入,这种支配地位就越巩固。这种支配地位的突出表现之一,即是“官本位”作为一种社会习惯或传统观念的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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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7025 官本位,实质上是一种官职崇拜,是一种以官为本,官贵民贱的社会群体心理。在官与民的关系中,它主张突出官权,泯灭民权,以官为主,以民为仆。古代社会职业以“士农工商”四等级排列,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对官(士大夫)的尊崇。官本位和官崇拜的主体,并不局限于官僚,也包括官僚机器的主宰——皇帝。因为古代皇帝也称作“官家”或“官里”[63]。离开了皇帝,古代职业官僚及其构建的官僚机器也就无从谈起了。只是由于平常与百姓打交道和直接统治民众的,是一个个官吏,故作为一种社会习惯和群体心理,自然也就以官为本,唯官是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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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7027 为什么西方盛行拜金主义,古代中国反倒出现拜官主义或官本位思潮呢?我们认为,拜官主义或官本位在中国的问世,至少有三点原因:第一,它是经济不发达的条件下,封闭式的专制主义的产物。在经济发展水平比较低下的古代专制社会,商品和市场受到官府的严格管制和干预,官府权力可以攫取和控制无限的财富。权力支配一切的原则,比金钱支配运用得更广泛、更灵验;第二,官府权力在支配一切的过程中,无限扩张,不断腐败,很多场合下流为谋取经济利益或社会、文化地位的捷径;第三,古代官府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强有力的支配,迫使每个社会成员屈服或依赖于皇帝为首的官僚集团。社会不同阶层或群体的利益要求,只能通过官府的渠道反映出来。社会内部的各种矛盾和冲突,也主要通过官府的行政干预加以解决。官府行政权力的“权力寻租”对经济活动,对全社会的超常强制,一方面使社会成员的自主性、独立性丧失殆尽,同时也造成了官僚万能,导致人们对权力的崇拜,对官僚的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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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7029 官本位思想,引起了一系列恶劣后果。它颠倒了官与民的正常关系,使官僚由社会公共权力中的公仆,异化为凌驾于社会之上的老爷和主人。而真正的社会主人——庶民百姓,却被长期置于受管制、受压迫的地位。这可以说是古代官僚政治所派生出的一个观念上的悲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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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7031 [1]《范太史集》卷二十二《转对条上四事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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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7033 [2]《唐六典》卷二《尚书吏部》;《日知录》卷九《守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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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7035 [3]《公羊传》隐公元年;桓公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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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7037 [4]杨志玖《论唐代的藩镇割据与儒家学说》,《南开学报》198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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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7039 [5]《柳河东集》卷三《封建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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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7041 [6](美)J.C.帕拉洛、R.C.昌德勒著,陈嘉陵等译,《行政管理学词典》2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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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7043 [7][8]《日知录》卷九《守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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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7045 [9]叶适《水心集》卷一《上孝宗皇帝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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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7047 [10]《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第二编《官制》376页,中华书局197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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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7049 [11]《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第二编《官制》3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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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7051 [12]《白虎通义》卷上《致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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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7053 [13]《后汉书》卷三十六《陈元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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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7055 [14]《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七,唐天宝十三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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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7057 [15]《明夷待访录·置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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