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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6369 日常秩序中的汉唐政治与社会 [:1703113874]
1703116370 中古时期的“姪”与“兄子”、“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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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6372 韩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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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6374 颜之推认为,两晋以前姪[1]与姑对称,晋代始与叔对称,到他生活的北朝时期,北方人已经多称男性兄弟之子为姪,而不称兄子、弟子了。《颜氏家训》卷二《风操篇》载:“兄弟之子已孤,与他人言,对孤者前,呼为兄子弟子,颇为不忍;北土人多呼为姪。案:《尔雅》、《丧服经》、《左传》,姪虽名通男女,并是对姑之称。晋世以来,始呼叔姪;今呼为姪,于理为胜也。”[2]清人卢文昭注《颜氏家训》,不同意颜说,引《吕氏春秋·疑似篇》“黎邱部有奇鬼焉,喜效人之子姪昆弟之状”,谓“此即称兄弟之子为姪所自始”。但王引之认为,“子姪”本作“子姓”,“姓”与“姪”草书相似,故“姓”讹为“姪”[3]。按《尔雅·释亲》:“女子谓昆弟之子为姪。”《仪礼·丧服传》:“姪者何也?谓吾姑者,吾谓之姪。”[4]这些解释印证了颜说的正确。清人赵翼列举唐宋时期称姪的几个例子,认为唐宋确实以“姪”称兄弟之子[5],这也为颜说提供了注脚。以研究称谓著称的梁章钜亦沿袭颜说[6]。此后凡涉及姪称谓的研究成果,均以颜说为定谳[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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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6376 但是,颜说并非无懈可击,唐礼、宋令在丧服规定中,使用“姪”、“兄弟之子”、“兄弟之女”的状况对颜说形成质疑。《开元礼纂类·丧服制度》“小功五月殇”条:“为姪丈夫妇人之长殇(出嫁姑为之服)。”“缌麻三月殇”条:“为姪丈夫妇人之中殇(出嫁姑为之服)。”[8]《天圣令·丧葬令》附宋《丧服年月》“齐衰期”条:“女在室者为兄弟、姪(姪女在室同)。妇人无夫、子者为兄弟、姪(姪女及姊妹在室亦同)。”“大功九月”条:“女适人为兄弟、姪(姑、姊妹及姪女在室同)。”“小功五月”条:“出嫁姑为姪之长殇(男女同)。”[9]唐礼、宋令对丧服规定虽有粗细之别,但其中的姪、姪女均与姑对称。至于现代意义上与伯、叔对应的“姪”、“姪女”,在礼、令中一律被称为“兄弟之子”或“兄弟之女”。《丧服制度》“齐衰不杖周”条:“为兄弟之子。”《丧服年月》“齐衰期”条:“为兄弟之子(女在室同)。”[10]这意味着,在唐、宋礼、令中,姪仍与姑相对,保持旧有含义,姪之新义[11]并未在礼、令中使用,这与颜之推所说的情况有很大背离。如果颜说正确,那么产生于两晋,逐渐流行于北朝的姪之新义,到唐宋时期就已经行用数百年之久,但是唐礼、宋令却没有继续沿用,而是将姪的含义恢复到原生状态,这是为什么?颜之推的说法与事实是否相符?中古时期姪称谓的运用到底发生了怎样的转变?这一转变传达了怎样的信息?唐礼、宋令与颜说背离的原因是什么?本文拟就这些问题略加探求,以就正于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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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6378 一 走马楼吴简“姪”义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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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6380 按颜之推所说,叔姪对称始于晋朝,意即在此之前,姪仅与姑对称,与叔无关。征诸字书与经史,这一说法似乎并无不妥。《尔雅·释亲》与《仪礼·丧服传》对姪的解释已见上文,又《春秋公羊传》庄公十九年释“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鄄”:“媵者何?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姪娣从。姪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即妇家以其妹或姪女陪嫁,为“媵”,则传所云姪仍与姑对言。史籍中亦遵循此种用法,《国语·周语下》“我皇妣大姜之姪”韦昭注:“大姜,大王之妃,王季之母,姜女也。女子谓昆弟之子,男女皆曰姪。”[12]《左传》襄公十九年:“齐侯娶于鲁,曰颜懿姬,无子。其姪鬷声姬生光,以为大子。”襄公二十三年记臧宣叔之妻死,“继室以其姪”。杜预分别注为:“兄子曰姪。”“女子谓兄弟之子曰姪。” 所谓“兄子”,只是简略的说法,实专指女性兄子,并不包括男性,后注则明确指出姪系女性兄弟之子。即鬷声姬为颜懿姬之姪,臧宣叔继室为其故妻之姪[13]。结合经史文意及诸家注,可以肯定,先秦时期实以姑、姪对称。姪在汉代的使用状况,史籍记载相当稀少,《后汉书·刘表列传》所载之例亦姑、姪对言:“为琮娶其后妻蔡氏之姪。”[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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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6382 《三国志》三处使用姪之称谓,第一例出自《吴书·周鲂传》裴注引虞预《晋书》,记周玘、周札及其子姪事迹,事在东晋[15]。此例之姪显系新义。不过周玘及子姪行迹已在东晋初年,恰好为颜氏的说法提供了很好的注脚。第二例系《蜀书·先主传》裴松之案语:“董承,汉灵帝母董太后之姪,于献帝为丈人。”[16]此处姪、姑相对。《后汉书》卷七二《董卓传》言及董承,李贤注引文与此大体相同,但只云来自裴松之注,注文究竟是裴松之个人所写,还是另有所本,李贤未言[17]。因此,此例反映哪一时期的观念,似难断定。第三例见《蜀书·来敏传》:“汉末大乱,敏随姊〔夫〕奔荆州,姊夫黄琬是刘璋祖母之姪,故璋遣迎琬妻,敏遂俱与姊入蜀。”[18]传称黄琬是刘璋祖母之姪,仍是姪的传统用法。这说明直到东汉末年,姪之新义在文献资料中尚未出现。三国时期情况不明,但至少没有出现颜氏“晋世以来,始呼叔姪”说法的反证。男性兄弟之子此时仍沿袭传统用法,径称兄子、弟子,此类例证甚多,魏、蜀、吴各举一例如下:“其为兄子及子作名字,皆依谦实,以见其意,故兄子默字处静,沈字处道,其子浑字玄冲,深字道冲”;“朗兄子宠,先主时为牙门将”;“瑜兄子峻,亦以瑜元功为偏将军。”[19]最典型者莫过于《三国志》卷六《魏书·袁绍传》注引《汉晋春秋》所载审配与袁绍长子袁谭书:“昔先公废绌将军以续贤兄,立我将军以为適嗣,上告祖灵,下书谱牒,先公谓将军为兄子,将军谓先公为叔父,海内远近,谁不备闻?”[20]袁绍将袁谭过继给其兄,所以审配说袁绍称袁谭为兄子,同时又说袁谭称袁绍为叔父。从这封书信可知,在日常生活中,当时人是将兄子而不是姪与叔父联系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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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6384 总之,从传世文献看,颜氏概括的两晋以前姪不具备新义的说法有相当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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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6386 但是,史学上的证无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长沙走马楼吴简中有大量的姪称谓,细味其中之意,似乎已经有与伯、叔对称的趋势。已经出版的28000余枚吴简中,有姪称谓的多达200余枚,将其归类,大致分为以下几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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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6388 有妻鼠年卅有侄子□年□(2·2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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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6392 ·客妻母大女妾年六十二肿两足 客侄子男谋(?)年七歳(2·4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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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6396 ★妻大女纟年廿筭一 公侄子女狶年十五筭一肿两足(2·4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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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6400  妻大女汝年八十 孝侄子公乘升年卌三筭一给卒(2·4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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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6406 妻连年五十九 侄子女驰年五(1·9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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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6410 ·妻大女惟年卅八筭一 侄子男汤年五歳(2·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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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6414 妻大女姑年卅一侄子■(贡+竟)年十四踵两足(3·428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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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6418 第一组在姪前标注名字,分别为男性户主“有”、“客”之姪,显而易见,这两例中的“姪”均属新义而非旧义。第二组姪前亦有“公”、“孝”等名字,但性别并不明确。可以肯定的是,此处姪不是妻子之姪。按走马楼名籍简的记载格式,家庭成员与户主关系不同,一般在家庭成员前添加户主名字,如谢文名籍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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