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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天子的权柄——董仲舒的封建大一统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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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物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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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画像。董仲舒(前197—前104),广川(今河北省)人。专治《春秋公羊传》。曾任博士、江都相和胶西王相。汉武帝时,上书“天人三策”,被武帝采纳。还提出“三纲五常”的封建伦理和人性三品论,宣扬历史循环论。著《春秋繁露》及《董子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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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西汉信都广川(今河北省枣强县)人,约出生于公元前179年,为人正直,精通五经,尤其是《公羊春秋》。据说他家中有一个花园,能够自己读书而“终不问家产”,三年未曾窥视花园一眼,因此他应该至少出身于中等地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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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主要活动于景、武之世,是西汉初期著名的公羊学大师,在政界和学界均有极大影响。汉景帝时,董仲舒为博士。汉武帝元光元年,下诏举拔全国贤良,并亲自选拔,董仲舒做了三篇对策都深得汉武帝的赏识,因此被委任为江都相。江都王刘非是汉武帝的哥哥,是个好勇之人,有夺取中央政权之心,而且希望董仲舒能够助他一臂之力。但是董仲舒主张大一统和中央集权,于是劝喻刘非“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最终使其放弃了篡逆的想法。后来董仲舒受到丞相公孙弘的排挤,原因在于董仲舒看不惯他的阿谀奉承从而导致了公孙弘的嫉恨。因此,在公孙弘的怂恿之下,汉武帝派董仲舒做胶西王刘端的国相。刘端曾经多次杀害自己的国相,公孙弘的意图就在于借刘端之手除掉董仲舒,达到自己排除异己的目的。公孙弘没有想到的是,董仲舒凭借其名声和才能使胶西王刘端为之折服,对董仲舒礼遇有加。尽管如此,董仲舒仍然担心时间长了会得罪胶西王,于是称病辞职,专心在家著书立说。即便如此,“朝廷如有大议,使使者及廷尉张汤就其家而问之,其对皆有明法”(《汉书·董仲舒传》)。老年后他终老于家,葬于长安西郊。汉武帝有一次经过其陵墓还特意下马致意,他的陵墓也因此被称为“下马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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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现存的著作主要有《春秋繁露》17卷82篇,以及保存在《汉书·董仲舒》中的《天人三策》。他的其他许多著作都已经散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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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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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创建政治学说有两个认识前提:一是对西汉时代政治弊害的基本估计,另一是对整个社会的整体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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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为西汉谋求长治久安,是董仲舒政治理论和政策的出发点。基于这样的愿望,董仲舒从宏观上对整个社会进行分析,试图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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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的体系与天人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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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古时期就有天命、上天等神学的观念,但是三代之后这个观念就慢慢淡薄了,君权神授的理论也受到冲击,先秦诸子百家的思想中就没有神学理论的踪影。孔子说过“敬鬼神而远之”的话,荀子也说“人定胜天”。汉朝建立之后,为了增加自己统治的合法性,巩固和稳定统治,天神观念又逐渐开始流行,例如关于汉高祖刘邦是“龙种”的说法等。为了迎合这种统治的需要,董仲舒也开始臆造所谓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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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构造人类社会有三个基本要素:天、地、人。董仲舒将人类社会和天地宇宙视为一个整体,人的物质、精神生活都离不开天,如何调节天人关系成为这个理论的基本出发点,从而形成独具特色的天人政治论——天人合一。董仲舒从春秋中归纳出一条基本原则:奉天而法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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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涵容整个宇宙社会,由“天地阴阳金木水火土人”十项内容组成,叫做天端或天之数,又叫十端。天是无所不能的总神领袖,万物都是天生的,包括人在内也是由天创造的,这就是董仲舒的“人副天数”论。就是说,人是符合天的,天是人的曾祖父,所以董仲舒在他的《春秋繁露·人副天数》中说:“是故人之身,首坌圆,象天容也;发,象星辰也;耳目戾戾,象日月也。口鼻呼吸,象风气也;胸中得知,象神明也。腹饱实虚,象百物也。百物近地,故腰以下,地也。天地之象,以腰为带。颈以上,精神尊严,明天类之状也。颈以下者,丰厚卑辱,土壤之比也。足布而方,地形之象也。”即人的样子是符合天的样子的,因为人是天创造的。董仲舒甚至认为人的五脏和四肢符合天的五行四时,人的喜怒哀乐变化也类似于天的春夏秋冬四时变化,所以一年有三百六十五日,人就有三百六十五块骨头;天有湖泊河流,人就有孔窍血脉。总之,人的形体和内在的道德、情感、意志都是从天那里演化而来的,天和人外在相同、内在相通,小而为人,大而为天,天人一也。事实上,董仲舒是按照人的样子来想象天,而不是天根据自身的样子创造了人,因此在董仲舒的理论中,天事实上是人的副本,而不是人是天的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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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的天人合一将天视为某种神秘主义的人格化,使儒学成为一种理性和神秘主义的混合物,从而使儒学本身具有类似于宗教的束缚力。“天人合一”理论标志着先秦儒学向神秘主义转化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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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君权至上和天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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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董仲舒天人合一的理论,天创造了人,因此也必然要统治人。天的统治不是直接施加的,而是通过天在人间的代理人——君主来实现的。这就引出了君权神授的观念,就是“天以天下予尧舜,尧舜受命于天而王天下”(《春秋繁露·三代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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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这种理论更具有说服力,董仲舒认为君主的长相和来历都与普通人不同。例如,尧头圆体大,而且有两个眼瞳;禹身材很高大,头发长在背上;契母吞食了鸟蛋而生了契;姜原踩到神人的足迹然后生下了后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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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还借助“王”来附会这种理论,“王”的写法是一竖连三横,三横象征着天、地、人,贯通的一竖就是“道”,因此“王”就连接着天、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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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阐发这种理论的用意有两个。第一是说明君权是至上的,人民应该无条件地服从君主的意志,君主享有生杀予夺的权力,可以决定臣民的命运。因此,董仲舒的尊天实际上还是为了尊君,为了从理论上论证君主专制制度的合理性。第二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君权。董仲舒认为君主必须要敬天,因为君主只是天在人间的代理人,天对君主有绝对的约束力。当君主不行天道,为所欲为,实行暴虐的统治时,上天能够通过灾异来谴告和惩罚君主。这就是董仲舒的“天谴说”和“灾异说”。“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以此见天心之仁爱人君而欲止其乱也”(《汉书·董仲舒传》)。“天谴说”并非始于董仲舒,但真正发扬光大,并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具体实施的,以董氏公羊学为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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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试图通过这种理论来促使专制君主能够修明政治,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君主的权力。当然,这种虚幻的约束在实践中是无法实施的,因此常常不具备实际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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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舜禅位图。董仲舒认为尧舜等君主的长相和来历都与普通人不同,以此来论证他的君权神授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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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学说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君主,但也给董仲舒个人带来了一定的危险。因为这种灾异说,他差一点丢了脑袋。公元前135年,辽东高庙、长陵高园殿相继失火,董仲舒认为可以趁机劝止汉武帝不要再“杀戮骨肉大臣”,认为这是天降灾异以提醒汉武帝。于是董仲舒就写了一个奏章,可是在还没有上奏的时候不小心被主父偃看见。主父偃嫉妒董仲舒,于是拿走了他的奏章私奏于朝,汉武帝令群臣评议。吕布舒是董仲舒的学生,他不知道这是董仲舒的奏章,于是上奏说这篇奏章有损汉武帝的尊严,而且有损祖宗。汉武帝听了大怒,判董仲舒死刑。虽然最终因他人说情而未死,但从此董仲舒再也不奏灾异了,他也因此丢了江都相的官职。这个故事也说明“灾异说”和“天谴说”在限制君主权力方面很多时候都是没有实际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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