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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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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程成信另一“大手笔”是提出规划并实施了“大队部一条街”。此街将北塘自然村西端的程村小学、江北自然村的牌坊以及程村“大队部”,与隔着一条宽约7米河涌的渡桥圩镇老街连接起来[2],成丁字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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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基本规划思路倒不复杂,大体上就是沿着程村“大队部”门口马路,两旁各划出20米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然后将之分割成大门朝马路但与马路隔5米,规格为宽8米、长15米的宅基地,规定建房者必须沿着村委会划定的红线建设,但对建房高度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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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简单的规划实施却并不容易。首先,它就遇到了土地使用性质转化的困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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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马路属于大集体时期的产物,在土地管理的地籍上已属于建设用地之外,马路两旁的土地要么是耕地,要么是梧桐江故道而被视作园地(在村民眼里属于旱土)。1992年,程村“大队部”建设地基约300平方米(含办公楼后的小院子和池塘),占用的是梧桐江故道上的园地。因此,它也属于农业用地转建设用地,后在渡桥镇领导的协助下,象征性地缴纳了一点费用,在梧县国土局办理了用地手续。此时“大队部一条街”建设,涉及约4亩园地、4亩耕地。梧县国土局根本给不了这么多建设用地指标,而且,即使有这么多指标,按照规定也需缴纳超过20万元的税费。程成信等人以农村宅基地的名义将此项目报到梧县国土局,国土局迟迟未批。此后,程成信等人干脆采取了先斩后奏、事实占用的办法。其他村干部有所担忧。程成信则坚信,只要农民把房子建起来了,且人数众多(涉及50户左右),梧县国土局就不可能强拆农民的房子,所以应该“赌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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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的事实证明,程成信“赌”赢了。在程村“大队部一条街”建起来之后,梧县国土局也无可奈何,加之渡桥镇领导做工作,程成信本人也请了几位程村籍在梧县相关单位任职的人帮忙说情,程村村委会最后交了5万元了事。梧县也并未给程村“大队部一条街”办理用地手续,只是默认了已占的事实。所以,程成信表示,那5万元钱究竟是手续费还是罚款,性质其实不明,但总之此后村委会未因此事招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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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地的问题上,程成信等人也遇到了麻烦。为了避免村委会直接面对村民,程成信说服了渡桥镇的主要领导,自一开始就宣称这是镇政府的小城镇建设项目,以镇政府的名义征地。作为交换条件,程成信代表程村干部表态,在镇政府拟将建设“府前路”的工作中(因在镇政府门口,当地老百姓称之为“政府一条街”或者“衙门一条街”),将尽力配合工作。当镇政府开出耕地每亩5万元、旱土每亩2万元的征地价格之后,遭到了所涉江北自然村农户的抵制。镇政府组织了若干轮座谈,其中镇委书记亲自参与的座谈即有两次,并在其中一次座谈中与程守智产生了口角。最后,镇政府与被征地农户达成协议,耕地每亩7万元、旱土每亩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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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程成信等人开始按照规划图纸出售宅基地,每块门面房地基120~200平方米,根据位置不同售价2万~4万元,预先交款50%,宅基地交付后再交另外的50%。同时,他们又跟购地农户签订协议,农户需在农历1997年底前至少建好第一层楼。如程成信所料,不少村民有买宅基地的需求,而且由于该地段临近圩镇,交通方便,所有宅基地不到10天即被一抢而空。有好几个农户甚至同时买了2块。在获得农户的第一笔预付款后,程成信请了工程队将所征之地进行平整,使之高于马路约20厘米,同时建好宅基地后侧靠田野的沟渠,并用钢管将渡桥圩镇的自来水引到每片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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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上半年,程村“大队部一条街”基础设施基本建成。在此过程中,程村村委会未出一分钱,还赚了10多万。至于具体数据,所有参与此事的村干部均表示已经记不清了。程成信表示,后来这笔款用来装修了“大队部”办公楼,垫交一部分“农业税”(含附加),因为当时有一部分农民因农业税附加越来越高或其他原因,拒绝或拖延缴纳“农业税”,而县政府却要求镇政府必须每年交清,并将之与计划生育同样列为“一票否决”的范围。不少村民则怀疑,在此过程中程成信等村干部肯定有贪污行为。但同时他们又表示,“具体什么情况,搞不清楚,管不着,也懒得管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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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在1997年上半年,渡桥镇政府启动了约1000米的“府前路”建设计划。除了其中一部分土地属于渡桥居委会,以及镇政府大门左右侧各2个门面房归政府所有之外,其建设模式与程村“大队部一条街”一模一样。先是镇政府从渡桥居委会居民和程村、圩郊村委会村民手中征地(但主要来自程村),然后镇政府基于规划图卖宅基地,并用居民购买宅基地的预付款搞好土地平整及通水、通电工作,最后在宅基地交付给居民之后收取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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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有了程村“大队部一条街”征地价格作参考,以及程成信等村干部努力,程村的征地工作很顺利得以完成。不久后,圩郊村委会少量土地也以同样价格得以征收。但在涉及渡桥居委会征地时,出现了争执。一开始镇政府声称与程村耕地同价征收,但居委会的居民纷纷表示反对,理由是他们的土地原本就是城镇建设用地的性质。这意味着,镇政府无需向梧县国土局缴纳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税费,也可办得土地使用证。最后,渡桥居委会约1.2亩地以11万元的价格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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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干部和不少村干部深知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性质差别,共有十几个镇干部和村干部优先挑选了位于渡桥居委会土地上的宅基地,并在盖房后办理了房产证。而其他购买宅基地的居民,以及原来购买程村“大队部一条街”宅基地的村民,根本不知道自家住房还需办理房产证一说。直到1998年底,梧县根据上级要求进行了第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渡桥镇政府趁机将这两条已违规建起来的街道,以及未来打算在镇政府附近建的几条街道所需用地,全部规划成了建设用地。如此一来,宅基地上的建筑便可以办理用地手续,梧县国土局为了让各乡镇支持规划工作(用镇干部的话来说是“共同做局”),应付上级检查需要,对已成事实的建筑一律未收税费即办理了用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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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2000年,渡桥镇政府如法炮制,在圩镇老街与府前路之间、镇政府左侧,再建了2条约700米的街(3排房屋),并新建了一个敞篷式钢筋混凝土结构的集贸市场。其征地价格与程村耕地征收价格大致相仿,但因本已在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内,购买宅基地的居民比以前几条街的居民更顺利地拿到了房产证。渡桥镇的小城镇建设迅速出现了一个质的飞跃,于2000年受到了梧县城乡规划局的表彰,被授予小城镇建设先进单位称号。有镇干部对此评论道,应该感谢国土局用足了政策,为渡桥镇“打擦边球”做了很多后续工作,而“要做出点成绩来,只能剑走偏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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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初,在梧县组织的乡镇干部招考中,程成信考上了渡桥镇城乡规划办公室(简称“规划办”,与镇国土所合署办公)。这在当年被梧县作为重视“三农”工作,从优秀的村干部中招录乡镇干部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典型事例。程成信进入规划办,属于事业编制,每月工资2000元左右,所做工作与担任程村支书时一模一样,主要就是为小城镇建设征地,及建设监督工作。另外,程成信与国土所的同事陈金华参与了渡桥镇1998年的第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程成信曾解释道,渡桥镇领导之所以会将他招录进规划办,主要就是看重他在小城镇建设中,有能力为镇政府征地。而“一直有一个吃国家粮的梦”的他,欣然接受了这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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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程村“大队部一条街”建设时,程成信就已经知道镇政府即将要启动“府前路”建设。所以,在协助镇政府给江北自然村被征地农户做思想工作时,程成信一再声称,他完全是为他人作嫁衣裳。但在其后的“府前路”建设中,程成信和其他镇干部一道优先买了一块征自渡桥居委会的宅基地,几乎正对着镇政府大院门口,位置很好。然后,程成信盖了三层楼,一楼作为门面房出租,二、三楼自住,内部装修在当地属一流。而他家在江北自然村高达4层的楼房,则几乎闲置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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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渡桥镇的街道建设,不少程村村民和渡桥居委会的居民都声称,那时候镇里的几个主要领导肯定捞了不少油水。不过,对此他们给不出什么证据。在他们的印象中,当时镇信用社主任“千真万确”赚了大钱。原来,1998年渡桥镇政府虽然在“府前路”宅基地上赚了一笔钱,但很快全部用在“府前路”街道硬化上,还倒贴了不少钱(程成信认为,这毕竟是一个“政绩”“亮点”,因此镇领导还是划得来)。再加上,当时不少村委会无力再垫交农业税及附加,梧县信用联社也统一禁止其所属乡镇信用社再贷款给村委会。渡桥镇政府不得不东拼西凑一部分资金,用于垫交农业税及附加。由此,2000年,渡桥镇政府以30%预付款的形式将两条新建的街道硬化工程发包,要求承包方垫资70%,政府分3年还清承包方垫款。渡桥镇信用社主任以私人的名义承接了这一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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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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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程成信看来,渡桥镇政府、程村村委会实际上跟农民是一样的,都是在土地里“揾食”(讨生活)。他表示,政府收入的来源当然靠工商、地税,但是好几笔大买卖其实都还是靠土地。在渡桥镇这样比较落后的地方,这是政府赖以生存的根本。在程成信任职期间,镇领导换了好几届,不同的领导却都喜欢说“掘地三尺也要怎么样怎么样”之类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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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程成信回忆,大约在1993年及以前,渡桥镇政府还能从“三提五统”中拿到一点钱,外加少量税收返还,基本上可以维持政府运转。另外一个重要因素,如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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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时候政府开支也小,只有一部小车。其他的干部上班连摩托车都没有,都是自行车或者走路。大部分干部都住在政府大院里。不像后来,虽然大院里也给安排了房子,但基本上只有值夜班的时候才住,平时都住在城里,每天来回。(仿照学校)前面这种我们叫“住读生”,后面这种是“走读生”。我进规划办的时候,政府就有五六台小车了,书记、镇长都有专车,其他几个副职共用一台,计划生育办一台。我们国土所、规划办也有一台,但其实基本上都是镇领导在用,我们用不上。我住在村里,骑摩托车上班,每个月报销50块汽油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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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成信还提到,1990年代那十几年,渡桥镇水利站、财政所、计划生育等部门的人员增加了约2倍。这部分人员的工资绝大部分靠镇政府自筹,在他进入政府工作时,这个数字每年已达80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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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急剧增加的开支与日益萎缩的“三提五统”形成了尖锐的矛盾。同时,在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口号下,几乎所有村委会均出现了亏空,渡桥镇政府一并也债台高筑。而雪上加霜的是,自1995年起,渡桥镇开始面临税收任务倒算的局面,即每年能够完成多少税收并非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而是由梧县提出数字,渡桥镇必须将之作为“一票否决”的任务完成。上级提出的税收数据年年涨,而渡桥镇的经济并没有出现同步增长,以至于完成税收任务越来越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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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成信后来颇感后悔,不该相信书记、镇长的话,进了镇政府工作。因为,正是在1998年,渡桥镇政府遇上了前所未有的困难,除了镇干部全员出动加班加点催收税费之外,还聘请了若干“协税员”。在程成信看来,这些“协税员”大部分都是人们常说的“烂仔”。“多管齐下”之后,渡桥镇税收进度略有加快。但按照税收“双过半”的要求(6月底前需完成当年税收的一半),6月中旬,渡桥镇仍有近100万元的缺口。于是,镇委班子会议决定,全体干部“主动出击”,到梧城和城郊等税源充足一些的乡镇去“拉税”,“掘地三尺”也要找到足够的税源完成任务。程成信介绍,“拉税”的手法主要以减免税收的方式,诱使一些企业将地税交至渡桥镇地税所。原本说每个镇干部都有任务,但后来实在完不成的,镇领导也没办法。最后,镇委书记和镇长不得不亲自出马,找到城郊镇的领导“买税”。城郊镇早已远远完成上级分配的税收任务,故有余力划拨了60万元税收额度,算在渡桥镇名下。作为回报,渡桥镇支付城郊镇5万元征税“工作经费”(在镇干部口头语中为“辛苦费”)。程成信表示,因为两个镇委书记关系“铁”,这笔交易才能达成且价格这么便宜,否则即使能成,其成本也将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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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下半年,渡桥镇加大了招商引资力度,镇政府征地并搞好“三通一平”,然后以比低于城郊镇数倍的地租甚至零地租,引进了20余家石材企业。为降低成本,渡桥镇政府将这些企业布置在了国道边,因此只要征地、平整土地并通电、通水即可。为此,程成信被镇领导找去谈话好几次,被要求“千方百计”地发挥好本地干部的优势,协助镇领导做好征地工作。对此,程成信曾回忆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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