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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1815 历史的拐点:中国历朝改革变法实录 [:1703108686]
1703111816 历史的拐点:中国历朝改革变法实录 清查土地,推行一条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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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1818 近年来,由于解决“三农”问题成为国家发展任务的“重中之重”,所以唐代杨晏提出的两税法、明代张居正推行的一条鞭法、清初的“黄宗羲定律”,一时成为社会各界热议话题,一条鞭法也成了张居正改革的标志性事件。但是,一条鞭法的内容究竟是什么呢?一旦寻根究底起来,就发现大多数人顾左右而言他,不得要领,大约只是随风附议而已。这种风气,显然不利于获得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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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1820 关于杨晏的两税法,本书《唐代中叶的双星陨落》一文已作了介绍。至于“黄宗羲定律”,提出这一定律的清华大学教授秦晖已发表多篇文章,不再赘述,剩下是一条鞭法。既然一条鞭法已经成为张居正改革的代表作,就需要详细探讨一下。不过,古代经济问题常常很枯燥,这里的表述尽量通俗现代一点,以增加阅读兴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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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1822 先后翻读十几种史料,许多史料对于一条鞭法的解释,十分简略,语焉不详,有些史料也是让人如坠云中。我在这里综合各种史料,还原一条鞭法原貌,以飨读者,并求正于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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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1824 但在谈论一条鞭法之前,首先要说一说张居正清查丈量土地一事,因为这是贯彻一条鞭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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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1826 清丈土地,等于今天的经济普查。不过,张居正进行的清丈,风险很大,看两个数字便知分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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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1828 一个是明初洪武二十六年(1393),全国应该交纳赋税的田地有850.76万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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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1830 再看另一个数字。据《明史·食货志》、《续通考》和《续通典》载,经过100多年垦荒与发展,到孝宗弘治十五年(1502),田地面积反而缩减到422.8万顷(《明会典》作622.8万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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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1832 显然,大量土地被隐瞒了,这当然是皇亲国戚、勋臣豪强以及各地官员搞的鬼,这些权势者吞并了土地不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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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1834 在明代,皇室、亲王、贵戚、元老重臣分封得到的土地享有免赋税、免差役的特权,虽然除此之外的私有土地均须交税,但明中叶以后法纪废弛,这些豪强持续兼并土地,就是不交税,你奈他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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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1836 在职官员也享受特权,除家属一律免去徭役之外,明末一品大员可免税1万亩,按级递减,最末的生员也免80亩的税。结果是,在共同利益面前,官员和豪强沆瀣一气,彼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你贪我也贪,谁也甭说谁。所以,到了明中叶,统计人口数字的黄册和统计田亩数字的鱼鳞册,大都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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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1838 这当然就造成“公室(政府税收)日贫”,“私家日富”。万历五年(1577),张居正提出清丈全国田地,次年正式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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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1840 结果是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豪强勾结官吏拼死抵制。正如张居正所说:“清丈之议,在小民实被其惠,而于官豪诸家,殊为未便。”事情闹到吓人的地步,迫使张居正不得不激励各地巡抚“苟利社稷,生死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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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1842 清丈中一个规定就是,凡是功臣之家,除朝廷赏赐的公田之外,其他田地一律尽数报官,照章纳税。张居正要求各地官员:“丈田均粮,但有执违阻挠,不分宗室、宦官、军民,据法奏来重处。”在从严处置了一些亲王、官吏之后,万历九年(1581)清丈完毕,总计701.39万顷,比弘治时期多出300万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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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1844 尽管有一些官员在丈量中改用小弓(丈量工具),以求田多,邀功获赏,但清丈大体上还是成功的。《明通鉴》略带夸张地说,清丈土地之后,“豪滑不得欺隐,里甲(负责收税的基层头头)免赔累,而小民无虚粮(额外多征的钱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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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1846 清丈田地为实施一条鞭法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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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1848 一条鞭法是中国赋税徭役史和中国财政史上的一件大事。要想弄清楚它的意义,先要了解一下明代赋税徭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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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1850 明代的农业税叫赋税,或称田赋,这是对应着地来说的。明朝是农业经济,赋税是政府财政收入的基本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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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1852 除了赋税,农民还要服徭役,即无偿劳役,这是对应着人来说的。朝廷认定老百姓有替国家服劳役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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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1854 先说赋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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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1856 明代沿袭唐代两税法,八月之前收夏税,第二年二月之前收秋粮。明朝开国洪武初年(1368年),两税是实物税,一般夏税交小麦,秋粮交稻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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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1858 然而没过几年,政府扩大征收范围,下令农民在米麦之外,按田亩比例,交纳一定数量的丝、麻、棉。这样,丝、麻、棉作为附属交纳物,成为新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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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1860 政府还规定,如果不交丝、麻、棉,可以改交一定数量的绢、麻布和棉布。这样,绢、麻布和棉布作为顶替物,成为新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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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1862 当时,米麦叫做本色,其他顶替物叫折色。随着时间推移,这样一项一项加下去,加了100多年,到孝宗弘治十五年(1502),据《明会典》统计,各地本色、折色和削尖脑袋想出来的税收名目多到四五十项。就好像在2006年我国免除农业税之前,各地农业税费名目繁多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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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1864 当时赋税还有官田、民田的区别。凡属于公家的叫官田,也租给农民种,收税比民田重。《明史·食货志》说:“初,太祖定天下官民田赋。凡官田,亩税五升三合(均为当时计量单位),民田减二升。重租田(转手)八升五合五勺。”民田中最差的地块,收税三合一勺。这里规定的税收就比较杂乱,给官员豪强上下其手提供了许多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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