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3277661e+09
1703277661 坏世界研究:作为第一哲学的政治哲学 [:1703276366]
1703277662 坏世界研究:作为第一哲学的政治哲学 6.硬道理和软道理
1703277663
1703277664 坏世界研究:作为第一哲学的政治哲学 [:1703276367]
1703277665 6.1 强者是光荣的
1703277666
1703277667 以罗马帝国为代表的是与中华帝国非常不同的另一类型帝国。中华帝国更关心如何把帝国内部的万里江山和亿万民众有效地管理起来,使造反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所谓“安内”。在“安内”的前提下,再去想象成为世界的道德楷模和政治中心。中华帝国是个退化了的天下概念,已经不再认真放眼世界了。罗马帝国则更关心帝国作为强者的光荣梦想,这种光荣表现为军事征服和领土扩张,最后成为一个“世界性的”帝国,形成“罗马治下的和平”。这是强者的政治逻辑,强者就有统治的合法性。罗马帝国是武力扩张型帝国之典型,事实上世界上大多数的帝国在性质上都比较接近罗马帝国模式,尽管未必都有罗马帝国的世界雄心。中华帝国模式的自卫反击型帝国反而不多见。武力扩张型帝国一般都拥有令人生畏的军事力量和气吞山河的气概,都非常迷恋英雄主义,都有过永远被传颂的所向无敌的故事(例如蒙古帝国),尽管事实上并非天下无敌,无论多么强大的帝国都毕竟力有穷时,都无法避免强弩之末的命运。这是一种神秘的有限性,似乎没有必然理由能够圆满地解释力量的局限性,比较好的解释可能是中国政治思想所喜欢说的,强力不能普遍获得人心,无法成功治乱,因此终将失败。不过这种解释仍然没有说明强力为什么无法永远强大。
1703277668
1703277669 帝国爱好者们都不愿意相信力之限度,超级强者如拿破仑或希特勒都是强力崇拜者,但无比辉煌的帝国最后总会崩溃,这是人们无法回避的事实和问题。一直到帝国主义时代,西方人(特别是英国人)才建立了一种复杂的帝国新思维。与传统帝国不同,帝国主义不再单纯地迷信武力,而把直接的征服转变为以武力为后盾的经济和文化支配。只有在利令智昏的情况下,帝国主义国家才会进入约等于做梦的状态去挑战力量的极限而回复到帝国旧思维(例如纳粹德国和日本帝国),然后彻底失败。但无论如何演变,帝国总把武力作为最后的保证,这一点不会改变。美帝国作为帝国观念的集大成者,建立了几近完善的帝国概念,使帝国拥有从硬实力到软实力的全方位力量。软实力具有争取人心的功能,新帝国主义关于软实力的政治意识有些类似于中国关于“得民心”的政治理解,不过美帝国仍然把武力看做是一切之本,它试图使其武力强大到能够防止世界上任何一种潜在的可能攻击,或者说,使其武力强大到能够与整个世界为敌。按照美帝国这一显然过分紧张的想象,只有绝对可靠的武力才能保证“美国领导下的和平”。绝对优势的武力是自身安全的可靠保证,这固然是真理,但绝对优势武力并不能保证对他者的成功统治,这也是真理。帝国主义试图以强者逻辑去理解政治问题(统治、和平、秩序和合作等等)虽是自然常理,却是一个文明错误。
1703277670
1703277671 罗马帝国的基本思维方式是以力平天下的军事思维,人们相信成功的武力征服证明了帝国的优越性,从而证明了其统治世界的权力合法性,而军人武士的德性如荣誉感、尊严、勇气、力量、坚忍不拔之类则成为人们普遍敬佩的品质,这些不仅是道德价值,甚至是人们普遍迷恋的美感。罗马人对角斗和斗兽的热情就表现了这种强烈的美感追求,而不是对杀戮本身感兴趣。由于勇气是美的,所以为了表现勇气就必须认可杀戮。假如按照现代观点将其丑化为对杀戮本身的激情,恐怕不符合事实。以武力征服去证明权力的合法性,这是古老的自然法则。尽管战争或其他暴力行为给人类带来的灾难有目共睹(不仅给他者也给自己带来灾难),而且人们也越来越坚信以暴力去征服他人是极其错误的行为,但至今仍然是一个难以避免的人类行为。这在一方面说明,人们在心灵深处仍然暗中承认武力是权力的来源;在另一方面也说明,就像武力不能解决任何问题,仁慈也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在仁慈无所作为的问题上,就只能武力解决。马基雅维利当年恶狠狠地说出这一人人默认的真理,但人们还是伪善地假装纷纷晕倒。
1703277672
1703277673 人们对武力或暴力怀有自相矛盾的理解:一方面反对这一错误行为,另一方面又不得不依靠暴力去制止暴力。为了解决这一自相矛盾的问题,唯一的出路似乎是以正义去为暴力的“正当性”进行辩解。但所谓正义的暴力永远只是抽象的正确,并无实际鉴别能力,所有国家在声称“正义之战”的时候都以自己利益为准编造出似乎正当的理由,这样,抽象正义就在具体理由中被消解了。在利益冲突中,其实没有哪一方是完全正义的。正义的理论原则是清楚的,但谁是正义的却总是不清楚,而具体哪个行动是正义的就更不清楚了。这说明,普遍有效的、清楚明白的正义原则仍然不足以构成一个充分有用的正义理论,要解释正义还需要一个普遍有效的价值理论。各种价值(各种善和权利)正是解释具体行为的正当性所需要的情景和条件,如果各种价值判断不是普遍清楚的,那么正义原则就不可能被正义地解释。
1703277674
1703277675 就一般共识而言,侵略是非正义的。但在财富归属和权利尚未明确界定的地方,或者在财富归属和权利难以清楚界定的地方,就几乎无法判断正义是非了。在无法有效讨论正义的地方,要证明强者逻辑是道德错误就非常困难。现代社会的人们由于对战争的极度恐惧而宁愿假装强者为王的原则已经被证明是无疑的错误,并以此信念去掩盖和回避这个其实一直没有被解决的难题。即使人们真的相信武力征服是错误的,也还会在某些时候为武力征服的巨大收益所诱惑,于是宁愿犯错误。在这个意义上,强者思维一直都没有被放弃,仍然具有当代性,只是人们宁愿掩盖它而代之以在道德上比较堂皇的措辞。也许,真正能够否定强者原则的理由并非道德理由,而更可能是中国古代博弈论的理由,即任何力量都有极限,力不能远,力不能久,力不能服人心,力不能保证合作,因此,力不能保证长期或稳定的利益,如此等等之理由证明了暴力原则并非统治之最佳策略,就是说,人们放弃暴力原则的真正理由是暴力策略的收益其实不如想象的那么好,而不是因为暴力是道德错误。
1703277676
1703277677 罗马帝国虽是军事思维,但恐怕不是专门好战,罗马帝国的目的据说是为了普遍和平,只是它相信先有征服而后才有和平。不过一般认为罗马确实特别好战,孟德斯鸠对罗马的好战给出了非常有趣的解释:君主制国家并不特别好战,因为君主即使有过雄心也会很快堕落在享乐和懒惰之中,而罗马自从成为共和国以来就特别好战,因为共和国领袖为了继续当选就必须成就赫赫功业,于是就不断“劝说元老院建议人民发动战争,他们每天都向人民指出新的敌人”。元老院也有发动战争的积极性,因为人民总是请愿要求解决生活困难,令人厌烦又无计可施,因此,用战争把人民的精力放到“对外事务”上不失为转移矛盾的好策略。尤其对于人民来说,“战争几乎永远是一件快意的事”,因为人民能够在战争中掠夺其他人民的大量财富【1】。孟德斯鸠的解释并无必然理由,但罗马帝国在共和国时期发动的战争确实远远多于帝制时期。
1703277678
1703277679 罗马的扩张使罗马超出了城邦国家的概念而成为一个帝国,古希腊城邦虽然早就有帝国主义行为,但并没有建立帝国以及帝国概念。吉本相信这是因为古希腊城邦过于孤芳自赏的自珍偏见所致。古希腊宁愿保持自己城邦的优雅和纯洁,不愿意良莠兼收扩大自身,而罗马有鲸吞万物的气概,“目光远大的罗马才智之士轻虚荣而重抱负,认为将不论发现于何处,不论来自奴隶或外族人,来自敌人或野蛮人的高尚品德和优点,全部据为己有,乃是一种更明智也更光荣的行为”【2】。这正是罗马帝国的基本精神。罗马的扩张非常惊人,图拉真时达到全盛,罗马帝国大概控制了59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地中海变成了罗马帝国的内海,罗马帝国在当时显然是世界第一大国(大过秦帝国)。在古代历史中,大概只有蒙古帝国和清帝国等少数帝国的版图超过了罗马帝国,但如果论影响力,则没有一个帝国能与罗马帝国相比。
1703277680
1703277681 在理论上说,帝国至少在理想上是世界性的,尽管从来没有一个帝国做到这一点。帝国的世界性统治之“势”决定了帝国没有边界,只有模糊的边陲,而边陲随着帝国实力的消长而变化。前面在讨论中华帝国时,我们发现,秦汉以来的中华帝国并非真正的世界性帝国,因为它对帝国内部空间的关心远远超过对外部世界的兴趣,这一保守的内向性使它的世界性话语具有伪世界性。与此有所不同,罗马帝国的世界性兴趣明显高过了中华帝国,它在外部征服上投入更多,几乎全力以赴,并且把它理解为帝国的光荣责任。不过,罗马帝国的世界性兴趣虽然是认真的,但也没有真正理解什么是世界,它把世界看做是需要征服的外部空间,这就在根本上误解了世界。只有周朝“天下无外”的世界观才把世界任何地方都看做与本地同样具有合法性,把世界万民看做是世界上同等合法的居民,把世界的文化多样性看做是与自然多样性同样合法的存在方式,而且把协和合作而不是把征服或者霸权看做是世界的统一方式,这样才有可能理解并创造出真正的“世界”。在这个意义上,只有把天下看做是天下人的天下的中国天下观才是唯一理解什么是世界的政治观念。罗马开创的是另一种世界性,这种世界性在概念容量上堪与天下的世界性相比,但它把世界看做是属于罗马的世界,各地人民要成为世界合法居民就必须被征服而后变成“罗马人”。罗马开创了单边主义的世界观,这种世界观所理解的与其说是“世界”还不如说是扩大成世界的罗马帝国。
1703277682
1703277683 虽然罗马帝国在征服上有巨大成就,但行政管理似乎并非罗马帝国之所长,其行政管理远远不能与秦汉帝国的高效官僚制度相比,罗马帝国的行省制度(provincia)【3】与中华帝国的郡县制度相比是相当混乱的,罗马帝国的中央政权与中华帝国的官僚集权制度相比也可以说是很混乱的,整个行政管理制度都缺乏统一章法。罗马帝国的混乱统治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欧洲长期的政治混乱,罗马帝国崩溃之后,欧洲长期处于无数领主军事割据的格局,其中虽有个被讥讽为“既非神圣也非罗马也不是帝国”的神圣罗马帝国试图主事,但其基本格局仍是四分五裂的割据统治。西方古代缺乏关于大规模政治体系的制度构思,古希腊城邦或罗马共和国虽然都是伟大成就,但其政治操作方式都是按照小社会而设想的,都不是能够推广为大规模社会的政治制度。民主制度和共和国制度一直到现代经过改进之后才成为适合大规模社会的政治制度。罗马所征服的广大地区有着复杂的文化多样性,还存在着公民与非公民之分,各种人群各个地区的权利和权力界定也因为情况复杂而有些混乱,罗马帝国选择的是武力和法律的联合统治,这是一种简练的统治模式,但缺乏细致管理。自从奥古斯都把共和国变成帝国,罗马就变成了专制体制,尽管保留了共和国的一些特征,但基本上是军事首领统治,帝国首领是军事首领,行省长官也是军事统帅,其统治威信取决于手中掌握的军队,以至于许多外省甚至不知道有什么共和国。罗马人真正相信的是武力和法律,在行政管理制度上并没有特别用心费力,而把心力都用于军事和法律的建设上。武力是权力无可怀疑的保障,它保证了统治者的权力是明确有效的,而法律是公正的保障,它用于保证公民合法权益。罗马人似乎认为有了这两者就足够了。这一政治意识简洁有力,但对于大规模社会来说还是太粗糙了。
1703277684
1703277685 一般认为罗马在思想观念上没有太多的成就,远不及古希腊,这一看法并不很正确。虽然罗马没有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那样伟大的哲学家,甚至连西塞罗这种级别的思想家也不多,但最重要的观念未必都是在文本中被陈述出来的,有些对人类社会特别重要的观念并没有写在个人著作中而是“写”在制度实践中,如果把这一点考虑在内,罗马的思想贡献就同样重要。罗马至少有三个政治贡献:(1)如果说古希腊创造了民主制度(古希腊没有创造民主理论,民主理论也是现代补上的),那么罗马则创造了同样重要的法治制度。罗马法不仅深刻影响了后世的法律制度,而且还开创了以法治为核心的政治制度。(2)除了法治,罗马的军事帝国观念同样影响了整个欧洲历史,直到当代仍然具有影响力,它说明了,任何一个国家想要获得最好的生存条件,就不得不成为一个军事强国。这一生存模式无疑是危险的,但人们至今还没有能够找到能够有效保护一个国家的另一种更好的生存模式。(3)共和国同样是罗马的辉煌政治成就。按西塞罗的经典定义,共和国(respublica)即人民公器(respopuli),它要兼顾到国家所有人的利益,因此共和国只能是混合政体,即由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共同构成的混合政体,所谓共和政体。尽管混合政体并非罗马首创,斯巴达是混合政体的更早典范,但罗马的混合政体影响更大。罗马混合政体使执政官、元老院的贵族们、公民大会的护民官和公民代表们分享了政治权力和政治影响力。罗马混合政体的思想在现代发展成为所谓共和主义,一种据说能够克服自由主义缺点的强调参与式民主治理的政治理想。
1703277686
1703277687 罗马虽然勇于战争,但并不仅仅是为了生存,而且是为了普遍和平。战争本身不是政治,而是前政治的暴力冲突,只有当战争以普遍和平为目的才有了政治性。在和平统治的目标下,战争成为强者或优越者取得统治地位的合法性证明。这种对统治权的证明是非常危险的,但如前所论,要否定这一证明也很困难。武力是一个难以抗拒的诱惑,尽管战争本身不是政治,但战争能够终结政治对手的生存,因此等于解决了相关的政治问题。幸亏经验事实证明,强者总是暂时的,力量总是有限的,强弱的转换是可能的,强者逻辑无论对谁,包括强者和弱智,都是危险的。表面上看,强弱的转换似乎是因为强者总会慢慢衰落,强者很难保持长期紧张,总会松弛懈怠,堕落退化,但更深刻的原因是,弱者总会模仿强者,弱者会通过模仿强者的优势策略而变得强大,无论强者有多少策略,都会被模仿,最后就可能导致强弱转换,所以,强力统治终究是不可靠的。当代政治的一个主要任务就是超越战争而以和平方式去创造永久合作——康德的永久和平理论是西方政治思路的一个重要转变。古代人还没有这样清楚的认识,罗马人相信,征服之后的和平统治如果是公正合理的就足以维持社会合作,于是罗马人试图创造一种对所有人普遍有效的公正法律。公正法律管制下的生活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足够好的,法律公正会慢慢抹平原先冲突造成的创伤,人们会满足于公正的对待而失去反叛的积极性。罗马不仅是个军事帝国,而且是个法律帝国,它以武力摆平各地,以普遍有效的法律统一治理社会,这就是罗马治下和平的实质。
1703277688
1703277689 这一政治追求是深刻的。法律一视同仁,由法律所创造的平等使每个公民获得同样的权利,法律所承认并保证的自由具有普遍有效性,从而超越了原来的城邦、民族、部落等特殊共同体身份而成为普遍和平的基础。这就是罗马所创造的法治对现代社会的深远影响。罗马法治和古希腊民主同样构成了现代性的原始成分。即使以今天的标准来看,罗马法也是非常成熟的法律,它涉及当时生活中的所有事务和问题,只要根据法律,就足以处理各种问题,因此,这样的社会不需要法律之外的规则,这是最简洁的治理方式。罗马法治思路与秦法家有些相似,都相信只要建立了对人人有效并且对事事有效的法律制度就能够完全满足社会治理的需要。不过罗马法比秦法成功得多,秦并没有能够建立完全解释社会生活的法律,而如果一种法律不足以解决社会各种问题,其法治就不是简洁而是简陋了。罗马法不仅区分了公法与私法,还创造了市民法和万民法,这已经形成了现代法律的基本构架。由于时代不同,罗马法与现代法律在许多问题的理解上并不一致,但已经在政治上明确了人们的义务和权利,而明确界定的权利和义务是有序社会最重要的制度基础。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罗马创造的“万民法”。市民法是适用于罗马人自己的法律,是罗马人本有的法律。随着罗马版图不断扩大,统治范围内民族众多,文化各异,帝国需要处理罗马人与其他民族之间、某一民族与另一民族之间的法律纠纷诉讼关系,于是发明了据说能够为所有人所认可的、通用于任何一种文化的万民法,其基本精神反映了人类普遍的正义直观的自然法。由于法理相通,罗马市民法慢慢失去了特殊意义,变得越来越接近万民法,最后终于统一为万民法。
1703277690
1703277691 由万民法可以看出罗马帝国确实具有世界性的政治意识,它意味着,所有纳入帝国范围的人民都将受到帝国法律的保护,这一法律被认为是普遍有效的。罗马时代的古希腊哲学家阿里斯蒂德有些夸张地歌颂了罗马的世界性:“大地是全人类之母,是全人类共同的故乡。古希腊人和野蛮人,无论有无财产,均可自由地前往其欲去之地,如同从一个故乡去另一个故乡。没有难以逾越的群山,没有不可济渡的大川,没有仇外排外的部族,倘若要安全,就成为一个罗马人,确切地说,成为帝国的臣民便已足够。我们已经确实实现了荷马的宣言——大地乃众人之财产”【4】。吉本也同样赞美了罗马的世界:“被征服的民族完全和一个伟大的人民融合在一起,便完全放弃了重新获得独立的希望,不,甚至连那种愿望也不存在了,他们几乎不再感觉到罗马的存在与他们自身的存在有什么区别。罗马皇帝建立的政权毫不费力地笼罩着他们统治的广大国土”【5】。
1703277692
1703277693 按照这类罗马崇拜者的颂词,罗马帝国的世界意识几乎接近了中国的天下思想。不过,罗马帝国的世界意识与天下体系的世界意识终究貌合神离。罗马和天下的世界意识是同等规模的,但世界理想却有本质差异,罗马的世界性基于世界化,即帝国先征服世界,并且把帝国的观念和法律推广为世界的普遍观念和法律,把所有人都变成“罗马人”,这是由征服而来的普遍化或世界化,就是说,只有先把世界变成“罗马的世界”,然后才有世界性;与此不同,天下体系不是帝国,它反对把世界窃为己有。天下在本质上是一个反帝国主义的政治体系,它相信世界不是一个征服对象,而且征服也不能拥有世界,天下体系想象的是一个能够“协和万邦”而使万民归心的世界政治制度,认为世界的构成原则是“和”而非“同”,而世界的治理原则为“王”而非“霸”。从可能性上说,罗马以“同”的霸业原则去制造一个世界与中国以“和”的王者原则去构成天下,都可能成功,都是同等有效的方式。至于何者更优,这是一个属于未来的问题。
1703277694
1703277695 罗马的共和政体或者说共和主义是一项与法治传统同样重要的政治遗产。罗马人对其混合政体很是满意,赞美有加。按照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古希腊哲学家大同小异的看法【6】,政体无非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各种政体分别有其优缺点,而糟糕的是每种政体的优点往往抗不过其缺点,因此难免走向堕落,它们的堕落形式是暴君统治、寡头统治和暴民统治,而到了暴民统治一般就会转变为暴君统治,其中有一种退化循环。这种古希腊式看法未必为真,但却是非常深刻的想象。既然单一政体被假定为坏的,混合政体就被想象成能够形成制度优点互补同时又形成制度缺点互制,它的分权模式和权力互制模式就是各种制度互补互制的机制。混合政体虽然不是罗马首创,但历史学家们几乎一致认为罗马共和国是混合政体的典范,它的执政官代表了君主制,元老院代表了贵族制,人民大会则代表了民主制。执政官掌握国家行政权力,主持召集元老院和人民大会,提出议题,并执行所通过的法令和决议,同时也领导军队,拥有管理军队的各种权力;元老院则主管财政和外交等,更重要的是,元老院是国家最高咨询机构,对于国家政治军事事务,虽无直接权力,但有权威影响力;人民大会拥有批准或否决议案的权力,以及选举和审查政府官员的权力,还有对重大案件的终审权,诸如此类。可以看出,罗马共和国确实具有分权体制和权力互相制约结构。
1703277696
1703277697 不过,罗马的分权体制仍有混乱之处,权力缺乏清楚界定,因此具体问题的决定往往最后取决于谁具有实际政治影响力。而且,罗马混合政体并非平均的制度混合,在共和时期,贵族权力具有较大比重,这是最好的时期;而在帝制时期,军事领袖权倾一时,暴君昏君颇多。可见混合政体的制度比例是很重要的问题。混合制度是否能够实现制度优势互补还要看具体实践,当有不同利益的社会群体都有权利和机会参与政治和支配权力,其权力斗争的局面未必能够互相抑制缺点,没准更容易互相抑制优点,因为一个利益集团只有克制了别的利益集团的权力,才能够获得更大权力,这样的政治竞争很容易导致混乱(罗马政治混乱的情况并不少)。根本问题在于,各种利益集团只有在能够形成团结时才能形成优势互补,团结是优势互补的先决条件,可是团结正是不同利益集团难以达到的合作关系。混合政体并没有能够解决政治团结问题,至多比较有效地形成各种利益集团的互相制约,但仍然不是和谐之道。由此看来,罗马强大和成功的主要原因未必是罗马人自诩的最好政体,而更多可能是它的强大军力和成熟法律。武力和法律是最朴实也最有力的硬道理,虽不能减少社会冲突,但能够控制社会秩序。
1703277698
1703277699 罗马法治的成功使许多政治问题弱化为法律问题,同时,混合政体作为最好政体的神话又使政治反思进一步失去了冲动和理由,罗马人因此淡化了政治问题的反思。如果一种政治制度是比较稳定可信的,人们就对制度下可能的竞争策略更感兴趣,而对政治反思的热情就会减弱。或者说,一个制度所定义的生活相当于一个游戏,如果游戏规则是可信的,人们就倾向于忘记这些规则的设置是否需要批判,而会更多关心哪些博弈策略是可行的,因为在此种条件下,可行策略与人们的利益有更大的相关系数。人们忘记革命而只搞阴谋,这正是一个政治制度比较成功的标志。罗马史学家们都颂扬了罗马政体如何优越以及罗马的成就如何辉煌,却几乎没有进行反思性的分析和批判,这似乎说明罗马制度是比较成功的。退一步说,即使一个政治制度所定义的生活算不上太好,但只要这个游戏明确地定义了个人成功的条件、机会和策略,那么仍然有更多的人选择去争取“在游戏中”的成功,而不是去推翻这个游戏。先秦法家早就指出了这一道理:只要法令是明确可信的,而且按照法令规则去行为就总有获利机会,那么人们就只会选择按照游戏规则去奋斗,而几乎忽视了这些游戏规则是多么无理和残酷。
1703277700
1703277701 坏世界研究:作为第一哲学的政治哲学 [:1703276368]
1703277702 6.2 精神政治的四大发明
1703277703
1703277704 任何统治都必须考虑民心向背问题。不同的人们,甚至每个人,有着各自不同的利益、偏好和价值观,所谓各怀异心。各异之心(hearts ofpeoples)之间是否存在一个普遍之心(universal heart of peoples),这是个问题,它与通常所谓的普世价值问题有关。心(heart)与思(mind)的问题不同,古希腊哲学家成功地开拓了思的哲学:有效的思想总是理性的,而理性是普遍的,所以普遍之思是可能的。但古希腊哲学家试图以思的哲学去解决心的问题却是以知识论去解决价值观问题的奢望,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以来的哲学家相信,人们的意见分歧是由于对好的事情缺乏知识,而正确的知识显然依赖正确的思想,因此,如果能够正确思想就能够有正确知识,有了正确知识就会放弃错误意见。可是那些严重的或根本性的意见分歧并非因为缺乏知识,而是因为价值观不同。普遍之思不能形成普遍之心,这是西方哲学难以对付的一个问题。从古希腊以来,西方哲学一直都重“思”不重“心”,从来没有深入思考心的问题。与西方思路相反,中国哲学从来最重视“心的哲学”,这很可能与天下政治直面协和万邦的问题有关。不过,尽管西方哲学家忽视心的问题,但西方政治家却从来没有忽视过心的问题。心的问题是任何政治无法回避的挑战,政治家不会视而不见。罗马对基督教从迫害到接受,就是有关“心”的一个政治解决。
1703277705
1703277706 民心问题一直是任何统治者的心头大患。除非赢得民心,否则统治无法长期维持,这是统治者的共同知识(个别弱智或太昏之君不算)。民心问题并不在于“是否需要获得民心”而是“如何能够获得民心”。假如民心问题无非是统治者与民众如何分权分利,以及民众之间如何分利,问题就会变得比较简单,尽管仍然难以得到一个普遍满意的解决。真正困难的是,人们并不满足于物质利益,即使利益分配是公正的,也仍然不能保证获得民心。虽然物质利益是最基本的需要和诱惑,但物质收益无论如何增长都会很快使人习以为常,人们不会永远为物质而激动不已。物质利益与民心之间的关系大概是这样的:如果不让人民获得物质利益就不可能获得民心;而如果只让人民获得物质利益也不可能获得民心。人民除了物质还要精神,人民想要全面的“好生活”。精神是最麻烦的事情。
1703277707
1703277708 在大规模社会和大规模政治出现之前,不同人群按照各自的精神偏好追求各自心中的好生活,各过各的,不同文化和生活方式之间没有形成严重竞争。正如布赖斯描述的:在罗马帝国之前,“人们彼此了解很少,对于巨大的政治联合没有经验;因此他们认为种族间的差别是自然而不可逾越的障碍。同样地,在他们看来,宗教也纯粹是一个地方的和民族性的事情;因为有许多山神、河谷神、陆地神、海洋神等等,每个部落只喜欢自己特殊的神祇”【7】。人们或许互相看不上别人的文化和生活方式,但这不是敌视而是互相不感兴趣,各过各的,各美其美,人们满足于自己的地方文化,各自觉得自己的生活方式是最好的,但不以文化为由而成为敌人,即使自高自大也没有想到要强求别人按照自己的文化去生活。优越感并不必然蕴含普遍推广自己的欲望。
1703277709
1703277710 布赖斯相信罗马追求的世界性是文化普遍化的开头,但基督教追求的世界性才是更为成功和彻底的普遍化运动:“罗马帝国给了许多民族一个共同的语言和法律,在政治上摧毁了地方感情;基督教以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信仰代替了地方神祇的多样性,从而更加有效地从心灵上扫除了地方感情”【8】。罗马帝国的“世界性”使归顺的人们都成为“罗马人”。具有世界性的“罗马人”只是给了帝国中各种民族一个新的身份,但仍然没有否定人们各自的旧身份,罗马式的普遍化创造了一种高于地方性的价值观,但仍然没有否定人们各自的价值观,虽然多了一种新精神,但并没有消除人们各自的旧精神。基督教试图进一步给人们另一个“世界性”身份,即“基督徒”,基督徒这一身份是精神性的,基督教决心以新的精神身份取代各种地方性的精神身份。关于这一点,沃格林说得特别清楚:“世界帝国是作为一个权力机构出现的,但是相应于这个庞大的结构体系却没有出现任何精神上一致的民族,罗马帝国只是人们聚集在一起,但是并没有成为一个民族”,而基督教的主要作用“就是创造了一个新的社群本质”【9】。罗马式的征服和普遍化运动显然没有能力完成世界性的目标,因为罗马还不理解精神战争和精神政治,还没有理解到只有精神的普遍化才能形成真正的世界性。精神政治是基督教开始的。如果说罗马的世界性发明在于法治,基督教的世界性运动则发明了许多东西——下面将讨论到这些惊人的发明——它甚至是现代普遍化运动的发端。
[ 上一页 ]  [ :1.703277661e+09 ]  [ 下一页 ]