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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9055 蒙元制度与政治文化 [:1703126843]
1703129056 蒙元制度与政治文化 从“大断事官”制到中书省——论元初中枢机构的体制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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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9061 1259年秋,大蒙古国合汗蒙哥在四川攻宋前线,因伤染病而死。翌年春夏,蒙哥的两个皇弟,正在汉地率军作战的忽必烈和留镇漠北的阿里不哥先后宣布即大汗宝位。双方间延续四年的汗位争夺战争以忽必烈的胜利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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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9063 中统年间这场汗位之争,远远超出了应由谁来继任大汗这个问题本身所具有的意义。忽必烈动员和倚靠中原汉地的军事、政治资源,最终夺得大汗地位和“大蒙古国”国号这笔政治遗产[1],有力地推动了大汗统治重心南移的历史过程,因而从两个方面给予大蒙古国的政治发展以不同程度的影响。一方面,此种政治地理的变动,使大汗对远在漠西的术赤和旭烈兀等后王的四个兀鲁思更加鞭长莫及,因而更增强了它们相对独立的倾向,并最终使它们各自从大蒙古国的组成部分演变为分别处于“黄金氏族”各支后裔统治之下的互相独立的国家。从旭烈兀到伯都,波斯蒙古诸汗相对于蒙元王朝的大汗一直自称伊利汗(il-khan,译言地方的汗、臣属的汗),但到合赞汗(1295年即位)时终于也采取了合汗(qa’an,即大汗)的称号。在钦察汗国,汗的称号被大汗所取代发生于1342年札尼别即位时[2]。另一方面,大汗兀鲁思的“内地”而今从漠北草原转移到中原汉地[3],又从主、客观两个方面极大地增强了大蒙古国制度体系更积极地接纳汉制影响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元初行政中枢的体制演变,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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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9065 漠北时期,大蒙古国执掌民政的最高官员是也可札鲁忽赤(yeke jarghuchi),译言“大断事官”。大蒙古国的行政中枢即由一名或数名大断事官及所属必阇赤(bichikchi,译言文书官、书记官)所组成。从窝阔台汗开始,燕京、别失八里等地即有由大汗派遣的最高行政官长驻,负责总揽当地民政;中原汉人以金代的行台尚书省制相比附,称之为“行尚书省”。掌管汉地行政财赋的“行尚书省”首长,就是大断事官。大断事官制在忽必烈即位最初仍一度被沿用。此后不久,元廷很快就以燕京大断事官的必阇赤班子为基础,建立起一个汉式的中枢分支机构,使它担负起对华北全部的实际控制地域实施行政指导的职责。这个新官衙被称为“燕京行中书省”。中统二年,以燕京行中书省的建构和任职其中的人员为基础,元廷对建国伊始就已经宣布成立、但几乎只在名义上才存在的“中书省”进行充实、调整,从而真正使它能担负起政府的行政中枢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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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9067 根据以上的简要概括,我们可以看到:一、《元史》有关中统元年先立中书省、而后才建燕京行中书省的说法虽然不能算错,若从它们发挥实际功能的角度来看,其实中书省的真正建立,倒是以燕京行中书省作为其组织基础的。二、元初行政中枢从大断事官机构演变为中书省,并不是为大断事官制改换或者重新创制一个新的汉语译名的问题,而恰恰反映了元代中央官制的主干部分从蒙古旧制向中原王朝传统体制演变的实质。三、唐宋时期的三省制在金代后期演变为一省即尚书省制,元朝虽然效仿金代以一省总政务,却名之以中书省而不称尚书省,也正因为后者在当时早已被比照为蒙古旧制中统领国家行政的大断事官机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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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9069 本文拟就蒙元王朝行政中枢由大断事官制到中书省的演变问题,作比较详细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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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9075 蒙元制度与政治文化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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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9077 《元史·百官制》概括蒙古初期的中央官制说:“惟以万户统军旅,以断事官治政刑,任用者不过一二亲贵重臣耳”。蒙语札鲁忽(jarghu)译言法庭、听讼。但大蒙古国时代札鲁忽赤(即断事官,又译作“断公事官”[4])一职不止是司法官,而是“总裁庶政”,全面负责户籍、赋敛、狱讼和监察的中央执政长官。建国之初任断事官的是失吉忽秃忽和别里古台两人。前者被封为“古儿迭额列因札儿忽[赤]”(gürde’ere-yin jargh[chi],译作“普上的断事[官]”)[5]。这个称号在忽秃忽之后未见有他人使用。别里古台的蒙语官号史书不载,或许就是也可札鲁忽赤,即大断事官。当时在断事官之前冠以“大”或“普上的”之类辞语,似为表明系由大汗委任,而区别于代表各支宗王的一般断事官。后来,大断事官亦转指高于一般断事官的上级断事官。唯汉文史料对二者区别并不严格。如《元史》称忙哥撒儿为蒙哥朝的“断事官”,波斯语文献则作“大断事官”(yārghūchi-yi buzurg),“诸札鲁忽赤中大的和最有力的异密”(amīr-ī buzurg wamihayan yārghūchiyān)[6]。《元史·别里古台传》的撰者当即依上级断事官的含义理解传主的官号,所以说他“长札鲁火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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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9080 窝阔台即大汗位后,除了忽秃忽,汗庭大断事官还有额勒只吉歹。《元朝秘史》第278节记窝阔台的诏令说:“众官人每额勒只吉歹为长着,额勒只吉歹的言语依着行”。学者们都同意,此人与《黑鞑事略》中的按只,即1247年被贵由指派领军西征的野里知吉带是同一个人[7]。作为窝阔台系的亲信,他在乃马真称制(1242—1245年)时期及贵由初年很有可能连任大断事官之职。此外,大约是在1234年忽秃忽调任中原汉地后,大必阇赤镇海也擢任窝阔台汗庭的断事官。窝阔台末年,汗庭大断事官还有昔里钤部和也速折儿两人[8]。作为执掌天下庶务的最高行政长官,断事官、尤其是大断事官在元代汉人眼里,相当于中原官制中的宰执,因此称他们为“国相”或“丞相”[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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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9082 漠北时期的“丞相”与“中书右丞相”、“中书左丞相”一类官员区别甚大,后者是自从窝阔台“改侍从官名”后给予汗庭大必阇赤们的汉式官号。但是因为“丞相”与中书右、左丞相等在汉语语境里的意思相近,尤其因为大必阇赤乃是协赞大札鲁忽赤处理政务的主要助手,而蒙古旧制中又缺少专制君主官僚制下严格的等级观念,所以这两类官职从元代前期即已开始混淆了[10]。在有关漠北诸汗时期由大必阇赤升任或兼任大断事官的若干人物如镇海、孛鲁合等人的史事记载里,这一类混淆更为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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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9084 《元史·镇海传》谓:“定宗即位,以镇海为先朝旧臣,仍拜中书右丞相”。这段话很容易被误读作,镇海在贵由朝被恢复了他在窝阔台前期担任过的大必阇赤(“中书右丞相”)的官职。但是,从《世界征服者传》记载窝阔台朝史事时,曾提到“镇海、?儿纳勒和众札鲁忽异密中的其他一些人”(jīnqāī wa ?ārnāl wa jam’ī dīgar az umarā-ī yārghū)[11],可知镇海当时业已位至相当于丞相的大断事官。伊利汗朝称丞相为wazīr,有时也叫nā’ib。所以《史集》又先后称镇海是窝阔台汗的wazīr-i buzurg(译言大wazīr)和贵由的na’ib[12]。若以上引穆斯林史籍为参证,则又可知汉文的《镇海神道碑》谓碑主曾为“札鲁花赤”实非无根之说[13]。所以镇海在贵由朝所担任的“中书右丞相”,实当为大断事官。孛鲁合的情形颇与镇海相似。他在蒙哥即位时拜“中书右丞相”,亦即出任大必阇赤,而与大断事官忙哥撒儿“密赞谋议”。1253年至1254年间,忙哥撒儿病酒而卒之后,史称孛鲁合“领中书省,终宪庙世,权宠不移”[14]。此处所谓“领中书省”,似已用指由孛鲁合继任的大断事官职务而言。恰在此时游历漠北的欧洲教士鲁布鲁克,明确地称孛鲁合是“大文书官和法官”,证明他实以大必阇赤身份兼任断事官[15]。《至元辨伪录》卷3称呼此时的孛鲁合为“丞相钵剌海”。此处的“丞相”,应指大断事官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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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9086 到现在为止,我们业已述及漠北时期尚可考见的大多数汗庭大断事官,兹复列简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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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9091 ① 《雪楼集》卷25,《爱鲁先世述》:“定宗即位,又命公(按指昔里钤部)与合答为也可札鲁火赤。丁未年,又命与牙老瓦赤为也可札鲁火赤,治事于燕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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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9093 ② 《元史》卷3,《宪宗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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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9099 蒙元制度与政治文化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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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9101 除了设置于漠北“龙庭”即“在内的兀鲁思”(qol-un ulus)的大断事官机构以外,征服各农耕城郭国家之后,大汗又先后在中原汉地、畏兀儿与河中,以及阿母河以西这三大区域之内分别建立总领当地政务的首脑机构。汉文史料称这些首脑机构为“行尚书省”。自此,汗庭断事官的直接辖理范围基本上局限于漠北本部,而三个“行尚书省”则在本辖区内被赋予几乎与中央大断事官相对等的权限,并且直接对大汗负责[16]。在中原汉地,这个首脑机构实质上就是蒙古制度中的大断事官衙署的分支机构。它最早开始于1234年窝阔台以汗庭大札鲁忽赤失吉忽秃忽改任中州断事官之时。这件事标志着大汗政权对新征服地区统治的进一步秩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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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29103 在华北各地拥有封邑的诸王和勋贵,也都向中州断事官派遣代表各自封主的断事官,以便在处理本位下或投下封邑内的有关事宜时,与大汗的断事官“会决庶务”。所以姚燧追溯漠北四汗时代的史事时写道:“诸侯王与十功臣既有土地人民,凡事干其城者,各遣断事官自司,听直于朝”[17]。《元史》提到真定有“本路断事官”,又有“平阳道断事官”,蒙古忙兀部有“本部断事官”等,就是代表了封邑分别在真定路、平阳道、泰安州的拖雷、拔都、畏答儿等诸王位下或投下而“听直于朝”的断事官们[18]。邢州是著名答剌罕启昔礼后人的封国。月赤察儿从祖脱兀脱和赵瑨尝“以断事官镇邢”,似即代表启昔礼家族莅事彼地[19]。此类断事官有时还以一身而兼任该投下封邑的达鲁花赤。贵由、蒙哥时,昔里钤部即在担任贵由封地大名路达鲁花赤的同时,“遇至燕,则行也可札鲁火赤事”[20]。布鲁海牙在窝阔台朝以真定路达鲁花赤兼授燕京断事官[21],显然也是代表拖雷后妃唆鲁禾帖尼位下莅任是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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