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3210529
县乡中国:县域治理现代化 县级执法权怎么下沉
1703210530
1703210531
创新机制是在既有体制资源约束条件下,通过县级党政权威,改变体制资源流动、运作方式,达成体制资源与治理事务之间的有效对接。该方式需要领导有创新创造精神,需要对体制运行和治理事务有深刻研究;不增加编制、人员,需要充分调动和合理配置既有工作人员;因为“一块钱掰成两半用”,使资源得到合理、充分利用。
1703210532
1703210533
解决责权利不匹配问题
1703210534
1703210535
在B镇调查到这么一个案例。某厂大型生产设备被上级卫星遥感监测到,属于污染源需要拆除。县生态环境局要求乡镇限期拆除。但是,乡镇没有执法权,只能做工作。而工厂投入几百万元的设备,不可能说拆就拆。于是,乡镇做一点工作,工厂就象征性地拆一点。但是,只要一天不拆,卫星就能监测到,上级就会经常向县里下发整改通知,并可能进行问责。分管领导和县生态环境局压力很大。县委书记注意到了这件事,三次下来督促检查。最后,工作落实到了驻村工作队身上,直接负责人则是驻村副职和村小组组长。
1703210536
1703210537
此事如果是放在过去,引起县委书记重视后,最普遍的做法是县里由分管领导牵头,成立包括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工商局、公安局等在内的联合执法小组,到属地联合执法,乡镇、行政村给予配合。但基于属地管理原则,从县委书记、分管领导到生态环境局局长都认为此事是乡镇的责任,施压让乡镇自行解决。乡镇没有执法权,不敢轻易动——一动就是违法。所以,乡镇党委书记对“属地管理”做法很恼火,认为“属地管理”就是上级部门、领导脱卸责任。
1703210538
1703210539
对于生态环境局来说,它也有它的苦衷:
1703210540
1703210541
一是生态环境局自己的事情也很多。包括:每年年初上级布置给它的“规定动作”,被称作“十大任务”;它自己每年还要依据本县环保实际定下所谓“八项行动”之类的工作计划,这是“自选动作”;还有上级、县里交办下来的临时性任务。局里的人力、物力主要用于完成这些任务,已经是捉襟见肘了。对于上级反馈、社会反映的乡村两级的环保问题,生态环境局认为是多出来的烫手山芋,自然不愿意接这个茬,以属地管理原则让乡村两级自己解决是最省事的方式。
1703210542
1703210543
二是如果生态环境局要下去执法,需要其他执法单位配合,县一级领导协调才成,这也是个麻烦的事情,否则它单一部门执法较困难。即便能执法,涉及如此重大的利益关系,出了事情如群体性事件、人命案、上访上告等怎么办,生态环境局负不了这个责。所以,生态环境局也愿意执法权下沉,让乡镇解决属地的事情,它关注自己的几个“动作”就行。
1703210544
1703210545
在新一轮的机构改革中,县级执法权下沉成为趋势,各地乡镇开始建综合执法机构(大队、中心、局)。从理论上讲,执法权下沉给乡镇赋权,有利于解决乡镇“事责权利”不匹配问题,对乡镇工作有利。即使执法权不下沉,属地管理原则下这些事情也得乡镇来做,乡镇有执法权的话就更好做。
1703210546
1703210547
执法权下沉乡镇要解决的问题
1703210548
1703210549
执法权能不能下沉,首先要解决以下五个问题:
1703210550
1703210551
一是配套性权力是否下沉问题。也就是与处罚权配套的审批权的问题。执法单位处罚权下沉了,但是审批权没有下沉,上面审批时就不会考虑执法情境问题。这样很容易出现上面为了工作政绩将审批放宽的情况,无形中增加了乡镇执法任务和困难。还有这样的情况:一个部门的权限下沉,需要其他部门权限下沉配合,才能落地。比如婚姻登记,省市为提高服务群众质量,将该权限下放到乡镇,但是与之配套的公安系统的信息查询权限并未下放到乡镇,乡镇民政机构就无法行使婚姻登记权。
1703210552
1703210553
二是任务下沉、资源不下沉问题。伴随着执法权下沉,许多职能部门也将本来是自己分内的事情一并下沉到乡镇,自己只负责监督、检查、考核乡镇的工作,使得乡镇平添很多工作。但是同时,职能部门相应的执法配套资源却没有下沉,包括执法人员、执法设备、执法经费、执法技术、执法资质等。执法是抬轿子生意,必须两个人协同。执法资源不下沉,执法主体都没有,乡镇自然“接不住”下沉的执法权。另外,上级下沉的主要是些消耗乡镇资源的执法事项权项,而有罚没收益的事项权项则没有下沉。因而乡镇执法的积极性并不高。
1703210554
1703210555
三是乡镇兼运动员、裁判员角色问题。乡镇政府是与基层社会接触最密切、最频繁的一级政府,乡镇干部与基层群众在利益关系、社会关系上相互交织深嵌,乡镇要扮演基层利益“当家人”的角色。这意味着执法者与执法对象联系紧密,难以摆脱执法者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嫌疑。而部门执法是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权力,维护国家利益。执法权下沉到乡镇,乡镇就要代表国家执法,而执法对象又都是“自己人”,乡镇哪里下得了手?据调查,市场监管所划转乡镇管理后,监管所查办各类案件的数量直线下滑,大部分监管所全年案件办理量为零。
1703210556
1703210557
四是乡镇执法权滥用监管问题。在20世纪90年代末曾出现一波执法权向县级上收的趋势,原因是乡镇执法权监管难,容易带来执法权滥用问题。典型的是公安执法权,派出所隶属乡镇,乡镇滥用警力暴力执法、违法创收等,在基层造成恶劣影响。为防止执法权滥用,国家才上收执法权。新一轮执法权下沉的执法环境大为改观,主要是基层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县乡监督问责体系完备、政府运行规范化程度提高。这样可避免一些执法权的滥用。但“山高皇帝远”,乡镇仍不免会有执法权滥用问题。
1703210558
1703210559
五是下沉后有没有事可做的问题。在东部地区,由于市场经济发达、外来人口大量流入、农村宅基地稀缺、城乡一体化程度高,乡村执法的密度高,执法权下沉有需求。执法权下沉要处理的不是偶然性的、个别性的案件,而是成规模,有规律性、日常性的案件。否则,执法权下沉的成本高、效率低,不划算。
1703210560
1703210561
但是,在中西部农业型乡镇,大量农村人口进城务工,集镇工商业不发达、人口密度不高,需要执法的事项很少。目前,中西部乡镇执法压力集中在农村违规建房,但即便是这个事情,通过乡镇驻村工作队也可以将大部分违规建房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其他需要执法的案件多是偶发性的。通过做工作、劝说,或者职能部门下乡执法,较大的执法案件通过联合执法就可以解决。从调查来看,有些乡镇已成立了综合执法机构,但人员多数时候闲置,往往被乡镇抽调干执法之外的事情,如驻村、征地拆迁、重点项目落地等。
1703210562
1703210563
变体制还是创机制?
1703210564
1703210565
扩权强镇、执法权下沉是东部沿海的经验。中西部农村的执法案件确实也在增多,但并没有多到需要乡镇增设综合执法机构的地步。
1703210566
1703210567
许多中西部乡镇没有行政执法案件,特别是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属于正常现象。一些综合执法案件是因为小问题不断发展成大问题、普遍性问题之后,才引起县乡主要领导重视,从而启动综合行政执法,通过运动式执法的方式解决问题。而大部分微小的执法案件面不广、影响小,要么被掩盖、忽视,要么通过乡镇的管理工作、思想工作得到解决。
1703210568
1703210569
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对环保、国土、安全、依法行政等方面的要求提高,中西部乡村的执法案件也在不断增多,乡镇面临的任务数量、执法难度、问责压力增加,过去粗放的管理方式、工作方式已经不适应新的执法要求,因而对执法权的诉求越来越大。在东部地区,许多乡镇的人口规模、资源体量、行政执法案件数量比得上(甚至超过)中西部的县市,因而对执法权下沉的需求很大,地方政府首创扩权强镇、下沉执法权,并成为全国经验。国家希望在中西部地区也推广东部地区的经验,解决中西部地区乡镇对执法权的诉求。
1703210570
1703210571
然而,扩权强镇是一个体系,可以解决执法权下沉带来的配套权力、执法资源、执法监管、案件规模等系统问题。而单纯的执法权下沉无法解决系统问题,进而可能达不到制度设计的原初效果,还可能带来新的问题。从调查来看,目前主要问题包括乡镇任务量剧增、部门主责变监管、执法资源闲置、成本收益不成比例等。
1703210572
1703210573
那么,怎么解决中西部乡镇行政执法案件增多,但又没有增多到需要增设综合执法机构程度的问题?北京平谷区首创的“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值得借鉴。
1703210574
1703210575
平谷区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需求在增多。综合行政执法需要县级领导出面协调相关部门,制定行动方案,在特定时间内进行联合执法。在案件只有个别的时候,这种方式成本低、有效率。但是,如果每个乡镇每年都有多起甚至上十起需要联合执法的案件,在一个县规模就较大,再由领导协调、组建临时联合执法队下乡执法,则成本很高,效率也低,难以满足乡镇的执法需求,也会耗损领导的注意力资源。
1703210576
1703210577
为此,平谷区就创造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机制给予应对,即街道、乡镇只要有综合执法需求,就可以通过县级平台向相关部门发出请求,相关部门再根据乡镇的要求派执法人员在特定时间、地点报到执法,否则就会遭受县级处罚。“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好处有:
[
上一页 ]
[ :1.703210528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