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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3829 爪牙:清代县衙的书吏与差役 [:1703122849]
1703123830 一 庇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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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3832 一名新人若想要进入巴县衙门承充书吏,则首先须得到现任典吏或经书们的保举。尽管通常是由数名在册的现任书吏共同向知县举荐人选,但在多数情况下,一名被招募进来工作的新人,刚开始时都是作为学徒跟随该房某位现任书吏学习如何办理公事。通过答应为新人作保并为其以后在该房内的行事负责,那名高级别的书吏就与新人之间建立起一种庇护关系。在这种关系当中,所隐含的乃是一些有关服从与保护的互惠式义务。这种能帮新人在巴县衙门当中找到一位为自己作保者的“关系”之建立,除了可以求诸自家的血亲和姻亲,还可以借由与该新人并无亲族关系的其他书吏的举荐。后者既可以是与该新人来自同村或同乡的现任在册书吏,也可以是该新人通过其他任何的个人交往形式而认识的现任在册书吏。此外,这种关系也可以是纯粹建立在经济利益之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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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3834 虽然经书也偶尔会为新人作保,但上述庇护关系在典吏们的身上更为常见。一名新人如果能够得到典吏的直接保举而进入该房工作,那么他就不仅获得了这份工作,而且还拥有了一位有权势的庇护人。该典吏将能够庇护这名新人日后可以分派到待承办的案件,并且当这名新人日后卷入该房内发生的某些纠纷时,他会施以援手。一名庇护人为托庇于他的书吏所提供的帮助,甚至还可以延续到该庇护人从权势位置上退下来之后,就像我们先前所看到的那样,金敬修要求其吏房典吏之位的接充者不得为难那些当初是由他招募进来的书吏们当中的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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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3836 对于典吏而言,这种庇护关系的好处也同样很实在。鉴于典吏需要为其所在房内所有下属之所作所为负责,他当然愿意将一些欠自己人情的新人招募进其所在的房里工作。而且,这样做也可以为该典吏引入支持自己的骨干成员,无论是当他自己在该房内的权威受到威胁时,还是当他自己被人指控滥用手中的权力时,该典吏都可以要求这些新人与他站在同一战线并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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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3838 就像他们对共同血缘群体所做的描述那样,书吏们自己也以多种方式来描绘这种庇护关系。那些被指控有不当之举的书吏们,通常都会提及自己当初是在哪位高级别书吏的保举之下进入巴县衙门工作的。通过强调当初保举他的那名书吏履历清白并以此暗示该人品行正直,遭到指控的书吏希望能够在某种程度上借此表明自己也是正直诚实之人,从而有助于洗脱嫌疑。在这种意义上,被指控的书吏所做的关于何人是其保举者的声明,与宣称自己的亲戚在巴县衙门当中长期尽忠职守一样,都是为了起到以此作为自己人品之佐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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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3840 反过来,庇护关系也可以不是被用来证明自己清白,而是被用来暗示对方品行有失以至于可能存在滥用职权的行径。将庇护关系污名化的一种办法,乃是声称某位低级别书吏当初是超过该房惯例所允许的书吏人数限额而被招募进来的(“滥招”)。这样说无疑是想要暗示,那名被指控的书吏是一个并不具备承充书吏之资格的恶棍,而他之所以能够被招募进巴县衙门工作,只是因为其保举人试图垄断在巴县衙门某房内的资源。倘若某位书吏的庇护人后来被巴县衙门革除或屡屡遭到指控,那么当该书吏受到指控时,他往往会因为与其庇护人之间的这种关系而受到牵连。例如巴县衙门典吏张武城便是利用上述这套说辞,请求知县革除其所在房内的两名经书。他声称,该房的两位前任典吏不仅其自己被巴县衙门革除,而且全衙门内无人不知此二人惯于破坏房规。因此,张武城向知县建议,所有当初是被这两人中任何一人招募进巴县衙门的书吏,都不适合继续留下来工作。在这件事中,一名有嫌疑的经书最终被革除。(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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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3842 在巴县衙门的卷宗当中,我们可以看到大量与此类似的指控。此点表明,抨击前任典吏当初为新人作保时居心不良,被接充其位的新典吏用来作为铲除其所在房内那些惯于滋事或不与其合作之人的一种手段。(251)对于一名普通的书吏而言,他如果遭到一名典吏对其提出与上述类似的指控,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他要想为自己辩护,将是极其困难的。这在光绪二十七年(1901)一起书吏们内部发生的争端中得到了直接的展示。当时,巴县衙门刑房典吏王尚斌控告该房经书吴海珊当初是花钱从前任典吏那里买到其现在的位置,并且声称吴海珊在此之后还有种种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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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3844 当吴海珊发现自己是因为遭到上述指控才被从巴县衙门革除后,他申辩说,自己这份已经做了40年的书吏工作不仅当初是通过正当途径得到的,而且从未留下什么污点。他接着声称,在王尚斌以极为可疑的手段接充刑房典吏之位后,王尚斌至少已经招募了30名新人到该房工作,而这些人都是超出刑房按惯例所能容纳的书吏人数限额招募进来的,且未被登记在册。吴海珊还说,王尚斌不久前刚以200两银子的价钱,将管理刑房讼案卷宗的差事,卖给了一名对他阿谀奉承的书吏。不过,知县并没有被吴海珊的上述申辩所打动,而是维持了先前所做出的那个将吴海珊革除的裁决。(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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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3846 在这件事上,吴海珊所犯的错误在于,他没能制止刑房典吏王尚斌对他的孤立。一方面是王尚斌指控他滥用手中权力,另一方面则是没有任何一位同事站出来为他辩护,于是吴海珊被从巴县衙门革除,也就成了可预料到的结果。如果一名书吏要想在其庇护人被革除或役满告退后避免成为新任典吏采取敌意行动的牺牲品,那么他就需要在与前任典吏间的那种庇护关系之外,再与其他同事建立横向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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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3848 爪牙:清代县衙的书吏与差役 [:1703122850]
1703123849 二 拉帮结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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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3851 虽然对共同血缘群体或庇护关系的性质界定尚有争议,但诸如“伙”“党”“朋参”之类横向形成的圈子总是被描述为狼狈为奸与假公济私。不过,尽管其有着上述负面的形象,但派系联盟与庇护关系、亲族关系一样,都是巴县衙门内部各种运作的常见特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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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3853 巴县衙门当中某一房内的派系,可以建立在多种不同的基础之上。例如,出身同一宗族的成员可能会形成一个核心,而其他一些与他们并无亲族关系的同事也可以加入进来。又或者,一名高级别的书吏可以将一群受其庇护的其他书吏聚拢在自己身边,即便当这位庇护者离开后,此派系还继续存在。另外还有一种方式是,那些差不多是在同一时期被招募进巴县衙门工作的书吏们抱团取暖而相互支持。特别是对于那些已经在巴县衙门当中工作了相当长时间的书吏们而言,一起携手对付试图侵占其所在房内各种资源的新任典吏或者那些被大量招募进来的与自己并不熟悉的新人,这样做符合他们的共同利益。这种建立在利益基础之上的派系,其存在时间通常较为短暂,且其成员的流动性很大。他们这次因某件事情而走到一起,下次又会因为另一件事而分道扬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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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3855 尽管亲族关系、庇护关系和派系联盟各有其内在的运作机理,但在实践当中,它们之间常常相互交叠。因此,虽然某个书吏人数较少的房可能会在某一段时间内被某个亲族、庇护人或者派系所把持,但在更多的时候,巴县衙门各房的运转像是一座由既相互连锁、又彼此存在潜在冲突的忠心与利益交搭而成的迷宫。鉴于这些群体所具有的既复杂又隐蔽的特点,无怪乎就连那些有着对其加以整顿之强烈意向的知县们,也对巴县衙门当中大多数房内部的具体运转都不甚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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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3857 可惜的是,我们多少也和当年的那些巴县知县们一样对此知之甚少。即便是在像巴县档案这般内容丰富的现存档案当中,也难以找到一幅关于上述那些人际联盟是如何存在于该衙门某个房里面的连续构图,此方面的详细记载极为少见。我们所能找到的,只是一些被收录在巴县档案不同卷宗当中的未有定论的零星证据。不过幸运的是,由于有几个关于工房在光绪十九年至光绪二十三年(1893—1897)间发生的一系列纠纷的卷宗保存至今,而且这几个卷宗的完整性程度非常罕见,我们至少可以看清楚该房在上述这段时间内所发生的那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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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3859 这一系列纠纷,在工房典吏伍秉忠与该房资深经书卢礼卿之间一场旷日持久的争执中达到了高潮。它们揭示了巴县衙门工房内部错杂复杂的人际关系网络和权术斗争情况。同时,它们也展示了如下事实,亦即这些人际关系网络和联盟并非静止不变,而是动态的,会根据情势的需要而加以变动和重组。最后,我们今天还能够看到关于上述纠纷的记录,这一事实本身也表明,派系网络或亲族关系受到巴县衙门各房房规的制约,典吏们可以在有需要的时候将这些房规搬出来,以作为纠正某些事态的一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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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3861 爪牙:清代县衙的书吏与差役 [:1703122851]
1703123862 第三节 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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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3864 光绪二十年(1894),拥有20位在册书吏及数目不详的小书、帮书的工房,若论人数规模,则在巴县衙门的10个房当中排第5位。在工房的那些在册书吏当中,有好几位已在该房工作了相当长的时间。例如,从同治初年便开始来到工房工作、目前在该房书吏名册上排名靠前的经书许赞元,到这时已经在该房干了30余年;比许赞元资历仅仅稍浅一些的工房书吏,还有卢春山和卢礼卿(此二人之间无亲戚关系),他们在光绪朝之前便已被招募进工房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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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3866 工房内还招募了其他来自巴县本地三个不同家族的人员。尽管许赞元本人未曾担任过工房典吏,但他的弟弟许从典在光绪九年至十四年(1883—1888)间坐上了该位置。在此期间,许从典将其子许瑞图招募进工房担任经书。在许从典从工房典吏之位上退下来后不久,许赞元的儿子许临宪也被招募进工房。(253)但是许家人之间的关系并不总是很好,尤其是许瑞图,看起来他经常顶撞其叔许赞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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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3868 许从典得以接充工房典吏之位,并非依靠其他那些同在巴县衙门承充书吏的许家人对他的帮衬,而是得益于一位名叫曾唯承的该房前任典吏。这一事实也体现了许家人内部并不团结和睦。曾唯承似乎一直在费尽心机将自己的亲戚招募进工房工作。正如本书第二章当中所讲述的,曾唯承在光绪十六年(1890)被指控不当地将工房的几名经书从该房的书吏名册上除名。此事起因于工房的几名经书拒绝向曾唯承交付一笔被后者勒索上交的数目过高的费用。曾唯承将这些经书从工房的书吏名册上除名后,便招募了他自己的亲戚来填上这些人空出的位置。(254)到了光绪二十年(1894)时,那七八位据称当初是由曾唯承招募进来的曾氏族人中,至少还有四位留在工房,亦即其子曾子云,其两位侄子曾庆中和曾庆余,以及这几个人的堂兄弟曾勉齐。在盘踞于巴县衙门工房的三个家族派系当中,曾家人是唯一一个在伍秉忠与卢礼卿之间的冲突过程中其内部始终团结一致、共同进退的家族派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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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3870 当时在巴县衙门工房任事的,还有一些留下来的陈氏族人。从同治朝后期开始,陈家人当中曾连续出过三任工房典吏,亦即陈九江、陈宗虞及其弟陈文斌(陈文斌是许从典的前任)。在这些人的带领下,陈家人控制了工房。在那期间,他们至少将另外的六名陈氏族人招募进工房承充经书。而且,陈家人看起来还与那位在该房书吏名册上排名靠前的经书卢礼卿有姻亲关系,例如陈九江自己便娶了卢礼卿的姑妈为妻。(255)然而到光绪二十年(1894)时,陈氏族人当中只剩下两人还继续留在工房,亦即陈炳林及其弟陈炳镜。在下文将要讲述的那场冲突当中,这两兄弟始终追随在工房资深经书许赞元的身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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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3872 除了基于资历和共同血缘联系而形成的人际关系网络,巴县衙门工房内还存在着一些建立在庇护关系和派系联盟之基础上、相较而言不那么明显的效忠情形。曾唯承在接充工房典吏期间,除了招募他自己的族人,还招募了不少并非曾氏族人的新人进入工房任事。例如伍秉忠、瞿铭章、蒋听齐及蒋听齐的兄弟蒋汉江,都是在曾唯承及其侄子曾庆中的保举下,才得以进入工房承充书吏。这些人结成一党,甚至在曾唯承从典吏之位上退下来后依旧抱团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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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3874 与上述派系多少有些交叠的,是由许赞元的侄子许瑞图领头的另一伙势力。其成员包括工房经书瞿铭章、蒋听齐、侯集生与曾子云。他们当初是由不同的书吏保举,但几乎在同一时期进入巴县衙门任事。这些人当中的好几位,还与工房内的其他派系之间有着某种联系。例如,许瑞图至少当初是由他在巴县衙门内承充书吏的许氏族亲保举的,而瞿铭章、蒋听齐和曾子云则都与曾唯承的那个派系有瓜葛。尽管这个小圈子的书吏们不像工房内的其他派系势力那样容易描述,并且偶尔还会在一些冲突当中相互对立,但这些人全都是在该房内居于中层的书吏,他们都在工房当中已经工作了不短的年头。作为一个由少壮派构成的派系,其成员的共同利益,在于使该房内的那些位置和资源不至于被比他们级别高的书吏们或者新来到该房的人们所把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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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3876 埋藏在上述这些派系势力之间的潜在矛盾,在光绪十九年(1893)曾唯承从工房典吏的位置上告退不到一个月后暴露了出来。就在曾唯承从工房典吏之位上告退与新的典吏尚未被任命的那段时间间隔中,在工房书吏名册上排名靠前的经书许赞元、卢春山和卢礼卿,在陈炳镜及工房书吏名册当中排名第四的许瑞图的支持下,状告曾唯承没有归还该房典吏的印信,以及好几个正在承办的案件卷宗。他们还进一步指控曾唯承卷走了不止160两银子的案费,而这些银子原本应当在工房内分发给大家。这些人解释说,既然接充曾唯承之位的新典吏尚未被任命,那么在新任典吏就位之前,应当由他们来暂时掌管上述案卷和钱款。然而,曾唯承却将这些东西带回自己的家中。此举让这些在工房书吏名册上排名靠前的经书们担心曾唯承有可能会将这些东西用于非法的目的。虽然曾唯承争辩说,被他带回家的上述银两,乃是他自己为工房前任典吏许从典所遗留下来的一笔亏空而垫付的钱款,但知县还是很快地派出两名差役来到曾唯承家中,将曾唯承带回家的工房典吏印信、那些丢失的案卷和银两搜出并带回巴县衙门。(256)尽管这看起来不过是一桩小事,但它将会在日后引起反弹,因为曾唯承的侄子——工房经书曾庆中——一直对此事耿耿于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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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3878 表3.2 光绪二十年(1894)工房内部的人际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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